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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r_p_43><data><chi_title>114年嘉義市公害防治民眾陳情案件處理暨空氣污染夜間稽查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進一步改善公害陳情案件管制問題，有效提升民眾生活品質，特專案辦理本計畫，配合各項管理方式，期盼有效改善本市轄內各項環境污染情形，以下即針對各項所欲達成之目標及效益分別說明：
一、經由主動之稽巡查，掌握時效，以有效的處理污染問題，減少抗爭。
二、強化公害民眾陳情案件之處理，使違反者不存僥倖心理，落實服務成效。
三、協助處理民眾陳情案件，並對列管之事件進行追蹤，有效杜絕公害維護環境品質，提升環保陳情案件服務品質。
四、分析統計民眾陳情案件其改善狀況報告。
五、配合執行本市污染惡化時管制方式及各污染物削減量管制等事項。
六、提供環保局各項稽查計畫之必要協助。
七、執行本市特定特定髒亂點稽查管制工作，減少環境髒亂點，以提升市容整潔
本計畫為提升嘉義市執行陳情案件處理績效，協助執行公害案件相關文書處理、受理建檔及結案登錄行政作業共計件6,411次；協助陳情案件稽查（含夜間、假日）及交辦案件複查等，共完成6,500件次。依據環境部定義，同一污染項一年陳情3次以上即歸為一再陳情案件，共計有12處場所屢遭陳情。
依據本計畫招標規範，每季應辦理1次工作檢討會議，報告本計畫執行情形、屢遭陳情案件之處理方式等，計辦理4次工作檢討會議。歷年處理效能於110至114年度平均處理時間最快為0.07日，本年度統計平均處理時間維持在0.09日。
114年在「完成調查」部分，非常滿意共計有414件次，佔「完成調查」件數約25%，滿意共計有1,042件次，約佔62%，尚可共計有218件次，約佔13%，不滿意及非常不滿意共計有12件次，約佔1%。整體而言，民眾對陳情案件處理滿意度（含非常滿意及滿意）達約86.31%，顯現民眾對於環保局執行陳情案件處理效率及品質越來越認同。
為強化環保人員稽查及緊急事件之處理技巧，已於113年12月31日辦理1場次職前教育訓練；並於3月19日、8月27日及9月19日辦理在職教育訓練共計3場次。</chi_subject><proj_year>114</proj_year><org_name>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百部環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44576950</allfileid><publish_date>20260130</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4年度公害污染陳情管理系統暨環境執法智慧決策中心藍圖規劃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系統」於82年成立迄今，持續擔任受理全國民眾於各種管道所提出之公害陳情報案，系統將陳情案件依所屬轄區及陳情次數特性即時交辦至對應中央及22個環保單位處理，平均每月超過2萬件的陳情業務，本系統已成為各公害陳情業務單位所依賴之重要工具。
本專案除維護系統軟硬體環境以維持相關業務處理之正常運作與成長，於今年依業務推動與民意所趨增修數類系統功能，以提升系統便民與輔助行政績效，並與各環保單位溝通交換意見，擬定提升辦理品質與突破困難相關政策之推行。本計畫於114年度有以下幾點計畫執行重點：
1. 系統維運與功能增修。
(1) 維持app、網頁受理系統及案件管理平台全年 99.95% 以上系統可用率，確保陳情受理不中斷。
(2) 完成15項系統功能增修，提升介面友善及使用者操作效率提升。
(3) 完成例行性資安作業，確保系統運作無虞。
2. 公害報報app改版與服務調整。
(1) 完成公害報報app簡訊發送服務移轉。
(2) 完成公害報報app改版，新增污染物關鍵字查詢及改善操作流程。
3. 告警功能強化與驗證。
(1) 完成平時告警規則及平時告警儀表板建置，並配合建置校園案件儀表板。
(2) 依各縣市提供歷史重大案件進行告警模型滾動式調整。
(3) 完成關聯性分析兩式。
4. 地理資訊圖台資料更新與功能提升。
(1) 持續更新空氣品質監測、氣象站及河川水質等介接資料。
(2) 新增特定工廠登記點位圖層。
(3) 建置「工業區搜尋功能」，提升案件空間分析之效率。
5. 陳情案件分析與會議辦理。
(1) 完成近5年公害陳情案件組成分析及各項分析資料。
(2) 完成辦理3場次主觀性污染案件專案諮詢會議
(3) 完成辦理7場次智慧決策內部規劃會議。
(4) 完成辦理1場次教育訓練及1場次公害污染陳情相關業務檢討會議。</chi_subject><proj_year>114</proj_year><org_name>環管署環境執法組</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41298686</allfileid><publish_date>20260106</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4年臺南市健全稽查專精能力及專業跨域支援量能</chi_title><chi_subject>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推動辦理「114年健全稽查專精能力及專業跨域支援量能計畫」，規劃陳情案件之稽(巡)查管制，並積極針對屢遭陳情案件進行分析調查並輔導改善，促使被陳情者主動進行污染源防制與改善；此外，藉由新興科技工具進行污染源蒐證告發，提升稽查有效性，並杜絕污染一再發生，降低陳情案件發生率。本計畫執行期程自114年1月1日至114年11月30日止，共執行(1). 7家次重大污染或屢遭陳情之管制重點對象進行聯合稽查。(2). 屢遭陳情、不明污染源或機關指定畜牧場或工廠巡查80家次。(3). 配合環境部推動全國環境管理數位監控暨智慧決策中心」，建置非法棄置智慧圍籬，於台61線南下交流道租賃架設智慧監控設備2點次，並維持3點次既設智慧監控設備。(4). 邀請專家學者進行污染改善輔導或專業人員協助執法8場次。</chi_subject><proj_year>114</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翌暘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40581412</allfileid><publish_date>20251225</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4年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已完成各項工作， 包含辦理３ 場公害糾紛處理相關教育訓練與１ 場業務研討會， 協助中央及地方環保機關人員熟悉公害糾紛處理法律要件、蒐證技巧、調處程序及模擬會議操作。各場課程設計前後測多元題型問卷， 以評估學習成效， 並透過課後意見回饋作為未來課程規劃之依據。業務研討會邀請專家學者及地方機關進行實務案例分享與制度研析， 強化跨機關經驗交流與制度理解。
另持續辦理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之強化與維護， 包含新增國內外公害案例、裁決案例、法律扶助案件資料， 更新各縣市環保局公害糾紛相關委員會名單與國家環境研究院採樣方法， 並依實際操作需求優化系統版面與功能， 提供問答集更新及完善的使用者諮詢與意見回饋機制， 以提升整體服務品質與資訊可及性。
此外， 本計畫亦辦理各縣市紓處、調處與裁決案件資料之彙整、統計與分析， 配合環境部執行地方績效考核作業， 並依指示提供至少1 件公害相關法律意見諮詢。另製作2 件圖文資料(含中英文版本)， 上傳至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供民眾下載使用， 以擴大制度宣導。並配合《公害糾紛處理法》修法進程提供相關行政支援。</chi_subject><proj_year>114</proj_year><org_name>環境部綜合規劃司</org_name><exe_unit>國立雲林科技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40186878</allfileid><publish_date>20260130</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3年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已完成各項工作，包含辦理３場次教育訓練及１場次研討會，並透過問卷前後測分析了解其辦理成效。另持續辦理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內容更新及資訊安全強化，更新確認國家環境研究院各類型採樣方法，並新增設置系統窗口電話、電子郵件等資訊，提供使用者系統功能相關之諮詢服務與意見回饋管道，以及調整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之版面配置與各項功能分類，提升整體使用者感受。本年度持續協助彙整更新公糾業務統計相關簡報資料並配合環境部需求提供公害相關法律意見諮詢與答覆說明１件，議題針對公害糾紛事件紓處暨蒐證作業程序之法制調整研析，共完成５點法律意見及答覆說明。此外，本計畫蒐集１件國內及１件國外公害案例，並將資料更新至公害糾紛處理系統，並製作公害糾紛相關圖文資料2件，第1件為「公害糾紛自保4步驟」圖文資料、第2件為「公害事件通報及證據保存注意事項」民眾宣導摺頁，並提供電子檔供公害糾紛宣導使用。</chi_subject><proj_year>113</proj_year><org_name>環境部綜合規劃司</org_name><exe_unit>國立雲林科技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33510846</allfileid><publish_date>20250113</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臺南市113年健全稽查專精能力及專業跨域支援量能</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規劃陳情案件之稽(巡)查管制，並積極針對屢遭陳情案件進行分析調查並輔導改善，促使被陳情者主動進行污染源防制與改善；此外，藉由新興科技工具進行污染源蒐證告發，提升稽查有效性，並杜絕污染一再發生，降低陳情案件發生率，執行期間113年1月1日至113年11月30日止，共執行(1).10家次重大污染或屢遭陳情之管制重點對象進行聯合稽查。(2). 屢遭陳情、不明污染源或機關指定畜牧場或工廠巡查80家次。(3). 配合環境部推動「全國環境管理數位監控暨智慧決策中心」，建置非法棄置智慧圍籬，於台61線南下交流道租賃架設智慧監控設備3點次。(4). 邀請專家學者進行污染改善輔導或專業人員協助執法7場次。</chi_subject><proj_year>113</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翌暘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31493826</allfileid><publish_date>202501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3年度公害污染陳情雲端聯網管理系統數據資料庫運用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系統」於82年成立迄今，持續擔任受理全國民眾於各種管道所提出之公害陳情報案，系統將陳情案件依所屬轄區及陳情次數特性即時交辦至對應各級22個環保單位處理，本計畫期程內，平均每月受理超過2萬件的陳情業務，本系統已成為各公害陳情業務單位所依賴之重要工具。
本專案除維護系統軟硬體環境以維持相關業務處理之正常運作與成長，於今年依業務推動與民意所趨增修數類系統功能，以提升系統便民與輔助行政績效，計畫期間為確實達到意見整合與政策推動，共辦理1場教育訓練、1場業務檢討會議及2次工作進度報告，會議辦理皆提供會議簡報、講義及說明手冊、講座邀請等，加速計畫目標與政策之達成性。
本年度計畫中統整113年度公害陳情處理結果統計，並與各環保單位溝通交換意見，擬定提升辦理品質與突破困難相關政策之推行。除此之外，於今年度有以下幾點計畫執行重點，以期對於現場稽查與決策支援提供更友善與自動化之平台：
1. 完成公害污染陳情案件手機app及網際網路受理系統及案件管理系統之維護，並針對民眾友善度與業務單位需求增修公害陳情相關功能，確保軟硬體正常運作。
2. 以Tableau視覺化工具進行轄區公害污染案件分布介面設計，將成果發布於環保報案中心公害污染陳情案件管理系統之儀表板功能展示中，供各縣市轄區瀏覽轄下案件分布狀況。另新增區域公害案件數與人力分配分析及一再陳情案件分析等介面建置，並提供Tableau視覺化工具供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及三區環境管理中心使用。
3. 完成通公害污染陳情兒少版說明頁面，以簡易的文字及圖片介紹公害污染，並建置小遊戲「公害污染小問答」及「環境污染在哪裡」，讓小朋友在玩遊戲中學習環保知識。
4. 完成告警功能之強化，透過歷史驗證調整滾動式調整規則，此外，依需求新增「噪音」告警及告警儀表板，以協助環保單位更有效預警可能重大案件。
5. 完成地理資訊圖台功能之提升，持續更新及精進地理資訊圖台功能，除介接空氣品質測站、氣象站、河川等環境資料外，更建置「污染溯源功能」，以提高污染溯源分析的準確性和效率。</chi_subject><proj_year>113</proj_year><org_name>環管署環境執法組</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31413461</allfileid><publish_date>20250110</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2年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已完成各項工作，包含辦理３場次教育訓練及１場次研討會，並透過問卷前後測分析了解其辦理成效。另持續辦理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內容更新及資訊安全強化，新增提供使用者分享網頁內容至Facebook、Twitter、Instagram及Line等社群媒體功能，並於首頁提供機關相關社群帳號資訊，完成網站憑證更新及伺服器平台作業系統版升級。本年度持續協助彙整更新公糾業務統計相關簡報資料並配合環境部需求提供公害相關法律意見諮詢與答覆說明１件，針對環境保護協定法律效力諮詢，共完成４點法律意見及答覆說明，蒐集3件國內及4件國外公害案例、30則每日環境污染有關之新聞輿情，並將資料更新至公害糾紛處理系統，完成公害糾紛相關圖文資料提供「法律文件備好，扶助管道易找」圖卡及提供社群媒體文案，提供電子檔予部內留存。</chi_subject><proj_year>112</proj_year><org_name>環境部綜合規劃司</org_name><exe_unit>國立雲林科技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22371903</allfileid><publish_date>20240217</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2年度公害污染陳情雲端聯網管理系統數據資料庫運用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系統」於82年成立迄今，持續擔任受理全國民眾於各種管道所提出之公害陳情報案，系統將陳情案件依所屬轄區及陳情次數特性即時交辦至對應各級22個環保單位處理，本計畫期程內，平均每月受理超過1.96萬件的陳情業務，本系統已成為各公害陳情業務單位所依賴之重要工具。
本專案除維護系統軟硬體環境以維持相關業務處理之正常運作與成長，於今年依業務推動與民意所趨增修數類系統功能，以提升系統便民與輔助行政績效，計畫期間為確實達到意見整合與政策推動，共辦理1場教育訓練、1場業務檢討會議及2次工作進度報告，會議辦理皆提供會議簡報、講義及說明手冊、講座邀請等，加速計畫目標與政策之達成性。
本年度計畫中統整112年度公害陳情處理結果統計，並與各環保單位溝通交換意見，擬定提升辦理品質與突破困難相關政策之推行。除此之外，於今年度有以下幾點計畫執行重點，以期對於現場稽查與決策支援提供更友善與自動化之平台：
1. 完成公害污染陳情案件手機app及網際網路受理系統及案件管理系統之維護，並針對民眾友善度與業務單位需求增修公害陳情相關功能，確保軟硬體正常運作。
2. 以Tableau視覺化工具進行轄區公害污染案件分布介面設計，將成果發布於環保報案中心公害污染陳情案件管理系統之儀表板功能展示中，供各縣市轄區瀏覽轄下案件分布狀況。另新增區域公害案件數與人力分配分析及一再陳情案件分析等介面建置，並提供Tableau視覺化工具供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及三區環境管理中心使用。
3. 完成「北、中、南3區公害污染陳情案件處理統計分析報告」。
4. 挑選露天燃燒、營建工程噪音與揚塵、工廠異味排放等分析議題，透過公害污染陳情受理之歷史資訊，進行關聯性分析，並依據結果完成2場次環保單位研商會。</chi_subject><proj_year>112</proj_year><org_name>環管署環境執法組</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21255472</allfileid><publish_date>20240118</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2年基隆市新世代智慧稽查及跨域共創心環境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為防範本市非法棄置廢棄物等情事發生，針對易遭棄置路段、產業道路、潛勢區或定著點長期遭民眾或事業機構丟棄大型廢棄物於垃圾子車中或周邊道路上者，利用先進的資訊科技和通信技術建構出有效監控和風險主動預防的管理模式，以達到保護環境安全之目標，維護國土安全。
       面對複雜污染成因導入稽查靈活性，針對公民營清除及處理機構之機具及營建、裝修廢棄物清運申報專區填報產生之申報資料，主動查核比對車輛機具與廢棄物可能產源、產生量、貯存量、清理量與流向等資訊關聯性，並能統計分析與產製公務報表、繪製表格與圖形，強化廢棄物查核成效，打造智慧稽查環境。
     稽查方式轉型，運用科技工具執行砂石車、廢棄物清除車輛道路攔檢作業。</chi_subject><proj_year>112</proj_year><org_name>基隆市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技佳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21188601</allfileid><publish_date>20250205</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2年度新竹市智慧環保稽查專精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112年度共計已執行17趟次空拍巡檢作業、於空污陳情好發區域執行24小時制高點監控至少10個月、辦理2場次專業人員跨域支援深度查核、3場次精進環境執法策略會議及完成100家次事業廢棄物棄置、污染案(民陳)稽(巡)查、200家次資源回收責任業者、販賣業者稽查及1600家次一次用產品稽查。
建議未來可持續透過不定期巡檢各區域公私場所設置情形，藉以了解轄內是否有廢棄物堆置或公私場所不當排放等情事，同時加強查察鄰近民眾生活圈之小型工業聚落，期望於民眾陳情前掌握轄內各公私場所污染排放情形，以減少民眾陳情之機率及提升民眾滿意度。</chi_subject><proj_year>112</proj_year><org_name>新竹市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富聯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金石山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台灣曼寧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20370414</allfileid><publish_date>20250109</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0-111年度公害污染陳情雲端聯網管理系統數據資料庫運用計畫（第二年）</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系統」於 82 年成立迄今，持續擔任
受理全國民眾於各種管道所提出之公害陳情報案，系統將陳情案件依所屬
轄區及陳情次數特性即時交辦至對應各級 22 個環保單位處理，本計畫期程
內，平均每月受理超過 1.96 萬件的陳情業務，本系統已成為各公害陳情業
務單位所依賴之重要工具。
本專案除維護系統軟硬體環境以維持相關業務處理之正常運作與成長，
於今年依業務推動與民意所趨增修數類系統功能，以提升系統便民與輔助
行政績效，計畫期間為確實達到意見整合與政策推動，共辦理 1 場教育訓
練、1 場業務檢討會議及 1 次工作進度報告，會議辦理皆提供會議簡報、講
義及說明手冊、講座邀請等，加速計畫目標與政策之達成性。
本年度計畫中統整 111 年度公害陳情處理結果統計，並與各環保單位
溝通交換意見，擬定提升辦理品質與突破困難相關政策之推行。除此之外，
於今年度有以下幾點計畫執行重點，以期對於現場稽查與決策支援提供更
友善與自動化之平台：
1. 為節省人力及提高案件處理效率，由公害陳情系統接受所有來自
1999 派工系統所指派之公害陳情案件，並統一於公害陳情系統處理
及回覆陳情民眾，大大減少因重覆鍵檔所造成之人力耗費。
2. 為瞭解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直轄市與 17 個縣市環保報案中心
專線接聽人員服務品質，據以辦理電話接聽品質測試，目前已完成
111 年第一季～111 年第四季之電話禮貌測試。
3. 持續追踨一再陳情及民眾滿意度調查不滿意案件之分析，並分別提供
一再陳情案件清單交付三區環境督察大隊複查及每二個月一次一再
陳情案件妥善處理率交付主辦單位，以同時提升公害陳情案件處理品
質。
4. 新增公害污染陳情案件管理系統分析功能：建置「疑似重大公害案件
預警介面」以提供重大污染案件警示，另依據轄區公害案件分布，透
過 Tableau 視覺化儀表板呈現，以提供轄區重要污染熱區及案件數與
分布之呈現。</chi_subject><proj_year>111</proj_year><org_name>環境督察總隊</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11279509</allfileid><publish_date>20221230</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1年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完成辦理1場公害糾紛案件發生地訪察（現勘）作業暨裁決大會，以協助環保署裁決會審理公害糾紛裁決案件時，能有充足與更具客觀性之證據；另辦理3場教育訓練與1場研討會以提升各環保相關人員專業知識及實務經驗的交流與公害糾紛調處會議召開的經驗；並強化及維護公害糾紛處理系統內容與資訊安全，完成具備英文版本供使用者選擇，並以使用者需求為中心，改善用戶界面設計和用戶體驗，優化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及環保署相關資訊公開平臺連結，及協助統計公害糾紛之案件數量，並依環保署指示協助公害事件之處理，追蹤環保單位後續處理方式及協助各縣市環保局更新相關資料；邀請專家學者提供公害相關法律意見諮詢與答覆說明3件、並蒐集公害污染相關案例以強化公害糾紛系統資料庫；彙整製作公害糾紛相關圖文資料並結合社群網站、粉絲團等，另以網路方式宣傳公害糾紛業務及搜尋彙整相關新聞案件等。</chi_subject><proj_year>111</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雲林科技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10939662</allfileid><publish_date>2023022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0年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朝強化公害事件處理作業程序之方向進行，包含辦理2場民眾宣導會，使民眾透過宣導會瞭解公害糾紛發生時自我保護觀念，另辦理1場公害糾紛實際案例分析與經驗分享講習，以提升環保機關相關人員處理公害糾紛專業知能；並持續強化及維護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內容與資訊安全，包括新增公害糾紛案件圖台功能，結合Google地圖與公害案件資訊，以地圖方式顯示各公害糾紛案件發生地點及資訊，藉由圖資套疊與案件資料整合，以瞭解歷年公害事件發生分布情形，並持續蒐集公害污染相關案例以強化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資料庫；另協助統計公害糾紛之案件數量，並依環保署指示協助公害事件之處理，追蹤環保單位後續處理方式及協助各縣市環保局更新相關資料；協助比對歷年受理富喬斗六廠調處不成立資料；邀請專家學者提供公害相關法律意見諮詢3件；配合提供公害糾紛相關資訊；製作公害糾紛自我權益保障、公害事件蒐證重點及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共3張圖文資料並結合環保署臉書粉絲團宣傳公害糾紛業務，以及搜尋彙整公害相關新聞案件。</chi_subject><proj_year>110</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雲林科技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03476193</allfileid><publish_date>202201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0年度雲林縣空氣污染案件快速查核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執行雲林縣環境保護局受理環保案件陳情， 並強化提升稽查案
件之稽查人力及其效率，其中共協助公害陳情案件資料系統傳輸、建檔
及收發等相關行政作業；協助公害案件(含夜間、假日值勤)稽查、告發
等相關工作及文書處理6 , 7 6 0 件次，其中以電話陳情4 , 0 0 0 件次之比例
( 5 9 . 1 7 % )最高、網際網路陳情1 , 4 9 1 件次( 2 2 . 0 6%)次之、再者為交辦案
件4 1 9 件次( 6 . 2 0 % )， 顯示在近年來環保局所積極宣導之陳情專線已可
被民眾廣泛及習慣使用， 且網際網路及AP P 報案受理方式被使用比例
越趨增加。
在環保報案中心歸類之污染源別所受理之陳情案件中以異味污染物
2 , 7 3 2 件之比例最高( 4 0 . 4 1 %)， 其次依序為環境衛生( 2 , 1 8 9 件， 3 2 . 3 8
%)、廢棄物( 8 0 2 件，11 . 8 6% )及噪音( 5 8 4 件，8 . 6 4%)等類別，其餘案件
110 年度雲林縣空氣污染案件快速查核計畫 期末報告(定稿)
v
類別皆小於5 %。顯見異味污染物、環境衛生、噪音及廢棄物為本縣公
害污染之主要原因，然經交叉分析比對後發現，異味污染物及環境衛生
相較於其他年度有逐漸攀升之現象，廢棄物近年來有增加之趨勢，尤其
以非法棄置增加趨勢更多， 此類型案件因須採樣認定其是否為有害事
業廢棄物，因此直接反映在檢驗經費上，造成本年度需增加檢測費用。
統計11 0 年度計畫期間，被陳情對象中各類別之陳情案件數主要以「公
共場所」( 3 , 3 4 6 件，4 9 . 5 0%)、「一般居民」( 1 , 0 7 8 件，1 5 . 9 5%)、「禽畜、
養殖業」( 8 0 7 件，11 . 9 4%)及「工業(廠)」( 7 4 1 件，1 0 . 9 6%)為主要陳情
對象，其餘1 0%以下；依上所述，民眾對於陳情對象並非僅針對營利事
業場所。以被陳情案件最多之類別「公共場所」為例，陳情案件數共計
為3 , 3 4 6 件次，為各類別之陳情案件數最多的一項，由於政府對於各項
環境保護政策大力推廣， 加上近年來公害陳情案件受理方式越來越多
元之下，民眾亦成為縣內最嚴謹的環保監督系統，尤其針對發生於生活
周遭環境的污染事件， 均可立即報案。
本年度計畫執行期間，共計檢測2 2 2 件次案件(共計5 9 3 樣本)，檢測費
用共計新臺幣1 , 6 4 9 , 2 4 0 元整， 其中有3 5 件次有不合格(計4 8 點次)，
不合格率約8 . 0 9%，未符合法規者依法告發並限期改善。空氣污染案件
共花費新臺幣4 3 4 , 0 0 0 元， 占總花費之2 6 . 3 2%； 廢棄物/土壤污染案件
共花費新臺幣1 , 1 4 7 , 8 6 0 元，占總花費之6 9 . 5 9%，為佔比最多之項目；
水污染案件共花費新臺幣6 7 , 3 8 0 元， 占總花費之4 . 0 9%， 為佔比最少
之項目。本年度採樣經費分析中， 廢棄物/土壤案件明顯較多， 空氣及
水污染案件則無明顯集中月份， 其中花費較多之月份集中於</chi_subject><proj_year>110</proj_year><org_name>雲林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翌暘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02499890</allfileid><publish_date>20221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0年度臺東縣空氣污染等陳情案件快速查處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依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頒之「環境保護機關處理公害污染陳情案件作業程序」並依地方環境保護機關公害陳情績效考核評比要點為執行主軸，受理民眾各類陳情案件、縮短處理時間、強化案件受理人員及現場稽查人員之專業訓練，提高政府施政滿意度。
本計畫執行期程自110年3月1日至111年2月28日，陳情相關統計與考核業務部分，則考量陳情案件結案時間及資料連貫或代表性，陳情與考核資料統計截至110年12月。本年度計畫之工作執行總體進度達成率為100%，摘要說明如下：
一、	公害陳情案件受理及管制作業
1.	配合機關公害陳情報案中心設置專責受理單位人員處理及管制公害陳情案件，110年1~12月陳情案件總計2445件，衍生複查818件；每日平均受理6.7件，加計衍生複查每日平均8.9件。
2.	民眾陳情案件每日進行污染源定位、建立污染源資料庫及稽查紀錄單，並鍵入公害陳情系統及依機關指示鍵入環保稽查處分管制系統(EEMS)。
3.	每月10日前提報上月陳情案件統計、處理及分析報告。
4.	每月進行公害陳情考核指標之陳情人滿意度意見電話調查，並於次月10日內提報調查資料予機關備查。110年1~12月受理的案件中共1406件可調查，已完成調查共1198件占85%，無法調查共208件占15%。已完成調查之案件(1198件)中，非常滿意及滿意分別占55.3%及35.7%，無法調查之案件(208件)中，三次無人接聽占94.2%。
 
二、	主動稽巡查作業(統計期間110年3月~111年1月)
1.	易遭棄置廢棄物地點選取10處地點架設縮時攝影設備，已執行133處次，共查獲47件具違規行為人，其中11件具有明確車牌皆已告發裁處，5件尚待告發裁處。
2.	監看臺東市豐聖段2-2地號及豐聖段17-1地號公有地之既有攝影機，監看過程中並無發現行為人棄置廢棄物。
3.	協助生禽畜糞攔檢稽查，共查獲15件，分別為經判定非生禽畜糞而移交農業處3件、撤銷裁處1件及開罰11件，罰鍰84萬元整，阻斷約122噸的生禽畜糞流入耕地使用。
4.	每週針對違規廣告或資源回收個體戶等進行排程並執行稽巡查：
(1)	違規廣告物稽巡查工作，巡查：臺東市237條路段，發現違規廣告物1300件。清除：已移交綜合計畫科(清潔人員)拆除1168件 最多(占89.8%)，其次為通知業者拆除92件(占7.08%)、即時拆除40件(占3.08%)。處分：以違反電信法第8條第3項裁罰停止廣告物登載之電信服務(以下簡稱停話)16件、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10款告發裁處20件共計罰鍰25200元、撤銷案件1件。
(2)	列管資源回收個體戶27處，巡查276處次， 2處有環境髒亂之虞而限期要求改善或張貼勸導單，另有3處已無再堆放資源回收物而建議解除列管。
5.	配合陳情案件需求，由公害陳情系統篩選出屢遭陳情異味案件，已執行2場次異味檢測，檢測結果分別為，黃冠維(禽畜糞堆肥場)檢測值為12，符合排放標準(30)；益豐牧場檢測值為ND，符合排放標準(30)。

6.	本計畫執行水質採樣檢測及分析1件：本次檢測對象為日峰畜業牧場，惟當時其廢水處理單元未有放流水，故於終沉池進行採水檢測，測得生化需氧量(BOD)為498mg/L、化學需氧量(COD)為945mg/L、懸浮固體物(SS)為857mg/L、氨氮(NH3-N)為298mg/L。惟該牧場經水質保護科確認其許可文件內容未核定該單元水質標準，僅有原廢水水質規定有限值，故本次檢測可作為該牧場污水處理場，後續操作管理參考。
7.	已協助機關更新GIS查報定位外業系統1台，圖資更新至最新版。
 
三、	陳情案件品質提升 
1.	專責人員教育訓練已辦理1場次2小時。
2.	計畫教育訓練已辦理3場次，分別為1.異味偵檢及案例分享、2.電話禮儀與民眾陳情抱怨處理技巧、3.空氣異味防制與畜牧場稽查實務，共計完成8小時。
3.	屢遭陳情及重大污染或經機關指定案件，已統計110年度共計16處污染源，依污染持續性進行分類，提出污染源後續追蹤情形及改善對策報告。
4.	每月辦理陳情追蹤管制檢討會議，討論截至前月未結案之案件改善對策及後續查處進度，以增進結案速度及案件處理品質。
四、		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管制考核業務
1.	依據環保署所列本計畫績效考評指標「環境執法及公害陳情處理成效」之評分標準「公害污染陳情案件平均到場處理時間」、「平均結案鍵檔時間」、「滿意度調查比率」、「滿意度調查結果」等四項為工作執行標準(總分5分)。110年截至12月底，績效自評得4.9分。
2.	依據環保署空氣品質維護及改善工作，執行與民眾陳情相關績效考評指標「全民綠生活-民生關注議題污染管理」之評分標準「異味屢次陳情案件輔導率」、「輔導後改善率」及「露天燃燒陳情案件依法處分率」等三項為工作執行標準(總分3.6分)。110年截至12月底，績效自評得3.21分。 
五、	其他行政配合
執行相關行政作業，包括製作統一服裝、提供勞工實施身體一般健康檢查、每月提供新聞稿、機關臉書及TTpush推播等新聞資料等。</chi_subject><proj_year>110</proj_year><org_name>臺東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鼎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01861024</allfileid><publish_date>2022033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0-111年度公害污染陳情雲端聯網管理系統數據資料庫運用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系統」於82年成立迄今，持續擔任受理全國民眾於各種管道所提出之公害陳情報案，系統將陳情案件依所屬轄區及陳情次數特性即時交辦至對應各級26個環保單位處理，本計畫期程內，平均每月受理超過2.2萬件的陳情業務，本系統已成為各公害陳情業務單位所依賴之重要工具。
本專案除維護系統軟硬體環境以維持相關業務處理之正常運作與成長，於110年度依業務推動與民意所趨增修數類系統功能，以提升系統便民與輔助行政績效，計畫期間為確實達到意見整合與政策推動，共辦理1場教育訓練、1場業務檢討會議及1次工作進度報告，會議辦理皆提供會議簡報、講義及說明手冊、講座邀請等，加速計畫目標與政策之達成性。
本期計畫中統整110年度公害陳情處理結果統計，並與各環保單位溝通交換意見，擬定提升辦理品質與突破困難相關政策之推行。除此之外，於110年度有以下幾點計畫執行重點，以期對於現場稽查與決策支援提供更友善與自動化之平台：
1.為節省人力及提高案件處理效率，由公害陳情系統接受來自1999派工系統所指派之公害陳情案件，並統一於公害陳情系統處理及回覆陳情民眾，大大減少因重覆鍵檔所造成之人力耗費。
2.為瞭解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直轄市與16個縣市環保報案中心專線接聽人員服務品質，據以辦理電話接聽品質測試，目前已完成110年第一季～110年第四季之電話禮貌測試。
3.持續追踨一再陳情及民眾滿意度調查不滿意案件之分析，並分別提供一再陳情案件清單交付三區環境督察大隊複查及每二個月一次一再陳情案件妥善處理率交付主辦單位，以同時提升公害陳情案件處理品質。
4.擴增公害陳情案件處理輔助系統；結合公害陳情案件與應用地理資訊(GIS)系統，利用陳情案件地域性顯示親和度以輔助並提升稽查人員到達現場案件處理時效，整合端管理者可依公害陳情案件分佈之密度顯示區域警示功能(熱區)，達到經驗累積與傳承之目的。</chi_subject><proj_year>110</proj_year><org_name>環境督察總隊</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00603164</allfileid><publish_date>2021123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9-110年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專案計畫自102年起執行迄今，已服務逾上千位民眾，近年國人愈發重視生活環境品質，有關噪音污染（包括低頻噪音）、水污染、空氣污染等公害問題管制標準雖持續下修，但人民面對這些環境公害時，除了不知如何主張其法律上的權利外，往往也欠缺對於公害的認識；更甚者，受害人未必有資力得負擔主張權利過程中所產生之程序成本及費用。耑此，環保署為保障民眾權益，便利人民行使法律上權利的考量下，於109-110年度持續辦理本計畫案，於本計畫中，將包括：
一、提供公害相關問題法律諮詢服務，協助解決公害爭議問題。
二、提供公害相關問題之法律提供公害相關問題之法律扶助扶助，協助爭取權益及解決公害糾紛問題。
三、提供法律扶助案件統計分析工作。
四、蒐集裁決及民事訴訟案件，並撰寫判決摘要。</chi_subject><proj_year>109</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中銀律師事務所</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91887375</allfileid><publish_date>20220115</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9年度臺東縣空氣污染等陳情案件快速查處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依據環保函頒「環境保護機關公害陳情處理標準作業程序」暨「地方環保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成效評比要點」為執行主軸。受理民眾各類陳情案件縮短處理時間，加強受理報案人員及現場稽查人員專業訓練，建立民眾信心並提高政府施政滿意度。
本計畫執行期程自109年3月初至110年2月底，本報告內容統計109年1~12月成果，工作進度已完成100%，執行成果摘要說明如下：
一、	公害陳情案件受理及管制作業
(1)	配合公害陳情報案中心，設置專責受理單位人員，處理及管制公害陳情案件，109年陳情案件總計2,823件，首次陳情2,017件占71%，複查陳情806件占29%；每日受理首次陳情平均5.5件，首次+複查陳情平均7.7件。
(2)	陳情案件處理人員，接受機關指揮查處陳情案件(來源包含電話、網路、公害陳情APP、1999、縣民信箱等)，統計109年以電話(1647件，90%)為主，其次為手機APP(63件，2%)及交辦案件(55件，2%)，近十年交辦案件及手機APP占比有逐年增加趨勢。
(3)	滿意度調查部分，109年可調查件數1,197件，實際完成調查975件，占可調查件數81.5%，其中非常滿意及滿意占85%，尚可(14%)，不滿意及非常不滿意占1.4%。
二、	主動稽巡查作業
(1)	109年3~12月架設縮時攝影總計21處髒亂點，執行129處次。
(2)	協助生禽畜糞攔檢稽查開罰32件，罰鍰192萬元整。
(3)	已完成異味採樣官能測定及廢水陳情案件水質採樣檢測各2件。
三、	陳情案件品質提升
(1)	完成專責人員教育訓練1場次，完成教育訓練總時數8小時。
(2)	109年度屢遭陳情案件統計總表，共計45家，透過環保局跨科室研商追蹤會議，提出案件數前十大者後續追蹤情形及改善因應對策。
(3)	已完成每月追蹤管制檢討會議，討論改善對策並持續追蹤。
(4)	公害陳情系統考評分數截至12月底，總分55分得到53分。</chi_subject><proj_year>109</proj_year><org_name>臺東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鼎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91364187</allfileid><publish_date>202104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8-109年度公害陳情雲端聯網管理系統數據資料庫運用計畫(109年)</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系統」於82年成立迄今，持續擔任受理全國民眾於各種管道所提出之公害陳情報案，系統將陳情案件依所屬轄區及陳情次數特性即時交辦至對應各級26個環保單位處理，本計畫期程內，平均每月受理超過2.2萬件的陳情業務，本系統已成為各公害陳情業務單位所依賴之重要工具。
本專案除維護系統軟硬體環境以維持相關業務處理之正常運作與成長，於今年依業務推動與民意所趨增修數類系統功能，以提升系統便民與輔助行政績效，計畫期間為確實達到意見整合與政策推動，共辦理2場教育訓練、2場業務檢討會議及3次工作進度報告，會議辦理皆提供會議簡報、講義及說明手冊、講座邀請等，加速計畫目標與政策之達成性。
本年度計畫中統整108至109年度公害陳情處理結果統計，並與各環保單位溝通交換意見，擬定提升辦理品質與突破困難相關政策之推行。除此之外，於今年度有以下幾點計畫執行重點，以期對於現場稽查與決策支援提供更友善與自動化之平台：
1.	為節省人力及提高案件處理效率，由公害陳情系統接受所有來自1999派工系統所指派之公害陳情案件，並統一於公害陳情系統處理及回覆陳情民眾，大大減少因重覆鍵檔所造成之人力耗費。
2.	為瞭解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直轄市與17個縣市環保報案中心專線接聽人員服務品質，據以辦理電話接聽品質測試，目前已完成108年4月～109年12月之電話禮貌測試。
3.	持續追踨一再陳情及民眾滿意度調查不滿意案件之分析，並分別提供一再陳情案件清單交付三區環境督察大隊複查及每二個月一次一再陳情案件妥善處理率交付主辦單位，以同時提升公害陳情案件處理品質。
4.	擴增公害陳情案件處理輔助系統；結合公害陳情案件與應用地理資訊(GIS)系統，利用陳情案件地域性顯示親和度以輔助並提升稽查人員到達現場案件處理時效，整合端管理者可依公害陳情案件分佈之密度顯示區域警示功能(熱區)，達到經驗累積與傳承之目的。</chi_subject><proj_year>109</proj_year><org_name>環境督察總隊</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90970444</allfileid><publish_date>2021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9年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朝強化各作業程序之方向進行，如辦理3場業務宣導會，使民眾可加強對公害糾紛的認知，另辦理公害蒐證與鑑定教育訓練加強環保人員之蒐證能力與技術，亦辦理為期2天1夜之全國工作檢討會，邀請專家學者進行經驗分享並加強其他縣市環保人員之經驗交流；持續強化及維護公害糾紛處理系統內容與資訊安全，開發歷年案件統計圖表功能、新增法扶案件資料庫及統計查詢功能以及司法案件統計圖表與新增查詢欄位等，並做好資安防護，協助統計公害糾紛之案件數量，並依環保署指示協助公害事件之處理，追蹤環保單位後續處理方式及協助各縣市環保局更新相關資料；邀請專家學者提供蒐證相關諮詢書面意見2件、持續蒐集國內10件及國外6件公害污染相關案例以強化公害糾紛系統資料庫，以及配合機關指示提供相關法規、文章等外文翻譯；編制公害糾紛處理制度手冊提供環保人員及民眾參考；製作公害糾紛宣傳漫畫並結合社群網站、粉絲團等或辦理創意活動等網路方式宣傳公害糾紛業務以及搜尋彙整相關新聞案件等。</chi_subject><proj_year>109</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雲林科技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90152126</allfileid><publish_date>20201230</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9年度嘉義市公害防治民眾陳情案件處理、非農地環境雜草管理暨空氣污染夜間稽查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局執行109年度本市環保案件陳情之受理及稽查，並強化提升稽查人力之效率，執行公害陳情案件資料系統傳輸、建檔及收發等相關行政作業；協助公害案件(含夜間、假日值勤稽查)稽查、告發等相關工作及文書處理5,602件次(109年度)，其中以電話陳情3,035件次之比例(54.2%)最高、電子信箱陳情1,739件次(31%)次之、再者為交辦案件受理陳情547件次(9.8%)，未來可配合相關單位進行多元化的陳情管道宣導以提升其使用率。在環保報案中心歸類之污染源別所受理之陳情案件中，以環境衛生達2,766件之比例最高(49.4 %)，其次依序為噪音(939件，16.8%)、廢棄物(931件，16.6 %)及異味污染物(815件，14.55%)等類別，其餘案件類別皆小於5 %。顯見環境衛生、噪音及廢棄物為嘉義市公害污染之主要原因，然經交叉分析比對後發現，環境衛生及廢棄物相較於其他年度有逐漸攀升之現象，尤其以任意棄置增加趨勢更多。統計109年度計畫執行期間，被陳情對象中各類別之陳情案件數主要以「公共場所」(2,171件，38.75%)、「一般居民」(1,983件，35.4%)及「商業」(601件，10.73%)為主要陳情對象，其餘10%以下；依上所述，民眾對於陳情對象並非僅針對營利事業場所。以被陳情案件最多之類別「公共場所」為例，陳情案件數共計為2,171件次，為各類別之陳情案件數最多的一項，由於政府對於各項環境保護政策大力推廣，加上近年來公害陳情案件受理方式越來越多元之下，民眾亦成為市內最嚴謹的環保監督系統。</chi_subject><proj_year>109</proj_year><org_name>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翌暘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90126061</allfileid><publish_date>20210115</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8年臺東縣空氣污染等陳情案件快速查處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近年來為了落實政府產業東移政策，交通建設及工商業持續展開亦蓄勢待發，因此，為防範於未然並降低因經濟發展所帶來對生活環境造成重大影響，臺東縣環保局成立公害陳情專線為一常態性、持續性之工作，並希望能藉由108年度臺東縣空氣污染等陳情案件快速查處管制計畫之執行，掌握污染陳情案件處理時效，避免污染事件之擴大或延續，讓民眾能有舒適、無污染的生活環境。
本計畫目標為臺東縣境內陳情案件之管制，藉由健全陳情案件處理體系，設置專責單位，於受理民眾各類陳情案件時能立即前往處理，縮短陳情案件處理時間，並加強受理報案人員及現場稽查人員專業訓練，以公正不偏袒、積極主動之執行方式建立民眾信心並提高民眾對政府之施政滿意度，本計畫由技佳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期程為108年3月1日至109年2月29日，期間整體進度達100%，相關工作成效如後所述（統計時間：108年3月至108年12月）：
本計畫108年度陳情案件現場出勤查處計1,876件(平均5.14件/日)，複查案件為892件，合計首、複查2,768件(平均7.58件/日)，陳情案件查處執行成效藉由分析非假日各時段之陳情件數，探討公害污染最常被陳情污染類別，以建議相關改善措施達到減少陳情目標。臺東縣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管制系統之自我考評項目包含公害陳情案件平均到場處理(2.46小時)暨結案鍵入時間(63.09小時)、民眾不滿意案件衍生複查比率(100%)、滿意度調查作業調查比率(89.7%)及公害陳情系統篩選案件進行滿意度調查(86.96%)等五大項目，其考(自)評分數滿分為35分，本年度自評分數為31分，後續本計畫對考評相關工作持續執行。
主動稽查廢棄物熱點架設縮時攝影105次，開罰64件，罰鍰金額計88,200元，生禽畜糞運載車輛路邊攔檢裁處20件，罰鍰金額計480,000元，違規廣告張貼裁處5件，罰鍰金額計8,400元。
本計畫108年度教育訓練及相關陳情案件追蹤會議每月如期辦理，並針對陳情案件電話接聽禮儀及公害陳情案件查處實務辦理『專責人員教育訓練』及『本計畫暨電話接聽禮貌相關教育訓練』，將未結案及移案處理之案件著實定期追蹤進度，以期增進陳情案件查處時效。</chi_subject><proj_year>108</proj_year><org_name>臺東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技佳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82047943</allfileid><publish_date>20200515</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8-109年度公害陳情雲端聯網管理系統數據資料庫運用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系統」於82年成立迄今，持續擔任受理全國民眾於各種管道所提出之公害陳情報案，系統將陳情案件依所屬轄區及陳情次數特性即時交辦至對應各級26個環保單位處理，108年統計至12月31日止，平均每月超過2.1萬件的陳情業務，本系統已成為各公害陳情業務單位所依賴之重要工具。
本專案除維護系統軟硬體環境以維持相關業務處理之正常運作與成長，於今年依業務推動與民意所趨增修數類系統功能，以提升系統便民與輔助行政績效，計畫期間為確實達到意見整合與政策推動，共辦理1場教育訓練、1場業務檢討會議及1次工作進度報告，會議辦理皆提供會議簡報、講義及說明手冊、講座邀請等，加速計畫目標與政策之達成性。
本年度計畫中統整108至109年度公害陳情處理結果統計，並與各環保單位溝通交換意見，擬定提升辦理品質與突破困難相關政策之推行。除此之外，於今年度有以下幾點計畫執行重點，以期對於現場稽查與決策支援提供更友善與自動化之平台：
1.	為節省人力及提高案件處理效率，由公害陳情系統接受所有來自1999派工系統所指派之公害陳情案件，並統一於公害陳情系統處理及回覆陳情民眾，大大減少因重覆鍵檔所造成之人力耗費。
2.	為瞭解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直轄市與17個縣市環保報案中心專線接聽人員服務品質，據以辦理電話接聽品質測試，目前已完成108年4月～108年12月之電話禮貌測試。
3.	持續追踨一再陳情及民眾滿意度調查不滿意案件之分析，並分別提供一再陳情案件清單交付三區環境督察大隊複查及每二個月一次一再陳情案件妥善處理率交付主辦單位，以同時提升公害陳情案件處理品質。
4.	擴增公害陳情案件處理輔助系統；結合公害陳情案件與應用地理資訊(GIS)系統，利用陳情案件地域性顯示親和度以輔助並提升稽查人員到達現場案件處理時效，整合端管理者可依公害陳情案件分佈之密度顯示區域警示功能(熱區)，達到經驗累積與傳承之目的。</chi_subject><proj_year>108</proj_year><org_name>環境督察總隊</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81516258</allfileid><publish_date>20200630</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8年度空氣污染案件快速查核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執行108年度本縣環保案件陳情之受理及稽查，並強化提升稽查人力之效率，執行公害陳情案件資料系統傳輸、建檔及收發等相關行政作業；協助公害案件(含夜間、假日值勤稽查)稽查、告發等相關工作及文書處理5,604件次(108年度)，其中以電話陳情3,647件次之比例(65.1%)最高、網際網路陳情999件次(17.8%)次之、再者為手機APP受理陳情437件次(7.80%)，顯示在近年來環保局所積極宣導之陳情專線已可被民眾廣泛及習慣使用，且網際網路及APP報案受理方式被使用比例越趨增加未來亦可配合相關單位進行多元化的陳情管道宣導(例如：路口跑馬燈、電台託播等)以提升其使用率。
在環保報案中心歸類之污染源別所受理之陳情案件中，以異味污染物達2,635件之比例最高(47.0 %)，其次依序為環境衛生1,553件 (27.7 %)、噪音(557件，9.94 %)及廢棄物(430件，7.67 %)等類別，其餘案件類別皆小於5 %。顯見異味污染、環境衛生、噪音及廢棄物為雲林縣公害污染之主要原因，然經交叉分析比對後發現，異味污染物及環境衛生相較於其他年度有逐漸攀升之現象，廢棄物近年來有增加之趨勢，尤其以非法棄置增加趨勢更多，此類型案件因須採樣認定其是否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因此直接反映在檢驗經費上，造成本年度需增加檢測費用。
統計108年度計畫執行期間，被陳情對象中各類別之陳情案件數主要以「公共場所」(2,354件，42.0%)、「工業(廠)」(928件，16.6%)、「一般居民」(780件，13.9%)及「禽畜、養殖業」(563件，10.1%)為主要陳情對象，其餘10%以下；依上所述，民眾對於陳情對象並非僅針對營利事業場所。以被陳情案件最多之類別「公共場所」為例，陳情案件數共計為2,354件次，為各類別之陳情案件數最多的一項，由於政府對於各項環境保護政策大力推廣，加上近年來公害陳情案件受理方式越來越多元之下，民眾亦成為縣內最嚴謹的環保監督系統，尤其針對發生於生活周遭環境的污染事件，均可立即報案，故被陳情對象亦相當多元。
本年度計畫共計檢測86件次案件(共計172點次樣本)，其中有21件次有不合格(計27點次)，不合格率約15.7%，未符合法規者依法告發並限期改善，相較去年度同期為67件(共計119點次樣本，34點次不合格，不合格率28.6%)，增加了19件，其中本年度非法棄置案件增加，為確認該廢棄物是否為有害事業廢棄物，稽查時，會採集廢棄物樣品檢樣溶出重金屬等，因此本年度採樣分析費用已較去年同期增加許多。</chi_subject><proj_year>108</proj_year><org_name>雲林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翌暘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80739412</allfileid><publish_date>20200818</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7-108年研議增修公害事件舉證責任反轉條文及法律研修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以公害糾紛案件舉證責任分配為關注焦點，首先藉由盤點公害糾紛裁決及民事訴訟判決之案例，爬梳實務上對於公害糾紛侵權行為紛爭原因、損害類型及賠償範圍之判斷，並分析歷年來民法及公害糾紛處理法之舉證責任與重要程序制度在實務上之適用情形，探討在我國公害糾紛侵權行為事件中，民眾於舉證上所遭遇之困難及其原因。
其次，本計畫借鏡外國法制中公害糾紛處理機制之立法與落實，研析德、美、日三個國家對於公害糾紛侵權行為在民事責任之「舉證責任」、「資訊請求」、「連帶責任」、「時效延長」及「法律扶助」相關制度之規範與運作。
本計畫復以德國「環境責任法」中舉證責任之規範為觀察核心，特別指出在公害糾紛中相關舉證責任之解釋與運用，建議增訂民法第191條之4，作為在未訂立專法前之過渡期間針對環境危險責任之規定，並明文推定過失、推定因果關係。同時，本計畫並提出在未增訂民法第191條之4或環境責任法之前，亦得於公害糾紛處理法中增訂針對公害糾紛侵權行為之舉證責任分配之規範，以獨立章節增訂「因果關係之推定及資訊請求」，以利被害人於公害糾紛處理程序及後續司法救濟時，得以援引適用，俾保障被害人權益。
再者，本計畫經檢視公害糾紛處理法之機制與程序運作後，指出現行經公害糾紛程序中「紓處」機制確可達定紛止爭之效果，同時考量調處程序在調處委員會之組成嚴謹度要求較高、相關流程較為繁複，於實務適用上較受限，從而，本計畫擬建議透過建立紓處程序之機制，有效達到先期過濾、減緩公害糾紛之目的，亦能有效率解決公害糾紛案件。
職此，本計畫研析現行公害糾紛侵權行為所面臨之主要爭議，分別就(1)公害事件舉證責任分配；(2)資訊請求權；(3)公害糾紛處理機制之變更與修正，分別研擬具體修正條文、程序規範及相關施行細則，希能完善公害糾紛處理機制，使參與程序之當事人獲得公平保障，以落實公害糾紛處理之立法目的。</chi_subject><proj_year>108</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環宇法律事務所</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80676594</allfileid><publish_date>20200115</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8年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朝強化各作業程序之方向進行，如持續蒐集公害污染相關案例以強化公害糾紛系統資料庫、辦理業務宣導、教育訓練等工作。針對空氣污染侵害農作物案例蒐集國內7件，國外6件案例並分析彙整其內容，另撰擬環保協定範本，並請專家學者進行審視及提供意見，其可提供公害相關承辦人員做為參考依據；持續強化及維護公害糾紛處理系統內容與資訊安全，開發查詢裁決案後續之司法案件功能、新增案件填寫欄位及案件統計圖表功能，並做好資安防護，另搜尋彙整相關新聞案件，協助統計公害糾紛之案件數量，並依環保署指示協助公害事件之處理，追蹤環保單位後續處理方式及協助各縣市環保局更新相關資料；辦理3場業務宣導會以及配合法律扶助計畫進行12個縣市的宣導，使民眾透過業務宣導會加強對公害糾紛的認知，亦辦理為期2天1夜之全國工作檢討會，邀請專家學者進行經驗分享並加強其他縣市環保人員之經驗交流。本計畫於擴充項目增做法律扶助宣導圖卡一張及一部片長2分鐘的公害蒐證宣導影片；辦理空氣污染蒐證教育訓練加強環保人員之蒐證能力與技術；以及蒐集彙整國內過去公害糾紛處理執行成果撰擬投稿文章等。</chi_subject><proj_year>108</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雲林科技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80288632</allfileid><publish_date>202001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7─108年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自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專案計畫102年起執行迄今，已服務逾上千位民眾，近年國人愈發重視生活環境品質，有關噪音污染（包括低頻噪音）、水污染、空氣污染等等公害問題管制標準雖持續下修，但人民面對這些環境公害時，除了不知如何主張其法律上的權利之外，往往也欠缺對於公害的認識；更甚者，受害人未必有資力得負擔主張權利過程中所產生之程序成本及費用。耑此，環保署在保障民眾權益，便利人民行使法律上權利的考量下，於107-108年度持續辦理本計畫案，於本計畫中，將包括：
一、	提供公害相關問題法律諮詢服務，協助解決公害爭議問題。
二、	提供公害相關問題之法律扶助，協助爭取權益及解決公害糾紛問題。
三、	提供法律扶助案件統計分析工作。
四、	蒐集裁決及民事訴訟案件，並撰寫判決摘要。
五、	法扶教育宣導會之辦理。</chi_subject><proj_year>107</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中銀律師事務所</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70951216</allfileid><publish_date>20200109</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6-107年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朝實際落實各作業程序之方向進行，如支援環保局執行公害事件處理過程必需之現勘、損害賠償計算、蒐證等工作。另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已建置必要鑑定資訊供使用者參考，強化資訊系統中應常態化建置之內容，且訂定制度供環保局依循。完成項目如下說明，為強化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網站之安全性，並配合資安檢測及系統修正，本計畫已完成重新改編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網站民眾版及開發手機版，修正及擴充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網站之使用功能，並定期更新系統網站資訊；同時為加強各縣市承辦人員公害糾紛處理能力及提供實務案例建議，已完成地方環保局公害糾紛處理宣導說明會12場次、案例分析建議15件、損害賠償金額估算建議1件及現場訪視現勘會議2件、完成中英文版宣導摺頁印製、培訓教材、公害糾紛事件緊急紓處應變流程標準作業程序修正，公害糾紛處理案例參考手冊，並完成6場次公害糾紛處理系統操作及教育訓練及2場次全國公害糾紛處理工作檢討會；另本計畫亦已完成蒐集國內外司法案例51件，包含分析案件法律上之爭點、賠償金額斟酌之理由、法院採認之證據及法律見解等、公害糾紛案件發生始末之專案報告5件及綜整95年~107年紓處、調處及裁決案件資料，提供環保署供參。</chi_subject><proj_year>106</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雲林科技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6060171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9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6年度臺東縣空氣污染等陳情案件快速查處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1）廠商應每月25日前提報下月份巡查人員輪值表。
（2）廠商陳情案件處理巡查人員應依規定相關程序執行並建檔。
（3）陳情案件處理巡查人員應於每一機關上班日報備勤務，並接受指派勤務。
（4）應每月10日前提報上月份有關陳情案件之相關分析資料，作為機關管制參考。
（5）每月指派計畫經理進行「陳情人滿意度意見調查」，每月至少兩件次。
（6）辦理專責人員教育訓練1場次
（7）執行設於臺東縣機場之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工作。
（8）106年9月15日前提出期中報告。
（9）107年1月15日前提出期末報告。
（10）應辦理本計畫相關教育訓練總時數至少14小時，其中8小時應外聘講師。
（11）每月參與機關辦理之工作檢討會及每月10號前提送工作月報簡報資料且召開會議。
（12）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每季應至機關針對該季各月工作月報及工作檢討會結論召開計畫執行成效檢討會議，於完成會議4日內將會議記錄提報機關作為日後計畫執行參考。
（13）配合機關通知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召開之相關會議最多5次為限。
（14）每2個月定期發佈機關相關業務之新聞稿內容至少1則。
（15）提供機關網站之新增或更新相關業務資訊。
 (16) 應於每月辦理陳情追蹤管制檢討會議。</chi_subject><proj_year>106</proj_year><org_name>臺東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技佳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60440668</allfileid><publish_date>201805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5-107年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自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專案計畫102年起執行迄今，已服務逾上千位民眾，近年國人愈發重視生活環境品質，有關噪音污染（包括低頻噪音）、水污染、空氣污染等等公害問題管制標準雖持續下修，但人民面對這些環境公害時，除了不知如何主張其法律上的權利之外，往往也欠缺對於公害的認識；更甚者，受害人未必有資力得負擔主張權利過程中所產生之程序成本及費用。耑此，環保署在保障民眾權益，便利人民行使法律上權利的考量下，於105-107年度持續辦理本計畫案，於本計畫中，將包括：
一、提供公害相關問題之法律服務，協助爭取權益及解決公害糾紛問題。
二、提供公害相關問題法律諮詢服務，協助解決公害爭議問題。
三、研究法律扶助制度規劃、法令增修建議及提供公害糾紛及環境救濟相關法規意見及專業研析。
四、辦理訓練講習及年度環保法律扶助案件統計分析工作。</chi_subject><proj_year>105</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中銀律師事務所</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5220853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807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5年度空氣污染案件快速查核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縣每年接獲民眾之陳情案件逾4700件，除依程序妥善處理外，並訂定相關規定及建立電腦管理系統。為加強對民眾陳情案件之處理及提昇陳情處理效率，而執行「105年度空氣污染案件快速查核計畫」，辦理24小時全時段陳情案件現場處理、追蹤複查。
本計畫執行期間，共計查處陳情案件4,109件，平均每天約查處11.2件，包括空氣污染2024件(49.3%)、環境衛生陳情案件1023件次(24.9%)、噪音污染420件次(10.2%)、廢棄物319件次(7.8%)及水污染278件次(6.8%)，平均等待處理時間為0.29日(6.96小時)。
處理情形以污染主體經認定情節輕微或經檢測未違反規定1777件(43.2%)所佔比例最高，其次分別為查證污染主體屬實1544件(37.6%)、未查獲污染主體743件(18.1%)、其他類別41件( 1.0%)，移請相關單位查處4件(0.1%)。
105年度共計告發處分175件，累計裁罰金額達2,602,336元。</chi_subject><proj_year>105</proj_year><org_name>雲林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理虹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5179535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70908</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4-105年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第2年)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透過各界使用資訊系統情形及需求、公害糾紛案件登錄之管控機制，檢視修正資訊系統內容，並藉由協助公害事件處理等工作項目，強化環保局及相關人員之事件處理應變能力，提高事件處理效益。本年度「104-105年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第2年)專案工作計畫」之執行工作項目如下:
(一)本計畫已完成管控機制功能之開發並進行試算，並於說明會向各環保局說明試算範例及規則。
(二)本計畫已進行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既有資訊之維護更新，包括鑑定單位之網站、電話、檢驗項目、檢驗費用、資訊安全等，以及專家學者；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專案工作計畫之資訊。
(三)本計畫不定期提醒環保局建置最新任期之公害糾紛調處委員名單、公害糾紛緊急紓處小組名單以及環保署公害糾紛裁決委員名單於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保持系統之資料可用性。
(四)本計畫與各環保局保持密切聯繫，適時提供環保局處理公害事件相關建議及資源；另藉由分析歷年損害賠償成立司法之案件，瞭解影響判決之關鍵，及不同受體之賠償計算方式。
(五)為強化環保局公糾處理能力，已於8月辦理3場地方環保局公害糾紛處理宣導說明會；並於10月辦理1場全國性公害糾紛處理工作檢討會。</chi_subject><proj_year>105</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雲林科技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51069965</allfileid><publish_date>2017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5年度臺東縣空氣污染等陳情案件快速查處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1）廠商應每月25日前提報下月份巡查人員輪值表。
（2）廠商陳情案件處理巡查人員應依規定相關程序執行並建檔。
（3）陳情案件處理巡查人員應於每一機關上班日報備勤務，並接受指派勤務。
（4）應每月10日前提報上月份有關陳情案件之相關分析資料，作為機關管制參考。
（5）每月指派計畫經理進行「陳情人滿意度意見調查」，每月至少兩件次。
（6）辦理專責人員教育訓練1場次
（7）辦理「104年度陳情案例分析與檢討說明會」1場次。
（8）執行設於臺東縣機場之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工作。
（9）105年9月15日前提出期中報告。
（10）106年1月15日前提出期末報告。
（11）應辦理本計畫相關教育訓練總時數至少12小時，且每2個月至少辦理1場次，其中6小時應外聘講師。
（12）每月參與機關辦理之工作檢討會及每月10號前提送工作月報簡報資料且召開會議。
（13）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每季應至機關針對該季各月工作月報及工作檢討會結論召開計畫執行成效檢討會議，於完成會議3日內將會議記錄提報機關作為日後計畫執行參考。
（14）配合機關通知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召開之相關會議最多5次為限。
（15）每月定期發佈機關相關業務之新聞稿內容至少1則。
（16）提供機關網站之新增或更新相關業務資訊。
 (17) 應於每月辦理陳情追蹤管制檢討會議。</chi_subject><proj_year>105</proj_year><org_name>臺東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技佳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5026708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705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4-105年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第1年)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透過縣市環保局之訪視、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資訊更新及公害糾紛案件登錄之管控機制、協助公害事件處理等工作項目，加強環保局及相關人員之事件處理資訊及應變能力，提高事件處理效益。本年度「104-105年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第1年)專案工作計畫」執行之工作項目如下:
(一)本計畫已蒐集公害糾紛處理相關資源調查表單，並以假如分析法進行評估，且亦已完成六縣市環保局訪視行程。
(二)本計畫進行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既有資訊之維護更新，並新增公害糾紛處理流程相關單位、環境檢驗測定機構查詢，以及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專案工作計畫與遙測科技應用於公害糾紛處理專案計畫之歷年計畫連結。此外，本計畫已完成公害糾紛案件登錄之認定原則及管控機制之規劃。
(三)本計畫與各環保局保持密切聯繫，適時提供相關協助及資源，供環保局參考；另藉由分析歷年損害賠償成立案件，瞭解影響判決之關鍵，及不同受體之賠償計算方式；本計畫已於9月完成三場地方環保局說明會。</chi_subject><proj_year>104</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雲林科技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40707800</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4年臺東縣空氣污染等陳情案件快速查處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1）廠商應每月25日前提報下月份巡查人員輪值表。
（2）廠商陳情案件處理巡查人員應依規定相關程序執行並建檔。
（3）陳情案件處理巡查人員應於每一機關上班日報備勤務，並接 
    受指派勤務。
（4）應每月10日前提報上月份有關陳情案件之相關分析資料，作為機關管制
    參考。
（5）每月指派計畫經理進行「陳情人滿意度意見調查」，每月至少兩件次。
（6）應於105年1月15日前應提送104年度臺東縣公害陳情處理白皮書初稿予
    機關辦理審查。
（7）辦理專責人員教育訓練1場次
（8）辦理「104年度陳情案例分析與檢討說明會」1場次。
（9）執行設於臺東縣機場之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工作。
（10）104年9月15日前提出期中報告。
（11）105年1月15日前提出期末報告。
（12）應辦理本計畫相關教育訓練總時數至少12小時，且每2個月至少辦理1場次，其中6小時應外聘講師。
（13）每月參與機關辦理之工作檢討會及工作月報各1場次。
（14）計畫主持人或協同主持人每季應至機關針對該季各月工作月報及工作檢討會結論召開計畫執行成效檢討會議，於完成會議3日內將會議記錄提報機關作為日後計畫執行參考。
（15）配合機關通知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召開之相關會議最多5次為限。
（16）每季定期發佈機關相關業務之新聞稿內容至少1則。
（17）提供機關網站之新增或更新相關業務資訊。
（18）應於每月10號前提送工作月報簡報資料且召開會議。
（19）每月辦理陳情追蹤管制檢討會議。</chi_subject><proj_year>104</proj_year><org_name>臺東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技佳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40285835</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728</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4-105年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處理暨系統功能管理服務品質提升計畫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系統」於82年成立迄今，持續擔任受理全國民眾於各種管道所提出之公害陳情報案，系統將陳情案件依所屬轄區及陳情次數特性即時交辦至對應各級26個環保單位處理，105年統計至12月31日止，平均每月超過2.2萬件的陳情業務，本系統已成為各公害陳情業務單位所依賴之重要工具。
　　本專案除維護系統軟硬體環境以維持相關業務處理之正常運作與成長，於今年依業務推動與民意所趨增修數類系統功能，以提昇系統便民與輔助行政績效，計畫期間為確實達到意見整合與政策推動，共辦理4場教育訓練、2場業務檢討會議及6次工作進度報告，會議辦理皆提供會議簡報、講義及說明手冊、講座邀請等，加速計畫目標與政策之達成性。
　　本年度計畫中統整103至105年上半年度公害陳情處理結果統計，並與各環保單位溝通交換意見，擬定提昇辦理品質與突破困難相關政策之推行。除此之外，於今年度有以下幾點計畫執行重點，以期對於現場稽查與決策支援提供更友善與自動化之平台：
1.為節省人力及提高案件處理效率，由公害陳情系統接受所有來自1999派工系統所指派之公害陳情案件，並統一於公害陳情系統處理及回覆陳情民眾，大大減少因重覆鍵檔所造成之人力耗費。
2.為瞭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中、南三區環境督察大隊及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直轄市與16個縣市環保報案中心專線接聽人員服務品質，據以辦理電話接聽品質測試，目前已完成104年2月～106年1月之電話禮貌測試。
3.持續追踨一再陳情及民眾滿意度調查不滿意案件之分析，並分別提供一再陳情案件清單交付三區環境督察大隊複查及每二個月一次一再陳情案件妥善處理率交付主辦單位，以同時提昇公害陳情案件處理品質。
4.擴增公害陳情案件處理輔助系統；結合公害陳情案件與應用地理資訊(GIS)系統，利用陳情案件地域性顯示親和度以輔助並提昇稽查人員到達現場案件處理時效，整合端管理者可依公害陳情案件分佈之密度顯示區域警示功能(熱區)，達到經驗累積與傳承甚至預測之目的。</chi_subject><proj_year>104</proj_year><org_name>環境督察總隊</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40222857</allfileid><publish_date>201707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第2年(二年計畫)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縮短公害事件蒐證處理之準備時間，確認縣市環保單位得以適當之人力於第一時間備妥足夠之設備至現場進行蒐證，確實掌握環境污染事實之證據，以完成應變及蒐證作業，避免污染事件轉變為公害糾紛事件。</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雲林科技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8273172</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5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3~105年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隨著都市人口密度增加，工業化程度上升，各種環境公害發生的頻率也越來越高，諸如噪音污染（包括低頻噪音）、水污染、空氣污染等等，嚴重影響一般人民的生活品質。問題在於，公害的發生具有公眾性、隱密性、持續性等特色，各種不同的公害產生的具體影響未盡相同，人民面對這些環境公害時，除了不知如何主張其法律上的權利之外，往往也欠缺對於公害的認識；更甚者，受害人未必有資力得負擔主張權利過程中所產生之程序成本及費用。耑此，環保署在保障民眾權益，便利人民行使法律上權利的考量上，特擬定本計畫案，於本計畫中，將包括：
一、公害糾紛法律服務之相關前置作業以及諮詢執行成果
二、公害糾紛法律扶助之代理工作及執行成果
三、研擬國內現行法律扶助制度以及相關法令增修研析
（一）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專案計畫注意事項條文修正
（二）環境責任法規相關議題研究
四、回饋金制度研究
五、環保教育訓練課程之內容規劃</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中銀律師事務所</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701958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7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遙測科技應用於公害糾紛處理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臺灣社會由農業型態轉變為工業化的過程中，雖創造了經濟奇蹟，但所付出的代價卻是生活環境品質遭受破壞及污染，近年來隨著人民教育水準的提升以及環保意識的高漲，因環境污染所造成的公害問題成為與大眾息息相關且令人關注的議題，而政府歷年來也致力於環境污染防制科技的推動以及相關法令規章的訂定與實施，希望能夠預防以及杜絕污染事件，但是突發性的重大公害污染仍時有所聞，影響社會大眾及政府甚鉅。本計畫是運用福衛二號、法國SPOT-5衛星以及應用無人飛行載具系統、地面光達(LiDAR)等遙測儀器進行公害污染監測調查。目標為建置遙測科技應用於環境監測調查，並協助公害調查蒐證使用，以有效釐清污染環境責任，及協助損害評估，輔助公害糾紛處理，消弭公害紛爭。</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中央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568020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5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3年度臺東縣空氣污染等陳情案件快速查處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1）廠商應每月25日前提報下月份巡查人員輪值表。
（2）廠商陳情案件處理巡查人員應依規定相關程序執行並建檔。
（3）陳情案件處理巡查人員應於每一機關上班日報備勤務，並接受指派勤務。
（4）應每月10日前提報上月份有關陳情案件之相關分析資料，作為機關管制參考。
（5）每月指派計畫經理進行「陳情人滿意度意見調查」，每月至少兩件次。
（6）應於104年1月15日前應提送103年度臺東縣公害陳情處理白皮書初稿予關辦理審查。
（7）辦理專責人員教育訓練1場次
（8）辦理「公害陳情電話接聽禮貌及業務檢討說明會」、「103年度陳情案例分析與檢討說明會」各1場次。
（9）執行設於臺東縣機場之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工作。
（10）103年9月15日前提出期中報告。
（11）104年1月15日前提出期末報告。
（12）應辦理本計畫及電話接聽禮貌相關教育訓練總時數至少達10小時，且每2個月至少辦理1場次，其中6小時應外聘講師。
（13）每月參與機關辦理之工作檢討會及工作月報各1場次。
（14）計畫主持人每季應至機關針對每月月報結論及工作檢討會決議提出解決問題之指導會議。
（15）配合機關通知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召開之相關會議最多5次為限。
（16）每月提供機關相關業務之新聞稿內容至少1則。
（17）提供機關網站之新增或更新相關業務資訊。</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臺東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技佳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484899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5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3年度露天燃燒管制暨空氣污染案件快速查核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環境是民眾生存的根本，由於社會經濟情況邁向穩定成熟，生產製造、消費、廢氣等活動造成之環境負荷自然增大，對於人口密集、工廠林立、機動車輛大增、垃圾成果、家禽畜飼養數增多等所增加的環境污染問題之處理也更行棘手。民眾生活水準提昇，環保意識抬頭對於以往生活周遭影響生活品質之污染、公害問題不再漠視與容忍，故公害陳情案件有越來越多的趨勢。依據環保署發佈103年公害陳情案件統計資料顯示，全國陳情案件受理件數達249,784件，其中噪音、異味污染及環境衛生問題，是103年為數最多的陳情類別，此三類總合佔全國八成以上，特別是都會區住商混合、商業發達，引發最多來自民眾的公害汙染陳情。有鑑於此，為了減少公害污染的發生，政府制定各項法令，強化各項污染防治技術，並透過公害陳情處理，協助民眾解決所遭遇之公害污染問題。
本縣每年接獲民眾之陳情案件於3,800件，除依程序妥善處理外，並訂定相關規定及建立電腦管理系統。為加強對民眾陳情案件之處理及提升陳情處理效率，而執行『103年度露天燃燒管制暨空氣污染案件快速查核計畫』，辦理24小時全時段陳情案件現場處理、追蹤複查。
本計畫執行期間統計103年1月1日至104年02月28日止共計查處4,602件陳情案件，包括空氣污染之異味污染2,037件、空氣污染不包含異味污染332件、環境衛生1,124件、噪音污染525件、水污染284件及廢棄物234件、土壤污染11件、毒化物性化學物質6件、其他49件，平均處理時效為0.27日。
配合民眾陳情案件稽查採樣，針對31處執行採樣37點次。舉辦一場103年度陳情案件稽查業務檢討會。編制102年度雲林縣公害陳情案件處理白皮書。另為加強計畫人員之職能專業素能及服務態度，辦理2場次環保教育訓練。</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雲林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華門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265322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815</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1-103年度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系統功能提昇暨維護管理專案工作（第3年）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系統」於82年成立迄今，持續擔任受理全國民眾於各種管道所提出之公害陳情報案，系統將陳情案件依所屬轄區及陳情次數特性即時交辦至對應各級26個環保單位處理，103年統計至10月31日止，平均每月超過2.2萬件的陳情業務，本系統已成為各公害陳情業務單位所依賴之重要工具。
本專案除維護系統軟硬體環境以維持相關業務處理之正常運作與成長，於今年依業務推動與民意所趨增修11項系統功能，以提昇系統便民與輔助行政績效，計畫期間為確實達到意見整合與政策推動，共辦理2場教育訓練、1場業務檢討會議及11次工作進度報告，會議辦理皆提供會議簡報、講義及說明手冊、講座邀請等，加速計畫目標與政策之達成性。
本年度計畫中統整102及103年度公害陳情處理結果統計，並與各環保單位溝通交換意見，擬定提昇辦理品質與突破困難相關政策之推行。除此之外，於今年度有以下幾點計畫執行重點，以期對於現場稽查與決策支援提供更友善與自動化之平臺：
1.	為節省人力及提高案件處理效率，由公害陳情系統接受所有來自1999派工系統所指派之公害陳情案件，並統一於公害陳情系統處理及回覆陳情民眾，大大減少因重覆鍵檔所造成之人力耗費。
2.	為瞭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中、南三區環境督察大隊及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直轄市與17個縣市環保報案中心專線接聽人員服務品質，據以辦理電話接聽品質測試，目前已完成4-11月之電話禮貌測試，共計896通。
3.	持續追踨一再陳情及民眾滿意度調查不滿意案件之分析，並分別提供一再陳情案件清單交付三區環境督察大隊複查及每二個月一次一再陳情案件妥善處理率交付主辦單位，以同時提昇公害陳情案件處理品質。
4.	擴增維護公害陳情案件地理資訊平臺；結合全球衛星定位(GPS)技術與應用地理資訊(GIS)系統，利用陳情案件地域性顯示親和度以輔助並提昇稽查人員到達現場案件處理時效，整合端管理者可依公害陳情案件分佈之密度顯示區域警示功能(熱區)，達到經驗累積與傳承甚至預測之目的。</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環境督察總隊</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0654252</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5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隨著都市人口密度增加，工業化程度上升，各種環境公害發生的頻率也越來越高，諸如噪音污染（包括低頻噪音）、水污染、空氣污染等等，嚴重影響一般人民的生活品質。問題在於，公害的發生具有公眾性、隱密性、持續性等特色，各種不同的公害產生的具體影響未盡相同，人民面對這些環境公害時，除了不知如何主張其法律上的權利之外，往往也欠缺對於公害的認識，更甚者，受害人未必有資力可以負擔得起主張權利過程當中所產生的程序負擔。耑此，環保署在保障民眾權益，便利人民行使法律上權利的考量上，特擬定本計畫案，於本計畫中，將包括：
一、公害糾紛法律服務之相關前置作業以及諮詢執行成果
二、公害糾紛法律扶助之代理工作及執行成果
三、研擬國內現行法律扶助制度以及相關法令增修研析
（一）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專案計畫注意事項條文修正
（二）環境責任法規三種版本之比較與評析
四、環保教育訓練課程之內容規畫
（一）歷年公害糾紛案例整理
（二）現行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制度之介紹
（三）公害糾紛處理法概要</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中銀律師事務所(台灣)</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9213898</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第1年(二年計畫)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目前公害事件處理上常見困難為環保人員於事件發生後未能於第一時間抵達現場，故如何加快第一時間蒐證之機制為本計畫主要重點，本計畫透過各機制研擬及相互配合方式之確認以加快第一時間蒐證之機制、提高現場作業效益，期使應變及蒐證同步作業。
針對工作項目一之研析各縣市因應公害事件蒐證處理能力部分，挑選好發公害之6縣市並規劃公害糾紛處理相關資源調查表，用來分析環保局設備及器材、資源配置、應變系統及程序完整性，後續再邀集專家至環保局訪視，評估公害事件處理能力並給予建議，並且使用假如分析法進行公害糾紛處理評估分析，利用問與答方式列出公害事件處理過程中可能造成無法確認因果關係，針對現況提出改善建議和應採取之行動方案，彙整分析以上工作結果可看出多數環保局常面臨之經費及人力限制問題，且仰賴委辦廠商之情況甚重，針對局內人員之教育訓練應再予以加強，另協助雲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提供蒐證海報及摺頁供參考，以利宣導公害事件發生後之民眾可自行蒐證項目，期能透過宣導減少民眾對公害事件不理性行為應以合適之方式處理。
針對工作項目二維護及提升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功能部分，現有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已具備公害糾紛及鑑定資訊查詢、公害案件查詢、公害案件資料管理、相關表格或資料下載等功能，而為使各功能對使用者更加友善，本計畫亦持續進行資訊系統之內容強化與功能新增，目前已完成建置公害事件處理相關網站蒐集40個並製作使用說明供使用者參考、公害糾紛緊急紓處小組名單以及環保署公害糾紛裁決委員名單、建置專家學者(領域涵蓋環工、農林作物、水產生物、人體健康、法律、化工、蒐證、環境教育與資訊管理等)總計78人，並提供環保單位蒐證及採樣之建議、建置北、中、南、東各分區之鑑定單位聯繫方式以利環保單位聯繫並進行蒐證或送樣分析之協助；且利用系統自動完成篩選所需補正資料，定期寄信給環保局承辦人確認資料正確性並同時控管案件之進度、定期更新各環保局(連江縣除外)最新任公害糾紛調處委員名單。
    針對工作項目三研析公害蒐證與環境污染應變結合之機制部分，為使公害蒐證與環境污染緊急應變程序能同步進行，本計畫蒐集國內外既有公害蒐證與環境污染應變機制作為，並自現有各種環境污染緊急應變程序中評析其介入蒐證步驟之時機及分工，且透過辦理討論會之方式蒐集環保單位之意見，以確保兩項作業同步進行之可行性，目前已初步完成公害蒐證與環境污染應變結合之機制，由地方設立資訊平台，彙整事件資訊後通報予中央，以妥善處理事件
針對工作項目四加速公害事件現場蒐證之效率，提升公害事件之處理成效部分，為提升公害蒐證效率之各工作項目做法，包括協助提供處理原因不明公害事件之建議，本計畫已完成設計可縮短蒐證準備時間之公害蒐證箱，便利箱內物品為事件處理所需最低應變之要求，環保局則可依實際狀況設計本身的蒐證工具清單，並分別於於高雄、台中、台北分別辦理一場地方環保局說明會，說明討論公害便利箱使用方式，參與人數合計為289，另協助嘉義縣環保局至現場勘查3件公害事件，並提供後續處理建議，加強環保局之處理效率。
針對工作項目五增進地方環保單位公害糾紛處理經驗之交流部分，已於10月30日及31日辦理102年度全國性公害糾紛處理工作檢討會，邀集各縣市環保局人員共62人，分享公害糾紛事件之經驗並提出相關意見。</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水土資源及防災科技研究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6458552</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2年度臺東縣空氣污染等陳情案件快速查處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1）廠商應每月25日前提報下月份巡查人員輪值表。
（2）廠商陳情案件處理巡查人員應依規定相關程序執行並建檔。
（3）陳情案件處理巡查人員應於每一機關上班日報備勤務，並接 
    受指派勤務。
（4）應每月10日前提報上月份有關陳情案件之相關分析資料，作為機關管制
    參考。
（5）每月指派計畫經理進行「陳情人滿意度意見調查」，每月至少兩件次。
（6）應於103年1月10日前應提送102年度臺東縣公害陳情處理白皮書初稿予
    機關辦理審查。
（7）辦理專責人員教育訓練至少2場次
（8）辦理「公害陳情電話接聽禮貌及業務檢討說明會」、「102年度陳情案
     例分析與檢討說明會」各1場次。
（9）執行設於臺東縣機場之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工作。
（10）102年10月31日前提出期中報告。
（11）103年03月31日前提出期末報告。
（12）應辦理本計畫相關教育訓練至少分4場次及至少12小時。
（13）每月參與機關辦理之工作檢討會及工作月報各1場次。
（14）計畫主持人每月應至機關針對每月月報結論及工作檢討會決議提出解
     決問題之指導會議。
（15）配合機關通知參加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召開之相關會議最多5次為限。
（16）每月提供機關相關業務之新聞稿內容至少1則。
（17）提供機關網站之新增或更新相關業務資訊。</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臺東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聯聖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5954595</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8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2年度桃園縣特定陳情污染源監控暨輔導改善示範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由於桃園縣工業區與工廠數甚多，若單只靠環保局與義工等有限人力的監控，尚無法全面且有效的掌握污染源排放狀況，也因此導致仍有部分不肖業者存有僥倖心態，試圖以減少前端污染處理成本，利用各種不法途徑蓄意排放污染，謀取不當利益，進而使得環境品質受到衝擊。有鑑於部分不肖廠商之違法排放，為提昇管制有效性及違法排放事件之掌握度，彌補人力不足所造成之陳情案件及環境衝擊，擬透過本計畫之執行，藉由科技化監控系統之建置、測試及示範，針對特定污染源進行監控，達成有效降低不法排放事件及提供即時污染資訊預警，期可藉由科技化污染監控系統之建置，建立遏止不法排放行為之監控模式，進而達到輔導改善及陳情減案之效益，有效提升桃園縣的環境品質。
一、特定污染源快速稽查及監控中心建置
本中心建置之目的，為提升稽查管制業務執行效率，同時活化現有之辦公空間，由於計畫規定於進行建置前，需提供相關之規劃說明並舉辦施工前說明會，目的為交流環保局人員與廠商間的意見，以利後續建置之進行，故本計畫於102年9月18日提送規劃書，並於9月27日辦理建置說明會，然因建置過程環保局提出相關變動施工之需求，因此在10月8日再次提送修正版規劃書，施工期程相當順利，提早於11月5日完成中心之建置，並於11日14日驗收啟用。
二、快速稽查行動app系統功能建置
此部分建置之內容包含快速稽查行動app、噪音管制圖區app、業務稽查文件管理網頁以及上述系統之資料庫建置，相關之軟體開發已於11月25日完成，目前屬於測試階段，將針對相關錯誤與網頁畫面進行改善，預計將於12月10日前完成測試，12月26日前完成系統修繕並舉辦教育訓練會議，12月31日前提供相關開發軟體與文件。
 
三、稽查人員制服與設備購置
稽查服裝之購置，目的為提升稽查人員形象識別之用，避免執勤時民眾產生不必要之誤解，因此，本計畫於102年9月27日提送規劃書後，並已於11月13日完成夏令與冬令制服各70套之採購與驗收作業。
此外，為提升稽查人員所使用之儀器符合法規標準與作業所需設備之強化，分別購置一組”RION”噪音校正器、12支稽查用腳架、30張4G記憶卡與116頂稽查工作帽，提供稽查人員執勤之用。
四、污染監控改善示範性方案
此示範性方案由環保局提供名單，選定之對象為位於桃園縣蘆竹鄉的諾瓦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原因為該公司於102年10月8日接受環保局稽查時，違法從涇流廢水放流口排放廢水(RD01)，以致有污染南崁溪之虞，遭環保局通知改善，因而自報改善，故本計畫於102年10月18日進行現場勘查，10月24日完成監控設備之架設作業且開始執行監控，直至11月4日止完成監控，共計監控時間為11日，監控期間該公司無排放廢水行為。此外，根據成效分析的結果可知，利用科技化監控約較傳統使用人力24小時站崗的方式節省 3,000元/日，更重要的是科技化監控能提供及時且無時差的監控，對於不法污染排放之防範，實有相當的助益。</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廣萊環境企業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581061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1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遙測科技應用於公害糾紛處理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臺灣地區地狹人稠，資源有限，因此每當發生重大或突發性公害污染事件，除須注意污染範圍是否有擴大跡象，造成生態環境破壞外，甚至會造成環保抗爭和公害糾紛事件。傳統上，對於此類公害污染事件，多以傳統地面調查的方式進行，通常耗時費工，無法詳細查估。本計畫應用遙測科技於公害糾紛處理及廢棄物非法棄置蒐證，計畫內容係利用福衛二號、法國SPOT系列衛星、無人飛行載具(UAV)及地面光達(LiDAR)系統等遙測科技進行蒐證工作。目標為規劃建置遙測科技應用於環境監測調查，並協助公害調查蒐證使用，以有效釐清污染環境責任，及協助損害評估，輔助公害糾紛處理，消弭公害紛爭。</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中央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5353969</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環保稽查處分管制系統功能提昇及推廣維護」專案（第2年）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年度合約所定工作項目，包含維持系統正常運作與連線品質、提升系統相關功能、因應行政院要求進行系統資料庫升級、因應內政部要求調整自然人憑證登入程式、101年度資料統計分析與配合環保署未來整合為環境資源部系統調整規劃等，以達到提昇與強化系統服務之計畫目標，首先在維持系統正常運作與連線品質工作上，本計畫透過定期監控各項硬體監測數據，以管控系統操作品質；另外，亦配合監資處定期進行資安檢核作業，詳細說明可參閱第二章。在系統功能強化上，係依據現有系統功能，提供使用者更好的使用服務，本年度使用者所提出之需求，共計完成65個；另外，還包含系統美化改版作業、系統資料庫升級、自然人憑證登入程式調整、噪音稽查處分概況表改版、環保專責人員及技師究責專區建置，以及配合環保署未來整合為環境資源部系統調整規劃等既定工作項目，主動提出服務精進方案。在資料介接工作項目方面，本年度完成與列管污染源系統、高雄市檢舉達人系統等系統介接工作，另外，也配合過去已完成介接的系統，調整新增所需介接欄位，如環境教育講習系統及公害陳情系統等。在使用者輔導方面，本年度客服電話量從一月到十月共為3,529通，共完成6場次的教育訓練，並協助縣市環保局自行舉辦之教育訓練，派遣講師到場，共計4場次。
綜合以上所述，本年度的工作項目中包含持續功能強化與新增服務二部份，系統不斷地往精益求精的方式進行，不僅要求穩定，更要求讓系統功能更完善，在已完成的系統中加入更多元的服務，讓系統更貼近使用者的業務需求，進而增加使用者使用意願。
相信在系統功能不斷提昇與提供附加服務的情形下，能讓本計畫不僅是做一個系統維護工作，而是成為一個能夠作為支援業務與政策擬定的應用工具。
以上為本年度之工作說明與成果摘要，其它工作項目之工作內容細節與成果請詳閱本報告書各章節，本系統最終目標希望能在資料建置面、列印面與應用面等三大面向，提供更好的服務，達到系統開發與計畫執行最大效益。</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環資國際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476051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1-103年度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系統功能提昇暨維護管理專案工作(第2年)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系統」於82年成立迄今，持續擔任受理全國民眾於各種管道所提出之公害陳情報案，系統將陳情案件依所屬轄區及陳情次數特性即時交辦至對應各級26個環保單位處理，102年統計至11月30日止，平均每月超過1.9萬件的陳情業務，本系統已成為各公害陳情業務單位所依賴之重要工具。
本專案除維護系統軟硬體環境以維持相關業務處理之正常運作與成長，於今年依業務推動與民意所趨增修22項系統功能，以提昇系統便民與輔助行政績效，計畫期間為確實達到意見整合與政策推動，共辦理2場教育訓練、1場業務檢討會議、6場業務相關會議及17次工作進度報告，會議辦理皆提供會議簡報、講義及說明手冊、講座邀請等，加速計畫目標與政策之達成性。
本年度計畫中統整101及102年度公害陳情處理結果統計，並與各環保單位溝通交換意見，擬定提昇辦理品質與突破困難相關政策之推行。除此之外，於今年度有以下幾點計畫執行重點，以期對於現場稽查與決策支援提供更友善與自動化之平台：
1.	為節省人力及提高案件處理效率，由公害陳情系統接受所有來自1999派工系統所指派之公害陳情案件，並統一於公害陳情系統處理及回覆陳情民眾，大大減少因重覆鍵檔所造成之人力耗費。
2.	為瞭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中、南三區環境督察大隊及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直轄市與17個縣市環保報案中心專線接聽人員服務品質，據以辦理電話接聽品質測試，目前已完成4-10月之電話禮貌測試，共計784通。
3.	持續追踨一再陳情及民眾滿意度調查不滿意案件之分析，並分別提供一再陳情案件清單交付三區環境督察大隊複查及每二個月一次一再陳情案件妥善處理率交付主辦單位，以同時提昇公害陳情案件處理品質。
4.	擴增維護公害陳情案件地理資訊平台；結合全球衛星定位(GPS)技術與應用地理資訊(GIS)系統，利用陳情案件地域性顯示親和度以輔助並提昇稽查人員到達現場案件處理時效，整合端管理者可依公害陳情案件分佈之密度顯示區域警示功能(熱區)，達到經驗累積與傳承甚至預測之目的。</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環境督察總隊</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428424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2年環保施政意向暨各級環保機關執行公害陳情處理案件滿意度調查</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署為瞭解民眾對我國環境品質之感受、環保施政措施認同度及對各級環保機關公害陳情處理之滿意程度，以供釐訂政策及提升服務品質之參考，特於本計畫期間內，對年滿20歲以上國民辦理2次環保施政意向調查(以下簡稱意向調查)及1次公害陳情處理滿意度調查(以下簡稱公害陳情調查)。
第1次意向調查，係為瞭解民眾對我國環境品質的感受，於本102年5月6日至102年5月18日間進行電話訪問。採分層比例抽樣法抽取樣本，完成有效樣本2,003人，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2.19個百分點以內。調查結果顯示：四成三(42.9%)的民眾最近一年曾遭受噪音的困擾；四成二(41.8%)的民眾最近一年曾遭受異（臭）味污染的困擾；民眾對於4項生活周遭環境衛生問題的改善度介於3.36分至3.86分，其中以公廁髒亂問題改善最多；民眾對於5項資源循環物品的使用方式，其改善度介於3.31分至3.92分，其中以自備購物袋改善最多；7項環境品質及環保措施成效中，以資源回收成效的滿意度較高，以河川環境及水質的滿意度最低；九成三(93.2%)的民眾相信「氣候變遷」是已經發生的事實，並有近八成(79.8%)的民眾認為生活有受到「氣候變遷」的影響，而有六成九(69.3%)民眾認為有受到「節能減碳」概念與政策的影響；近六成二(64.2%)的民眾對環保署過去一年推動環保工作的表現表示滿意。
第2次意向調查，係為瞭解民眾對各項已推動或將推動之環保措施之贊同程度，於本(102)年9月21日至10月10日進行電話訪問。採分層比例抽樣法抽取樣本，完成有效樣本2,014人，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2.2個百分點以內。調查結果顯示：民眾對6項環境永續槪念的平均認同度為4.48分；17項環保署已推動的環保措施，其平均知悉率為65.7%，其平均贊同率為95.8%；8項正規劃的環保政策平均支持率為93.6%；七成(70.3%)的民眾對目前住家附近環境整潔表示滿意；五成九(59.3%)民眾對環保署過去一年推動環境保護工作的表現感到滿意。
公害陳情調查，為了瞭解101年10月至102年9月向各級環保機關陳情公害污染案件之民眾對陳情處理之滿意度，於本年6月13日至6月18日及10月11日至10月18日進行電話訪問。依陳情案件類別比例進行隨機抽樣，完成有效樣本為3,053人，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2.5個百分點以內，調查結果顯示：陳情案件污染類別以「噪音」(33.9%)較多，陳情時段以「日間（6-20時）」(73.4%)較多，提供給環保單位的陳情資訊以「污染地點」(97.9%)，較多，陳情管道以「電話」(74.3%)較多。八成五(85.0%)的陳情人對陳情專線電話接聽人員服務態表示滿意，六成九(69.0%)的陳情人對網路陳情服務表示滿意。六成六(66.0%)的陳情人表示環保人員會依據所提供的資訊前往陳情現場勘察；有二成三(23.1%)的陳情人會同環保人員至陳情案件現場實際稽查。七成五(74.5%)的陳情人對到場處理時效表示滿意，七成五(75.0%)的陳情人對到場處理環保人員服務態度表示滿意。五成一(51.0%)的陳情人有要求環保機關回復處理情形，其中有七成四(74.3%)的陳情人表示環保機關回復處理情形方以「電話」回復為主；有八成四(83.7%)的陳情人對環保機關回復處理結果的態度表示滿意，有八成(79.6%)的陳情人對環保機關回復處理情形的速度表示滿意。六成一（61.2%）的陳情人對陳情案件處理過程表示滿意，三成八(38.4%)的陳情人對陳情案件處理的結果表示滿意，五成九（58.8%）表示不滿意，其原因以「污染情形未改善」比例最高（73.3%）。四成五（45.0%）陳情人會再針對同一個陳情原因一再陳情，再次提出陳情的原因以「未持續追蹤改善情形，案件又故態復萌」比例最高（75.9%）。陳情人認為環保機關在處理公害陳情需要提供的服務或改進事項主要為「提升處理效率」（36.7%）。</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統計室</org_name><exe_unit>全國意向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015071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1-103年度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系統功能提昇暨維護管理專案工作計畫(第1年)</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系統」於82年成立迄今，持續擔任受理全國民眾於各種管道所提出之公害陳情報案，系統將陳情案件依所屬轄區及陳情次數特性即時交辦至對應各級26個環保單位處理，101年統計至11月30日止，平均每月超過1.5萬件的陳情業務，本系統已成為各公害陳情業務單位所依賴之重要工具。
本專案除維護系統軟硬體環境以維持相關業務處之正常運作與成長，於今年依業務推動與民意所趨增修19項系統功能，以提昇系統便民與輔助行政績效，計畫期間為確實達到意見整合與政策推動，共辦理2場教育訓練、1場業務檢討會議、5場業務相關會議及11次工作進度報告，會議辦理皆提供會議簡報、講義及說明手冊、講座邀請等，加速計畫目標與政策之達成性。
本年於計畫中統整100及101年度公害陳情處理結果統計，並與各環保單位溝通交換意見，擬定提昇辦理品質與突破困難相關政策之推行。除此之外，於今年度有以下幾點計畫執行重點，以期對於現場稽查與決策支援提供更友善與自動化之平台：
1.	本年度配合管考處署長信箱訪談機制，制定「署長列管案件」功能，由系統自動篩選符合條件之案件，提供各環保機關首長進行與陳情人之一對一電訪，以深切瞭解陳情人陳情事由，徹底改善或消弭污染源。本功能已於100年8月1日正式上線使用，統計至目前署長列管案件共: 1,570件，已完成處理案件共: 1,191件。
2.	為符合時代趨勢，本年度已於9月1日更新公害陳情網路受理系統，並重新整理相關資料，以提供民眾耳目一新之面貌。
3.	為節省人力及提高案件處理效率，由公害陳情系統接受所有來自1999派工系統所指派之公害陳情案件，並統一於公害陳情系統處理及回覆陳情民眾，大大減少因重覆鍵檔所造成之人力耗費。
4.	為瞭解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督察總隊北、中、南三區環境督察大隊及新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等直轄市與17個縣市環保報案中心專線接聽人員服務品質，據以辦理電話接聽品質測試，目前已完成4-11月之電話禮貌測試，共計896通。
5.	持續追踨一再陳情及民眾滿意度調查不滿意案件之分析，並分別提供一再陳情案件清單交付三區環境督察大隊複查及每二個月一次一再陳情案件妥善處理率交付主辦單位，以同時提昇公害陳情案件處理品質。
6.	擴增維護公害陳情案件地理資訊平台；結合全球衛星定位(GPS)技術與應用地理資訊(GIS)系統，利用陳情案件地域性顯示親和度以輔助並提昇稽查人員到達現場案件處理時效，整合端管理者可依公害陳情案件分佈之密度顯示區域警示功能(熱區)，達到經驗累積與傳承甚至預測之目的。</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環境督察總隊</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9980758</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第2年)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國內於民國76~100年間，發生四百餘起公害事件，公害問題不容忽視，為了釐清環境污染的來源，並判斷污染源與污染受體的關係，須經過蒐證、調查與鑑定等階段，然而公害鑑定本質上是一種科學鑑定，環保人員需要針對公害事件蒐證流程建立一套標準作業程序，以確保蒐證品質，釐清公害責任歸屬。環保署於100年起實施「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專案工作計畫」二年型計畫，期望提升蒐證調查品質，避免因公害蒐證調查之缺失，導致公害糾紛事件的發生。
公害事件之蒐證調查技術涉及科學領域廣泛複雜，非單一鑑定單位所能完成，本計畫已於100年成立公害鑑定蒐證技術諮詢小組，並邀集78位專家學者，在重大或突發污染糾紛案件時，提供環保人員諮詢服務，必要時至現場勘查與建議後續處理方式；此小組成員遴選包括環工、農林作物、水產生物及人體健康、化工、法律與蒐證等領域之專家學者，預期將為公害鑑定此一工作投注更專業的力量，除現有78位專家學者外，本計畫亦預計於101年度邀請輻射、水產生物、人體健康等領域的11位專家進入公害鑑定蒐證技術諮詢小組。 
為提供第一線環保人員能依循之準則，本計畫於100年研擬環保人員公害事件蒐證流程標準作業程序，並辦理數次專家學者審查會議，根據專家意見修正後完成第二次修訂稿內容。今年度亦將召開2次共同討論會議及2次專家學者會議，以審視標準作業程序的完整性及適用性，並將邀請地方環保單位試用，參考其實務經驗之回饋修正內容，以能符合現場人員的使用狀況。
此外本計畫亦將持續更新各縣市公害糾紛調處委員會及環保署公害糾紛裁決委員會名單，並邀請相關學者專家擔任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之專家諮詢委員，以於事件發生時提供環保人員及一般民眾參考，透過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資料尋求協助；持續蒐集國內公害糾紛司法案件，維護更新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以提供環保人員或民眾查詢。另將辦理地方說明會及教育訓練課程、案例蒐證調查演練及全國性公害糾紛處理工作檢討會，以提升環保人員及相關行政單位人員的事件處理能力。</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雲林科技大學水土資源及防災科技研究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972350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環保稽查處分管制系統功能提昇及推廣維護」專案（第1年）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年度依合約所定工作項目，包含了維持系統正常運作與連線品質、系統介接、100年度資料統計分析與配合環保署未來整合為環境資源部系統調整規劃說明，以達到提昇與強化系統服務之計畫目標，首先在維持系統正常運作與連線品質工作上，本計畫定期的監控各項硬體監測數據，發現在尖峰時間，部分監控數值有超過標準值等異常情形，應與使用者人數成長有很大關係，因此本年度提出了系統效能提昇評估規劃，藉以改善系統尖峰時間時之效能，另外，配合監資處定期進行資安檢核作業，詳細說明可參閱第二章，而在系統功能強化上，係依據現有系統功能，提供使用者更好的使用服務，因此除了依需求調整系統或功能開發之外，本年度完成的系統調整，還包含了系統美化改版作業、即時查詢待辦案件、公務報表查詢案件功能以及配合環保署未來整合為環境資源部系統調整規劃等既定工作項目，主動提出服務精進方案。此外，本年度依審查委員建議，進行系統問卷滿意度調查，各項調查結果之滿意度多在90%～95%左右，獲得大多數使用者肯定與認同，而系統功能提昇上，本年度依使用者所提出之需求與問題，共計完成97個，在資料介接工作項目方面，本年度完成與非法棄置案件管理系統、新北市環保派出所系統等系統介接工作，另外，也配合過去已完成介接的系統，調整新增所需介接欄位，如環境教育講習系統、環境保護許可管理資訊網、土壤及地下水管理資訊系統、水環境保育網、回收基金管理系統等。在使用者輔導方面，本年度客服電話量從一月到十月共為4,537通，共完成6場次的教育訓練，並協助縣市環保局自行舉辦之教育訓練，派遣講師到場，共計7場次。
綜合以上所述，本年度的工作項目中包含持續功能強化與新增服務二部份，系統不斷地往精益求精的方式進行，不僅要求穩定，更要求讓系統功能更完善，在已完成的系統中加入更多元的服務，讓系統更貼近使用者的業務需求，進而增加使用者使用意願。
相信在系統功能不斷提昇與提供附加服務的情形下，能讓本計畫不僅是做一個系統維護工作，而是成為一個能夠作為支援業務與政策擬定的應用工具。
以上為本年度之工作說明與成果摘要，其它工作項目之工作內容細節與成果請詳閱本報告書各章節，本系統最終目標希望能在資料建置面、列印面與應用面等三大面向，提供更好的服務，達到系統開發與計畫執行最大效益。</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環資國際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937135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1年度臺南市空氣污染陳情稽查及緊急應變環境監測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自101年04月24日開始執行，各項工作進度達成率與成果摘述如表1所示，截至102年04月23日為止執行進度成果說明如下：
一、提升本市執行空氣污染陳情案件處理績效
本計畫團隊協助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受理空氣污染陳情案件，並強化提升稽查案件之稽查人力及其效率，其中共協助公害陳情案件資料系統傳輸、建檔及收發等相關行政作業7,766件次；協助公害案件（含夜間、假日值勤稽查）稽查、告發等相關工作及文書處理2,387件次；協助公害案件稽查、告發等文書處理、至管制編號核發系統(EUIC)申請管考(稽查)-稽查管編（針對申請新號部分）及行政罰鍰資料鍵入EEMS-環保稽查處分管制系統、移送強制執行等行政作業15,399件次。
二、迅速妥善處理緊急空氣污染陳情案件，避免污染擴大及公害糾紛產生
本計畫配合執行公害陳情案件進行煙道或周界採樣及異味檢測，共完成23點次，其中19件符合法規標準，4件超過法規標準。對違反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部分，環保局後續均依法進行告發處分。
三、落實重大污染案件之追蹤管制，提升民眾對環保施政滿意度
本計畫執行陳情案件滿意度調查作業，留有聯絡資料可供進行滿意度調查之樣本數計有7,315件，其中成功完成民眾滿意度調查之案件共計有7,099件，成功民調機率達9成7，民眾對陳情案件處理滿意之調查結果有52.93%，顯現出民眾對於環保局執行陳情案件之處理效率及品質超過五成表示贊同。
四、建立陳情案件稽核管考及清查、複查作業，以利環境保護工作推動
為有效降低本市環境污染問題及降低公害陳情案件次數，本計畫團隊針對一再陳情案件及民調非常不滿意(含不滿意)案件附近民眾進行訪談作業，現場訪談作業除可協助稽查人員瞭解被陳情地點之實際情形，以確實改善污染情形，減少一再陳情之案件，提昇為民眾服務品質外，同時可使民眾瞭解環保局對環保污染案件之重視，以提昇市民對行政機關施政之滿意度。
針對清、複查訪之案件所進行之訪談作業共進行61件次，其中異味污染物案件計有33件次、噪音案件計有14件次、環境衛生計有8件次、空氣污染不含異味污染物案件計有5件次、毒性化學物質計有1件次，分析本項作業執行之污染類別以異味污染物案件為最多，其造成民眾一再陳情或民調不滿意原因可能與此類污染狀況容易消失不易採證，且常隨污染源與陳情人的相對位置有所差異有關。
同時為加強環保人員稽查及緊急事件之處理技巧與接聽公害陳情電話接聽禮儀，本計畫團隊於101年7月6日完成辦理2場次環保稽查實務訓練及2場次公害陳情電話禮儀；於101年7月20日完成辦理一場次環境監測儀器測量操作教育訓練。乃期藉由相關教育訓練之專業課程增進環保局稽查人員及本計畫執行人員之查處能力與充實專業知識及技能。</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竫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700519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1年度執行提升為民服務品質暨空氣污染案件快速查核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近年來由於生活水準提昇，環保意識抬頭，民眾對於生活週遭影響其生活品質之污染、公害問題不再漠視與容忍，故公害陳情案件有越來越多的趨勢。根據環保報案中心資料統計，本縣近年來所受理之陳情案件，數量已超過3,500件之規模。為降低公害、污染問題之產生，公害陳情案件之處理乃透過全天候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之方式，以取締污染、輔導污染源改善等方法並輔以行政管理手段，期以最迅速之處理方式，於第一時間發現公害，並妥善處理污染發生源，提供陳情民眾最佳之服務，以消弭民怨。此外並透過各項宣導活動之推動，教育民眾正視環境污染問題，進而降低污染、公害問題之產生。藉由公害陳情案件處理工作之執行，發揮為民服務之最大成效，肩負起環境保護之重責大任，期以結合民間主動檢舉不法之力量，共同打擊及改善污染來源，提供縣民最佳之服務品質及居住生活環境。
    本計畫共協助處理3,183件民眾陳情案件，並藉由管理系統建置陳情案件污染源資料庫，以完整紀錄陳情案件查處之過程、內容與執行成效，透過各項統計分析數據，提供未來執行民眾公害污染案件之政策擬定參考。</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雲林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信安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6134385</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10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1年環保施政意向暨各級環保機關執行公害陳情處理案件滿意度調查</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為瞭解民眾對我國環境品質之感受、環保施政措施認同度及對各級環保機關公害陳情處理之滿意程度，以供釐訂政策及提升服務品質之參考，除循例於計畫期間內辦理2次環保施政意向調查（以下簡稱意向調查）及1次公害陳情處理滿意度調查（以下簡稱公害陳情調查）。
    第1次意向調查，係為瞭解民眾對我國環境品質的感受，於本(101)年4月20日至5月9日進行電話訪問。採分層比例抽樣法抽取樣本，完成有效樣本5,880人，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1.3個百分點以內。調查結果顯示：三成四的民眾最近一年曾遭受過戶外空氣污染的困擾，主要污染源為機動車輛排放廢氣或白煙；三成一的民眾最近一年曾遭受過噪音的困擾，主要噪音污染源為交通噪音；二成六的民眾對河川水質表示有改善；6項一次性物品的使用或行銷方式以一次用飲料杯所造成環境負擔最嚴重；5項環境衛生問題改善程度以棄置垃圾包及違規張貼或噴漆廣告改善最多；七成五的民眾對於全球暖化的關心程度較過去一年增加；八成九的民眾表示願意配合每週選擇一日以本土當季蔬果取代肉食，以減少二氧化碳排放；約半數的民眾知道土壤或地下水一旦遭受汙染該土地所有人須負起復育整治責任及在購買土地前應注意土地品質和地下水污染情形；7項環境品質及環保措施成效中，以資源回收成效(91.3％)的滿意度最高；六成二的民眾對環保署過去一年推動環保工作的表現表示滿意。
    第2次意向調查，係為瞭解民眾對各項已推動或將推動之環保措施之贊同程度，於本年10月8日至10月27日進行電話訪問。採分層比例抽樣法抽取樣本，完成有效樣本5,676人，在95％的信心水準下，抽樣誤差在1.3個百分點以內。調查結果顯示：6項環境永續槪念的平均認同度為4.43分，以「環境保護，人人有責」4.67分最高；15項環保署已推動的環保措施，平均知悉率為66.2％（以「推廣使用低污染車輛」及「鼓勵民眾回收生活用水及使用省水標章產品」86.2％最高），平均贊同率為94.1％（以「鼓勵民眾主動維護住家環境及檢舉環境髒亂」97.1％最高 ）；9項正規劃的環保政策平均支持率為90.6％，以「推動環境整潔綠美化」97.4％、「制定溫室氣體減量法」94.5％及「國內大型醫院列為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之公告場所」94.3％等3項支持率居前3位；七成三的民眾對目前住家附近環境整潔表示滿意；五成七民眾對環保署過去一年推動環境保護工作的表現感到滿意。
    公害陳情調查，為了瞭解100年10月至101年9月向各級環保機關陳情公害污染案件之民眾對陳情處理之滿意度，於本年6月10日至6月17日及10月15日至10月22日進行電話訪問。依陳情案件類別比例進行隨機抽樣，完成有效樣本各為3,146人，調查結果顯示：陳情案件污染類別以「噪音」(32.3％)較多，陳情時段以「日間（6-20時）」(73.0％)較多，提供給環保單位的陳情資訊以「污染地點」(98.7％)較多，陳情管道以「電話」(89.9％)較多；九成的陳情人對陳情專線電話接聽人員服務態表示滿意，八成二的陳情人對網路陳情服務表示滿意；七成四的陳情人表示環保人員會依據所提供的資訊前往陳情現場勘察；二成的陳情人會同環保人員至陳情案件現場實際稽查，七成八的陳情人對到場處理時效表示滿意，八成一的陳情人對到場處理環保人員服務態度表示滿意，六成八的陳情人對到場處理環保人員的專業能力表示滿意；四成的陳情人有要求環保機關回復處理情形，其中有七成六陳情人表示環保機關回復處理情形方以「電話」回復為主；八成八的陳情人對環保機關回復處理結果的態度表示滿意，八成的陳情人對環保機關回復處理情形的速度表示滿意；四成二的陳情人對陳情案件處理的結果表示滿意，五成三表示不滿意，不滿意原因以「污染情形未改善」比率最高(82.3％)；四成六的陳情人會再針對同一個陳情原因一再陳情；陳情人認為環保機關在處理公害陳情需要提供的服務或改進事項主要為「要依法辦理並加強公權力之行使」(37.8％)，其次為「對陳情案件應不定時複查」(37.7％)及「對陳情案件應持續追蹤」(36.6％)。</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統計室</org_name><exe_unit>異視行銷市場調查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583130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遙測科技應用於公害糾紛處理及廢棄物非法棄置蒐證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台灣地區地狹人稠，資源有限，每當發生重大或突發性公害污染事件，通常必須注意是否會擴大污染範圍，破壞生態環境遭，甚至造成環保抗爭和公害糾紛事件。傳統上，對於此類公害污染事件，大部份是以傳統地面調查的方式進行，通常費時耗工，無法詳細查估。本遙測科技應用於公害糾紛處理專案工作計畫，計畫內容係利用通過臺灣上空的福衛二號、法國SPOT系列衛星以及應用無人低空遙控載具等進行遙測工作。目標為規劃建置遙測科技應用於環境監測調查，並協助公害調查蒐證使用，以有效釐清污染環境責任，及協助損害查估，輔助公害糾紛處理，消弭公害紛爭。</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中央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5792647</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糾紛法律扶助」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由於環境公害種類繁多（如空氣污染、水污染、土地污染、噪音、振動、地層下陷、惡臭、放射性污染等），而且相當之複雜。因此一般民眾在遭遇到公害糾紛時，並不容易完整地主張法律上權利。抑且，民眾想尋求法律途徑，卻欠缺相關法律知識或金錢。行政院環保署為保障民眾權益，遂擬定本計畫案。
為達成目標，本計畫內容涵蓋：
壹、提供環保相關案件之法律扶助服務，協助爭取權益及解決公害糾紛問題。包含：
(一)公害糾紛民事事件之法律諮詢與文件撰擬。
(二)公害糾紛調（和）解等。
(三)公害訴訟事件之民事訴訟代理。
貳、建置法律扶助服務案件受理程序及篩選機制，此部分包含：
(一)參考國內相關單位之法律扶助作法，研擬法律扶助服務案件之資力審查標準並建置法律扶助審核程序及篩選機制。
(二)建置受理法律扶助服務案件之必要審核表單及文件。
參、辦理環保同仁訓練講習及年度環保法律扶助案件統計分析工作。</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得耀法律事務所</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3639512</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7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中華民國環境事件史料彙編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回首世界環境發展過程，不難發現環保意識大多起源於過度追求經濟發展帶來的環境災害，臺灣亦是如此。回顧臺灣歷史，居住在這片土地上的人們和環境將是如何相處？本計畫便是在為臺灣環境發展留下記錄，收集並且還原曾經發生在島上的環境事件發展史料，為歷史留下重要紀錄。
    國史館曾於民國95年出版《台灣環保運動史料彙編》，該史料彙編著重於民間環境運動資料，並未納入行政部門相關資料，致無法展現中華民國環境發展之完整過程。故編撰《中華民國環境事件史料彙編》專書，以歷史的角度提供研究使用，涵括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行政院環境保護小組等相關單位的史料與新聞相關資料，以週延臺灣環境保護發展之全貌。
    本計畫參考《中華民國重大環境事件彙編》及參酌《台灣環保運動史料彙編》未完整案例，篩選出十大環境事件：杜邦、李長榮、五輕、六輕、反核、潮寮、國光石化、北桃林口火力電廠、濱南工業區及反建高爾夫球場。透過蒐集各家報紙媒體環境新聞事件與網路揭露的相關環境事件內容，搭配立法院、監察院以及環保署等政府公文書相關文件資料與歷史檔案，製作彙編內容，以達到完整紀錄環境新聞事件，留下歷史見證的目的。</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中央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311148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臺東縣空氣污染等陳情案件快速查處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近來為了落實政府產業東移政策，交通建設持續開展，工商業之開展亦蓄勢待發，因此，為防範於未然並降低因經濟發展所帶來對生活環境造成重大影響，臺東縣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成立公害陳情專線為一常態性、持續性之工作，並希望能藉由本計畫之執行，掌握污染陳情案件處理時效，避免污染事件之擴大或延續，讓民眾能有舒適、無污染的生活環境。
本計劃自2012年5月10日簽約完成開始執行相關工作，至期末計畫工作之執行成果說明如下：
一、	執行公害陳情案件受理管制作業：
(一)	本計畫執行成果自2012年5月至2013年3月，協助處理950件陳情案件，平均每月處理之首次案件86件，複查案件64件，平均每日處理(包含首次、複查陳情案件)5件。
(二)	受理之950案件中，以情節輕微經檢測(或認定)未違反規定499件所佔比率最多，其次為未查獲污染情事共313件，查證屬實共107件，污染事實消失共16件，其他共15件。
(三)	受理之950件陳情案中，案件均進行輔導改善並追蹤複查至完成改善。而未查獲污染情事案件均加強稽查次數，避免污染發生。
(四)	污染時段分析以非假日為主要的陳情時段842件佔88.63%，其次為假日108件佔11.37%。
(五)	污染時段分析以日間為主要的陳情時段903件佔95.05%，其次為晚間26件佔2.74%，夜間21件佔2.21%居第三。
(六)	依污染種類區分，陳情案件中以空氣污染405件佔42.63%居首位(其中以空氣污染異味佔223件，不含異味佔182件)，環境衛生344件佔36.21%次之，噪音污染143件佔15.05%，居第三。
(七)	平均查處時間均符合24小時內快速查處，平均查處時間為6.4小時。關於需立即處理之陳情案件由本計畫執行開始(2012年5月10日)統計至103年3月止，包含露天燃燒(148件)、餐飲業油煙污染(44件)、營建工程污染(65件)，處理流程為環保局報案中心人員一接獲這些陳情案件除立即知執行之巡查人員外，也會通知相關計畫之人員，例露天燃燒陳情案件一發生時，則聯繫固定污染源計畫之人員至現場會同。
(八)	陳情方式以電話為主859件佔90.42%，其次為網際網路45件4.74%，當面檢舉為18件1.89%居第三。
二、	辦理專責人員教育訓練：
在經由人員教育訓練下，101年陳情計畫之查處效率較100年(8.64小時)之查處時間精減1.92小時，較99年(8.88小時)之查處時間精減2.16小時，且民眾滿意度日益提升，且快速查處名次排名為全臺第9名。
三、	辦理公害陳情電話接聽禮貌及業務檢討說明會：
(一)	在說明會辦理結束後環保署測試電話分數由89.3分(2012年7月份環保報案中心專線電話接聽人員服務品質調查結果) ，提升至97.25分(2012年10月份環保報案中心專線電話接聽人員服務品質調查結果)得知電話接聽人員服務品質提昇。
(二)	在環保局內部之溝通結果有與各科室科長、承辦們訂定出制式的權責表，如揚塵、油煙及擴音設備等屬空氣噪音污染防制科之權責項目，面對相關計畫有與計畫之承辦、經理共同協調，並達共視，如油煙異味被陳情兩次之店家，由承辦呈判是否需與固定污染源計畫一同前往輔導業者；露天燃燒案件則受理時即時電話聯繫固定污染源計畫經理，陳情區域與固定源區域相同可一同前往巡查。
四、	辦理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
查核過程中郭宏亮委員及環保局人員給予之指導與建議內容包含在「自動監測設備」方面應維持保護箱內乾淨清潔、防鳥踏勘用情況；應裝設避雷針於各監測站；自動監測設備拆除維護時，應有替代方案。在「監測報告」方面應注意數據單位寫法、監測資料之完整性(如監則站之高度、撰寫者(公司)與受訓證明、噪音監測資料之每日最大值、每秒噪音及連續噪音等)；在「陳情專線」方面應維持24小時隨時有人接聽狀態、應有一套明確的陳情案件標準作業流程等。
五、	辦理101年度陳情案例分析與檢討說明會：
原在2013年2月22日檢討會中提到之系統考評中依陳情人指定時間稽查比率、一再陳情案件妥善處理率、民眾不滿意案件衍生複查比率、配合公害陳情系統滿意度調查作業比率、移送其他單位處理案件追踪處理，於2013年4月25日環保署公告之2013年1月至3月之考評成績中皆已改善完成，且臺東縣之表現在無表現不良之項目。
六、	製作相關業務宣導摺頁、臉書宣導帶及跑馬燈：
相關業務宣導之製作是為宣導民眾維護環境安寧與做好敦親睦鄰，宣導噪音管制法規、陳情時應提供正確公害陳情相關資訊、環境中常見噪音來源等。宣導地點包含火車站、機場、衛生局、環保局、警察局、署立醫院、縣民服務中心、環保局臉書、東臺電視台等處，在宣導期間民眾多有反應與關注，顯示民眾對本計畫之宣導方式是有感的。

七、	新聞稿：
在新聞稿宣導的過程中本計畫有3篇新聞稿被記者所使用，如中廣新聞網 於2013年4月7日上午9:28發佈之「公害陳情APP 報案新管道」、中廣新聞網 於2012年11月16日 下午2:58發佈之「臺東噪音陳情卡拉ok佔四成」、中廣新聞網 於2012年6月4日 下午3:26發佈之「餐飲業「油煙」逸散 成為空污矚目焦點」。
八、	滿意度調查：
在本計畫協助環保局執行陳情案件下，使得民眾對接聽電話人員之服務與態度、現場查處人員之服務、到場時間及電話回覆等皆為滿意，且常有民眾回電感謝環保局的協助污染源的改善

綜合上述觀點為降低一再陳情之公害污染案件，及達到快速處與配合陳情人查處之時間，建議未來工作重點包括：
一、	專責人員教育訓練應不定期舉行考評，以維持人員素質。
二、	陳情案件之處理時效應統計接獲報案時間到現場處理之時間，以及案件結案之時間，以了解處理之即時性與延時性。
三、	陳情案件巡查作業除遵守環保署規定之24小時內進行首次查處、快速查處及配合陳情人時間查處等原則外，應確實了解污染原因及針對污染源頭進行管制作業，必要時會相相關單位執行聯合查處，督促污染源改善，以利陳情之頑固案件之解決。
四、	對民眾宣導陳情管道、相關法規之同時，應多宣導民眾敦親睦鄰的好處，利用新聞稿、跑馬燈、摺頁、宣導品、宣導帶等各種方式告訴民眾正確的陳情方式、需給予情案件查處小組的完整人事時地物等資訊，讓陳情案件查處小組可快速及準確查處案件之同時，也可讓民眾了解陳情案件執行的專業性。
五、	民眾之滿意度建議從一開始的電話報案至現場查處陪同與回覆，再至結案後之訪查，而建立一套完整的服務民眾之流程，以提升民眾滿意度。
六、	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應邀請相關專家學者一同執行查核工作，以確保查核時之公正性與正確性。執行查核之前置作業應配合環保署公告之查核規範與表格等運作，於往後年度之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應增加檢視被查核方之改善情況及後續追踨，以避免航空噪音過大與擾民情況之產生。於查核後被查核方應於1 個月內提出改善辦法，且每季繳交之航空監測資料應符合環保署之要求。</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臺東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綠森環境工程技師事務所</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2054245</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7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露天燃燒及環境污染陳情案件稽查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新竹縣近年來工商業快速成長，在政府、企業與本縣縣民之努力下，成就了舉世矚目的高科技經濟奇蹟，相對的環境污染及公害問題也陸續發生。為了徹底解決縣民所遭受之急迫性環境公害問題，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於民國 81年成立「新竹縣環保局陳情報案中心」，專司受理民眾陳情案件，每年接獲民眾公害陳情超過l,400件以上，除了受理一般環境污染案件外，陳情中心以24小時待命之方式受理，於第一時間內確實掌握污染問題，並迅速謀求有效解決方法，以確保縣民之最佳生活品質。而公害陳情事件中以「露天燃燒」為普遍常見的行為，包括有農民農耕產生之有機廢料燃燒處理、土木營造施工單位產生之木質或易燃性、可燃性廢棄堆放引火燃燒，五金回收業者將回收廢電線電纜引火燃燒以去除包附其外的橡塑外皮以及一般住家將自家垃圾以堆積燃燒方式自行減量等等的行為，這些短時間、小規模、高污染量且數目眾多而無法從制度面加以管制的燃燒污染源，嚴重影響空氣品質 。此外，燃燒時常引發惡臭，散佈有害氣體(如戴奧辛等)，除易造成人體健康受損外，對於環境品質影響很大，故加強任意露天燃燒之管制、稽查與取締為計畫的重點工作。
一、露天燃燒稽查管制
執行露天燃燒陳情案件即時處理，協助同環保局承辦人員完成稽查、行政裁處作業，追蹤案件完成改善並加以列管追蹤複查；另依據露天燃燒高潛勢區域進行篩選露天燃燒行為較頻繁之區域進行主動巡迴稽巡查。計畫期程內查獲露天燃燒132件次(巡查作業65件、稽查作業67件)，情節嚴重告發處分19件，總罰鍰金額115,000元。推估削減量為TSP：10795.30kg、SO2：76.82kg、NOx：2724.73kg、CO：93895.45kg、NMHC：12893.87kg。另計畫期間製作禁止露天燃燒宣導警示牌200支，於轄內已設立83處。6月份舉辦2場次農業廢棄物禁止露天燃燒宣導說明會，邀請桃園區農改場助理研究員簡禎佑講師，針對農廢露燃之影響及農廢再利用進行說明，共邀集188位農友及農會人員參與。為使禁止露天燃燒相關宣導更多元化，計畫亦建立宣導網頁並定期維護，並建立「竹竹苗空品區稻草再利用聯合交換平台」，提供三縣市農友與回收商溝通與交換的平台。
 
二、環境污染陳情案件管制
執行陳情案件處理情形登載、追蹤催辦、建檔管理及分析統計等作業，計畫期程內累積執行環境污染陳情稽巡查2,176(包含夜間及假日稽巡查)件次。其中受理16件次屢遭陳情案件，一再陳情件比例0.74%，陳情案件平均處理時間提升為1.19日/件，陳情案件處理民眾滿意度為95%。陳情案件中屬環境衛生787件佔36.17%，其次依序為異味污染物(679件，31.20%)、水污染(217件，9.97%)及噪音(201件，9.24%)，其餘案件類別所佔比例介於0～5.97%。各鄉鎮市各污染源別件數統計，以竹北市所受理之案件數690件之比例最高(34.29%)，其次依序為新豐鄉(373件，18.54%)、湖口鄉(350件，17.40%)及竹東鎮(265件，13.17%)，排行前四名之鄉鎮市約佔總件數之83.40%。
三、其他工作成果
於計畫執行中不定期進行教育訓練，除協助本計畫人員陳情電話的回覆與接聽能力加強外，亦能對於陳情案件現場之相關應變能力提升。於清明節及中元節各辦理1場次金紙減量集中收集燃燒，並集中送至新竹市焚化爐焚燒，金紙集中焚燒量總計11.4公噸，約可削減TSP：112.9kg、SO2：25.7kg、NOx：28.7kg、CO：1,241.5kg。於10月份辦理2場次環保寺廟推廣會，共75位廟宇代表參加。另外配合露天燃燒熱區設立制高點進行監視，共執行90天次制高點監視勘查，協助環保局辦理各式活動5場次，並製作宣導品2,000份。另針對本縣公害陳情業務編製公害陳情處理白皮書一式。此外，本計畫亦配合環保局進行面污染問卷調查作業，執行農業廢棄物處理方式問卷463份、民眾紙錢與香枝使用習慣調查681份、寺廟神壇空氣污染物調查56份及喪葬業空氣污染調查8份。</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新竹縣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康廷工程顧問企業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906696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0年環保施政意向暨各級環保機關執行公害陳情處理案件滿意度調查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署為瞭解民眾對我國環境品質之感受、環保施政措施認同度及對各級環保機關公害陳情處理之滿意程度，以供釐訂政策及提升服務品質之參考。</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統計室</org_name><exe_unit>異視行銷市場調查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830819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0年度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系統功能提昇暨維護管理專案工作（第3年）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系統」於82 年成立迄今，
持續擔任受理全國民眾於各種管道所提出之公害陳情報案，系統將陳情案件依所屬轄區及陳情次數特性即時交辦至對應各級環保單位處理，本系統已成為各公害陳情業務單位所依賴之重要工具。</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環境督察總隊</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802746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第20屆中華民國企業環保獎行政作業及獲獎績優廠商觀摩研討會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中華民國企業環保獎是為了鼓勵並表揚國內推動環境保護工作績效優良的企業而設立，是企業推動環保的最高榮譽獎項。評選項目包括(1)環境保護規劃及管理；(2)環境保護工作推行；(3)環保觀念推行與教育宣導。
    自民國81年設立迄今已辦理20屆，包含本屆獲獎企業在內，計有207家環保績優企業陸續接受表揚。為鼓勵致力於環保工作之企業，環保署特設立「環保榮譽獎」，只要企業連續三年獲得中華民國環保獎，即可獲頒此項獎座。</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如是方知公關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7543042</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0年度執行提升為民服務品質暨空氣污染案件快速查核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近年來由於生活水準提昇，環保意識抬頭，民眾對於生活週遭影響其生活品質之污染、公害問題不再漠視與容忍，故公害陳情案件有越來越多的趨勢。根據環保報案中心資料統計，本縣近年來所受理之陳情案件，數量已超過３,５００件之規模。為降低公害、污染問題之產生，公害陳情案件之處理乃透過全天候二十四小時、全年無休之方式，以取締污染、輔導污染源改善等方法並輔以行政管理手段，期以最迅速之處理方式，於第一時間發現公害，並妥善處理污染發生源，提供陳情民眾最佳之服務，以消弭民怨。此外並透過各項宣導活動之推動，教育民眾正視環境污染問題，進而降低污染、公害問題之產生。藉由公害陳情案件處理工作之執行，發揮為民服務之最大成效，肩負起環境保護之重責大任，期以結合民間主動檢舉不法之力量，共同打擊及改善污染來源，提供縣民最佳之服務品質及居住生活環境。</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雲林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信安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7386833</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10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遙測科技應用於公害糾紛處理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台灣地區地狹人稠，資源有限，每當發生重大或突發性公害污染事
件，通常必須注意是否會擴大污染範圍，破壞生態環境遭，甚至造成環保抗爭和公害糾紛事件。傳統上，對於此類公害污染事件，大部份是以傳統地面調查的方式進行，通常費時耗工，無法詳細查估。本遙測科技應用於公害糾紛處理專案工作計畫，計畫內容係利用通過臺灣上空的福衛二號、法國SPOT 系列衛星以及應用無人低空遙控載具等進行遙測工作。目標為規劃建置遙測科技應用於環境監測調查，並協助公害調查蒐證使用，以有效釐清污染環境責任，及協助損害查估，輔助公害糾紛處理，消弭公害紛爭。下述工作為主要目標：
1. 應用遙測科技協助重大、突發或敏感公害事件調查。
2. 提昇公害污染事件空間影像資料及相關查詢管理資訊系統功能。
3. 新增無人飛行載具拍攝資料共享機制，將拍攝資料與Google Earth 進
行結合，達到資料分享及安全控管。
4. 推廣應用遙測調查技術及提昇實務人員舉證責任能力</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中央大學太空及遙測研究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5969290</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第1年)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年度「公害蒐證調查技術諮詢服務(第1年)專案工作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之執行過程中，為使現有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時常更新，並以歷史公害糾紛事件為借鏡，避免公害糾紛之發生，本計畫已完成事項如下所述：(1)本計畫已分析10個國內司法判例，評估其損害賠償成立與不成立之原因。(2)	公害鑑定蒐證技術諮詢小組已獲78位專家學者同意，公害鑑定蒐證技術諮詢小組配合主辦科需求出動兩次，提供環保單位蒐證與採樣之建議。(3)已建置專家諮詢委員名單74名、各縣市調處委員名單(除連江縣委員名單有缺)及環保署裁決委員名單。(4)編寫環保人員公害事件蒐證流程標準作業程序，完成包括編寫流程、蒐集相關文獻、現況問題分析、初步架構之擬定及審查、草稿之編定及審查、初稿之編定及審查、修訂稿之編定及審查，以及第二次修訂稿之編定等工作。(5)協助環保署辦理一場次專題演講，共計42人名環保署人員參加。(6) 分別於雲林縣及高雄市各辦理一場地方說明會，兩場說明會合計91人參加。(7) 持續更新及維護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已完成案件SOP管理、問與答專區、案件資料分享至社群網站等功能之建置，以及進行資料庫之更新，並規劃PDA版本系統之開發。(8) 於100年9月13日（二）假環保署環境檢驗所辦理公害糾紛處理與鑑定講習暨研討會，總參加人數86人。(9) 於100年10月26日（三）及27日 （四）假國立臺灣科技大學辦理全國性公害糾紛處理工作檢討會，總參加人數65人。</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水土資源及防災科技研究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5134565</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糾紛法律輔導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公害糾紛乃常見之紛爭類型。民眾常因不知如何主張權利致蒙受損害，或因選擇非理性抗爭手段致社會整體負擔鉅額成本，若能於公害糾紛時，適時進行法律諮詢與輔導，應能大幅減少上述問題發生之可能性。
藉由律師等專業人士，仿效一般民眾法律諮詢模式，開辦公害糾紛法律輔導，應係制度建置之初最具可行性之方法。
除由律師實地進行輔導之外，本研究重點包括：由律師實地提供公害糾紛案件之法律諮詢與輔導，協助當事人維護權益並解決公害糾紛問題。統計、分析公害糾紛案件，建立案例類型及其解決模式。提出公害糾紛法律諮詢與輔導之建置方法。訂定公害糾紛處理標準作業程序及辦理公害糾紛案件講習。</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中國文化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2970383</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遙測科技應用於公害糾紛處理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台灣地區地狹人稠，資源有限，每當發生重大或突發性公害污染事
件，通常必須注意是否會擴大污染範圍，破壞生態環境遭，甚至造成環保
抗爭和公害糾紛事件。傳統上，對於此類公害污染事件，大部份是以傳統
地面調查的方式進行，通常費時耗工，無法詳細查估。本遙測科技應用於
公害糾紛處理專案工作計畫，計畫內容係利用通過臺灣上空的福衛二號、
法國SPOT 系列衛星以及應用無人低空遙控載具等進行遙測工作。目標為
規劃建置遙測科技應用於環境監測調查，並協助公害調查蒐證使用，以有
效釐清污染環境責任，及協助損害查估，輔助公害糾紛處理，消弭公害紛
爭。下述工作為主要目標：1. 應用遙測科技協助重大、突發或敏感公害事件調查。
2. 提昇公害污染事件空間影像資料及相關查詢管理資訊系統功能。
3. 新增無人飛行載具拍攝資料共享機制，將拍攝資料與Google Earth 進
行結合，達到資料分享及安全控管。
4. 推廣應用遙測調查技術及提昇實務人員舉證責任能力</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中央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2792943</allfileid><publish_date>2017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台東縣空氣污染等陳情案件快速查處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臺東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嘉德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2427625</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環保稽查處分管制系統功能提昇及推廣維護」專案（第2年）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年度依合約所定工作項目，包含了維持系統正常運作與連線品質、提昇系統功能、系統介接、99年度資料統計分析與縣市合併升格之後的調整，進行系統功能提昇與強化，首先在維持系統正常運作與連線品質工作上，本計畫定期的監控各項硬體監測數據，並未發現明顯異常情形，此外也配合監資處定期的進行資安檢核作業，詳細說明可參閱第二章，而在系統功能強化上，是依據現有系統功能，提供使用者更好的使用服務，除了依需求調整系統或功能開發之外，本計畫也主動的規劃功能提昇項目，本年度完成的系統調整，包含了因應環教法、交通部101年車牌換發的施行，系統所進行一連串的規劃及調整，以及其他依使用者的建議所做的調整等。系統功能提昇上，今年度所完成之更新需求與問題共計為129個，而客服電話量從一月到十一月共為5777通，詳細成果說明與介紹請參閱第五章，而為了提供使用者更好的系統服務，以及簡化使用者的作業流程，本年度也完成了線上學習教材的製作，並提供系統線上直接觀看服務，讓新進人員能更有效率的學習系統操作，以縮短熟悉系統的時間，另外，在資料介接工作項目方面，本年度已完成與環境教育講習系統、桃園縣公文系統、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財政系統、水環境保育網等系統介接工作，另外，也配合其他已完成介接的系統不定期的調整需求欄位，更提高了資料的共享機制。 
綜合以上所述，本年度的工作項目中包含持續進行與新增服務二部份，可以說是在穩定中求發展，在已完成的系統中加入更多元的服務，讓系統更貼近使用者的業務需求，進而增加使用者使用意願。
相信在系統功能不斷提昇與提供附加服務的情形下，能讓本計畫不僅是做一個系統維護工作，而是成為一個能夠作為支援業務與政策擬定的應用工具。
以上為本年度之工作說明與成果摘要，其它工作項目之工作內容細節與成果請詳閱本報告書各章節，本系統最終目標希望能在資料建置面、列印面與應用面等三大面向，提供更好的服務，達到系統開發與計畫執行最大效益。</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環資國際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203514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9年度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系統功能提昇暨維護管理專案工作(第2年)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系統」於82年成立迄今，持續擔任受理全國民眾於各種管道所提出之公害陳情報案，系統將陳情案件依所屬轄區及陳情次數特性即時交辦至對應各級31個環保單位處理，99年統計至10月31日止，平均每月超過1.8萬件的陳情業務，本系統已成為各公害陳情業務單位所依賴之重要工具。
本專案除維護系統軟硬體環境以維持相關業務處之正常運作與成長，於今年依業務推動與民意所趨增修64項系統功能，以提昇系統便民與輔助行政績效，計畫期間為確實達到意見整合與政策推動，共辦理2場教育訓練、1場業務檢討會議、9場業務相關會議及16次工作進度報告，會議辦理皆提供會議簡報、講義及說明手冊、講座邀請等，加速計畫目標與政策之達成性。
本年於計畫中統整98及99年度公害陳情處理結果統計，並與各環保單位溝通交換意見，擬定提昇辦理品質與突破困難相關政策之推行。除此之外，於今年度有以下幾點計畫執行重點，以期對於現場稽查與決策支援提供更友善與自動化之平台：
1.本年度配合「公害陳情系統代碼增修」，針對公害陳情系統內行業別(被陳情對象)、污染類別(污染源)及處理類別3項系統代碼進行調整，相關代碼增修事項已於本年度1月1日正式啟用。
2.協助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受理人員即時掌握受理案件之時效性，於公害陳情系統內規劃新增「受理案件即時提示功能」。
3.為節省人力及提高案件處理效率，由公害陳情系統接受所有來自1999派工系統所指派之公害陳情案件，並統一於公害陳情系統處理及回覆陳情民眾，大大減少因重覆鍵檔所造成之人力耗費。
4.協助環境督察總隊於本年度6月17日與水保處及其承商召開「河川保育網與公害陳情系統資料介接」討論會議，雙方研議如何使公害陳情管制系統與河川保育網公害陳情案件結合錄案受理，並將查處情形資訊互享事宜。
5.持續追踨一再陳情及民眾滿意度調查不滿意案件之分析，並分別提供一再陳情案件清單交付三區環境督察大隊複查及每二個月一次一再陳情案件妥善處理率交付主辦單位，以同時提昇公害陳情案件處理品質。
6.擴增維護公害陳情案件地理資訊平台；結合全球衛星定位(GPS)技術與應用地理資訊(GIS)系統，利用陳情案件地域性顯示親和度以輔助並提昇稽查人員到達現場案件處理時效，整合端管理者可依公害陳情案件分佈之密度顯示區域警示功能(熱區)，達到經驗累積與傳承甚至預測之目的並提供稽查人員即時案件查詢、使用及自選期間功能。</chi_subject><proj_year>099</proj_year><org_name>環境督察總隊</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9841700</allfileid><publish_date>2011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9年度臺南縣空氣污染陳情案件稽查管理計畫(增購案)』</chi_title><chi_subject>1	成果摘要
環保局為加強各時段空氣污染陳情案件處理，並強化處理效率，提昇為民服務的績效，透過本公司擁有之專業經驗、技術與專業人才，協助進行各項相關作業之執行與管理，藉以加強臺南市污染陳情案件之處理時效與為民服務之成效，繼而減少公害陳情申訴案件，達到清淨空氣品質與環境維護之最終目的。
創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開始執行本案後，在計畫執行人員努力及環保局長官協助下，在相關執行作業之質、量方面，均有相當顯著之成果。計畫期間內按時完成合約所規範之工作內容，如工作成果量化表所示，完成之工作項目說明如下：
一、協助公害案件(含夜間稽查)稽查、告發等相關工作及文書處理
本項工作之執行量化目標數為至少完成50件/人/月為基準，自民國99年3月5日至民國100年3月31日，共執行2,173件次之協助公害案件 (含夜間稽查)稽查，達成率符合契約規範之要求。
二、稽查人員及公害陳情電話接聽禮儀教育訓練
本計畫於99年7月28日分別辦理稽查人員教育訓練講習會及公害陳情電話接聽禮儀教育訓練各1場次，另於100年1月27日上、下午於環保局新營及東區辦公室各辦理1場次環保稽查處分管制系統教育訓練。
三、公害陳情案件煙道或周界及臭味檢測
本項檢測作業其篩選原則及採樣時機，係配合環保局稽查科各轄區承辦人員因應陳情案件稽查業務所需，擇定工廠（場）由本公司委託檢測公司協助進行採樣。檢測名單及檢測結果詳如下表所示。
 

協助陳情案件稽查檢測對象及其結果表
工廠名稱	檢測項目	採樣日期	檢測結果	檢測值
新○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廠	排放管道	4/10	符合
標準	309
連○股份有限公司	排放管道	4/13	符合
標準	733
鼎○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排放管道	5/21	符合
標準	232
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排放管道	6/29	符合
標準	98
森○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仁德廠	排放管道
(P001)	6/29	符合
標準	550
森○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仁德廠	排放管道
(P002)	7/20	符合
標準	309
泰○皮革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周界	8/11	符合
標準	41
奇○股份有限公司	排放管道	8/23	符合
標準	550
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廠	排放管道	9/21	符合
標準	309
永○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	排放管道	9/21	符合
標準	2,320

四、一再陳情、重大污染及民調不滿意案件執行清查、複查及現場訪談作業
針對環保署報案中心陳情案件管理系統，列管造冊之屬於一再陳情、重大污染及民調不滿意之陳情案件，針對在污染源周界之民眾、或村、里、鄰長進行清查、複查及現場訪談作業。本計畫自99年3月至100年3月底止，執行現場訪談作業共執行89件次。
五、其他相關作業
(一) 協助公害案件稽查、告發等文書處理至管制編號核發系統(EUIC)申請管考(稽查)-稽查管編（針對申請新號部分）及行政罰鍰資料鍵入EEMS-環保稽查處分管制系統、移送強制執行等行政作業，合計共11,885件次。
(二)可進行滿意度調查之樣本數計有3,738件，完成民眾滿意度調查之案件共計3,524件。民眾對環保局公害陳情案件處理表示非常滿意者佔2.61%，滿意者佔53.97%，合計為56.58%表示，非常不滿意及不滿意者合計佔2.21%。
（三）編撰98年度臺南市(原臺南縣)公害陳情處理白皮書。
於99年3月份完成初稿，並於99年8月份經環保局審核完畢，完成定稿印製（含光碟製作）50份。
(四)針對今年度緊急重大公害陳情案件處理情形或稽查業務相關執行成果發佈新聞稿6則。
(五) 彙編環保署公害陳情案件年度考核項目之重大具體事蹟（含自評績效考評）提交至環保局送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進行年度考核。</chi_subject><proj_year>099</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創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9221479</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4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鑑定與蒐證調查技術推廣專案(第3年)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年度「公害鑑定與蒐證調查技術推廣專案(第3年)工作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之執行過程中，為使現有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時常更新，並以歷史公害糾紛事件為借鏡，避免公害糾紛之發生，本計畫已完成項目包括(1)分析8個國內司法判例及4個外國司法判例，並針對83至98年裁決案件進行鑑定面與行政配合面之分析；(2)已蒐集光污染、水產生物、畜產動物等環保鑑定技術，並邀請專家學者確認正確性；(3)今年度已邀請16位專家學者加入本計畫之人才資料庫，目前本服務團人才資料庫已有103位專家學者。且藉由公害鑑定蒐證技術諮詢服務團之成立，協助提供四件國內公害事件之建議；(4)已完成包括資料庫線上備份及還原功能、公害糾紛處理程序管理者功能、分類檢索、環保署督導資料管理、媒體監控資料管理等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功能；(5)已編訂「環保人員公害糾紛處理與鑑定參考手冊」及辦理環保人員公害鑑定及判別能力提升講習會；(6)已辦理99年度全國性公害糾紛處理工作檢討會。期望藉由本計畫提升環保人員的公害鑑定技術，並減少公害糾紛的發生。</chi_subject><proj_year>099</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雲林科技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887688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1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9年度臺南縣空氣污染陳情案件稽查管理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1	成果摘要
環保局為加強各時段空氣污染陳情案件處理，並強化處理效率，提昇為民服務的績效，透過本公司擁有之專業經驗、技術與專業人才，協助進行各項相關作業之執行與管理，藉以加強臺南市污染陳情案件之處理時效與為民服務之成效，繼而減少公害陳情申訴案件，達到清淨空氣品質與環境維護之最終目的。
創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開始執行本案後，在計畫執行人員努力及環保局長官協助下，在相關執行作業之質、量方面，均有相當顯著之成果。計畫期間內按時完成合約所規範之工作內容，如工作成果量化表所示，完成之工作項目說明如下：
一、協助公害案件(含夜間稽查)稽查、告發等相關工作及文書處理
本項工作之執行量化目標數為至少完成50件/人/月為基準，自民國99年3月5日至民國100年3月31日，共執行2,173件次之協助公害案件 (含夜間稽查)稽查，達成率符合契約規範之要求。
二、稽查人員及公害陳情電話接聽禮儀教育訓練
本計畫於99年7月28日分別辦理稽查人員教育訓練講習會及公害陳情電話接聽禮儀教育訓練各1場次，另於100年1月27日上、下午於環保局新營及東區辦公室各辦理1場次環保稽查處分管制系統教育訓練。
三、公害陳情案件煙道或周界及臭味檢測
本項檢測作業其篩選原則及採樣時機，係配合環保局稽查科各轄區承辦人員因應陳情案件稽查業務所需，擇定工廠（場）由本公司委託檢測公司協助進行採樣。檢測名單及檢測結果詳如下表所示。
 

協助陳情案件稽查檢測對象及其結果表
工廠名稱	檢測項目	採樣日期	檢測結果	檢測值
新○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化廠	排放管道	4/10	符合
標準	309
連○股份有限公司	排放管道	4/13	符合
標準	733
鼎○巽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排放管道	5/21	符合
標準	232
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排放管道	6/29	符合
標準	98
森○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仁德廠	排放管道
(P001)	6/29	符合
標準	550
森○科技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仁德廠	排放管道
(P002)	7/20	符合
標準	309
泰○皮革塑膠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周界	8/11	符合
標準	41
奇○股份有限公司	排放管道	8/23	符合
標準	550
統○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永康廠	排放管道	9/21	符合
標準	309
永○垃圾資源回收（焚化）廠	排放管道	9/21	符合
標準	2,320

四、一再陳情、重大污染及民調不滿意案件執行清查、複查及現場訪談作業
針對環保署報案中心陳情案件管理系統，列管造冊之屬於一再陳情、重大污染及民調不滿意之陳情案件，針對在污染源周界之民眾、或村、里、鄰長進行清查、複查及現場訪談作業。本計畫自99年3月至100年3月底止，執行現場訪談作業共執行89件次。
五、其他相關作業
(一) 協助公害案件稽查、告發等文書處理至管制編號核發系統(EUIC)申請管考(稽查)-稽查管編（針對申請新號部分）及行政罰鍰資料鍵入EEMS-環保稽查處分管制系統、移送強制執行等行政作業，合計共11,885件次。
(二)可進行滿意度調查之樣本數計有3,738件，完成民眾滿意度調查之案件共計3,524件。民眾對環保局公害陳情案件處理表示非常滿意者佔2.61%，滿意者佔53.97%，合計為56.58%表示，非常不滿意及不滿意者合計佔2.21%。
（三）編撰98年度臺南市(原臺南縣)公害陳情處理白皮書。
於99年3月份完成初稿，並於99年8月份經環保局審核完畢，完成定稿印製（含光碟製作）50份。
(四)針對今年度緊急重大公害陳情案件處理情形或稽查業務相關執行成果發佈新聞稿6則。
(五) 彙編環保署公害陳情案件年度考核項目之重大具體事蹟（含自評績效考評）提交至環保局送交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進行年度考核。</chi_subject><proj_year>099</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創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657293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4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9年環保施政意向暨各級環保機關執行公害陳情處理案件滿意度調查</chi_title><chi_subject>為瞭解民眾對我國環境品質之感受、環保施政措施認同度及對各級環保機關公害陳情處理之滿意程度，以供釐訂政策及提升服務品質之參考，除於本專案期間內辦理2次環保施政意向調查(以下簡稱意向調查)及1次公害陳情處理滿意度調查(以下簡稱公害陳情調查)外，本(99)年底另增辦環境品質民眾滿意度調查(以下簡稱環境品質調查)。
本次環境品質調查目的在瞭解五個直轄市及桃園縣準用直轄市(升格前)年滿20歲的民眾對所居住地環境品質之感受及對地方環保機關執行環保績效的滿意程度，於99年12月14日至100年1月2日進行電話訪問，採分層隨機抽樣法抽取樣本，各都完成有效樣本數至少各為1,068份以上，在95%的信賴水準，抽樣誤差在3.0%個百分點以內，計完成樣本數為6,424份，調查結果顯示：
一、對於「戶外空氣品質」、「居家生活安寧（噪音）品質」、「環境水體水質」、「土壤及地下水」、「垃圾清運與處理成效」、「環境整潔與綠美化成效」、「節能減碳之成效」、「對縣市環保局過去一年推動環境保護工作的績效」等8項指標的整體滿意度平均分數，各都民眾的評價皆達69分以上，其中以臺南市民眾的評價較佳（72.09分），以臺中市民眾的評價較差（69.12分）。針對8項指標評價上，各都民眾皆以「垃圾清運與處理成效」評價較佳，以「戶外空氣品質」和「節能減碳之成效」評價較差。
二、在各都民眾的看法中，臺北市、臺中市、臺南市和桃園縣民眾對「垃圾清運與處理成效」評價較佳，對「節能減碳之成效」評價較差，而新北市和高雄市民眾則對「垃圾清運與處理成效」評價較佳，對「戶外空氣品質」評價較差。
三、民眾希望縣市環保局未來一年優先加強辦理的環保工作，各都皆則以「維護環境清潔與綠美化」居首，以「改善戶外空氣品質」次之，其次則依六都特性分別為「加強噪音防制」、「加強資源回收宣導」與「查核及整治污染河段」。</chi_subject><proj_year>099</proj_year><org_name>統計室</org_name><exe_unit>華威行銷研究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6201208</allfileid><publish_date>201104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9年度空氣污染緊急應變公害陳情案件處理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為迅速處理公害陳情案件，有效化解環保紛爭，以提高民眾對於施政之滿意度，故委託執行本專案計畫，期可透過環保報案中心之運作、陳情案件受理後稽巡查、空氣污染陳情來源之檢測及不明空氣污染源定性分析等工作，以達成源頭減案目標。整體計畫係協助執行公害陳情相關業務，透過本專案計畫執行迄今，運作績效已連續三年度提升，其中又以連續三年達成「源頭減案」目標為重大突破，而環保報案中心在經過近年來中央及地方單位的配合及推展下，已成為民眾在環保問題求助上之主要管道。再者，隨著民意日漸高漲及多元化陳情管道設立，政府單位能否妥適處理民眾訴求也成為施政能力評量之重要指標。根據統計，本縣公害陳情案件自推動源頭減案政策以來，陳情案件總數為10,943件，自97年以來已連續數年達到減案，99年陳情件數較98年減案3%，連續數年居高不下之陳情案件數已有減少趨勢，其中屬於大宗陳情來源之空氣污染(異味)案件比例更大幅減案8%，為主要陳情類別中減案最顯著之污染種類，顯示環保局於過去一年中致力於異味污染源之管制已見成效。</chi_subject><proj_year>099</proj_year><org_name>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康廷工程顧問企業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5701102</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9年度嘉義市空氣污染夜間陳情案件處理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計畫執行期間共受理陳情案件 1,104 件，包括了空氣污染(含異味) 264 件、空氣污染不含異味 10 件、露天燃燒 186 件、營建工程 56 件、噪音案件 558 件、環境衛生 30 件。其中以噪音案件數居首，佔總陳情案件數之 50.5%，其次為空氣污染(異味)陳情案件佔 23.9%。針對陳情案件督促及限期改善、立即改善案件共計163 件，包括空氣污染(含異味)陳情 73 件，營建工程陳情 25 件，及噪音陳情 17 件。
篩選 99 年累計遭民眾陳情 3 次以上之案件共計 20 處公私場所，包括空氣污染(含異味) 14 處、露天燃燒 3 處，營建工程 2處件，空污及露天燃燒1處。按照陳情次數、產生污染之可能性及綜合稽查結果，據以排定持續追蹤或列為次要追蹤之對象，安排複查行程，累計已完成 123 處次的複查，結果均未發現有污染或違規事實。
針對固定污染源進行稽巡查，計完成 63 家次之巡查，查核結果均未發現有違規情形，其中本年度列管名單中計輔導1家汽車維修業裝設防制設備，以減少空氣污染，其他稽巡查之公私場所即要求加強防制設備保養維護。
針對列管露天燃燒管制地點，共完成重點巡查 165 處次，進行一般性巡查計 227 件次。於重點巡查過程中發現 4 處廢棄物堆置，均轉交環保局相關單位處理；另於於重點及一般巡查過程中分別查獲 5 處露天燃燒情形，由巡查人員主動將污染源及時撲滅，降低污染產生。
選取本市露天燃燒重點區域，建立 9 處制高點進行觀察。累計完成觀察 88 處次，累計發現 2 處次(5處稻田)露天燃燒污染情形。
本計畫於接獲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時，均加強執行上述管制措施，執行期間共計加強執行空污稽查 59 處件次，結果均未發現有空氣污染情形，相關查處結果案作業程序規定於翌日傳送予SIP彙整後提報環保署。
統計露天燃燒改善案件計 51 件，減少露天燃燒負荷 68.51公噸，並使各項空氣污染物之削減量為懸浮微粒(TSP)計 522.52 公斤、硫氧化物(SOx) 3.47 公斤、氮氧化物(NOx) 146.73 公斤、一氧化碳(CO) 4,613.24公斤、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 516.05 公斤。</chi_subject><proj_year>099</proj_year><org_name>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竫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5373930</allfileid><publish_date>2011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環境責任法草案列管對象及保險制度細部設計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為推動環境責任法，對於本法草案、列管對象、相關保險細部與基金規模與財源分配，本計畫進行初步規劃與研擬。環境責任法之立法，斟酌解決環境責任問題之實際情況與政策目標之落實效果，建議草案共十章（總則、環境損害之賠償、強制人身財物損害責任保險、強制自然資源損害責任保險、人身財物損害補償基金、自然資源損害回復基金、跨境責任及氣候變遷之因應、環境責任爭議之處理、罰則、附則），計八十條。
對於環境責任風險條件，建議考量人口、基本特徵、位置特徵、排放或運作許可與環境管理五大面向。應用專家問卷調查法及統計方法，完成環境責任之風險條件指標系統，同時完成信效度確認。依前述指標系統，模擬10家事業單位之風險等級，以GIS方式呈現。運用關鍵少數原則分析空水廢毒許可資料庫，發現管制20%的許可事業至少可管制90%的排放或許可量；原物料的歧異度高，並不適合納為風險條件因素。依據國內外資料與標準行業分類，建議29項列管行業。公告事業的優先順序方面，可依據環境風險等級評比結果，分成五項等級，按照風險高低作為初步的公告對象依據。
    環境責任法草案相關保險細部設計方面，強制人身財物損害責任保險與強制自然資源損害責任保險之保險合約規劃，除參考歐美日本等國家現行保險合約內容與本法草案，規劃未來強制人身財物損害責任保險與強制自然資源損害責任保險之合約內容。本研究採用純保險費法，運用可能損失頻率與幅度算出純保險費後，加入附加費用，計算總保險費。依據現有資料的完整與可行性，目前選定以SO2、O3及PM10計算空氣污染對人身傷害補償成本，及土壤污染對第三人財物及自然環境資源損害成本。台灣地區公害糾紛件數資料有限，且舉證責任由被害人轉換為當事人的責任，依現有資料計算，確有困難，故建議採由國外經驗來計算各給付項目之純保費及各項費率因子。未來本法推動後，逐步建置損失資料庫後，再行調整保險成本。環境責任險的落實，除保險業配合外，必須考量企業主是否可以負擔成本及過去已累積的污染是否會轉嫁至現有經營者，建議考慮分階段實施。第一階段可以突發或意外事故所致之污染責任，其發生時間明確，被保險人責任驅動也非常明確，賠償責任與對象比較明確，加以限額無過失責任的改變，受害者應可明確、快速得到理賠。第一階段逐漸成熟後，再行推動第二階段所謂漸進式的污染責任。
    人身財物損害補償基金規模估算程序受限於歷史資料，本研究以「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之設置理念作為參考；基金成立之初，應至少具備新台幣五千萬元至一億元的資金基礎，以支應因環境損害行為可能造成人身或財物的鉅額損失，達基金收支平衡之正常運作。建議強制人身財物損害責任保險費率結構中，可先行設定提撥總保費3%至6%的基金分擔額挹注至該基金，日後再根據基金規模與收支增減情況調整費率結構。自然資源損害回復基金方面，以「綠色國民所得帳編製報告」內容為依據，對於因空氣、水以及廢棄物污染所造成的環境品質質損以及因地下水超抽、濫捕、濫伐與濫採所造成的自然資源折耗之貨幣成本，進行研究分析。搭配財務管理領域常用的迴歸分析方法與約當年金概念，進行自然資源損害回復基金之基金規模估算。此外，已完成補償基金與自然資源回復基金管理辦法之擬定。本計劃應舉辦三場研商會、諮詢會或公聽會，已舉辦四場，符合計畫目標。</chi_subject><proj_year>099</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銘傳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4886280</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台東縣空氣污染等陳情案件快速查處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chi_subject><proj_year>099</proj_year><org_name>臺東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嘉德技術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2156582</allfileid><publish_date>201109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鑑定與蒐證調查技術推廣專案(第2年)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年度「公害鑑定與蒐證調查技術推廣專案(第2年)工作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之執行過程中，為使現有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時常更新，並以歷史公害糾紛事件為借鏡，避免公害糾紛之發生，本計畫已完成項目包括(1)分析16個國內司法判例及2個外國司法判例，並針對83至98年裁決案件進行請求損害賠償或成功之比例的統計分析，並建置於環保署相關系統資料庫；(2)已邀請環保鑑定及損害查估技術實務專家學者進行所蒐集資料之討論，並更新環保署公害糾紛處理資訊系統；(3)已邀請89位專家學者加入本計畫之人才資料庫，且藉由公害鑑定蒐證技術諮詢服務團之成立，協助提供三件國內公害事件之建議；(4)已舉辦2場專家學者審查會議及「環保人員公害糾紛處理與鑑定參考手冊編訂共同討論會議」以編訂環保人員公害糾紛處理與鑑定參考手冊；(5)已辦理全國性公害糾紛處理工作檢討會；(6)已協助訂定公害糾紛事件緊急紓處應變流程標準作業程序；(7)已彙整75個重大公害糾紛事件背景資料。期望藉由本計畫提升環保人員的公害鑑定技術，並減少公害糾紛的發生。</chi_subject><proj_year>098</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雲林科技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YXQEZMWHKD</allfileid><publish_date>2010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8年環保施政意向暨各級環保機關執行公害陳情處理案件滿意度調查</chi_title><chi_subject>為瞭解民眾對我國環境品質之感受、環保施政滿意程度與對環保施政措施之認同程度與配合意願、環保知識認知程度及對各級環保機關公害陳情處理之滿意程度，對於業務之推動均具指標意義，可提供本署釐訂政策及規劃教育宣導與處理人民陳情案件之參考。</chi_subject><proj_year>098</proj_year><org_name>統計室</org_name><exe_unit>異視行銷市場調查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RFWPLEDHMU</allfileid><publish_date>2010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糾紛處理與環境損害責任之運作機制探討及法制研修推廣(第二年)</chi_title><chi_subject>環境污染所造成的環境問題越來越複雜而難以既有的機制處理。在環境基本法的要求下，未來建制的環境責任法應當能適當的回應現代環境問題及損害的多樣性，並應具備前瞻性的視野及早思考氣候變遷的問題。
    本研究透過資料的整理分析、比較法以及學說之研析，一方面掌握台灣污染狀況及機制運作狀況和問題，另方面掌握環境議題的演變及責任機制的發展趨勢。在這樣基礎之上，規劃我國的環境責任制度。
    草案規劃的架構下，主要以公告事業或設施的方式特定責任主體。經公告的事業或設施，就其污染行為所致之人身、財產及自然資源損害負嚴格責任，也被強制投保補償保險，或應主管機關要求應投保環境責任保險或提供相對應的財務擔保機制。污染行為的被害人就其不同損害，可以循體制內各種機制確保其利益。透過損害賠償、補償保險、強制責任保險、補償基金以及回復基金之設置，環境責任及相關爭議應可獲得較為合理妥善的解決。
    本研究亦規範跨境責任、氣候變遷之因應以及環境爭議事件之處理，提供內國或跨境環境責任爭議事件的法制基礎。未來跨境責任爭議有法律基礎可循，而國內的環境責任爭議事件，在損害賠償訴訟外，更可以透過仲裁、緊急小組及環境保護協議書等相關機制予以處理。而政府則為最終責任承擔者，不僅必須確保上述機制能有效運行，也必須全面承擔最終環境責任。相信這一套環境責任機制將可以更全面而有效的回應台灣未來的環境責任問題。</chi_subject><proj_year>098</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財團法人台大法學基金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LPNHIQTEOM</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725</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8年度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系統功能提升既維護管理專案工作(第1年)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系統」於82年成立迄今，持續擔任受理全國民眾於各種管道所提出之公害陳情報案，系統將陳情案件依所屬轄區及陳情次數特性即時交辦至對應各級31個環保單位處理，98年統計至11月30日止，平均每月超過1.5萬件的陳情業務，本系統已成為各公害陳情業務單位所依賴之重要工具。
本專案除維護系統軟硬體環境以維持相關業務處之正常運作與成長，於今年依業務推動與民意所趨增修31項系統功能，以提昇系統便民與輔助行政績效，計畫期間為確實達到意見整合與政策推動，共辦理3場教育訓練、2場GIS圖台系統操作訓練、8場業務相關會議及17次工作進度報告，會議辦理皆提供會議簡報、講義及說明手冊、講座邀請等，加速計畫目標與政策之達成性。
本年於計畫中統整97及98年度公害陳情處理結果統計，並與各環保單位溝通交換意見，擬定提昇辦理品質與突破困難相關政策之推行。除此之外，於今年度有以下幾點計畫執行重點，以期對於現場稽查與決策支援提供更友善與自動化之平台：
1.配合環資部共構機房先期建置專案，於本年度11月19日完成公害陳情系統移植作業，目前系統於台中文心機房正常運作中，原台北機房主機提供系統備援使用。
2.完成公害陳情系統與監資處資料倉儲系統資料交換作業，達成環保署各項業務資料共享之目標。
3.協助環境督察總隊召開2次「研商公害陳情系統代碼增修暨操作事宜」討論會議，並完成公害陳情系統各項代碼增修作業於99年度1月1日啟用，提升公害陳情系統各項代碼能更加實用及完善。
4.完成規劃並推動公害陳情案件處理結果2次不滿意追蹤處理作業，提供3區大隊追蹤瞭解不滿意案件產生之原因，進而提昇各環保單位公害陳情案件處理品質與效能。
5.加強一再陳情及民眾滿意度調查不滿意案件之分析，列入年終考核成績，以同時提昇公害陳情案件處理品質。
6.規劃並建置公害陳情案件地理資訊平台；結合全球衛星定位(GPS)技術與應用地理資訊(GIS)系統，利用陳情案件地域性顯示親和度以輔助並提昇稽查人員到達現場案件處理時效，整合端管理者可依公害陳情案件分佈之密度顯示區域警示功能(熱區)，達到經驗累積與傳承甚至預測之目的。</chi_subject><proj_year>098</proj_year><org_name>環境督察總隊</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FMRLHKESTV</allfileid><publish_date>2010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臺南縣空氣污染陳情案件稽查管理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執行期間自98年1月10日至99年1月9日止，共計12個月，其中主要工作項目包括:協助陳情案件相關行政作業與文書處理、稽查陳情案件、陳情案件異味污染採樣作業、滿意度調查作業、清、複查及污染鄰近現場訪談作業、97年度台南縣公害陳情案件白皮書、彙整考核項目資料及稽查人員教育訓練等工作項目，各作業項目均已依工作進度規劃期程進行。
本計畫協助陳情案件相關行政作業與文書處理，共計完成8,244件次；協助稽查(含夜間稽查及重大公害案件)共計完成1,878件次。另於執行公害陳情案件進行異味檢測共計完成10點次，其皆符合法規標準。
滿意度調查作業共執行2,825件次，結果顯示滿意(含尚可)計有2636件次(97.13%)，不滿意(含非常不滿意)有78件(2.87%)。不滿意(含非常不滿意)案件以異味污染物最多有28件(35.9%)，其次為廢棄物案件有19件(24.36%)。針對一再陳情案件、重大污染案件及民調不滿意案件執行現場訪談作業共計21件次。分析民調不滿意原因其為公私場所排放源中含有閾值較低的污染物排放雖已確實符合排放標準，但仍造成民眾困擾，另一個原因為異味污染容易消失不易採證、且常隨污染源與陳情人的相對位置而有所差異。
本計畫於98年3月18日及9月22日假環保局會議室辦理2場次稽查人員職務訓練，授課內容包含常用法規、稽查實務、採樣流程、緊急應變處理技巧及環保污染查緝技巧與個案探討；另於98年06月10日舉辦公害陳情緊急衝突應變暨電話接聽禮儀教育訓練。藉由教育訓練課程提升稽查人員對於法規的認知及更有效率處理緊急公害陳情案件。</chi_subject><proj_year>098</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理虹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87598292</allfileid><publish_date>2011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8年度嘉義市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計畫空氣污染夜間陳情案件處理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年度各項作業執行至98年12月31日，共計受理及協助陳情案件稽查共986件，以及完成陳情複查、一般及重點等稽巡查計636件，共計1,622件，達成本年度目標之162.2%，各項工作執行成果詳如表摘-1，執行成果摘要說明如下：
一、陳情案件受理與稽查績效
計畫執行期間共受理陳情案件986件，包括了空氣污染(異味)271件、露天燃燒151件、營建工程33件、噪音案件477件、環境衛生43件。其中以噪音案件數居首，佔總陳情案件數之48.4%，其次為空氣污染(異味)陳情案件佔27.5%。
統計上述受理陳情案件至陳情現場所需花費時間平均18.0分鐘；值班期間受理之465件陳情案件中，有64件受理時間影重疊，若剔除不列入統計則所受理陳情案件至陳情現場平均花費時間縮短為15.0分鐘。
98年共計受理986件陳情案件，其中72.1%的陳情人表示不須回覆，而未留下聯絡方式。另28.0%的陳情人留有聯絡電話，其中完成回覆並完成滿意度調查計241件，陳情人表示滿意度達90.0%，顯示多數陳情對本計畫處理陳情案件之結果表示肯定。
二、歷年屢遭陳情案件分析及追蹤改善情形
彙整93年度至98年度累計遭民眾陳情3次以，且於98年持續有發生陳情之案件共計22件，其中近3年內屢遭陳情者計有3處。篩選98年累計陳情超過3次者，計有18處，包括被陳情空氣污染	8處、噪音	9處、露天燃燒1處。按照陳情次數、產生污染之可能性及綜合稽查結果，據以排定持續追蹤或列為次要追蹤之對象，安排複查行程，累計已完成151處次的複查，結果均未發現有污染或違規事實。
三、固定污染源一般性巡查作業
針對固定污染源進行稽巡查，計完成126家次之巡查，查核結果均未發現有違規情形，其中本年度列管名單中計輔導1家汽車維修業裝設防制設備，以減少空氣污染，其他稽巡查之公私場所即要求加強防制設備保養維護。
四、露天燃燒巡查作業成果
針對列管15處露天燃燒管制地點，共完成重點巡查167處次，進行一般性巡查計79件次。於重點巡查過程中發現3處露天燃燒情形，由巡查人員主動將污染源及時撲滅，降低污染產生。
五、陳情案件後續追蹤管制成果
針對陳情案件督促及限期改善案件共計41件，包括空污異味陳情18件，營建工程陳情3件，及噪音陳情20件，除營建工程已完工2處、已歇業或遷移2家，以及1件攤販油煙陳情案件甫於10月30日完成稽查，仍限期改善中之外，其餘案件皆以完成追蹤複查，並督促完成改善。
六、其他提升巡查管制成效作業
1.露天燃燒制高點觀察成果
選取本市露天燃燒重點區域，建立9處制高點進行觀察。累計完成觀察89處次，共發現2處次露天燃燒污染情形，均及時撲滅污染源。
2.配合SIP計畫執行空氣品質不良時期管制措施
本計畫於接獲空氣品質不良通報時，均加強執行上述管制措施，執行期間共計加強執行空污稽查53處件次，結果均未發現有空氣污染情形，相關查處結果案作業程序規定於翌日上午10時整前傳送予SIP彙整後提報環保署。
七、空氣污染削減成果
統計露天燃燒改善案件共計53件，推估可減少露天燃燒負荷68.7公噸，並使各項空氣污染物之削減量為懸浮微粒(TSP)計606.27公斤、硫氧化物(SOx)3.75公斤、氮氧化物(NOx)140.99公斤、一氧化碳(CO)4,706.39公斤、總碳氫化合物(THC)849.60公斤、非甲烷碳氫化合物(NMHC)939.14公斤。</chi_subject><proj_year>098</proj_year><org_name>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竫豐工程企業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86765813</allfileid><publish_date>201004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8年空氣污染緊急應變公害陳情案件處理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桃園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為迅速處理公害陳情案件，有效化解環保紛爭，以提高民眾對於施政之滿意度，故委託執行本專案計畫，期可透過環保報案中心之運作、陳情案件受理後稽巡查、空氣污染陳情來源之檢測及不明空氣污染源定性分析等工作，達成源頭減案目標。本工作報告係撰寫各相關工作成果，亦蒐集分析歷年陳情案件建檔情資、陳情案件處理品質指標及環境背景資訊進行探討，主要成果摘要如下。
一、協助環保報案中心運作：投入充足之人物力資源，24小時全年無休受理民眾陳情案件，計畫期間共受理3,275件陳情案件。
二、受理陳情案件數明顯減少：每月平均受理件數自96年之高峰期994件/月減少98年之940件/月，再減少為99年之674件/月。
三、一再陳情案件比例提升：在環保局源頭減案之政策下，強化陳情案件處理及民眾滿意度調查及民怨撫平技巧，整體一再陳情案件比例自97年之3.7%，減少至98年之0.7%，計畫期間則再大幅減少至0.2%。
四、陳情案件處理效能：單一案件之平均處理時間由96年之0.89日/件、97年1.08日/件，提升至98年0.75日/件，計畫期間之處理時效僅需花費0.7天，時間的縮短比例為6.7%。
五、重大空氣污染源檢測、調查：針對屢遭民眾陳情之異味污染物來源執行10廠次入廠輔導、10點次周界空氣污染物採樣分析及10根次排放管道空氣污染物檢測。
六、不明空氣污染源掌握：藉由異味強度調查作業及不明空氣污染源(異味)定性分析，完成5處不明來源區塊之定性採樣分析作業。
本計畫歷經四個月之執行，經調查計畫期間之民眾滿意度與前兩年度同期相較，民眾滿意度有明顯上升的趨勢，調查結果為滿意以上等級，由97年同期之20.7%，逐年提升至98年62.4％，本計畫期間則再提升至81.5%，整體滿意度大幅上升且在不滿意度部分亦明顯下降至6.3%，顯示處理情形已可獲得民眾認同。</chi_subject><proj_year>098</proj_year><org_name>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康廷工程顧問企業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8162438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1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糾紛處理與環境損害責任之運作機制探討及法制研修推廣（第1年）</chi_title><chi_subject>環境污染所造成的環境問題越來越複雜而難以既有的機制處理。在環境基本法的要求下，未來建制的環境責任法應當能適當的回應現代環境問題及損害的多樣性，並應具備前瞻性的視野及早思考氣候變遷的問題。
本研究透過資料的整理分析、比較法以及學說之研析，一方面掌握台灣污染狀況及機制運作狀況和問題，另方面掌握環境議題的演變及責任機制的發展趨勢。在這樣基礎之上，分別就公害糾紛制度之改革、法院損害賠償之改革、環境保險的建制方向、環境基金的制度建制、跨境污染問題之處理、環境責任法的定位走向，以及氣候變遷的因應模式七大關鍵問題擬定可能的方案，並一一評析其優劣做成建議。
在短期建議方面，本研究認為公害糾紛制度宜整併到將來的環境責任法中，並以立法調整環境責任相關的實質或程序要件。對於漸進型的污染建議推動強制補償保險，使基金用來支應清理成本。台灣應維持自身主體性而積極減少跨境污染求償之困難，並建議跳脫傳統法制之基礎，以新的內國管制模式回應氣候變遷之挑戰。未來環境責任法將是一程序與實質的綜合性立法，在立法層次盡量做完整之規範，但容有環境基金和保險的立法授權空間，並對跨國問題有所回應。</chi_subject><proj_year>097</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財團法人台大法學基金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QGRKNEULVI</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722</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鑑定與蒐證調查技術推廣專案（第1年）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年度「公害鑑定與蒐證調查技術推廣專案工作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之執行過程中，為使現有公害鑑定資訊系統及公害糾紛案件資料系統時常更新，本計畫已執行六大工作項目：第一，本計畫蒐集部分與公害糾紛相關之司法判例，並建置於資料庫內。第二，本計畫查閱國內外相關公害鑑定文獻過程，並得到較新的公害鑑定及損害查估相關資訊，此部分資料除了提供公害鑑定資訊系統做系統的更新外，亦供做編寫「環保人員公害鑑定調查注意事項」之參考。第三，本計畫邀請國內公害相關領域之專家學者，成立人才庫，以備可能之重大或敏感公害事件發生時，成立公害鑑定蒐證技術諮詢服務團之所需。第四，本計畫藉由座談會形式與環保人員討論「環保人員公害鑑定調查注意事項」之編定適當與否。第五，本計畫舉辦全國性公害糾紛處理工作檢討會，藉此促進環保人員之經驗交流，提升環保人員的鑑定技術。第六，本計畫為強化更新環保署現有公害鑑定資訊系統亦提出新系統初步架構及功能。本計畫可提升環保人員的公害鑑定技術，並減少公害糾紛的發生。</chi_subject><proj_year>097</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雲林科技大學(水土資源及防災科技研究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PZAVWISNBK</allfileid><publish_date>2009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7年度各級環保機關執行公害陳情處理案件滿意度調查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調查之調查對象為全國地區，曾經向各級環保機關陳情公害污染案件並留下電話之民眾，成功訪問3,234個受訪者。本專案採取電腦輔助電話訪問(CATI，Computer Assisted Telephone Interview)方式進行各級環保機關執行公害陳情處理滿意度調查，目的在瞭解民眾對各級環保機關公害陳情處理之滿意程度，以提昇人民陳情案件處理效率，另一方面亦針對民眾關切之環保問題及生活品質之要求，據以為法規修訂與施政之參考；本次調查對象為曾於96年10月至97年9月間向本署提出公害之民眾，調查期間分為上下半年度各執行1次，調查結果為「接聽電話人員服務態度」滿意占83.3%，不滿意占13.6%。「環保人員處理結果」滿意占37.4%，不滿意占58.7%。「環保人員由受理陳情開始至實際到場處理所花費的時間」滿意占70.3%，不滿意占25.2%。「環保人員處理陳情案件的服務態度」滿意占72.4%，不滿意占23.3%。「環保人員處理陳情案件的專業能力」滿意占62.4%，不滿意占27.9%。「環保機關回復處理結果的速度」滿意占73.2%，不滿意占24.6%。「環保機關回復陳情案件的服務態度」滿意占75.3%，不滿意占22.2%。
另外，針對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專線之接聽電話同仁進行測試，在整體的電話禮貌服務品質的表現越來越好，唯少數同仁在處理陳情案件時易忽略「引導陳情人提供詳實污染源時段」、「給予陳情人報案編號」、「主動詢問陳情人願意會同稽查與否」，建議應強加宣導同仁在處理陳情案件時應注意到細節，讓陳情民眾感受到環保報案中心對於其所陳情事件的重視程度。</chi_subject><proj_year>097</proj_year><org_name>環境督察總隊</org_name><exe_unit>異視行銷市場調查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OMBELKQTAP</allfileid><publish_date>2009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7年度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系統功能提昇暨維護管理專案工作(第3年)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各級環保機關報案中心」陸續於 82 年成立迄今，持續擔任受理全國民眾於各種管道所提出之公害陳情報案，系統將陳情案件依所屬轄區及陳情次數特性即時交辦至對應各級 31 個環保單位處理，97 年統計至 12 月 31 日止，平均每月超過 1.3 萬件的陳情業務，本系統已成為各公害陳情業務單位所依賴之重要工具。
本專案除維護系統軟硬體環境以維持相關業務處之正常運作與成長，於今年依業務推動與民意所趨增修 33 項系統功能，以提昇系統便民與輔助行政績效，計畫期間為確實達到意見整合與政策推動，總共辦理 10 場相關會議及 12 次工作進度報告，會議辦理皆提供會議簡報、講義及說明手冊、講座邀請等，加速計畫目標與政策之達成性。
本年於計畫中統整 96 年公害陳情處理結果統計，並與各環保單位溝通交換意見，擬定提昇辦理品質與突破困難相關政策之推行。除此之外，於今年度有以下幾點創新突破，以期對於現場調查與決策支援提供更友善與自動化之平台：
1.  完成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系統與環保稽查處分管制系統(EEMS)介接，達成稽查紀錄單資料分享的目標，免除重複鍵檔之人力與行政資源浪費。
2.  完成規劃並推動革新「環境保護機關受理民眾公害陳情案件標準作業流程」 ，兼顧案件處理品質與效能，追蹤瞭解各環保單位於業務配合執行時之困難與持續修正檢討。
3.  加強一再陳情及民眾滿意度調查不滿意案件之分析，列入年終考核成績，以同時提升公害陳情案件處理品質與時效。 
4.  規劃並建置公害陳情案件地理資訊平台；結合全球衛星定位(GPS)技術與應用地理資訊(GIS)系統，利用陳情案件地域性顯示親和度以輔助並提昇稽查人員到達現場案件處理時效，整合端管理者可依污染點密度顯示污染熱區，達到經驗累積與傳承甚至預測之目的。</chi_subject><proj_year>097</proj_year><org_name>環境督察總隊</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FAIDROLWZJ</allfileid><publish_date>2009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6年度遙測科技應用於公害糾紛處理</chi_title><chi_subject>台灣地區地狹人稠，資源有限，每當發生重大或突發性公害污染事件，通常必須注意是否會擴大污染範圍，破壞生態環境遭，甚至造成環保抗爭和公害糾紛事件。傳統上，對於此類公害污染事件，大部份是以傳統地面調查的方式進行，通常費時耗工，無法詳細查估。本遙測科技應用於公害糾紛處理專案計畫，計畫內容係利用通過臺灣上空的福衛二號、法國SPOT等衛星以及應用無人低空遙控載具等進行遙測工作。目標為規劃建置遙測科技應用於環境監測調查，並協助公害調查蒐證使用，以有效釐清污染環境責任，及協助損害查估，輔助公害糾紛處理，消弭公害紛爭。下述工作為主要目標：(1)應用遙測科技協助重大、突發或敏感公害事件調查。(2)提昇遙測科技應用於公害鑑定調查工作。(3)提昇環保人員遙測調查科技舉證責任能力。</chi_subject><proj_year>096</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中央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XOBNAEVDIL</allfileid><publish_date>2008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6年度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系統功能提昇暨維護管理專案工作(第2年)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專案維護「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系統」，受理全國民眾有關於公害之陳情，透過網路、電子郵件、電話、傳真或書面等方式受理，並將案件即時地交辦至各級環保單位；環保單位列印管制單交由稽查人員到場處理後，將處理結果登錄回系統，並以民眾指定之方式回覆，同時辦理過程限於7日內。
    合約期間受理31個環保單位藉由各項管道提出對本系統相關問題，客服人員作出回覆及協助解決操作上之困難，使系統成為各環保單位執行本業務時，依賴之重要工具。以96年度為例，每月各級環保單位之客服次數約為46次，對於各單位之建議修改需求亦即時反應予主辦單位。
    本計畫提供各級環保單位良善的操作介面，對於陳情主機軟硬體調整、作業系統更新及維護、並在功能上強化，建置良好的流程控管及提示功能；目前系統儲存民眾陳情案件量共計105萬件以上，96年度截至12月中旬，已受理超過14萬件，各單位使用狀況良好。
    本系統亦提供民眾及環保單位友善的操作介面，進行雙向溝通，提供線上滿意度調查及收集民眾對於所陳情之案件處理品質之意見，作為各單位加強服務或改進之參考。</chi_subject><proj_year>096</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WVDROQEJPG</allfileid><publish_date>2008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糾紛處理法研修探討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研究由三部分構成：一為我國公害糾紛處理法之整理、檢討；其次，提出比較法之分析研究，其對象包括日本、美國及德國；最後則為修法建議。申言之，本研究首先整理我國公害糾紛處理法之主要內容，並針對適用對象範圍、糾紛處理機構之型態、糾紛處理手法及程序、糾紛處理程序中當事人之地位、調處及裁決制度、公害鑑定、公害陳情等提出檢討。其次，介紹日本、美國及德國之公害糾紛處理制度，主要分為處理機構、處理程序、發展動向及法理探討四個面向，並分析引進我國之可能性及優劣利弊。最後，針對實務運用滋生爭議、法理層面未臻妥適或立法闕漏，以及制度再強化之可能性三大議題，擬定（1）裁決委員會之組成、（2）處理程序之運用、（3）裁決之對象、效力、（4）裁決委員會之組織定位、（5）調處、裁決採二級制之商榷、（6）涉及當事人程序利益應納入母法規範、（7）增訂時效中斷規定避免權利失效、（8）增設紓處程序之規定、（9）充實裁決程序之規定、（10）增設原因裁決之規定、（11）增設仲裁程序之規定、（12）增設證據之相關規定、（13）增設環境保護協定之程序規定等相關修法建議，期能使公害糾紛處理法理論與實務兼備，符合環境保護、紛爭解決及永續發展等目標。</chi_subject><proj_year>096</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政治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HWYPICAJOM</allfileid><publish_date>2008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6年度各級環保機關執行公害陳情處理暨本署受理人民申請案件之滿意度調查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人民申請案件滿意度調查：本次調查對象為台灣地區，於95年7月至96年6月間至環保署申請案件之受訪者。調查時間自96年8月20日起至96年9月7日。採取電腦輔助電話訪問（CATI，Computer Assisted Telephone Interview）方式進行，成功訪問589位受訪者。調查結果顯示：曾打電話給環保署的成功受訪者中，約九成六（95.7%）對環保署接聽電話人員的服務態度表示滿意，不到一成（3.6%）表示不滿意。曾填寫過申請書表格的成功受訪者中，有八成一（81.0%）對案件申請書的表格設計表示滿意，有一成六（16.0%）感到不滿意。曾至環保署洽辦案件的成功受訪者中，有八成六（86.1%）對環保署各單位的服務標示與動線導引明確度表示滿意，約一成三（12.9%）的表示不滿意。曾與環保署收件單位有過接觸的成功受訪者中，有九成七（97.0%）對環保署收件單位服務態度表示滿意，不到一成（3.0%）表示不滿意。曾使用過環保署提供的網路申請服務的成功受訪者中，有八成四（84.0%）對環保署提供的網路申請服務表示滿意，約一成三（12.9%）表示不滿意。有九成四（94.1%）的成功受訪者對於環保署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表示滿意，不到一成（3.9%）表示不滿意。約七成三（72.7%）的成功受訪者對環保署審查案件的時程感到滿意，約二成四（23.9%）表示不滿意。需要補件者約九成五（94.9%）對補件手續中工作人員的服務態度表示滿意，不到一成（2.0%）感到不滿意。整體而言有九成三（93.0%）的成功受訪者對環保署處理自己申辦案件的情形感到滿意，僅5.3%感到不滿意。
公害陳情滿意度調查：本調查之調查對象為全國地區，曾經向各級環保機關陳情公害污染案件並留下電話之民眾，成功訪問3,020個受訪者。本專案採取電腦輔助電話訪問(CATI，Computer Assisted Telephone Interview)方式進行。調查結果如下：公害陳情案件類型中，「空氣污染（惡臭）」的比率最高，有三成三（33.1%），其次為「噪音」（31.8%）。約八成八（87.9%）的受訪者對公害陳情專線接聽電話人員的服務態度表示滿意，不滿意的受訪者有一成（10.3%）。約三成九（38.5%）的受訪者對環保人員處理的結果表示滿意，不滿意的受訪者有六成一（60.6%）。有二成九（29.1%）的受訪者會會同環保人員前往現場勘察，約七成一（70.9%）的受訪者則否。提出公害案件陳情檢舉時有會同環保人員前往陳情現場勘察的受訪者中，約七成六（75.8%）的受訪者對環保人員由受理陳情開始至實際到場處理所花費的時間表示滿意，有一成八（18.2%）受訪者不滿意。提出公害案件陳情檢舉時有會同環保人員前往陳情現場勘察的受訪者中，有七成六（76.4%）的受訪者對環保人員處理陳情案件的服務態度表示滿意，有一成九（19.1%）受訪者不滿意。提出公害案件陳情檢舉時有會同環保人員前往陳情現場勘察的受訪者中，有五成九（59.4%）受訪者認為環保人員所表現出來的處理能力夠專業，有二成四（24.2%）受訪者認為環保人員不夠專業。提出公害案件申請時有要求環保單位回復處理情形並收到回復的受訪者中，約七成七（76.9%）的受訪者對環保機關回復處理結果的速度表示滿意。約二成（19.6%）受訪者不滿意。提出公害案件申請時有要求環保單位回復處理情形並收到回復的受訪者中，約七成八（77.7%）的受訪者對環保機關在回復所陳情案件時的態度表示滿意，不滿意的受訪者約二成（19.9%）。約五成三（52.5%）的受訪者表示曾經針對過同一個陳情原因再度陳情。</chi_subject><proj_year>096</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異視行銷市場調查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GSDAUKYCIZ</allfileid><publish_date>2008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糾紛處理與環境責任機制之探討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為增進環保及相關司法等人員公害糾紛處理實務經驗之交流，及加強公害糾紛處理等相關法令及循合法處理管道解決紛爭之宣導工作、防杜公害糾紛發生，本研究計畫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一、探討環保先進國家最新環境責任相關機制及內容： 
（一）環保先進國家最新無過失責任環境損害賠償機制度之探討及分析。
（二）環保先進國家最新強制環境污染責任保險制度探討及分析。
（三）國內外有關環境特別補償基金之組織、架構及經費來源與實施成效探討。
（四）探討訂定環境責任機制之相關內容，配合協助相關立法草案作業。
（五）檢討公害糾紛處理法等相關法規與制度及建議。
二、增進環保及相關司法等人員公害糾紛處理實務經驗之交流，與探討相關公害糾紛處理機制議題，以提升公害糾紛處理效能。
（一）辦理1場環保人員公害陳情及糾紛處理工作檢討會。
（二）辦理2場司法人員環保糾紛司法偵審實務研究班及座談會。
三、加強公害糾紛處理等相關法令及循合法處理管道解決紛爭之宣導工作，提昇公害糾紛處理效能。
四、邀集學者專家組成環境保護協定簽訂輔導服務團，輔導事業與當地居民或地方政府簽訂環境保護協定，並配合委託單位需求，協助宣導協定推廣活動。</chi_subject><proj_year>096</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FVUCETKDOB</allfileid><publish_date>2008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衛星等遙測科技應用於環保與公害糾紛處理專案工作計畫(第三年)</chi_title><chi_subject>台灣地區地狹人稠，資源有限，每當發生重大或突發性公害污染事件，通常必須注意是否會擴大污染範圍，破壞生態環境遭，甚至造成環保抗爭和公害糾紛事件。傳統上，對於此類公害污染事件，大部份是以傳統地面調查的方式進行，通常費時耗工，無法詳細查估。因此為因應公害污染事件發生時，如何協助環保相關單位，了解當地整體環境狀況，並確定污染物出處、影響範圍、及迅整蒐集保全相關證據，本年度計畫為三年計畫的第三年，下述工作為主要目標：

1.	公害污染事件空間資料及相關查詢管理資訊系統之建置。
2.	重大、突發或敏感性公害污染事件之機動性遙測資料獲取。
3.	各項衛星遙測影像即時傳輸機制之建置。
4.	敏感公害糾紛設施鄰避變遷評估及探討分析。
5.	遙測技術應用推廣與教育訓練。</chi_subject><proj_year>095</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中央大學 太空及遙測研究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TOGPRMLUQH</allfileid><publish_date>2007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環境公害民眾抗爭問題探討分析』二年(第二年)工作專案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研究計畫係二年計畫，第一年工作計畫已於94年度執行完畢，本次計畫則屬延續第一年計畫之第二年計畫，工作內容分別為：
(一)在第一年所蒐集並彙整之歷年國內民眾抗爭背景及實例訪談資料及本年度持續蒐集彙整所得資料之基礎上，分析整理我國歷年民眾公害抗爭問題之特色(包含問題性質、類型及其變遷態樣)，以及對於各該公害民眾抗爭問題所提供之各種環保抗爭處理方式，以及各種相關之環保措施與政策。
(二)配合第一期工作計畫關於公害民眾抗爭問題之性質、類型與變遷之分析成果上，進一步形塑、具體化所國公害民眾抗爭問題之特質。
(三)延續第一期工作計畫內容關於現行公害糾紛處理體系之任務劃分與功能界限(包含行政處理機制之界限及其與司法救濟體系之分工問題)，進一步整理、分析現行司法救濟體系(包含民事訴訟與行政訴訟)之功能界限，回饋檢討既有公害糾紛之行政處理機制之制度目的、任務劃分與制度設計之妥當性，並嘗試重新架構適合解決我國公害民眾抗爭問題之公害糾紛處理體系(包含行政處理機制與司法救濟體系二者間，於任務劃分與制度功能上之整合調整問題)。
(四)在前述(三)關於公害糾紛之行政處理機制與司法救濟體系二者之體系定位基礎上，檢討健全我國當前司法救濟體系之相關內容、議題及建議。
(五)整理、介紹英國、美國等海洋法系公害糾紛處理體系之制度設計與結構關聯，試圖說明其公害民眾抗爭問題之可能性質與類型，並與我國既有公害糾紛處理體系之分析成果(包含第一期工作計畫成果與前述三部分之成果)連結，進一步比較分析我國公害糾紛處理體系之特色、侷限與可能修正建議。
(六)於前述(一)～(五)之分析基礎及第一期工作計畫研究成果上，並持續配合既有環保措施與政策之可能影響，以及我國公害民眾抗爭問題之性質、類型與變遷，進一步回饋檢討我國既存公害糾紛處理體系之功能結構，能否契合或配合當前公害民眾抗爭問題之解決需求。並再次審視第一期工作計畫工作目標中，有關「嘗試建構我國之公害糾紛處理體系，包含各種具體處理機制之任務功能劃分、體系分工整合以及相關修法或政策建議」之成果建議之妥適性及其相關建議。
(七)邀集學者專家組成「環境保護協定簽訂輔導服務團」，輔導事業與當地居民或地方政府簽訂環境保護協定，且對簽定協定等相關問題進行分析；並配合委託單位需求，派員前往各地協助相關宣導活動事宜。
(八)邀請法官、檢察官與司法單位合辦環保糾紛司法偵審實務研究班(含研討會)(計二梯次，每梯次期程5天4夜)以促進交流，提升環境執法之共識，消弭雙方對環保法令認知之差距，建立辦理公糾案件之聯繫管道。
(九)邀集中央及各地方環保單位代表，舉辦環保人員公害糾紛處理檢討會，共同討論環保相關議題，促進公害糾紛處理實務之經驗交流，俾助於國內環境保護工作之推展。</chi_subject><proj_year>095</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OUKTQBGYLZ</allfileid><publish_date>2007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5年度各級環保機關執行公害陳情處理滿意度調查</chi_title><chi_subject>本調查之調查對象為全國地區，於95年1～9月曾經向各級環保機關陳情公害污染案件之民眾，成功訪問3,119個受訪者。本專案採取電腦輔助電話訪問(CATI，Computer Assisted Telephone Interview)方式進行。調查結果如下：公害陳情案件類型中，以「空氣污染─惡臭」（33.3%）的比率最高，其次為「噪音」（30.6%）	近八成八（87.7%）的受訪者對公害陳情專線接聽電話人員的服務態度有正面評價，不滿意的受訪者有一成一（11.0%）。近四成二（41.5%）的受訪者對環保人員處理的結果感到滿意，不滿意的受訪者有五成五（55.2%）。近三成三（32.9%）的受訪者會會同環保人員前往現場勘察，有六成七（67.1%）的受訪者則否。近七成四（73.6%）的受訪者對環保人員由受理陳情開始至實際到場處理所花費的時間表示滿意，近二成一（20.8%）受訪者不滿意。近八成（79.6%）的受訪者對環保人員處理陳情案件的服務態度感到滿意，近一成六（15.9%）受訪者不滿意。近六成五（64.8%）受訪者認為環保人員所表現出來的處理能力夠專業，近二成二（21.6%）受訪者認為環保人員不夠專業。	有六成四（64.0%）的受訪者對環保機關回覆處理結果的速度感到滿意。近三成一（30.9%）受訪者不滿意。有八成（80.0%）的受訪者對環保機關在回覆所陳情案件時的態度感到滿意，不滿意的受訪者約有一成五（14.7%）。近四成六（45.5％）的受訪者表示曾經針對過同一個陳情原因再度陳情。</chi_subject><proj_year>095</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異視行銷市場調查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KYFAHTXGLN</allfileid><publish_date>2007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糾紛處理機制與策略之規劃-危害環境設施的損害賠償責任探討分析（以歐盟為例）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歐盟於二００四年四月間通過環境損害防免與整治責任指令(以下簡稱：歐盟環境責任指令)，藉此統一歐盟各成員國關於環境損害法律與策略上之步調，以期提昇歐盟境內之環境保護成效並消除歐盟市場之經濟競爭條件差異。此一歐盟指令與法理上向來之環境損害責任制度最大之差異在於，環境損害之責任並非僅止於既已發生的環境損害之嗣後賠償或是整治；而是對於即將發生損害之危險，亦得以對於即將導致該損害之經營者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此乃基於污染者負責原則。
而歐盟各成員國於2007年4月以前即將配合歐盟環境責任指令規範危害環境經營者之損害防免與整治責任。面對此國際趨勢，可否作為我國「環境損害防免救濟暨整治法制」建置的重要參考，誠值得密切觀察。
本計畫從危害環境設施界定與範圍探討、分析危害環境設施企業民事責任之主體探討、分析各種危害環境設施應負責任型態探討、危害環境設施的民事責任內容探討、特殊危害環境設施責任架構分析探討、重大環境設施危害糾紛事件探討分析、歐盟事業設施公害污染損害賠償現狀逐步說明。最後導出我國因應措施的修法或立法建議。</chi_subject><proj_year>095</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社團法人台灣法學會  郭麗珍</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60925</allfileid><publish_date>2007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5年度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系統功能提昇暨維護管理專案工作（第1年）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專案維護「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害陳情系統」，受理全國民眾有關於公害之陳情，透過網路、電話、傳真或書面等方式受理，並將案件即時地交辦至各級環保單位；環保單位列印管制單交由稽查人員到場處理後，將處理結果登錄回系統，並以民眾指定之方式回覆，同時辦理過程限於7日內。
    合約期間受理31個環保單位藉由各項管道提出對本系統相關問題，客服人員作出回覆及協助解決操作上之困難，使系統成為各環保單位執行本業務時，依賴之重要工具。以95年度為例，每月各級環保單位之客服次數約為 55次，對於各單位之建議修改需求亦即時反應予主辦單位。
    本計畫提供各級環保單位良善的操作介面，對於陳情主機軟硬體調整、作業系統更新及維護、並在功能上強化，建置良好的流程控管及提示功能；目前系統儲存民眾陳情案件量共計87萬3千件以上，95年度截至11下旬已受理11萬8千多件，各單位使用狀況良好。
    本系統亦提供民眾及環保單位友善的操作介面，進行雙向溝通，提供線上滿意度調查及收集民眾對於所陳情之案件處理品質之意見，作為各單位加強服務或改進之參考。</chi_subject><proj_year>095</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60758</allfileid><publish_date>2007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衛星等遙測科技應用環保與公害糾紛處理(第二年)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台灣地區地狹人稠，資源有限，每當發生重大或突發性公害污染事件，通常必須注意是否會擴大污染範圍，破壞生態環境遭，甚至造成環保抗爭和公害糾紛事件。傳統上，對於此類公害污染事件，大部份是以傳統地面調查的方式進行，通常費時耗工，無法詳細查估。因此為因應公害污染事件發生時，如何協助環保相關單位，了解當地整體環境狀況，並確定污染物出處、影響範圍、及迅整蒐集保全相關證據，本年度計畫為三年計畫的第二年，下述工作為主要目標：

1.	公害污染事件空間資料及相關查詢管理資訊系統之建置。
2.	重大、突發或敏感性公害污染事件之機動性遙測資料獲取。
3.	各項衛星遙測影像即時傳輸機制之建置。
4.	敏感公害糾紛設施鄰避變遷評估及探討分析。
5.	遙測技術應用推廣與教育訓練。</chi_subject><proj_year>094</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中央大學太空及遙測研究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59430</allfileid><publish_date>2006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九十三年度各級環保機關執行公害陳情處理滿意度調查</chi_title><chi_subject>行政院環保署於民國八十年七月二十日整合全國各級環保機關正式成立「環保報案中心」，並設置全國公害陳情專線「0800-066-666」與書面陳情報案，專責受理民眾公害陳情案件。為有效處理民眾公害陳情案件，提昇處理效率，環保署已經建立公害陳情電腦管制系統，並建立完整的管理作業模式，以分工、迅速、確實的方式處理民眾公害陳情案件。因此，本調查之調查對象為台灣地區，於九十三年一月至九月曾經使用全國公害專線電話（0800-066666）向環保機關公害陳情污染案件之民眾，成功訪問3,082個受訪者。本專案採取電腦輔助電話訪問(CATI，Computer Assisted Telephone Interview)方式進行，瞭解民眾對地方環保機關執行公害污染陳情處理之滿意度做一詳細調查，作為相關單位日後施政決策之參考。</chi_subject><proj_year>093</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異視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41220</allfileid><publish_date>2005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環保糾紛民事責任相關法制之探討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研究計畫報告之內容包括：環境損害賠償責任制度之建立、環境損害賠償與補償法草案之擬定、環境損害賠償與補償法施行細則及相關辦法之擬定，德國環境責任法之全文翻譯及評析，舉辦環境糾紛公害處理實務研究班，與公害糾紛及環境保護協定宣導工作。
本研究報告首先收集並分析我國關於侵權責任之法律規定，探討各種侵權責任的立法特色，就侵權責任的各項成立要件，予以比較探討後，進一步就環境損害賠償事件的各國法院實務見解，進行比較研究。各國法律見解的內容，包含我國、日本、美國、英國、德國及法國等。比較之項目包括因果關係、侵害之法益、違法性之認定、損害賠償之範圍等因素。
其次，本報告對於我國各種損害補償制度，加以研究。研究之對象，包括犯罪被害人保護法、藥害救濟法、勞動基準法、傳染病防治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大眾捷運法等。此外，本報告並就外國法（日本、德國、法國、荷蘭等國）之環境損害補償制度，予以探討。本計畫不僅從事法律規定之比較研究，並就我國的實務運作，進行訪談，切實瞭解實務之運作，作為立法之參考。
本報告於第七章，草擬「環境損害賠償與補償法」草案，內容包含制訂依據、採無過失責任、擴大責任主體、對物損害責任之限制、違法性之認定、因果關係之推定、與有過失及代位求償權、資訊請求權、損害賠償額之上限、自然環境破壞之回復原狀、懲罰性賠償金、債務責任之擔保（責任保險）、補償基金之設立等。
本報告第七章並擬定環境損害賠償與補償之相關辦法，包括「環境損害賠償與補償法施行細則」、「環境損害基金管理及運用辦法」及「環境損害補償基金給付標準」。
關於環境損害賠償與補償法之草案，可供未來立法之參考採酌。至於環境責任保險，本報告採取保守的態度，應與業界審慎評估。</chi_subject><proj_year>093</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台大法學基金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41180</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722</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衛星等遙測科技應用於環保與公害糾紛處理(第一年)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由於重大或突發性公害污染事件通常範圍廣大，生態環境遭破壞，每造成環保抗爭和公害糾紛事件。對於此類重大或突發大面積污染公害，如以傳統地面調查的方式進行，每每費時耗工，難以詳細查估。為確定污染物出處及影響範圍，與了解當地整體環境狀況，並迅整蒐集並保全相關證據，本計畫主要目標為：
1.公害污染事件空間資料及相關查詢管理資訊系統之規劃與建置。
2.重大、突發或敏感性公害污染事件之機動性遙測資料獲取。
3.各項衛星遙測影像即時傳輸機制之規劃與建置。
4.敏感公害糾紛設施鄰避變遷評估及探討分析。
5.遙測技術應用推廣與教育訓練。</chi_subject><proj_year>093</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中央大學太空遙測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41169</allfileid><publish_date>2005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糾紛敏感地區基礎環境資料庫續增與更新(第二年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目的係為敏感公害糾紛地區環境公害污染蒐證調查及損害查估與責任鑑定業務需要，進行環境基礎資料庫建置。公害事件的發生於初期於除現場稽查蒐證調查確定污染物出處及影響範圍等事項外，更應結合相關環境背景資料庫，以輔助蒐證調查，協助污染處理，及避免洐生為環保抗爭或公害糾紛事件。所以本計畫係針對公害糾紛敏感地區，進行細部GIS（地理資訊系統）資料庫建置。而本資料庫係持續本署原公害糾紛敏感地區背景環境資料庫系統續擴建置增敏感地區數量。本計畫為二年計畫，預定續增27個公害糾紛敏感地區（電廠、工業區等）。本年度(第二年)計畫運用航遙測技術建置包括龍德、六堵、龜山、永安、全興、台中港關聯、芳苑、斗六、嘉太、臨海等十個工業區及核二電廠、協和電廠及台中火力發電廠之細部地形資料，並透過現地調查定位十個工業區內各廠商之位置與現況照片，並將建置完成之資料與原資料庫做一整合，及配合本計畫新增地區資料與實際使用需求，增修原資料庫系統功能項目。</chi_subject><proj_year>093</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中華民國航空測量及遙感探測學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41157</allfileid><publish_date>2005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九十三年度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系統功能提昇暨維護管理(第二年)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公害陳情報案中心</chi_subject><proj_year>093</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41139</allfileid><publish_date>2005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台灣地區歷年公害糾紛案件彙整分析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年度計畫針對自民國八十一年迄民國九十三年案件進行彙整與分析作業，計畫過程對各案件資料進行三次清查、四次查訪、二次總複查工作。目前系統收錄全國自八十一年至九十三年703筆基本資料案件。可以關聯到145件重大案件；449件紓處案件；160件調處案件；186件速報案件；58件裁決案件。每件案件皆經清查作業後，已脈絡清楚，可做為分析工作良好基礎。經由本年度查訪之經驗，管理系統做了大幅度修正，首先對於系統並非每天使用之特性，在設計原理上，堅守平樸且直接的特色，做了介面大幅度改善。並針對案件管理者，系統建立小秘書之功能；即對於未結案案件定時提醒使用者上來瀏覽更新，以利案件發展過程之記載。同時系統增加許多智慧型功能，包括速報自動發信機制、預警功能及帳號密碼結合鎖定IP的保密安全機制，凡此種種新增功能皆於今年度完成。本計畫於十月二十六、二十九日、十一月九日分別於北、中、南三區，針對縣市承辦及操作人員之輔導教育訓練會議中，教導系統使用時機及重點，所有代表都表示非常簡單好用，予以極大肯定。經統計結果，歷年公害糾紛案件共有703件，以高雄縣(164件佔23％)、桃園縣(143件佔20％)、苗栗縣(71件佔10％)最多。若以調處案件分析，則以高雄市、台南縣、雲林縣較多。而進入裁決者，則以苗栗縣、嘉義縣及高雄縣為多。調處、裁決之相對人多以台電、中油及大型企業為大宗，涉及範圍與金額較大，事件也相對較為複雜難予處理在案件之「污染樣態」分析中，仍以傳統「空氣」、「水」為最高。「空氣」為污染樣態最多者，以高雄縣 (80件佔37％)、苗栗縣 (38件佔17％)等傳統石化業重鎮為最多；以「水」為污染樣態最多者為桃園縣 (67件佔42％)，由調查顯示以農業用水與工業用水之分流不佳衍生污染糾紛為多。依糾紛成因統計，以屬「已發生污染」為成因者最多，佔65％，其次為「有影響環境之虞，但實際污染未產生」佔17％，第三高者為「突發工安意外」佔14％。就「已發生污染」案件，自86年至89年逐年增加，但自89年後卻逐年減少。但「有影響環境之虞，但實際污染未產生」及「突發工安意外」兩者卻有增加趨勢，並衍生嚴重鄰避效應（NIBY　not in my backyard）問題。公害糾紛紓處案件共449件，經處理結果，以「紛爭已平息」佔最多，計363件佔81％，其次為「紛爭暫平息」50件佔11％；申請調處案件有160件，其中成立者為25件佔16％，不成立者有125件佔78％。再調處案件共59件，成立者9件佔15％，不成立者48件佔81％。進入裁決程序案件有66件，經裁決後判賠有15件，判賠率為23％。裁決後再進入司法程序者有11件，司法審判結果雖賠償金額不一，但對污染責任歸屬之認定，大多與裁決內容相符。本計畫於十二月六、七日，假石門福華渡假別館辦理二天一夜「九十三年公害糾紛處理工作檢討會」，會中各縣市代表針對本報告研析內容及各轄區內公害糾紛案件特性進行充分研討與心得交換，同時也在公害鑑定植物專業上進行深入探討，每位與會人員皆認為收益良好，會議圓滿結束。</chi_subject><proj_year>093</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41138</allfileid><publish_date>2005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糾紛敏感地區基礎環境資料庫續增與更新</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目的係為敏感公害糾紛地區環境公害污染蒐證調查及損害查估與責任鑑定業務需要，進行環境基礎資料庫建置。公害事件的發生於初期於除現場稽查蒐證調查確定污染物出處及影響範圍等事項外，更應結合相關環境背景資料庫，以輔助蒐證調查，協助污染處理，及避免洐生為環保抗爭或公害糾紛事件。所以本計畫係針對公害糾紛敏感地區，進行細部GIS（地理資訊系統）資料庫建置。而本資料庫係持續本署原公害糾紛敏感地區背景環境資料庫系統（已完成頭份、中壢、桃園幼獅、大社、仁武、大發、林園、觀音、大園等工業區及高雄中油煉油廠區、興達火力發電廠區等）續擴建置增敏感地區數量。
本計畫為二年計畫，預定續增二十七個公害糾紛敏感地區（電廠、工業區等），共計三十八個。本年(第一年)計畫運用航遙測技術建置包括土城、平鎮、新竹、竹南、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民雄、頭橋、新營、官田、新巿、永康、內埔、等十二個工業區及林口電廠與通霄火力發電廠之細部地形資料，並透過現地調查定位十二個工業區內各廠商之位置與現況照片，並將建置完成之資料與原資料庫做一整合，及配合本計畫新增地區資料與實際使用需求，增修原資料庫系統功能項目。</chi_subject><proj_year>092</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中華民國航空測量及遙感探測學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21084</allfileid><publish_date>200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九十二年度重大（或突發性）公害糾紛事件鑑定調查</chi_title><chi_subject>對於重大（或突發性）大面積或特殊地形等污染公害，如以傳統地面調查的方式進行，每每費時耗工，難以通盤掌握及詳細查估。為確定污染物出處及影響範圍，與了解當地整體環境狀況，並迅速蒐集並保全相關證據，本計畫主要目標為：
1.	持續進行遙測資料於突發公害污染事件資料之獲取，及加強蒐證作業程序至少四次。
2.	遙控採樣及監測船與稽查單位之業務配合及推廣。
3.	機動及固定調查蒐證系統之建立。
4.	國外先進遙測科技於環境調查及監測之資料收集及整理研析。
5.	加強與推廣環保有關人員對遙測技術專案知識及資料應用之推廣，以有效應用遙測科技搜證調查。</chi_subject><proj_year>092</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中央大學太空及遙測研究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21070</allfileid><publish_date>200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糾紛處理機制研析與環境保護協定推廣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工作計畫主要包括「環境執法實務問題與理論之整理分析暨參考手冊編製部分」與「公害糾紛處理實務及環境保護協定之宣導與推廣工作」二項內容，亦即：(一)分析整理行政法院環保裁判實務理論，整理其問題類型及實務見解，就環境執法實務應行注意事項，予以編製為「環境執法參考手冊」（將來擬暫定名稱為：「環境執法理論與實務彙編」）；(二)宣導公害糾紛處理實務，並推廣環境保護協定制度。茲說明如下：
（一）環境執法實務問題與理論之整理分析暨參考手冊編製部分
關於行政法院環保實務裁判理論整理分析暨參考手冊編製部分，主要搜集行政法院成立至今所作成之各種環保案件，分析其裁判理論並整理其問題類型及實務見解，並以此一分析為基礎，就環境執法實務應行注意事項，編製為環境執法參考手冊。此次實務問題與理論之整理分析樣本，係延續前次進度（就896個環保案件中，選出200件分析）成果，除前期未能整理分析部分之案件外，新增案件311件，共計蒐集案件數達1276件。其中以涉及行政程序法與行政執行法者，列為優先分析整理案件（分別為226件、21件）。此外，為使執法參考手冊之內容更加完整，其中如有涉及重要環境執法問題，而相關行政法院實務未針對環保案件表示其見解者，則儘量蒐集行政法院於其他行政領域案件中，所曾表示之見解，予以納入補充。最後，將上述實務裁判資料，整理其見解分為實體部分與程序部分二大類型，編製為環境執法參考手冊。本次研究成果所編製成之環境執法手冊，主要由下列四大部分之問題類型構成：一、行政上一般法律原則部分；二、環境實體法部分：又分為（一）環境組織法部分、與（二）環境作用（行為）法部分；三、環境執法程序部分：又分為（一）共通程序事項部分、（二）行政調查程序部分、（三）聽證或陳述意見程序部分、以及（四）具體行政行為之行政執行程序部分；四、環境救濟法部分。在每一問題類型下，原則上納入（一）基本理論說明、（二）實務見解整理、以及（三）參考案例三項內容。
（二）公害糾紛處理實務及環境保護協定之宣導與推廣工作
關於公害糾紛處理實務及環境保護協定之宣導與推廣工作部分，則係延續前次工作計畫，持續宣導與推動環保署政策。工作項目暨內容包括：（1）洽商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代為邀請法官及檢察官，辦理公害糾紛偵審研討會（二梯次，每梯次五天四夜），以促進公害糾紛處理實務經驗之交流，提升環境執法共識及消弭雙方對環保法令認知之差距，並建立處理公害糾紛案件之連繫管道。（2）邀集專家學者組成「環境保護協定簽訂輔導服務團」，輔導事業與當地居民或地方政府簽訂環境保護協定，且對簽訂協定等相關法律問題，提供諮商建議，並配合委託單位需求，派員前往各地協助相關宣導活動。（3）至各縣市舉行公害糾紛處理法制暨環境保護協定座談或說明會，宣導相關法制並匯集各界對現行公害糾紛處理法制推行之意見，提供未來於立法及行政施策上修正之方向。至於上述工作項目暨內容之具體執行方式及成果，則詳參本報告第四章之說明。</chi_subject><proj_year>092</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21050</allfileid><publish_date>2004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九十二年度各級環保機關執行公害陳情處理暨本署受理人民申請案件之滿意度調查</chi_title><chi_subject>為有效處理民眾公害陳情案件，提昇處理效率，環保署已經建立公害陳情電腦管制系統，並建立完整的管理作業模式。為瞭解民眾對地方環保機關執行公害污染陳情處理之滿意度與人民申請案件滿意度，特委託異視市場資訊研究中心進行『九十二年度各級環保機關執行公害陳情處理暨本署受理人民申請案件之滿意度調查」，作為相關單位日後施政決策之參考。
在執行公害陳情處理方面，依民眾向環保機關陳情污染案件之時間區分，共分為第一次調查與第二次調查。第一次調查對象為台灣地區，於九十二年一月至四月曾經使用全國公害專線電話（0800-066666）向環保機關公害陳情污染案件之民眾，成功訪問1,143個受訪者；第二次調查對象為九十二年七月至九月曾經使用全國公害專線電話之民眾，成功訪問1,477個受訪者。
在人民申請案件方面，調查對象為台灣地區，於九十二年一月至六月至環保署申請案件之申辦民眾。調查時間自九十二年八月五日起至八月十二日。本次調查成功訪問190位受訪者。</chi_subject><proj_year>092</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異視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21028</allfileid><publish_date>200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九十二年度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系統功能提昇暨維護管理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由於本項工作為例行作業，合約期間受理三十一個環保單位藉由不同管道提出對本系統相關問題，客服人員作出回覆及協助解決操作上之困難，使系統成為各環保單位執行本業務時，依賴之重要工具。以92年度為例，每月電話詢問約為 50通，進一步處理後回覆各級環保單位之客服次數約為 35筆記錄，對於各單位反應之建議修改需求亦即時反應予主辦單位。
對於陳情主機軟硬體調整皆已完成，因應系統案件儲存量已達53萬筆以上。
環保局對系統之意見已彙整，並依主辦單位指定，執行完成。
完成手機陳情查詢作業並安裝於環保署機房主機上，使本項業務與手機順利銜接無虞。
完成系統相關報表及資料統計，使得主辦單位可以隨時監控全國業務執行狀況，並迅速找到問題瓶頸，予以解決。
陳情資料加密工作已順利完成，以確保本項業務之安全性，同時建立橫向整合溝通機制，使各環保單位可針對本業務得到其他單位之資訊交流。
完成人工輔助子系統開發作業，配合主辦單位發放給各級環保單位之Barcode Reader，已於各級環保單位實施近二個月，一切順遂。
完成圖像上傳子系統開發作業，並已上線供民眾及使用單位將數位照片或文字檔案上傳，作為環保單位辦理時之佐證。
清查複查子系統已開發完成，並已測試上線作業。
合約期間共執行二次訓練班及一次二天一夜之業務檢討會，建立實質業務溝通之機制。
合約中提供四人駐點，各駐點人員皆表現良好，受到民眾讚許。
依相關會議結論完成開發及資料匯出至罰款催款主機，確實達成本項業務由源頭至末端之自動化，提昇環保單位之行政效能。</chi_subject><proj_year>092</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21025</allfileid><publish_date>2004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中日公害糾紛處理實務之比較分析(第二年)</chi_title><chi_subject>今年度研究計畫，除了進一步深入分析及更新第一年所完成的工作內容外，並就日本公害判決、公害健康被害補償制度及公害鑑定等在解決公害糾紛所扮演的角色方面做一廣泛的探討。因此，以第一年的研究成果為基礎，處理架構擴充到四大公害事件、公害健康被害補償法制之最新發展狀況，並探討公害鑑定之實務，以把握完整的處理體系。同時，蒐集日本重大公害糾紛案件並加以分析，整理出糾紛的特徵、趨勢與各個處理程序的處理機制等。另外，有鑑於分析案件的處理狀況是了解機制運行績效的最佳切入點，所以針對個別成功個案如號稱日本最大規模，發生在香川縣豐島的產業廢棄物非法投棄事件的調停處理經過、遭遇的困難及處理結果等進行探討及分析。</chi_subject><proj_year>092</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財團法人台灣產業服務基金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21007</allfileid><publish_date>200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九十一年公害陳情處理白皮書編纂</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署為提昇全國民眾的生活品質，於民國八十年七月整合全國各級環保機關成立「環保報案中心」，並設置公害陳情專線，提供民眾受環境污染之苦時，有便捷暢通之通報管道，專線設立初期平均每四分鐘可接到一通申訴電話，其來源遍佈全國，可見「公害陳情專線」確實受到民眾的重視與信賴。
九十一年公害陳情處理白皮書彙整所有案件通報處理之統計分析與民眾滿意度調查結果，本年度白皮書統計分析重要結果包含：空氣污染類別陳情案件最多、噪音案件來源以商業行為居多、環境衛生需由居民本身作起、台北市案件數全省居冠、都會區環境負荷度高及台灣地區陳情案件處理結果等重要分析成果；本書並彙整九十一年度各地區公害改善陳情實例，讓讀者由圖片清楚得知陳情改善成效，並瞭解環保稽查人員執行公害陳情處理業務之辛勞；於九十一年度民眾滿意度方面，以報案中心服務人員服務態度之民眾滿意度最佳，但整體處理績效尚有改善空間。
本書之目的即為透過整年度台灣地區公害陳情處理狀況，以瞭解民眾的需求，提供下年度環保政策之修正方向，持續為民眾解決環保問題，以改善民眾生活品質，預防重大環保災害發生為最終目標。</chi_subject><proj_year>092</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20931</allfileid><publish_date>2004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九十一年度地方環保機關執行公害陳情處理滿意度調查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委託工作計畫成果報告摘要
計劃名稱:九十一年度地方環保機關執行公害陳情處理滿意度調查
計劃編號:EPA-91-K103-02-211
計劃執行單位:政治大學民意與市場調查研究中心
計劃主持人:鄭天澤
計劃期程:九十一年八月十三日起至九十一年十月十二日止
計劃經費:伍拾壹萬肆仟捌百元整
摘要
本計畫以電話訪問方式進行調查，調查對象以九十年十月至九十一年八月曾經打過環保署全國公害專線電話(0800066666)報案之民眾，詢問其陳情頻率及種類、報案中心服務人員服務態度、稽查人員處理陳情案件的態度、速度、專業程度及處理結果滿意度，回覆處理結果的方式，環保單位保密工作的滿意度及對環保署的其他具體建議。接觸樣本一共23,356人，成功受訪5,001人，訪問成功率21.4﹪。本計畫使用CATI系統進行調查訪問，經人工檢核、偵錯、補正後，進行統計分析（SPSS）。
調查結果發現，民眾陳情案件主要是空氣污染及噪音；報案時大多會留下連絡電話；對報案中心服務人員的服務態度相當肯定；對稽查人員處理陳情案件的態度還算滿意，但對於專業程度處理結果則不是很滿意。對陳情民眾資料的保密做的還不錯，少數民眾宣稱在報案陳情後有遭到恐嚇，對環保署的具體建議則是加快稽查人員的處理速度。
壹、前言
為瞭解民眾對地方環保機關執行公害污染陳情處理之滿意度，特委託國立政治大學民意與市場調查研究中心進行「九十一年度地方環保機關執行公害陳情處理滿意度調查」，以作為相關單位日後施政參考。
貳、調查內容及研究方法
     【調查內容包括以下三個主題: 】
一、	民眾陳情案件背景與處理
n	陳情的頻率及種類
n	報案中心服務人員滿意度
n	稽查人員服務滿意度
n	陳情案件實地勘查及回覆執行狀況
n	陳情案件處理成效與時間掌控
n	陳情案件資料保密
二、	民眾對陳情案件之建議事項
三、	基本資料
n	性別
n	年齡
n	教育程度
n	職業
n	居住地區
 
參、研究方法
l	問卷設計
本次調查所使用之問卷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擬定，並與政治大學商學院民意與市場調查研究中心討論後定稿。【詳見附錄一調查問卷】
l	調查對象
     本次調查之對象為台灣地區（包括臺灣省二十一縣市及臺北市、高雄市），曾經使用全國公害專線電話（0800-066666）向環保機關陳情公害污染案件之民眾。
l	調查期間
     自九十一年八月二十六日起至九十一年九月八日。
l	調查方法
     本次調查採用CATI電腦輔助電話調查系統執行，電話訪問樣本共計23,356個，成功受訪者5,001人。
l	資料處理及分析方法
（一）資料處理
由CATI系統蒐集之資料，經人工檢核、偵錯、補正後，進行統計分析。
（二）分析方法
              採用敘述統計量的次數分配表來對各問項做資料分析。以及利用交叉分析探討不同人口特徵背景（年齡、教育程度、職業、居住縣市及性別）受訪者的看法。
 
參、調查結果摘要
陳情案件的次數與類型
65.1﹪的受訪者或其家人過去一年內報案次數在三次以內。
受訪者陳情的案件中，41.0﹪為空氣污染，30.7﹪為噪音。
陳情案件過程的滿意度
57.1﹪的受訪者當初陳情時有留下聯絡電話。
沒有留下聯絡電話的受訪者中，87.5﹪表示服務人員並未告知幾天後可以打同一支電話
查詢處理狀況。
68.3﹪的受訪者對報案中心服務人員的服務態度感到滿意。
陳情案件處理的滿意度
28.9﹪的受訪者表示，當初稽查人員有與受訪者聯絡一同到污染源現場勘查。
22.7﹪的受訪者表示，在向環保人員進行公害陳情後，稽查人員在一天以內就到污染現場勘查。
31.9﹪的受訪者覺得稽查人員處理陳情案件時的態度還算親切。
30.2﹪的受訪者覺得稽查人員的處理速度還算快。
21.1﹪的受訪者認為稽查人員在面對陳情案件時所表現出來的處理能力還算專業。
30.9﹪的受訪者對於稽查人員處理陳情案件的結果還算滿意。
16.2﹪的受訪者是經由稽查人員以電話答覆的方式被告知處理後的結果。
35.5﹪的受訪者覺得陳情案件經稽查人員處理後，環境有所改善。
陳情後資料的保密
89.0﹪的受訪者從當初陳情案件起至案件處理完成的這一段時間內，並沒有受到不明來源的警告或恐嚇等精神壓力。
33.9﹪的受訪者覺得環保單位對陳情人的保密工作做得不錯，但也有52.4﹪的受訪者不知道/無意見。
陳情過程的建議
受訪者對環保署陳情過程的其他建議中，最希望稽查人員加快處理的速度（19.4﹪）。

肆、結論與建議
根據本次調查的結果，提出以下的結論與建議：
陳情民眾對於報案中心的服務人員持相當肯定的態度，值得鼓勵。而對於稽查人員處理時的態度、處理的速度及處理的專業能力也都持肯定的態度，應給予鼓勵。值得注意的是民眾對處理的結果顯然並不滿意，除了可以加強宣導法令規章之外，稽查人員的說明應該有助於改善民眾不滿的態度。
本次調查中發現，此調查為每年一次，大多數的民眾很難回憶當時的狀況，因此建議可以考慮每一季對所有陳情案件進行一次滿意度調查，使民眾對環保單位或稽查人員的處理程序能有更深入的瞭解，並加強宣導以化解民怨。</chi_subject><proj_year>091</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政治大學民意與市場調查研究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0273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103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重大（或突發性）公害糾紛事件鑑定及公害糾紛敏感地區基礎環境資料庫續增與更新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對於重大或突發大面積污染公害，如以傳統地面調查的方式進行，每每費時耗工，難以詳細查估。為確定污染物出處，迅速蒐集並保全相關證據，本計畫主要目標為利用先進遙測科技從空中快速蒐集重大或突發性公害污染事件的資料。同時建置遙控船及汽球以尋求多樣化的遙測工具。改善數位化現場稽查即時通訊系統，以使系統的使用性更貼近實際的需求。繼續工業區內細部資料之建置。同時，本計畫也針對空間資料之應用及本計畫所研發的系統，舉辦相關的宣導訓練。</chi_subject><proj_year>091</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中央大學太空及遙測研究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02643</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103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九十年公害陳情處理白皮書</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署在多年的努力下,已建立一套完善的公害陳情處理模式,同時在品質及時效上不斷提升,並積極推動以下措施:
1. 建立公害陳情處理網
2. 建立公害陳情案件電腦管制系統
3. 強化環保報案中心之功能
4. 簡化公害陳情案件處理流程
5. 鼓勵民眾檢舉措施
6. 其他</chi_subject><proj_year>091</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台灣大學環境工程研究所</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0263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103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糾紛處理機制與環境保護協定之宣導及推廣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工作計畫主要包括「理論分析」與「宣導暨推廣工作」二項內容，亦即：(一)分析行政法院環保裁判實務理論對環境執法之影響，以及環境保護協定制度與自發性協定制度之分析介紹；(二)宣導公害糾紛處理實務，並推廣環境保護協定制度。
（一）理論分析部分
關於行政法院環保食物裁判理論分析部分，主要搜集行政法院成立至今所作成之各種環保案件，分析其裁判理論特色與發展，說明其可能對環境執法之影響。本次蒐集案件主要取自司法院網站所公布案件，蒐集至九十一年十二月九日為止，共計得997件。其中，本次研究先就上開案件中，已被選編為判例或裁判要旨者，或本研究認為具有代表性之案件，共計約200件環保案件，具體分析其實務理論結構與發展情形。在研究結論上，認為我行政法院環保裁判實務，其審理態度及實務理論有趨於嚴格之傾向，而表現出實務已有強化並落實法治主義要求之認知，此點當影響整體環境執法之品質與效率。
關於環境保護協定與自發性協定制度之介紹分析部分，除作比較法制之介紹分析外，並闡明我國雖長期推廣環境保護協定但一直未能獲致理想效果之政治、社會及經濟等結構性因素。本研究報告認為，環境保護協定與自發性協定制度二者，雖其適用領域與制度發生基礎未盡相同，然二者之制度基礎均在於當事人之同意(前者為雙方合意，後者為自發性讓步)，實具有相輔相成之功能。因此，我國將來推廣環境保護協定工作時，宜同時推動自發性協定制度，此點除能使我國環境保護工作易於與國際發展接軌外，並能使事業與所在地居民間，能有更多之環保工具可供選擇利用，方便環保政策之具體執行。
（二）宣導暨推廣工作部分
關於公害糾紛處理實務宣導與環境保護協定制度推廣工作部分，則係延續前次工作計畫，持續宣導與推動環保署政策。工作項目暨內容包括：(1)洽商司法院及法務部司法官訓練所代為邀請法官及檢察官，共同辦理公害糾紛偵審研討會(二梯次，每梯次四天三夜)，以促進公害糾紛處理實務經驗之交流，建立處理公害糾紛事件之共識。(2)邀集專家學者組成「環境保護協定簽訂輔導服務團」，輔導事業與當地居民或地方政府簽訂環境保護協定，且對簽訂協定等相關法律問題，提供諮商建議，並配合委託單位需求，派員前往各地協助相關宣導活動。(3)舉辦臺灣地區公害糾紛處理工作檢討會，邀集中央及各地方環保單位代表參加，共同討論環保相關議題，促進公害糾紛處理實務之經驗交流，俾助於國內環境保護工作之推展。(4)至各縣市舉行公害糾紛處理法制暨環境保護協定座談或說明會，宣導相關法制並匯集各界對現行公害糾紛處理法制推行之意見，提供未來於立法及行政施策上修正之方向。至於上述工作項目暨內容之具體執行方式及成果，則詳參報告第六章之說明。</chi_subject><proj_year>091</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及企業管理教育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0262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103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公害鑑定技術資訊系統之增修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主要標的在於更新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害鑑定技術資訊系統」網站，網址為http://ww2.epa.gov.tw/justice/。本網站於民國八十八年即已建站完成，網站內容包括了公害鑑定技術子系統、環保專區的公害糾紛子系統、公害糾紛案件資料系統、調處委員查詢、司法判例查詢。公害鑑定子系統中除農作物、水產生物、人體健康之技術查詢外，尚包括了3S科技等。公害鑑定技術子系統自建站以來廣受各界愛用，並曾大量製作光碟發送；公害糾紛子系統主要為收錄歷年各縣市公害糾紛事件發展過程；3S子系統則為彙整3S技術應用於公害糾紛事件處理成果，以網頁方式展示及說明。
環保署為提昇網站價值及為民服務之便捷性，於本計畫中完成網站重新美化，以服務使用者瀏覽；並利用電子書技術，將公害鑑定技術編譯為電子書型態，以使無法連上網際網路之工作人員仍可順利索引系統中之資料，除具光碟片離線功能外，並達成光碟片無法執行之蒐尋索引之功能，使工作者更快速便捷進行資料查尋。
有關公害糾紛子系統之新增功能，為整合原功能建立於環保專區中，以達成透過網際網路，執行全國環保局季報及速報作業，使公害糾紛案件之處理及資訊交換，達到即時及無紙化之目標。於計畫期間，全國環保單位除高雄縣外皆已利用本系統完成91年第三季之季報作業。
環保署曾於八十七年完成公害鑑定專家人才庫，本次計畫除完成資料轉出作為署內業務參考查詢維護之用外，並增列環保專區中各環保單位調處、裁決人員之資料維護，開放上網者查詢瀏覽，以達到公開揭示之目的。
依據環保署提供之國內外司法判例，登錄上網，並開放民眾透過網際網路查詢瀏覽，提昇本網站更多元服務及內涵。
經由本計畫中訓練班之執行，已成功輔導環保人員獨立使用網站資源，進行查詢、申報、修改、統計等作業，使公害相關業務全國資訊得以同步唯一，使公務體系藉由網際網路之技術提昇工作效率及品質；民眾更可以隨時上網蒐集珍貴資訊，建立政府與民間良好溝通之橋樑。</chi_subject><proj_year>091</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振興發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02609</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103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各級環保報案中心公害陳情系統功能提升暨維護管理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公害陳情系統</chi_subject><proj_year>091</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賦力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0259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1031</publish_date></data></epr_p_4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