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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r_p_38><data><chi_title>光污染量測技術應用及資料研析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包含量測與管理制度的精進，本研究建立一套結合衛星遙測、車載量測與單點量測的複合監測體系，達成三項核心目標。技術應用上，研究整合 NPP-VIIRS 衛星與 LANcube 車載五軸多方向光譜儀，於台北市南港至信義區完成超過 15 公里、50 處觀測點的量測，涵蓋商業、住宅與風景區。
在量測結果顯示衛星遙測影像可以提供2014年到2025年的北台灣趨勢分析地面垂直的輻射量，得出時間為軸的趨勢變化；LANcube則有效捕捉地面光污染特性，模擬人眼觀看視角，有效率地蒐集光環境的照度、亮度與色溫資料。結果顯示LANcube適合用於商業區與住宅區進行照度、亮度與色溫的量測，且顯示商業區（信義計畫區）的色溫、照度以及亮度最高；搭配在信義計畫區進行閃爍測量，得出大部分的LED看板閃爍干擾指數上偏高。衛星與地面量測具高度互補性：衛星適合廣域長期監測，地面量測則彌補了衛星缺乏水平視角與藍光敏感度不足的限制。
		在管理制度方面，經參考德、日、法等國經驗並召開專家會議，本計畫提出多元精進路徑：本研究認為台灣的目標設定，應落在日韓之間，如日本透過行政命令，設立《光害防制指南》，藉此建立跨部會的工作小組；韓國接下來以「民眾知覺」為管理制度的新目標。並參酌歐陸在都市光環境的分區制度、美國與紐澳對於生態與自然保護區保護的機制。
		未來願景期許能將都市納入分區管理、與生態接軌，建立本土光敏感物種與區域附表，並引進國外跨部會合作案例，以完善台灣的職責分工機制。並擴大對路燈與看板的監測，逐步提升大眾對光污染的覺知，厚植台灣光環境治理之基石。</chi_subject><proj_year>114</proj_year><org_name>環境部大氣環境司</org_name><exe_unit>社團法人台灣暗空協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43086263</allfileid><publish_date>20260313</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4年度臺南市高污染機動車輛排氣管稽查整合照相系統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一) 執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量測作業
(二) 執行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稽查作業 (聲音照相科技執法)
(三) 協助檢討或修正彙整噪音管制相關法規公告事宜
(四) 營建噪音管制
(五) 源頭管制辦理情形
(六)環境部環保機關績效考核管理
(七) 其他配合事項</chi_subject><proj_year>114</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聯韻聲學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40708784</allfileid><publish_date>20260323</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4年度基隆市機動車輛排氣管污染管理事務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一、為從源頭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問題，環境部訂定機動車輛排氣管認證管理規範，認證合格之改裝排氣管納入車輛變更登記，要求使用中車輛有變更之排氣管應經檢測合格，以達到源頭管理目的，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品質。
二、為加強辦理民眾陳情及檢舉、警政單位移送、其他縣市環境保護局移轉檢驗之噪音疑似超過標準之機動車輛，期能符合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並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品質。</chi_subject><proj_year>114</proj_year><org_name>基隆市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40629509</allfileid><publish_date>2026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精進噪音陳情案件科技執法及管制策略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近年都會區施工噪音與車輛噪音陳情數量居高不下，顯示現行稽查方式受限於人力與即時性，亟需透過科技化手段強化執法效率，並完善相關制度與技術指引。
營建工程噪音管理方面，本計畫整合近四年陳情資料顯示新建與拆除作業為主要擾寧來源，且夜間陳情比例逐年提高。為提升管制作為，蒐集紐約、香港、新加坡等地的科技化管理制度，研析與國內制度之差異，並提出修訂影像輔助法草案、強化自主監測要求及建立相關配套措施的方向。同時透過五處工地聲音照相實測，以作為營建噪音導入科技執法之實證基礎。另研擬低噪音施工機具自主管理標章制度草案，以強化源頭管理與施工期間噪音控制。
使用中車輛噪音部分，依近幾年聲音照相執法成果，顯示自113年起民眾檢舉案件呈下降趨勢，反映科技執法、排氣管認證與地方靜音專案具遏止效果。另因應立法院三讀通過噪音管制法第26、28條修正案，本計畫協助蒐集地方政府意見並協助研擬相關配套措施，以及彙整訴願撤銷案例以精進實務作業。此外整合大數據資訊及更新聲音照相實務指引，以提升車輛噪音稽查效益。
本年度辦理一場「清靜共好–營建工程空氣污染與噪音防制技術交流論壇」，邀請五位在營建噪音管理領域具卓越成就的日籍專家來台，分享其在營建工地噪音與污染控制方面的整體策略、法規及實務案例。</chi_subject><proj_year>114</proj_year><org_name>環境部大氣環境司</org_name><exe_unit>歐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40537134</allfileid><publish_date>20260313</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3年度宜蘭縣機動車輛排氣管污染管理事務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環境部為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自113年起針對機動車輛實施「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交通部今年也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有改裝排氣管的車主得先至「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掛號登錄(https://noisecar.moenv.gov.tw/CarSilencer/)，環保局會依順序辦理審核且通知到檢，預約自主檢測不合格雖不受罰，如再次檢測仍不合格者，環保局不再受理，車主得自行委託環境部認可噪音實驗室完成認證。
環境部及交通部合力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113年起改裝排氣管之機車須通過噪音檢測後，至監理站辦理排氣管變更登記，並設有1年緩衝期，過渡期間車主免費可至各地方政府環保局預約檢測；114年起檢測將收費，且未經認證登記車輛將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分900元至1,800元罰鍰，另若檢測不合格者，將依據「噪音管制法」處分1,800元至3,600元。
配合中央政策於3月23日辦理首場次預約檢測作業，現場亦同步執行排氣管噪音檢測及排氣檢測，同步確認其噪音影響及污染物排放狀況，本年度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共計辦理14場次，共計完成375輛次機動車輛辦理排氣管認證檢測作業，機動車輛噪音超標案件共計126輛，不合格率為33.6%，其中大型重機不合格共計76輛，普通重型不合格共計50輛，其餘249輛皆符合管制標準，經第1次檢驗不合格複驗完成改善共計11輛，另經第2次檢驗不合格共計6輛，預約檢測倘第1次不合格雖不受罰、如第2次檢測仍不合格者，環保局不再受理，須至環境部認可噪音實驗室付費認證。
機動車輛噪音管制除了透過環警監聯合稽查、也持續針對民眾陳情易受噪音影響路段不定期以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取締，惟環境管理首重源頭管制，本年度於緩衝期期間，加強宣導有排氣管改裝車主儘速至「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驗資訊系統」登記，環保局會依順序審核資料並通知到檢；114年起不再受理民眾申請，屆時欲變更排氣管，則需自費向環境部認可噪音實驗室申請檢測或選購認證排氣管。</chi_subject><proj_year>113</proj_year><org_name>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春迪企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32161703</allfileid><publish_date>20250325</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3年度屏東縣機動車輛排氣管污染管理事務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合約自113年4月10日至113年12月15日止，期間共完成19場環境部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測作業，每場通知至少50輛以上，總通知960輛次，每場到檢至少30輛，總到檢686輛，其中46輛不合格。
由於替換用排氣管噪音檢測作業規範，若車主當次檢測不合格可有2次重測機會。故此，總預約車輛數雖僅956輛，但因有182輛次因檢測不合格、未到檢、排氣管消音塞未焊死或其他因素未到驗，以致預約檢測1次以上。</chi_subject><proj_year>113</proj_year><org_name>屏東縣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31340740</allfileid><publish_date>20250128</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3年度臺北市機動車輛排氣管污染管理事務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案係配合環境部於112年底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113年起起實施「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另交通部也配合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並以113年作為緩衝期，輔導改管車主申請檢測取得認證。故本計畫委託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合約起訖時間自2024年4月24日至2024年12月10日止，每場次檢驗車輛數以40輛為原則，惟每場次檢驗車輛數不得少於30輛。計畫執行檢測共辦理128場次 ，通知預約自主檢測5,600輛，檢測合格3,681輛、不合格347輛及退驗42輛，實際到場車輛數合計4,070輛。</chi_subject><proj_year>113</proj_year><org_name>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31325133</allfileid><publish_date>2026022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3年度臺南市高污染機動車輛排氣管稽查整合照相系統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一) 執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量測作業
1.攔檢42場，攔巡(查)數共2,231輛、攔檢數共191輛、合格149輛次、不合格35輛(不合格率19.0%)，再改管第八條7輛。
2.召回51場，檢測1,017輛、合格961輛、原廠管489輛、不合格56輛(不合格率3.7 %)。
3.排氣檢測，攔查檢驗221輛(其中144輛合格，31輛不合格，46輛未依規定完成檢驗)。
4.113年檢舉查證6,723件，受理2,657件，2,577已發文。
執行成效：分析噪音污染潛勢圖，發現臺南市民眾機動車輛噪音陳情各區域皆有改善，113年車輛噪音陳情數較112年下降約18%。 
(二) 執行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稽查作業 (聲音照相科技執法)
1.固定式聲音照相執行2,520天，辨識28,636,402輛、噪音事件88,193件、告發178件、召回182件、第8條15件。
2.類固定式聲音照相執行156場，辨識3,950,354輛、噪音事件23,284件、告發96件、召回38件，第8條2件。
3.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篩選未定檢機車2,918輛，移給機車計畫辦理後續作業。
4.聲音照相舉證系統優化作業(AI) 10月裝機測試使用，雲科大AI軟體可達人工減量約83.3%，辨識正確率70.9%；中華電信AI軟體可達人工減量約91.1%，辨識正確率48.1%。
   執行成效：以陳情數而言，各區皆有降低趨勢，北區及歸仁區略為成長，永康區仍屬高陳情區域，依前30大路段科技執法成效在各區皆有降低趨勢，而北區(中華北路二段)、歸仁區(中正南路二段)略為成長，後續加強架設稽查設備管理。113年相較112年告發從372件增至588件，告發增長58%；召回從540件降至513件，與同期陳情相比約降18%。
(三) 協助檢討或修正彙整噪音管制相關法規公告事宜
1.噪音管制法第七條，依111 年7 月15 日公告檢討噪音管制區參考圖面，今年度再度檢討，並更新噪音管制網。
2.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已於110年2月8日公告「修正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之時間丶地區或場所」。
3.噪音管制法第九條，已於106年3月14日針對噪音管制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六款公告 「臺南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非屬工廠（場）、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及營建工程等場所或工程範圍內，所使用之下列設施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
4.噪音管制法第二十條第三項，已於113年4月15日公告生效「量測方法內容明定數據擷取方式及時距，品質管制中使用聲音校正器確認量測系統，頻率由三天一校改為七天執行一次」。
5.環境部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113年替換用排氣管須辦理認證；並配套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九條之一及附件十五規範，落實源頭管理，促進民眾生活安寧。
執行成效：蒐集環境部或相關部門之噪音管制相關法規修正或公告，依第七、八、九條檢視臺南市相關噪音公告與噪音管制法相符，並依法行政；交通部修法將排氣管變更納入檢驗項目，藉由源頭管制來嚇阻噪音車輛。
(四) 營建噪音管制
1.配合營建計畫辦理營建工地噪音法規宣導會2場次。
2.會同營建計畫稽巡查，共執行130場次。
3.專案營建輔導並追蹤改善情形8場次。
4. 機動式噪音監測，針對重點陳情工地進行監控5場次。
執行成效：藉由施工現場噪音巡查、實測和宣導，113年6至9月陳情數量皆於100件以下，營建監控5場次監控期間也無陳情案件。
(五) 行政院環境部環保機關績效考核管理，113年預計得分6.0分 (總分6分)。
執行成效：環境部考評噪音項目預計得滿分。
(六) 其他配合事項
1.工作月報及噪音陳情案件統計分析，完成6次提送作業。
2.噪音防制網站已依規定建置，並持續維護更新。
3.新聞稿完成5篇，臉書發布15篇相關資訊。協助完成宣導圖卡製作5則、影片1則以及活動規劃等作業。
4.協助噪音複查作業14場次。
5.辦理噪音宣導會2場次。
6.依規定已提供稽查用轎車6輛，供本計畫使用。</chi_subject><proj_year>113</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聯韻聲學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31056389</allfileid><publish_date>20250620</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陸上運輸系統暨營建工程噪音智能科技改善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為加強陸上運輸系統、營建工程等噪音問題改善，環境部爰投入智能科技協作評估研究，以精簡人力需求、精進稽查效能。本計畫採用陣列麥克風及電腦模式進行研究，陣列麥克風除在半無響室進行實作測試外，亦於陸上運輸系統、車輛測試場及娛樂、營業場所實地量測，同時藉由量測過程與結果檢討法令規範內容。陸上運輸系統3處量測結果發現，陣列麥克風可輔助區分噪音責任，而Class 1噪音計實測值與電腦模式模擬值相差在±3dB(A)內且整體趨勢一致，說明電腦模式的可信度，未來可再就不同並存樣態、國際上其他智能科技投入協作進行研究。
近年無人機應用普遍，機體運轉聲也是噪音來源之一，本計畫蒐集最新無人機噪音相關規範、管理指引及現況，目前奧地利及歐盟已訂有無人機噪音容許值及量測方法可為我國參考。本計畫也彙研國際間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現況、寧靜區執行方式及住宅區音量品質評估，美國紐約州及英國肯辛頓-切爾西市正使用噪音計量測系統執法，法國正對陣列麥克風量測系統進行法定的型式認證；寧靜區需透過噪音地圖確定必須降噪、不容再增區域，再據此規劃行動計畫；多數國家住宅區音量品質評估指標採LAeq，日間音量約55 dB(A)、夜間音量約45 dB(A)。
本計畫完成陣列麥克風共桿應用可行性規劃及實地裝設測試，陣列麥克風可有效辨識出最大音量之噪音車並進行採證，結合5G智慧桿共桿掛載透過資源共享可節省許多設置成本，期能透過智能科技提昇生活環境品質。</chi_subject><proj_year>113</proj_year><org_name>環境部大氣環境司</org_name><exe_unit>台灣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30845767</allfileid><publish_date>2025111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3年度基隆市機動車輛排氣管污染管理事務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現行噪音車管制相關法令，在新車審驗與噪音檢驗上分由交通部及環境部兩部會主管，使用中車輛改裝排氣管部分，法令既未嚴謹規範改裝之做法，亦未有詳細訂定改裝排氣管之規格，僅規定排氣角度及加裝防燙蓋且不需登記，但排氣管改裝後是否違反或超過噪音管制標準，需再透過噪音檢驗後認定，由環保機關依法裁罰，存有事倍功半、成效不彰之問題。
為從源頭解決問題，行政院邀集環境部與交通部共同推動「改裝排氣管認證制度」，由環境部訂定「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改管者可以先到環境部網站登錄申請「替用排氣管噪音檢驗」，經由本計畫檢驗取得合法音量認證後，再自行向監理站辦理排氣管變更登記，113年給予1年緩衝期，114年1月起正式實施新制，未來將會規範機車噪音及排氣角度，若經查獲未使用認證排氣管，依法可罰鍰900元至1,800元，倘若噪音檢測不合格，則依「噪音管制法」再加罰1,800元至3,600元，兩者合計最高可開罰5,400元。
期透過本計畫之執行，減少機動車輛產生之噪音對人及生活環境影響，特別是夜間時段，有效落實源頭管理，促進民眾生活安寧，以維護生活品質。</chi_subject><proj_year>113</proj_year><org_name>基隆市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30327374</allfileid><publish_date>2026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3年度臺南市噪音監測及機動車輛排氣管通知檢測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一、計畫名稱：113年度臺南市噪音監測及機動車輛排氣管通知檢測管制計畫
二、契約編號：11330423
三、計畫執行廠商：聯韻聲學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四、計畫主持人(包括協同主持人)：張奕瑞
五、計畫期程：113年6月20日起113年12月31日止
六、統計期程：113年6月20日起113年12月31日止
七、計畫經費：7,400千元
八、執行成果摘要
(一)	一般地區環境音量及道路交通音量監測作業：第2~4季完成146點次監測，分析測站監測值與現況噪音管制區噪音劃分相符，並依環境部規定上傳季報申報作業。
執行成效 :臺南市109年至113年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結果，分析結果均未超標，亦符合現行噪音相關標準要求。
(二)	民眾噪音陳情案件或經臺南市環保局指定位置監測作業：已完成7點次交通噪音監測，結果符合法規要求。分別為2點次民眾噪音陳情案件，另參照民眾陳情點位，經與環保局討論後提報5處辦理監測，並分析結果以及依規定提報監測結果報告。
(三)	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路邊攔檢與噪音車檢舉查證受理)、行駛噪音(聲音照相)之通知召回及裁罰作業
1.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攔檢與召回)通知與裁罰
(1)掌握臺南市現行機動車輛噪音管制稽查，與前端稽查確定各項裁罰數，並對法規蒐集研析與彙整，確保通知與裁處作業所引用相關法條之適宜性。
(2)本計畫按起始日起，路攔不合格已告發共計31件，裁罰71,400元，其中重型機車15件比例最高。逾期裁罰(含再度改裝第8條)已告發30件，裁罰73,800元，以重型機車16件最多。前述兩者合計61件，裁罰145,200元。
(3)整年度應告發297件，已完成286件(完成率96.3%)，其中環警監稽查82件(28.7%)，召回81件(28.3%)，攔檢逾期39件(13.6%)，再度改裝84件(29.4%)，至於尚未辦理案件屬陳述期限內，屆時依程序持續完成辦理。 
2.使用中機動車輛行駛噪音(聲音照相)通知與裁罰
(1)本計畫告發206件，裁罰總計484,200元，其中普通重型機車139件(303,300元)最多。至於通知召回則208件，仍以普通重型機車162件最多。另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行為處分19件，裁罰總計96,000元。
(2)整年度應裁處672件，已告發576件(完成度85.7 %)，其中違反噪音管制法第8條23件(佔3.4 %)；另通知召回則475件(完成度95.1 %)，未召回23件尚待處理。至於召回逾期案件，已告發292件。
3.噪音車檢舉網之通知召回及裁罰
(1)本計畫共通知召回1,357件，其中機車958件(佔70.6 %)最多。整年度檢舉案6,508件，已通知2,548件，受理率39.2 %，其中民眾來源556件(佔28.3 %)，警察則1,408件(佔71.7 %)；若以車種而言，機車1,464件(佔74.5 %)最多。
(2)分析檢討機車易受理主因，其排氣管外觀顯露且可與原廠對比識別有無改裝；而汽車排氣管因位於底盤下方，若非是警察特別攔查車輛停駛以及提供底盤設施照片，要辨識不易。此外，車輛亦有裝設尾飾管情形(排氣管為原廠管，僅裝上裝飾尾管)，此為不易辨識其二原因。
(3)通知召回逾期今(113)年期間除完成243件逾期外(第一季94件、第二季84件、第三季54件)，另完成112年度逾期案共595件，總計833件。從檢討分析發現，因改善期限使得案件有跨年度情形，因此許多時間皆在處理上年度逾期件，以致於今年度速度變慢。
4.作業負荷量檢討與精進改善方式
(1)聲音照相設備逐年增加，預計114年告發恐達1,000件/年；另通知召回，第二次逾期裁罰為案件數累積主因，此點建議納入檢視。另因114年起實施認證措施後，裁罰措施恐有調整，例如：未認證車造冊移送監理站開罰。
(2)環警監聯合稽查近兩年檢驗超標告發平均102.5(123+82)件，至於逾期兩年平均共101.5 (112+52+30+9) 件，總裁罰數共408件。
(3)各項精進改善方式包含：攔檢/召回不合格當下則回報即時調閱戶籍，從40天縮短至35天；聲音照相不合格亦是，主要是調閱戶籍與提供承辦審核同步作業，從45天縮短至35天；召回逾期改為初期召回清冊與戶籍同步執行，從41天縮短至35天。從檢討中可知，戶籍調閱以及適用期限是影響作業流程時間關鍵，此點建議納入檢視。
(四) 航空站查核作業
1. 航空季報告書審查： 
合約場次共4場次，目前已完成4場次如下：113年歸仁機場報告書審查2次，113年臺南機場2次。四場次已依照既定時間安排在指定期限內完成。
2.航空噪音平行監測前置作業： 
合約監測點共5點次，目前113年度已完成臺南機場與歸仁基地平行監測，共5點次。
3.航空站查核作業：
合約監測點2點次，113年度已完成臺南機場與歸仁基地之查核作業2點次。
執行成效：藉由航空噪音監測、審查軍方提送噪音報告以及對噪音監測控制中心和機場監測站進行檢查，並最終達到軍用機場噪音管制，減少臺南市民噪音陳情。
(五) 非游離輻射管制
        合約監測點共40點次，113年已完成40件(極低頻20件、射頻20件)，結果通過環境部審核。完成檢測設備校正作業，並取得校正報告。
執行成效：藉由對40處非電離輻射測量，結果均符合監測標準，有效控制對人體的相關影響。
(六) 光污染管制
1.合約監測點共8點次，113年已完成13點次(合格10件、不合格3件，其中，經複檢2件已達合格標準)。
2.執行3場次光污染宣導，113年皆已完成辦理。
3.完成亮度與照度檢測設備校正作業，並取得校正報告。
執行成效：藉由光污染量測超標案件進行勸導改善，解決民眾陳情光害對周遭環境及眼睛造成之傷害。
(七) 其他配合事項
1.協助環保局113年已辦理50間宮廟宣導作業。分別為113中秋9月13日～9月17日共13間宮廟宣導及113年 雙十 10月5日～10月12日共37間宮廟宣導。
2.工作月報及噪音陳情案件統計分析，完成6次提送作業。
3.協助執行中秋、國慶、元旦爆竹煙火管制作業。</chi_subject><proj_year>113</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聯韻聲學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30296438</allfileid><publish_date>20250530</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3年執行機動車輛新車型審驗及品質一致性查核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旨在協助環境部執行機動車輛噪音及柴油車排氣新車型審驗、品質一致性查核、替換用排氣管噪音認證及相關管理工作。透過審驗與抽查，發現污染控制技術已趨成熟，多數新車型排放低於標準，噪音管制亦落實。對個別異常案例，計畫推動廠商辦理自主召回改善，並建立車輛排放與噪音特徵資料庫，以支援管理策略。計畫同時推動電子化審驗與檢測系統整合，提升資料管理、稽查精準度及資訊安全。透過資料整理與系統維護，支援環保機關噪音管制績效考評與民眾查詢作業。研究亦針對不同油品對新型式車輛污染物影響進行初步分析，並蒐集國際能源政策及噪音管制政策，歸納出新能源車為共同解決方案。未來建議持續抽驗替換用排氣管、推動檢驗技術查核，以及追蹤國際政策發展，作為政策與管理精進依據。</chi_subject><proj_year>113</proj_year><org_name>環境部大氣環境司</org_name><exe_unit>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30267971</allfileid><publish_date>20250930</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3年度臺中市車輛污染改善整合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執行期程自113年4月10日至113年12月15日止，截至113年12月15日已完成交通（環境）噪音陳情案件背景音量監測-軌道7點次、交通（環境）噪音陳情案件背景音量監測-快速道路、高速公路、一般道路等8點次、執行公私場所周界噪音查核或量測4點次，機動車輛噪音通知到檢量測完成112輛次，其中合格110輛次，不合格2輛次，不合格率1.8%、機動車輛排氣通知到檢截至113年12月15日累計執行103輛次，包括檢測合格82輛次，不合格21輛次，總不合格率為20.3%，機動車輛原地噪音路邊攔檢完成40場次，共攔車298輛次，包括檢測合格179輛次，不合格119輛次，機動車輛原地排氣路邊攔檢完成40場次，共攔車檢測399輛次，包括檢測合格270輛次，不合格129輛次、清泉崗及新社機場噪音管制中心及監測站查核完成2場次、執行噪音檢舉網查證作業3,028件、執行噪音檢舉網通知到檢作業完成788件、於9月4日辦理1場次臺中市噪音管制圖修正說明研商會議，累計完成1場次、執行公私場所周界噪音量測4點次、陳情管制案件查核完成173件、非游離輻射電磁波監測(校園、基地台或電臺、變電設施)完成50點次，各項執行進度均依工作規範期程進行。</chi_subject><proj_year>113</proj_year><org_name>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30081410</allfileid><publish_date>20250106</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3年度南投縣機動車輛排氣管污染管理事務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為從源頭解決機車改裝排氣管問題，環境部訂定機動車輛排氣管認證管理規範，認證合格之改裝排氣管納入車輛變更登記，要求使用中車輛有變更之排氣管應經檢測合格，本計畫原工作項目2場次，擬擴充至14場次，並新增機動車輛原地噪音測試系統專用組件資料顯示裝置及處理軟體，以達到源頭管理目的，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品質。</chi_subject><proj_year>113</proj_year><org_name>南投縣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30006999</allfileid><publish_date>20260203</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強化噪音管制措施及營建工程噪音改善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協助環境部進行使用中車輛噪音、營建工地噪音、振動與低頻等管制相關作為及各噪音陳情分析。透過每月彙整環保局提報各項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成效，協助環境部掌握執行現況及滾動式修正指引，提升車輛噪音管制工作效益。參考國外微型感測器運用方式，本年度選擇3處營建工地進行測試，於受體端進行量測，並搭配超標示警功能，因其成本較低及耗電較少，未來可再進行長時間、多點位營建噪音監測運用，評估作為後續推動營建工地噪音自主管理新方式。協助環境部研析近5年民眾陳情噪音及振動案件，分析常見低頻噪音源多數為冷卻水塔、馬達等固定設施及營業場所提供之卡拉OK音響造成。透過本年度量測振動20處案例後，針對工廠振動建議值，分別為第一類、第二類管制區日間65dB、夜間62dB；第三類、第四類管制區日間70dB、夜間67dB。本年度辦理2場次「112年全國噪音管制及光污染工作相關交流檢討會議」，邀集環保局及委辦單位參加，就各項噪音防制業務與各縣市交流及討論，透過經驗分享提升縣市執行效益及針對地方所提困難點提出解決方式，使各項業務能順利執行。</chi_subject><proj_year>112</proj_year><org_name>環境部大氣環境司</org_name><exe_unit>歐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21929294</allfileid><publish_date>2024013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2年陸上運輸系統噪音防制改善及科技執法評估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近年來陳情案件中，其中有很多是汽機車改裝產生巨大噪音，不論是白天或夜晚，都製造令人不愉快的聲音，半夜時更是嚴重妨害安寧、擾人清眠，故有許多抱怨或陳情電話，控訴汽機車噪音過大，實有必要針對「聲音照像」科技執法，發展陣列型麥克風聲音AI辨識技術，建立使用中車輛聲音照相科技執法聲像與頻譜顯示，改良「多車源機動車輛噪音照相系統」，排除多車噪音干擾（含對向車道）之波型過濾機制，以解決噪音車輛製造噪音卻採證困難的問題。有關多音源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研發技術乃根據聲波傳播理論，利用麥克風陣列（Microphone Array）收集到的訊號，可以將某一方向傳來的聲音增強或抑制(雜音)進而來分離多音源聲音。利用這種方法，麥克風陣列（Microphone Array）可以將噪音環境中特定聲音訊號有效的增強(分離)、知道所在的位置(識別))(聲音方向性、指向性)，採用麥克風陣列亦可排除其他背景音量，解決複合性音源之問題，因此可以用在非常廣的應用領域。
營建工程噪音因具有一定工期、固定範圍的特性，影響程度及範圍隨施工進度之不同階段而有極大的差異。雖經民眾檢舉並由地方環保局進行稽查及限期改善，但隨工期變動，施工工法及使用機具輪替變換，往往複查時已無當初稽查所使用的工法及機具，導致經複查符合標準的結果與民眾感受有實質上的落差，造成陳情案件居高不下。為有效解決營建工程噪音擾寧問題，達到「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案零成長」的目標。111年共完成10場次營建工程聲音科技照相研究測試，採用噪音計結合陣列式麥克風及攝影機，針對五種不同複合性音源型態進行研究測試，測試結果可達音源分離及各類噪音辨識效果，有效識別各種噪音來源及位置。為再提升營建工程聲音照相技術之精密度及準確度，於本（112）年度規劃在無響室以陣列式聲音照相設備對不同噪音源進行5場次比對測試，進行陣列式麥克風測量系統檢定及校正相關研究，另將規劃與環保局召開「營建工程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示範觀摩會議，說明結合陣列式麥克風聲音照相技術應用於營建噪音稽查研究成果，期盼本案藉由推動「營建工程科技執法」之技術瞭解噪音源頭及勤查管理措施，藉由行政管理手段，要求營建工地改善噪音污染問題，期提升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成效。
現階段陳情案件都會地區常有數個噪音源位於同一地點之特性，其共同形成之環境音場更為複雜，產生之合成音量效應（即所謂「複合性音源」或稱「叢聚性音源」）影響環境安寧，而關於設施之複合性音量目前已規範於《噪音管制標準》（102.08.05.修正）第9條，惟尚無明確之陸上交通運輸系統複合性音源分離方法或做法。測量噪音時考量並依據《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進行背景音量之修正、第3條第1項第8款計算及判定，則量測結果應可符合相關規定。如測量地點之整體音量，疑似包括軌道系統及其他陸上運輸系統（快速道路、高速公路）、其他道路（諸如河堤便道、一般市區道路）、航空噪音等，測量時需依據《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進行背景音量之修正。《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第3條第1項第7款：是指單一交通運輸系統與其他非屬陸上運輸系統（即背景音量，例如市區公路及航空…等）之差別。第3條第1項第8款：是指陸上運輸系統中之不同系統之差別，扣除市區公路及航空等，其中第2目所謂「測量地點包含二個以上道路系統」，所指道路系統僅包括快速道路及高速公路，各個欲測定音源音量加總為複合性音量；反之，欲求得各個欲測定音源音量需個別進行背景音量修正（即受其他音源之噪音複合性影響）。故藉由本案來建立：若測量地點之整體音量包括二個以上道路交通系統音量，且各交通系統之音量相差數值小於10dB(A)時之複合性音源鑑定分析及分離方法；並彙編陸上交通運輸系統噪音陳情案件辦理程序及應注意事項，以供相關單位及機關（構）參考。
透過計畫亦將蒐集國際上推動遙控無人機噪音相關法規規範或管理指引、噪音量測方法、量測環境條件及儀器規格參數，並掌握推動現況、會同3處機場（需包含陸軍及空軍操作維護機場）所在地縣市環保局進行航空噪音監測、檢討航空噪音監測站之設置位置及數量，維護更新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功能供縣市環保局使用，以降低航空噪音陳情案件。此外，將檢討修訂陸上運輸系統及噪音管制區劃定相關法令及管制建議，更新「執行航空噪音監測站、監控中心查核及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監測報告書審查指引」及「陸上交通運輸系統噪音陳情案件處理程序及應注意事項指引」，供各縣市環保局參考使用。</chi_subject><proj_year>112</proj_year><org_name>環境部大氣環境司</org_name><exe_unit>台灣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21738207</allfileid><publish_date>2024013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2年度臺南市噪音監測及機動車輛排氣管聲音辨識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一)	執行一般地區環境音量及道路交通音量監測作業，112年第二~四季138點次至113年第一季48點次和第二季6點次，共完成192點監測作業，並於次月5日前將監測成果上傳至環境部噪音管制資訊系統。
執行成效 :臺南市109年至113年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結果，分析結果均未超標，亦符合現行噪音相關標準要求。
(二)	執行民眾噪音陳情案件或經臺南市環保局指定位置監測作業辦理民眾陳情環境噪音、交通噪音案件監測或臺南市環保局指定地點之監測作業，目前已完成10場次監測作業。
執行成效 :監測結果僅第二場次北區長榮路五段鐵路運輸噪音超標，其餘監測皆未超標，符合相關規定。超標部分目前已於113年2月16日辦理審查會議，要求台鐵加裝隔音圍籬。
(三) 執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量測作業
1.攔檢66場，攔巡(查)數共3,292輛、攔檢數共367輛、合格273輛次、不合格93輛(不合格率25.3%)。
2.召回77場，檢測2,552輛、合格1,460輛、原廠管988輛、不合格104輛(不合格率4.1 %)。
3.112年檢舉查證5,024件，受理2,678件，皆已發文。
4.113年檢舉查證2,530件，受理901件，790已發文。
執行成效：分析噪音污染潛勢圖，發現臺南市民眾機動車輛噪音陳情各區域皆有改善，112年車輛噪音陳情數較111年下降約20%。 而永康區、東區改善完成率仍高於3%，113年持續加強取締。
(四) 執行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稽查作業 (聲音照相科技執法)
1.移動式聲音照相執行107場，辨識車牌178,848輛、噪音事件1,714件、告發28件、召回25件，第8條1件。
2.類固定式聲音照相執行76場，辨識車牌1,459,125輛、噪音事件86,208件、告發57件、召回172件，第8條8件。
3.固定式聲音照相執行2,829天，辨識車牌30,579,300輛、噪音事件139,413件、告發353件、召回349件、第8條34件。
執行成效：以陳情數而言，前30大路段科技執法成效在各區皆有降低趨勢，僅東區略為成長。112年相較111年告發從176件增至438件，告發增2.5倍；召回從84件增至546件，召回增6.5倍，與同期陳情相比約降20%。
(五) 航空站查核作業
1.歸仁機場報告書審查112年5件，臺南機場112年3件。
2.112年度完成臺南機場與歸仁基地平行監測，共5點次。
3.112年度完成臺南機場與歸仁基地之查核作業。
執行成效：藉由航空噪音監測、審查軍方提送噪音報告以及對噪音監測控制中心和機場監測站進行檢查，並最終達到軍用機場噪音管制，減少臺南市民噪音陳情。
(六) 協助檢討或修正彙整噪音管制相關法規公告事宜
1.噪音管制法第七條，依111 年7 月15 日公告檢討噪音管制區參考圖面，皆已完成檢討，並更新噪音管制網。
2.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已於110年2月8日公告「修正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之時間丶地區或場所」。
3.噪音管制法第九條，已於106年3月14日針對噪音管制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六款公告 「臺南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非屬工廠（場）、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及營建工程等場所或工程範圍內，所使用之下列設施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
4.噪音管制法第二十條第三項，已於113年4月15日公告生效「量測方法內容明定數據擷取方式及時距，品質管制中使用聲音校正器確認量測系統，頻率由三天一校改為七天執行一次」。
5.環境部機動車輛替換用消音系統認證管理規範，113年替換用排氣管須辦理認證；並配套交通部修訂「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三十九條之一及附件十五規範，落實源頭管理，促進民眾生活安寧。
執行成效：蒐集環境部或相關部門之噪音管制相關法規修正或公告，依第七、八、九條檢視臺南市相關噪音公告與噪音管制法相符，並依法行政。
(七) 營建噪音管制
1.配合營建計畫辦理營建工地噪音法規宣導會2場次。
2.會同營建計畫稽巡查，共執行63場次。
3.專案營建輔導並追蹤改善情形14場次。
4. 機動式噪音監測，針對重點陳情工地進行監控3場次。
5.辦理假日管制時段巡查作業38處。
6.辦理微感器噪音示警巡查宣導作業5場次。
執行成效：藉由施工現場噪音巡查、實測和宣導，112年6至9月陳情數量皆於100件以下，營建監控3場次監控期間也無陳情案件。
(八) 非游離輻射管制
        已完成40件(極低頻20件、射頻20件)，結果通過環境部審核。完成檢測設備校正作業，並取得校正報告。
執行成效：藉由對40處非電離輻射測量，結果均符合監測標準，有效控制對人體的相關影響。
(九) 光污染管制
1.完成18點次(民眾陳情15件、歷年追蹤3件)，其6件超標，皆現場勸導改善；此外，無法量測進行宣導10件。
2.辦理光污染宣導6場次。
3.完成亮度與照度檢測設備校正作業，並取得校正報告。
執行成效：藉由光污染量測超標案件進行勸導改善，解決民眾陳情光害對周遭環境及眼睛造成之傷害。
(十) 行政院環境部環保機關績效考核管理，112年得分7.0分 (總分7分)。
執行成效：環境部考評噪音項目獲得滿分。
(十一) 其他配合事項
1.協助環保局辦理39間宮廟宣導作業。
2.工作月報及噪音陳情案件統計分析，完成12次提送作業。
3.噪音陳情案件專案輔導1場次。
4.辦理噪音協商會(或宣導會或說明會)3場次。
5.落實機動車輛裁處作業，112年度完成度100%。
6.噪音防制網站已依規定建置，並持續維護更新。
7.新聞稿完成10篇，臉書發布35篇相關資訊。協助完成宣導圖卡製作4則、影片2則以及活動規劃等作業。
8.協助執行中秋、國慶、元旦爆竹煙火管制作業。
9.依規定已提供稽查用轎車3輛，供本計畫使用。</chi_subject><proj_year>112</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聯韻聲學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21395972</allfileid><publish_date>20240928</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布建次階噪音計監測網計畫-開發次階噪音監控設備（2/2）</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有鑑於近年來環境感測裝置，如空氣品質、水質感測器成熟，資通訊技術之精進，使得開發體積小、耐用佳、操作簡單、設置費用低廉、具無線數據傳輸與物聯網功能之噪音感測物聯網設備成為技術上可行之產品開發方向。本團隊於111年己完成設備開發、初步測試驗證、建立驗證比對規範文件等，於112年持續精進設備、執行測試實驗及相關應用的可行性評估。
111年開發完成結合空品感測器之次階噪音計，並進行實驗室及實際場域驗證。在112年將改良現有次階噪音計，開發獨立式國產化次階噪音計，不需與空氣品質感測器結合便可獨立運作。同時改善低頻63Hz以下之量測效能、進行標準化實驗室測試、並於實際場域進行比對及相關測試。
另外，111年度開發之陣列式麥克風音源定位設備，己完成於實驗室、原環保署(現環境部)認可標準測試場地、及新竹市聲音照相之實際場域初步比對測試。112年度開發整合型陣列式麥克風音源追踨設備，結合陣列式麥克風、環景攝影機、Class 1噪音計、車牌辨識攝影機等相關設備，組成一套完整的音源追踨聲音照相設備。另完成環境部認可之標準跑道測試，並於聲音照相場域進行至少1個月的實測。
本年度進行兩個軟體應用的開發及可行性驗證。第一是利用聲音頻譜分析技術分辨聲音種類，以實際或模擬方式產生至少3種以上之不同聲音種類，驗證聲音種類分辨的準確度。
第二是研析利用工程或模式方式(如以Grapher等軟體繪製等音壓圖或其他工程方式)，鑑別噪音源所在位置之可行性進行比對及相關測試。經由延續產品開發精進驗證，來提升產品應用之可能機會，確保開發之噪音監測感測器符合未來輔助實務應用之需求。</chi_subject><proj_year>112</proj_year><org_name>國環院檢測技術中心</org_name><exe_unit>廣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20634451</allfileid><publish_date>20240116</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1年度臺南市噪音監測及機動車輛排氣管聲音辨識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一) 執行一般地區環境音量及道路交通音量監測作業111年第二季至112年第一季共完成192點監測作業，並於次月5日前將監測成果上傳至環保署噪音管制資訊系統， 112年第二季監測作業於4月份亦開始執行4點次。
執行成效：臺南市109年至111年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結果，分析結果均未超標，亦符合現行噪音相關標準要求。 
(二) 執行民眾噪音陳情案件或經臺南市環保局指定位置監測作業辦理民眾陳情環境噪音、交通噪音案件監測或臺南市環保局指定地點之監測作業，目前已完成執行10場次監測作業。
執行成效：臺南市民噪音陳情包括交通及陸路交通系統， 基於這種情況本計畫共進行10處噪音監測，均未超標，均符合相關規定。 但在這些噪音監測中，南苑街道是一個特例，從不同角度進行結果分析，無論是全天環境噪音、機動車噪音或營業場所噪音，均符合相關規定。 最終，都發局按照相關規定予以解決，該店被迫停業。
 
(三) 執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量測作業
1.攔檢61場，攔巡(查)數共3,773輛、攔檢數共610輛、合格436輛次、不合格174輛(不合格率28.5%)。
2.召回54場，檢測1,878輛、合格1,826輛、不合格52輛(2.8 %)。
3.111年檢舉查證共3,271件，受理1,845件，皆已發文。
4.112年檢舉查證共1,834件，受理1,064件，已發文857件。
執行成效：分析噪音污染潛勢圖，發現臺南市民噪音陳情有改善，尤其是北區、中西區、南區、安南區和龍棲區。 至於永康區、東區、安平區，112年則應加強取締。
(四) 執行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稽查作業
1.移動式聲音照相執行101場次，辨識車牌共117,858輛次、噪音事件共1,765件、告發6件、召回18件。
2.固定式聲音照相執行1,068天，辨識車牌共6,484,333輛次、噪音事件共38,503件、告發262件、召回287件。 
3.完成固定式4套科學儀器比測作業，並取得檢測報告。
執行成效：以陳情數而言，科技執法成效在安平區、南區及龍崎區最明顯。至於中西區及東區則是112年應努力稽查取締之重點區域。
(五) 航空站查核作業
1.歸仁機場報告書審查111年4件，臺南機場112年4件。
2.111年度完成臺南機場與歸仁基地平行監測，共5點次。
3.111年度完成臺南機場與歸仁基地之查核作業。
執行成效：藉由航空噪音監測、審查軍方報送噪音報告以及對噪音監測控制中心和機場監測站進行檢查，並最終達到軍用機場噪音管制，減少臺南市民噪音陳情。
(六) 協助檢討或修正噪音管制相關法規公告事宜
 
1.噪音管制法第七條，依110 年1 月13 日公告檢討噪音管制區參考圖面，皆已完成檢討，並更新噪音管制網。
2.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已於110年2月8日公告「修正本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不得從事妨害他人生活環境安寧行為之時間丶地區或場所」。
3.噪音管制法第九條，已於106年3月14日針對噪音管制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六款公告 「臺南市各類噪音管制區內，非屬工廠（場）、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及營建工程等場所或工程範圍內，所使用之下列設施所發出之聲音，不得超過噪音管制標準」。
執行成效：蒐集環保署或相關部門之噪音管制相關法規修正或公告，依第七、八、九條檢討臺南市相關噪音公告與噪音管制法相符。
(七) 營建噪音管制
1.會同營建計畫稽巡查，共執行72場次。
2.完成營建工地噪音法規宣導會議1場。
執行成效：藉由施工現場噪音巡查、實測和宣傳，111年市民陳情施工噪音減少4起。
(八) 非游離輻射管制
        已完成41件(極低頻21件、射頻20件)，結果通過環保署審核。完成檢測設備校正作業，並取得校正報告。
執行成效：藉由對41處非電離輻射測量，結果均符合監測標準，有效控制對人體的相關影響。
(九) 光污染管制
1.完成18點次(民眾陳情12件、歷年追縱6件)，其7件超標，皆現場進行勸導改善。另完成1場次宣導說明會議。
2.完成亮度與照度檢測設備校正作業，並取得校正報告。
執行成效：藉由光污染量測超標案件進行勸導改善，解決民眾陳情光害對周遭環境及眼睛造成之傷害。
(十)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機關績效考核管理，111年得分5.9分 (總分6分)。
執行成效：臺南市榮獲環境保護署（EPA）特別獎。
(十一) 其他配合事項
1.完成23間宮廟宣導作業，另完成「民政局所召開訂定臺南市政府輔導廟會遶境活動作業要點說明」之建議與資料彙整。中秋專案部分，協助完成宣導圖卡、LED燈、宣導人形立牌以及活動規劃等作業。
2.每月依規定製作與提送工作月報，已完成12次提送作業。
3.噪音陳情案件與統計分析，已完成12次月報成果提送。
4.落實機動車輛裁處作業，111年度完成度100%。
5.噪音防制網站已依規定建置，並持續維護更新。
6.新聞稿完成5篇，另同步於臉書發布相關資訊。
7.依規定已提供稽查用轎車3輛，供本計畫使用。</chi_subject><proj_year>111</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聯韻聲學環保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15137604</allfileid><publish_date>20231009</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1年度強化機動車輛、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暨提升噪音陳情案件稽查品質管理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年度計畫協助環保署進行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相關作為，包括持續掌握噪音車輛稽查管制情形、提供各縣市環保局車輛噪音諮詢或現場技術等支援服務，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相關作業。已完成「聲音照相科技執法1.0」搭配麥克風陣列之「簡易型聲音照相設備（即聲音照相科技執法2.0）」及現場驗證測試，初步已可排除多車噪音干擾（含對向車道），應用科技強化稽查以篩出高噪音車輛，協助多車源辨識，以提高執法效率。
另評估聲音照相應用在營建工地噪音管制可行性，已完成蒐集國內外市面上科技執法聲音照相技術，參考並完成「營建工程科技執法」規劃書、主要設備建置、法規面及執行面（監測方法）之研析，以不同樣態完成5場次營建工程實機測試，及協助完成研擬次階或微型營建工地噪音感測器，規劃採用Class 2麥克風（MEMS）整併既有空氣感測器（介面均採RS-485），以降低設置成本。針對環境影響評估中常見營建工程噪音承諾事項及模擬預測等之技術規範提出建議。
已完成調查工廠案例30例，初步結果以低頻噪音稽查處理即可，必要時振動測量可做為輔助；由振動及低頻噪音頻譜圖所示，兩者交疊之頻率為20 Hz至80 Hz，將相關結果反饋完成增修訂「環境振動管理指引」內容。</chi_subject><proj_year>111</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新系環境技術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11922198</allfileid><publish_date>20230224</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1年航空及陸上運輸噪音防制技術研究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一、航空及陸運
航空噪音方面已完成建議及修訂航空噪音相關法規及更新指引，建立查核SOP協助完成3處機場共計9站次之監測站查核，俾提昇監測能力以確保航空噪音監測之品質及正確性，並完成檢討航空噪音監測站之設置位置及數量（包含「應設置自動監測設備連續監測機場周圍地區飛航噪音狀況之航空站」之17座航空站）及航空站自動監測設備，以提高噪音監測資料可用率。，維護更新「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2.0版」以減少人為誤判，避免過往於航空噪音查核之缺失一再產生。
陸運噪音方面已完成建議及修訂相關法規及更新指引，並完成高速公路音源分離之技術面模擬建議以供實務上之參考，建議現場執行「音源端至受體端之多點位」量測，俾能正確建立音場模型分離出各音源之噪音貢獻。亦完成蒐集及分析日本最新道路用（邊緣效應抑制理論）及高鐵用（吸音、隔音和反射）新型隔音牆，均已有朝向簡化、不額外加裝繞射和干涉裝置之趨勢。
二、聲音照相
已完成「聲音照相科技執法1.0」搭配麥克風陣列」之「多車源機動車輛噪音照相系統（即聲音照相科技執法2.0）」及現場測試（移動式15點次及固定式15點次），初步已可排除多車噪音干擾（含對向車道）。亦配合環保署完成1場次「多車源機動車輛噪音照相系統」諮詢會議，與各界進行技術交流分享，應用科技強化稽查以篩出高噪音車輛，協助多車源辨識，以提高執法效率。
三、空噪盒及營建噪音
針對空氣噪音整合監測已完成Class 2麥克風（MEMS）整併既有空氣感測器（介面均採RS-485），並完成1處空氣噪音整合監測評估點，初步監測結果與Class 1麥克風結果呈現高度相關性。
營建噪音方面已完成「營建工程科技執法」規劃書及主要設備建置，藉由聲音校正器、Class 1噪音計、陣列式聲音感應器、風速計及搭配縮時攝影機，以不同樣態開發規格完成5場次營建工程實機測試。初步測試結果可達音源分離及辨識之效，判定主、次要噪音源以確認最大音量之噪音來源及位置，解決過往稽查時噪音消滅之情事，做為責任歸屬依據，亦建議下年度針對使用於機動車輛或營建工程之陣列設備功效及辨識能力進行驗證，草擬完整驗證程序及驗收標準，俾完備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工作。</chi_subject><proj_year>111</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台灣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11204241</allfileid><publish_date>20230225</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布建次階噪音計監測網計畫－開發次階噪音監控設備(1/2)</chi_title><chi_subject>臺灣都市面積偏小，住商混雜人民居住距離繁雜交通鄰近，噪音十分容易侵害住宅區，噪音陳情案件常居各類公害陳情案件的前三位，其中營建工程與娛樂營業場所噪音為每年噪音陳情案件中數量最多項目，噪音感測與防制已成為重要議題。低頻噪音自94年起管制已有17年，其中營建低頻噪音之音源主要來自發電機、馬達及引擎等。過去噪音事件仰賴民眾檢舉、人工架設設備量測，耗時耗力又噪音特性瞬時，噪音源消失及無法量測，亦或是營建工地作業項目改變，環保機關複測往往合格但與民眾觀感有些落差。
本計畫有鑑於近年來環境感測裝置，如空氣品質、水質感測器成熟，資通訊技術之精進，使得開發體積小、耐用佳、操作簡單、設置費用低廉，具無線數據傳輸與物聯網功能之噪音感測物聯網設備成為可行之技術開發方向。111年執行設備開發、建立驗證比對規範文件以及數據傳輸，112年持續執行111年設備及方法精進。
人耳可聽頻率範圍為20 Hz-20 kHz，其中低頻噪音為可聽範圍中頻率較低的部分，臺灣訂定1/3八音度中心頻率20 Hz–200 Hz為噪音管制標準值。本單位擁有多年空氣品質感測器開發經驗，結合成熟之空氣微型感測設備，開發國產化次階低頻噪音計監控設備，研析太陽能板供電，提供10組並比對測試、布建試驗各2個月及數據上傳。研發之國產化次階低頻噪音計監控設備將送至國家度量衡實驗室（工研院量測中心），驗證精密度與準確度，建立設備操作規範及數據允收標準。
聲音照相技術自110年起已用於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惟機動車輛聲音照相在多車同時經過所產生的大量噪音，於聲音部分難以辨識特定車輛聲量，故排除在聲音執法的範圍之內。本計畫將依照該情境，規劃設計陣列式噪音監控設備，以12~16顆微音器陣列式次階噪音計提供多音源紀錄及分析，搭配Class 2以上標準噪音計及影像擷取設備，辨識4種不同來源，完成國產化陣列式噪音監控設備與實地場域驗證比對。</chi_subject><proj_year>111</proj_year><org_name>環檢所</org_name><exe_unit>廣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10248804</allfileid><publish_date>2023013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0年度臺南市噪音監測及機動車輛排氣管聲音辨識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一、計畫名稱：110年度臺南市噪音監測及機動車輛排氣管聲音辨識管制計畫
二、執行單位：捷思環能股份有限公司
三、計畫主持人：陳俊能
四、計畫期程：110年3月11日至111年3月10日
五、計畫經費：新臺幣11,027,000元整
六、執行成果摘要：
本計畫主要工作內容包含：執行一般地區環境音量及道路交通音量監測作業、執行民眾噪音陳情案件或經環保局指定位置監測作業、執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量測作業、執行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稽查管制、執行航空站查核作業及辦理航空噪音平行監測、協助檢討或修正本市噪音管制相關法規公告事宜及辦理相關噪音協商會(或宣導會或說明會)、執行營建噪音管制實地輔導營建工地改善或向大型公共工程辦理減量協談噪音防制作業及配合出席營建工地污染管制查核計畫宣導會進行營建工地噪音法規宣導或減量說明、執行非游離輻射量測作業、執行辦理民眾陳情光污染案件監測或環保局指定地點之監測作業、定時更新網路資訊及時效性與維護臺南市噪音管制網站、配合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機關績效考評中噪音管制項目工作、其他噪音管制業務(含廟會活動專案)相關交辦事項。各項工作成果摘要如下：
(一)執行一般地區環境音量及道路交通音量監測作業：一般地區環境音量及道路交通音量監測，分別在12個環境噪音監測站與12個道路交通噪音監測站執行，本年度須達成192天次監測，計畫期程110年3月11日至111年3月10日已完成212天次環境交通噪音監測，其各季監測結果及現場照片均已上傳至環保署噪音管制資訊系統網站。另持續執行111年第1季監測，統計至111年3月底完成6天次，共計完成218天次環境及道路交通音量監測，完成率114%。
(二)執行民眾噪音陳情案件或經環保局指定位置監測作業：本年度須達成10件次監測作業，已完成民眾噪音陳情案件共8件及環保局指定位置監測作業共2件，完成率100%，其監測結果均符合對應之噪音管制標準。
(三)執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量測作業：110年度應辦理82場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檢測作業(包含聯合稽查路攔(攔查/攔檢)及通知到檢)，統計至111年2月底共執行103場，完成率126 %，路攔部分共執行43場(其中因雨及疫情取消5場，實際執行38場)，攔檢(巡)查數量共計1,745輛，完成率134 %，其中需要進行檢測數量為395輛，完成率198 %，共告發138輛，告發率為35 %(大於20%)；檢舉、警察通報、外縣市移轉及路邊攔檢車輛召回數共計2,295輛(合格2,171輛，不合格124輛)，改善完成率95 %。
(四)執行機動車輛行駛噪音稽查管制：統計至111年2月底共執行65場次使用中機動車輛聯合欄檢勤務作業，其中39場次為額外配合日間稽查作業不列入場次計算外共執行26場(目標數24場)，完成率108 %；已完成辦理辨識車牌(含汽車與機車)116,313輛(目標數20,000輛)，完成率582 %；協助製作並辦理附掛科技蒐證告示牌20點位(目標數20點)，完成率100 %；執行固定式舉證系統勤務共計402日(目標數24日)，完成率1675 %。
(五)航空站查核作業及辦理航空噪音平行監測：本年度完成臺南機場及歸仁基地第1季至第4季季報告書、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作業，另執行場外航空站噪音監測5點次已全數監測完畢。
(六)協助檢討或修正本市噪音管制相關法規公告事宜及辦理相關噪音協商會(或宣導會或說明會)：本年度的工作重點之一為噪音管制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協助辦理檢討、修正或重新劃定公告法制作業程序。其中噪音管制法第7條於110年1月13日正式公告，本市檢討公告草案詳如3.6-1節所示；噪音管制法第8條於110年2月8日正式公告，本年度無異動；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公告於106年3月14日正式公告，本年度無異動。另本年度共完成2場噪音宣導說明會，完成率100%。110年11月10日完成辦理「臺南市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協調會」、110年11月24日完成辦理「臺南市校園車輛噪音及空氣污染自主管理宣導說明會」。
(七)本年度應配合出席營建工地污染管制查核計畫宣導會1場，110年3月17日及110年10月20日配合出席營建工地污染管制查核計畫辦理「營建工地污染防制法令」宣導說明會，共計2場完成率100%；另辦理會同營建計畫執行噪音巡查、宣導或輔導61場(包含實地輔導營建工地或宣導大型公共工程依「加強公共工程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作業要點」辦理營建噪音自主管理或減量協談噪音防制工作1場)，已完成配合辦理78場，達成率128 %。
(八)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機關績效考評中噪音管制項目工作：每季於噪音管制資訊系統(http://ncs.epa.gov.tw/ncs/)上傳各項執行資料，並於每年度結束後彙整成冊提交環保局，審核後提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本年度績效考評獲得總分為1.9分(滿分為2分)。
(九)其他噪音管制業務(含廟會活動專案)相關交辦事項：主要事項為協助廟會活動專案稽查，本年度共協助4場；環境中非游離輻射量測，本年度須完成極低頻或射頻非游離輻射量測數共計40件，已全數完成，完成率100%；光污染量測作業，本年度應辦理16點次民眾陳情光污染案件監測或環保局指定地點之監測作業，已全數完成，完成率100%；每月定期更新網站最新消息，以及每季更新環境及交通音量監測結果，並即時更新相關活動資訊及連結。</chi_subject><proj_year>110</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捷思環能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04647767</allfileid><publish_date>202208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0年交通噪音及綠色節能防制噪音技術研究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一、建立我國及示範航空噪音環保排名機制
(一)完成建置示範機場航空噪音環保排名指引。
(二)完成蒐集示範機場各航空公司起飛認證噪音值、夜間起降航班等資料。
(三)完成彙整108-109年示範機場航空噪音季報告書航道下敏感地區航空噪音監測資料(至少2個航空噪音固定監測站)。
(四)完成協助規劃示範機場航空噪音最大音量建議值。
(五)完成蒐集109年最新一季示範機場各航空公司起降飛機之時間、機型與引擎、座位、噪音值…等資料。
(六)完成試算109年最新一季示範航空噪音環保排名，並建立我國航空噪音環保排名機制計算工具或方法。
(七)完成邀集示範機場管理單位或航空公司辦理示範機場航空噪音最大音量限值及航空噪音環保排名機制討論會議二場次。
二、建立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之功能，以供縣市環保局查核使用
(一)完成建立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之功能，本項工作包括17座機場所在地北、中、南、東四區環保局之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審視及維護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功能維護操作、測試、交叉比對、資料整合及匯出及匯入設定等。
(二)完成更新環保署所編制之「執行航空噪音監測站、監控中心查核及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監測報告書審查指引」（包括航空噪音環保排名機制），提供各縣市環保局參考使用。
(三)完成辦理機場所在地縣市環保局或機場管理單位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訓練會。
三、彙編陸上交通運輸系統噪音陳情案件辦理程序及應注意事項，包含複合性音源背景音量修正指引
(一)完成彙編陸上交通運輸系統噪音陳情案件辦理程序、流程及應注意事項。
(二)完成編制「陸上交通運輸系統噪音陳情案件處理程序及應注意事項指引」。
(三)完成研擬複合性音源分離（辨）方法或作法，並有範例說明。
四、研發綠色節能被動式減音裝置及應用
(一)完成蒐集國際上現行綠色節能建築的被動控制系統、原理及相關應用技術，並進行彙整研析事宜與考量後續可落實為綠色節能產品。
(二)完成彙整國際上採用綠色節能建築的被動式減音裝置的技術與作法（至少3個國家），並進行優劣比較與研析事宜。
(三)完成於聲學實驗室內進行自然通風（Natural Ventilation）窗之隔音減音性能驗證，並考量不同交通噪音特性之減音成效。
(四)完成蒐集國際軌道或高速公路系統噪音管制法規與指標。
(五)完成測量軌道或高速公路頻譜特性，辦理軌道或高速公路被動式裝置成效應用測試。
(六)完成辦理軌道或高速公路被動式減音裝置說明會議。
五、研發空氣噪音感測器整合監測系統
(一)完成蒐集國外智慧城市中環境噪音監測互聯網技術發展現況相關文獻，整理感測器網路研究之優缺點比較。
(二)完成蒐集相關智慧城市中測量噪音大數據做為物聯網之應用（包括感測器可反映之即時感測器資料呈現畫面）。
(三)完成蒐集民眾參與提供測量數據及受到噪音影響的資訊之應用。
(四)完成建議我國未來智慧城市中環境噪音監測互聯網的應用。
(五)完成微型化噪音微型感測器，研發空氣噪音感測器整合監測系統，進行噪音微型感測器(噪音盒子)環境噪音數據收集及傳輸之工作，完成環境噪音監測物聯網所需數據。
(六)完成辦理空氣噪音感測器整合監測系統說明會議。
六、研析近鄰噪音、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之噪音管理方式及量測作法
(一)完成研析近鄰噪音、不具持續性或不易量測之陳情案例。
(二)完成分析近鄰噪音之分類、樣態或權責。
(三)完成彙整研析不同國家住宅區音量相關指標、標準或建議值。
(四)完成彙整國內既有陸上運輸系統沿線住宅區室內外、開關窗環境音量（含低頻音）歷年量測成果數據。
(五)完成研擬近鄰噪音之噪音管理方式或量測方法。
七、完成本計畫之經濟效益分析。
八、完成配合環保署政令宣傳需求，協助圖卡製作及美工。</chi_subject><proj_year>110</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台灣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01364768</allfileid><publish_date>20220228</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0年使用中車輛噪音暨營建工程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年度計畫協助環保署進行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相關作為，包括持續掌握噪音車輛稽查管制情形、提供各縣市環保局車輛噪音諮詢或現場技術等支援服務，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相關作業。蒐集各縣市聲音照相科技執法執行情形、設置型式並定期彙整執行成果供環保署彙報。評估簡易型聲音照相設備可行性及市售聲音照相設備成本降低可行性，規劃結合智慧影像辨識系統輔助判讀聲音照相結果，以減輕環保單位判讀作業，研究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運用於機動車輛管制之精進方式、試辦及評析成效。
另評估聲音照相應用在營建工地噪音管制可行性，探討聲音照相設備應用於提升營建工程噪音防制之自主管理機制噪音稽查之可行性。提供低頻噪音及環境振動管理指引草案之建議，以期能有助於推動環保署各項噪音管制措施，維護民眾生活環境安寧。</chi_subject><proj_year>110</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歐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01329463</allfileid><publish_date>2022013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10年度臺中市陳情音量監測及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 畫自 110 年 1 月執 行 以來 各 項工 作 已 完 成包 括 機動 車輛 噪 音
管 制 、交通 噪 音 陳 情 案 件 監 測 (軌 道 及道路 )、 非 游 離 輻 射 監 測 (基 地 台
及變 電 設施 )、公 私 場所 周 界噪 音 查 核 、機 場 噪音 管 制 中 心及 監 測 站 查
核及 儀 器檢 定 與校 正等 作 業 。 本 計畫 自 110 年 1 月 1 日 執行 至 110 年
12 月 15 日 截 止，已 依規 劃 期程 完 成工 作進 度。本計畫簽約金 額 為新 臺
幣 390 萬 元 6000 元 整，並依 契 約規 定 安排 計 畫主 持 人、計畫 經 理、工
程師 及 駐局 專 責人 員 等 人 力需 求 。
主要 執 行成 果 為機 動車 輛 噪音 通 知到 檢執 行 場次 為 43 場 次，機動
車輛 噪 音陳 情 熱點 分析 及 監測 執 行 29 場次。交 通 噪音 陳 情案 件 監 測 之
快速 道 路、 高 速公 路、 一 般道 路 執 行 10 點 次 ，軌 道 部分 執 行 2 點 次。
非游 離 輻射 監 測 完 成 40 處 非 游離 輻 射 量之 測 定。公私 場 所周 界 噪音 查
核執 行 4 點 次 。於 110 第二 季 及第 三 季完 成 辦理 新 社機 場及 清 泉崗 機
場之 噪 音管 制 中心 及監測 站查 核 。儀 器皆 在 期程 內 完成 檢定 與 校正 。</chi_subject><proj_year>110</proj_year><org_name>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維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100175259</allfileid><publish_date>20220413</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週期性、間歇性與低頻噪音及振動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針對歷年量測結果進行不同加權方式以及不同頻率範圍分析方式，以評估對低頻噪音量測結果所造成之影響。分析結果顯示未加權與C加權數據較為接近，即使多增加1個頻帶20Hz-250Hz計算其噪音總量，增加數值不高，應仍可維持在20Hz-200Hz。
噪音稽查紀錄單合計共抽樣及檢視660件，檢視結果各季缺失率逐漸下降，顯示環保局針對稽查作業已愈來愈重視。
週期性及間歇性噪音量測共完成10點次，考量實務執行上可行性，建議採10次之最大值，比較能夠符合稽查作業及現場的狀況。	
針對環保署提供之振動陳情案件，共完成7件次現場追蹤或輔導作業，進行業者訪談及現場量測工作，並提供業者改善建議。
完成環境振動測量20點次，研擬環境振動管理指引草案條文並召開專家學者諮詢會，提出環境振動管理指引草案，並提出環評振動項目相關建議。</chi_subject><proj_year>109</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歐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92927100</allfileid><publish_date>20210115</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機動車輛噪音檢舉、聯合稽查及排氣管認證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主要為協助環保署掌握各縣市車輛噪音稽查成果，統計今年1月至11月各縣市共稽查1,100場次，經現場檢測告發共2,052輛次，告發率逾4成。協助環保局處理民眾檢舉及警方通報案件，今年1月至11月車輛噪音檢舉及通報案件共36,634件，案件數較108年增加近3成。持續推動防止查驗合格車輛再度改裝計畫，查驗合格雲端資料庫已建立近4萬5千筆車輛資料，針對再改車輛則以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公告項目告發裁處。推動聲音照相科技執法，本年度協助環保署租用10處聲音照相設備裝設地點，並協助辦理相關會議以達推廣效果，另完成不同機構噪音量測設備噪音準確性比對測試研究，並產出比對測試功能品質標準草案，其中科技執法設備/標準法規設備之迴歸運算關係斜率(slope)須介於1.2±0.05、迴歸運算關係截距(Intercept)(dB)絕對值不可超過10、相關性(r)須大於等於0.9。本計畫完成6處實際路口行駛噪音之噪音調查，並探討機動車輛行駛噪音之頻譜特性。</chi_subject><proj_year>109</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歐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91515174</allfileid><publish_date>202101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9年度臺南市噪音監測暨管理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計畫成果報告摘要
一、計畫名稱：109年度臺南市噪音監測暨管理計畫
二、執行單位：捷思環能股份有限公司
三、計畫主持人：陳俊能
四、計畫期程：109年3月5日至110年3月4日
五、計畫經費：新臺幣2,950,000元整
六、執行成果摘要：
本計畫主要工作內容包含：執行臺南市一般地區環境音量及道路交通音量監測作業、執行民眾噪音陳情案件或經環保局指定位置監測作業、完成執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量測作業、完成航空站查核作業及辦理航空噪音平行監測、完成協助檢討或修正本市噪音管制相關法規公告事宜及辦理相關噪音協商會(或宣導會或說明會)、定時更新網路資訊及時效性與維護臺南市噪音管制網站、配合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機關績效考評中噪音管制項目工作及其他噪音管制業務(含廟會活動專案)相關交辦事項。各項工作成果摘要如下：
(一)執行一般地區環境音量及道路交通音量監測作業：一般地區環境音量及道路交通音量監測，分別在12個環境噪音監測站與12個道路交通噪音監測站執行，本年度須達成192日監測，統計至110年1月底前已完成192日環境交通噪音監測，完成率100%，符合環保署考評規定，其各季監測結果及現場照片均已上傳至環保署噪音管制資訊系統網站。
(二)執行民眾噪音陳情案件或經環保局指定位置監測作業：本年度須達成8件次監測作業，已完成民眾噪音陳情案件共6件及環保局指定位置監測作業共2件，完成率100%，其監測結果均符合對應之噪音管制標準。
(三)執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量測作業：本年度配合辦理58場次使用中機動車輛聯合欄檢勤務作業，於計畫期程中因應環保局需求增加9場次，共計67場，且攔(巡)查數至少須達1,300輛，攔檢至少須達200輛，109年度共執行68場次使用中機動車輛聯合欄檢勤務作業、攔(巡)查數共計1,393輛、攔檢數共計463輛，完成率100 %，其中攔檢告發為180輛，告發率為39 %；檢舉車輛召回數輛2,032輛，回檢數輛1,627輛，告發為39輛，改善完成率82 %。
(四)航空站查核作業及辦理航空噪音平行監測：本年度完成臺南機場及歸仁基地第1季至第4季季報告書、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作業，另執行場外航空站噪音監測2點次已全數監測完畢。
(五)協助檢討或修正本市噪音管制相關法規公告事宜及辦理相關噪音協商會(或宣導會或說明會)：本年度的工作重點之一為噪音管制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協助辦理檢討、修正或重新劃定公告法制作業程序。其中噪音管制法第7條於110年1月13日正式公告；噪音管制法第8條於110年2月8日正式公告；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公告於106年3月14日正式公告，本年度蒐集本市現況並彙整各縣市公告，經檢討後維持原公告。另本年度共完成2場噪音宣導說明會，完成率100%。109年5月7日完成辦理「臺南市歸仁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討論說明會」、109年9月30日辦理109年度「臺南市校園污染管制宣導說明會」。
(六)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機關績效考評中噪音管制項目工作：每季於噪音管制資訊系統(http://ncs.epa.gov.tw/ncs/)上傳各項執行資料，並於每年度結束後彙整成冊提交環保局，審核後提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本年度績效考評獲得總分為2.8分(滿分為3分)。
(七)其他噪音管制業務(含廟會活動專案)相關交辦事項：主要事項為協助廟會活動專案稽查，本年度共協助7場；環境中非游離輻射量測，本年度須完成極低頻或射頻非游離輻射量測數共計30件，已全數完成，完成率100%；每月定期更新網站最新消息，以及每季更新環境及交通音量監測結果，並即時更新相關活動資訊及連結。</chi_subject><proj_year>109</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捷思環能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91231112</allfileid><publish_date>202106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營建工程噪音管制及精進防治</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主要為研析噪音管制法規內容及建立低噪音施工機具認定原則或規範，協助推動營建工程各類噪音防制設施，並搭配環境影響評估案件，瞭解公共工程導入低噪音機具或工法情形。另蒐集國內外有關營建工程減音或隔音措施之相關規範及研究文獻參考國外的作法，建立低噪音型施工機具認定方式，並實際訪查5處採用低噪音機具或相關減音工法之營建工地，量測3處採用低噪音機具或減噪工法等隔(防)音措施之工地減音效果，分析其成效。製作5組營建工程防音設施，驗證其減音效果。持續協助環保署彙整及追蹤各縣市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案件現況，並彙整各縣市政府更新第八條及第九條公告內容以及辦理營建工程噪音管制相關行政事項。</chi_subject><proj_year>109</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歐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91157670</allfileid><publish_date>20210130</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9年度臺東縣營建工程污染管制暨電子e化系統設置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隨著臺灣各地區高度人口成長，各都會區皆快速成長且朝鄉村都市化之型態發展，接踵而來的是人民對居住及交通運輸大量的需求，因此營建、道路、管線及其他雜項工程大量激增。從全球性的環境問題到地區性的環境污染問題，使得我們賴以生存的地球產生了環境危機。
自民國93年「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正式施行以來，營建工地之各項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已有明確之設置規範，但根據歷年來本縣主管機關管制結果發現，縱使營建工地已依法設置完整的空氣污染防制設施，如未能落實日常操作維護管理工作，都將致使防制效率大打折扣。
盤點造成國內空氣品質不良的原因，主要是由臭氧及懸浮微粒所引起，近年來在行政院環保署及各縣市環保局採取各種管制措施予以管制後，空氣品質已大幅改善。但在人口密集的都會地區，營建工地造成之粉塵污染問題普遍存在，造成民眾陳情及抱怨，且營建工程所排放之粒狀污染物，佔所有固定污染源粒狀物排放量的比例極大，亟待進一步解決及改善。行政院環保署據此秉「污染者付費」原則，相繼依污染排放量徵收『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及『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防制費』，所徵收之經費則用於轄內污染防制及污染減量之工作。另針對有可能引起揚塵之營建工程施工場所、過程或作業，如：工地周界、物料堆置、車行路徑、裸露地表、工程車輛、工程結構體、物料運送、拆除作業及廢氣排放口等，行政院環保署已訂定「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範各工程應採行之污染防制之規定，如：設置施工圍籬、物調覆蓋防塵布或防塵網、裸露地定期灑水、主要施工道路鋪設鋼板或鋪設混凝土，另於工地出入口設洗車設施等，為推動營建工程施工品質建立一遵循標準。
由於近年來政府開始重視臺東縣境內公共工程之建設，相關公共設施的啟動也使得建築、道路、管線及其他雜項工程大量激增，也因此工程環境日趨複雜，導致各工程作業施工中對環境衝擊呈現多樣化的影響。由於營建工程所涵蓋之範圍相當的廣泛，作業項目繁多，需經歷各種不同的施工階段方能完成，故營建工程因施工所產生之公害呈現多樣化內容，包括有：噪音振動、空氣污染、水污染、惡臭、土壤污染、地層下陷及事業廢棄物等，其中以營建工程所涉及之土、石、砂等材料所造成之逸散粉塵污染則為本計畫執行注意之焦點。一般營建工程空氣污染物之發生源較接近地表，大多發生於低位置，不易向大氣中擴散，受風向、風速之影響直接侵害周圍住戶，嚴重影響身體健康，而落塵(粒徑在 10μm 以上者)會污染空氣及洗淨之衣物，同時煙、粉塵之發生狀況會因視覺上之障礙而影響情緒，有鑑於此，行政院環保署自 100 年4 月 27 日修正公告「空氣污染防制法」(最新法為107.08.01第 32 條第 1 項第 2 款)明確宣示『各級防制區及總量管制區內不得有從事營建工程、粉粒狀物堆置、運送工程材料、廢棄物或其他工事而無適當防制措施，致引起塵土飛揚或污染空氣』行為。另有鑑於臺灣地區營建業對空氣污染物 PM10 及 TSP 之貢獻比例偏高，基於「社會公平原則」，乃將社會成本(外部成本)內部化，以落實污染者付費的精神，並透過「經濟誘因」之機制，促使轄內各營建業者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從而減少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量，另為進一步改善其工地污染，依「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規範營建工程於各項施工作業所應採行之各種污染防制設施，以達到全面改善全臺空氣污染的政策目標。
為持續因應及減少營建工程所產生之污染，以維護轄內之空氣品質，臺東縣環境保護局(以下簡稱環保局)乃持續推動「109年度臺東縣營建工程污染管制暨電子e化系統設置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透過本計畫之執行，擬定完善管制策略及措施，除基於落實「污染者付費」之精神，實施營建工程空污費徵收，以促使各營建業者作好相關環境保護對策落實各項環保措施，從而減少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量；此外為提升空污費徵收之效率與便民，今年另辦理營建工程電子e化申報系統相關模組之建置作業，更進一步管制及改善工地污染，乃依據「營建工程污染防制設施管理辦法」之規範，加強要求轄內營建工程於各項施工作業期間所應採行之各種污染防制設施，同時針對列管之營建工地進行加強工地巡查，巡檢過程並進行污染防制宣導等工作，以輔導管制，並期能有效降低營建工程所造成之污染，進而改善轄內空氣品質。</chi_subject><proj_year>109</proj_year><org_name>臺東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技佳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90949869</allfileid><publish_date>20210116</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9年度執行機動車輛柴油車及噪音新車型審驗及品質一致性查核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執行車輛噪音、柴油車污染審驗及管理政策規劃工作，整體成果包括1) 機動車輛新車型認證、2)品質一致性管理、及3)協助管理制度規劃及政策實施；說明如下：
1.機動車輛新車型認證：辦理合格證共1,703件，其中柴油汽車285件(目標200件)、噪音1,418件(目標800件)，與前二年同期合格證平均值1,726件相當，確保規格符合國家標準及設計要求，強化源頭管理。
2.品質一致性管理：
(1)執行噪音新車抽驗326輛次，其中大貨車底盤及大客車各一輛次不合格，經查原因皆為出貨前零件保養不全造成聲音超標，廠商已修訂出貨前整備標準作業程序，並通過加抽複測。
(2)統計追蹤品管試驗1,422輛次(包括柴油車污染160輛次及噪音1,262輛次)，並對未依規定執行自主品管者，辦理車型核章限制作業，且持續追蹤直至完成測試，確保維持整體排氣污染及噪音生產品質一致性。
(3)噪音實車查核累積執行28車次查核案例，其中未貼付噪音管制資訊貼紙、 ECU軟體版次異常及實車消音器出口式樣異常者各1案，皆已要求廠商釐清原因並完成改正，確保銷售規格一致性。
3.協助管理制度規劃及政策實施：
(1)完成31組替換型消音器合格編號核發作業。另透過消音器聲學特性研究分析，提出品質一致性管制基準草案，建議可依ASTM E2611所規範之輸損失曲線替代整車檢驗測定，其中研擬消音器噪音頻率100 Hz~ 500 Hz內，傳輸損失容許值不可超過± 4 dB為品質一致性管制上限。
(2)盤點柴油車污染六期管制項目，透過修改審驗辦法簡化審查作業原則，相關規範已於109/7/3公告，結合電子化系統架構調整，有利於同時提升審查效率及維持管制品質。
4.本計畫透過自動化工具規劃使技術判定作業時程由3天/件縮短至1天/件，大幅提升行政效能67%，此外，藉由二證合一審驗行政服務降低硬體維護及作業系統維護成本，提高操作和維護效率。在噪音六期業務推動過程，國內近4年安靜車輛滲透率年平均成長幅度最高達3.6%；透過替換型消音器認證制度推動，除間接改善民眾噪音陳情狀況外，也完備及精進我國噪音管制政策。</chi_subject><proj_year>109</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90901168</allfileid><publish_date>202101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智慧噪音系統應用於環境感測物聯網</chi_title><chi_subject>歐盟環境噪音指令定義了〝寧靜區〞，同時要求會員國必須採取行動計畫，包括監控、公布、諮詢、制定等，以保護〝寧靜區〞。分析歐洲目前的做法，歐洲環境署認為寧靜概念具多面特性，寧靜區的訂立可以根據主觀、客觀標準，但途徑、方法、和指標差異非常大，各城市多因地制宜訂立寧靜區域。在我國寧靜區推動可行性上，考量既有的各類噪音管制區與推行的交通寧靜區，實際上與寧靜區有著概念上的重疊，建議可針對第一類、第二類噪音管制區中的〝住宅社區〞及〝學校周邊〞，作為我國〝寧靜區〞示範推行區域範圍，優先重點要求這些民眾、學子生活聚集區域環境音量品質。而目前我國在住宅社區周邊，使用中機動車輛行駛噪音問題已成為影響環境安寧的一大因子，本計畫整合陣列麥克風、Class 1噪音計、風速風向計、車牌辨識及控制箱體等設備，建置〝噪音感測器模組〞，麥克風或者麥克風陣列具訊號調理和噪音量測，一旦檢測到某輛使用中車輛噪音超過設定之觸發位準，則立即啓動拍照或錄影功能(聲音照相)，期透過違法行為監控與圖形舉證的成熟，加強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完善科技執法的效能。此外，前述控制箱體可直接置入空氣品質感測器，整併為〝空噪感測模組〞，未來也選擇既有的空氣品質感測器布點位置來設置〝空噪感測模組〞，只要將該位置的空氣品質感測器移置於控制箱體中，即可搭配既有的空污感測器布建專案，建構環境噪音感測物聯網資料蒐集系統，應用於智慧城市感測、環境噪音監測物聯網。</chi_subject><proj_year>109</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台灣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90541597</allfileid><publish_date>20210130</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交通噪音與航空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公司已依本年度契約要求完成各項計畫工作內容，主要執行工作成果分述如下：
一、研議依不同受體高度檢討並簡化現行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及可行改善策略
完成蒐集不同國家或地區軌道系統交通噪音管制法規標準及指標蒐集彙整如「表2.1-2不同國家之軌道系統最大音量彙整分析表」及「表2.1-3不同國家或地區之軌道系統音量彙整表」，可以看出不同國家對於法規標準及指標之規定差別很大，目前我國之管制標準相較於其他國家，似乎未有較寬鬆或較嚴格之情形。完成彙整我國各縣市陸上運輸系統之軌道交通陳情情形彙整如表2.2-1所示。國外噪音防制措彙整如表2.3-1所示，我國軌道運輸系統可行改善控制技術彙整如表2.3-8所示。完成蒐集國內已通過陸上運輸系統之軌道交通「交通噪音改善計畫書」如表2.4-6所示。預估與實際之減音量算術平均誤差絕對值約1.8 dB(A)，實質上具有不錯的減音成效。完成國內軌道交通系統實際運行噪音量分析及影響範圍評估，就不同高度之量測結果而言，各樓層量測結果之分布曲線的趨勢相似，代表無特殊〝異常噪音〞之干擾，一般隔音牆只能使其上端約〝1層樓～2層樓〞有減音效果，隔音牆對高樓層較無效。
二、建立國內航空機場自主管理機制
完成蒐集各國機場最大音量管制作法及ICAO與ACI噪音管理措施，多數機場在噪音管制方面均有實施離場、到達、引擎測試及宵禁之噪音管制措施，此4項亦為航空噪音影響最顯著之項目。在機場最大噪音管制方面，各機場最大噪音限制內容彙整如表3.1-15；表3.1-16則進一步將機場之管制最大音量值、時段、量測獲認證噪音、罰款等進行比較。除此之外，僅有英國的機場（包括：蓋特威克、斯坦斯德及曼徹斯特機場），對於超出最大噪音限值之航空器有實施罰款或附加費之制度。
目前全球機場主要之噪音管理措施包括：飛機使用機場地面電源系統（Ground Power Unit, GPU），而限制飛機輔助動力系統之使用（Auxiliary Power Unit, APU）；限制引擎測試時間；使用單一引擎滑行；機場夜間宵禁；每年飛機起降架次數量限制；噪音額度（Noise budget或Noise quota）規範，限制機場每月/年總噪音量，或航空公司噪音量額度，超出額度則給予罰款；單一事件噪音量限制；降落費依照飛機噪音量徵收或是徵收噪音費。本計畫辦理與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說明「建立國內航空機場自主管理機制－機場航空噪音環保排名」會議，鼓勵航空公司在機場附近儘可能以寧靜飛行的方式運作，減少營運產生的噪音，降低民眾陳情，提供清晰易懂的訊息，確保其符合或優於所有噪音相關法規。透過航空公司評比排名機制的建立，提昇航空公司形象，並可搭配噪音與飛機排放之經濟誘因或航道使用之優先權等，以使得航空公司自主使用較安靜與環保之機型。在運量增加的情況下，噪音範圍縮小，同時降低單一事件噪音量和機場周邊的整體噪音量，並完成蒐集航道下敏感地區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及分析，建議松山機場及桃園機場最大音量為100dB(A)，各指標之使用除航空站外，仍需搭配飛航服務總台與相關單位之合作。建議我國採3指標：噪音點數/架次(座位)、噪音超標及夜間航班。
三、協助查核國內機場航空噪音監測數據，提升申報數據品質
完成彙整更新全國共有17座公告應設置自動監測設備連續監測機場周圍地區飛航噪音狀況之航空站資料，共有203座固定式航空噪音監測站。完成維護更新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並查核3處機場航空噪音監測季報告書，提醒機場隨時檢查監控中心與噪音監測站之間通訊、確實遵守環保時段與環保航線、規劃試車噪音監測站、監測站之觸發時間（duration time）及觸發位準（Trigger Level）應定期（半年或一年）進行檢討…等，規劃並做好敦親睦鄰工作。並完成修正環保署「執行航空噪音監測站、監控中心查核及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監測報告書審查指引」，及本計畫執行之經濟效益分析。</chi_subject><proj_year>109</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台灣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90365017</allfileid><publish_date>20210227</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9年度臺中市陳情音量監測及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自
10 9年 1月執行以來各項工作 已完成包括機動車輛噪音
管制、交通噪音陳情案件監測 (軌 道 及道路 )、非游離輻 射監 測 (基地台
及變電設施 )、公私場所周界噪音查核、機場噪音管制中心及監測 站查 核及儀器檢定與校正等作業 。 本 計畫 自 10 9年 1月 1日 執行 至 10 9年 12 月 15 日 截 止， 已依規劃期程完成工作進度 。本 計畫簽約 金 額 為 新 臺 幣 436 萬 元 整 ， 並 依 契約 規 定 安 排 計畫主持人 、 計畫經理 、 工程師 及 駐局專責人員 等 人 力 需 求 。
主要執行成果
為 機動車輛噪音管制結合環、警、監聯合稽查 53 場 次， 機動車輛噪音通知到檢執行場次為 49 場次， 機動車輛噪音陳情熱
點分析及監測執行 32場次 。 交通噪音陳情案件監 測 之快速道路、高速
公路 、一般道路 執行 19點次，軌道部分執行 4點次。 非游離輻射監測
完成 50 處非游離輻射量之測定 。 公私場所周界噪音查核 執行 2點次 。 於 10 9第二季完成辦理新社機場及清泉崗機場之噪音管制中心及監測
站查核 。 儀器 皆在期程內完 成檢定與校正。</chi_subject><proj_year>109</proj_year><org_name>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維呈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90159848</allfileid><publish_date>20220413</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8年度臺北市噪音管制暨輔導改善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臺北市內人口及建築密度高、交通流量大，加上住商混合規劃，依據「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系統」資料顯示，今年度（108年）1~11月受理之噪音陳情案共計20,274件，占所有公害陳情案之42.6%，為各類公害陳情案件最高的類別；為維護生活環境安寧，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積極進行各項噪音管制工作，本計畫協助辦理相關事宜，依工作項目性質可歸納成四大項目，(1)藉由分析噪音陳情案件、蒐集噪音防制管制面及技術面資料，研擬噪音管制策略，並協助營建巡查資料彙整分析、環保署考評資料彙整。(2)提供噪音防制技術電話諮詢專線、維護更新噪音防制宣導網頁、辦理噪音防制宣導推廣工作。(3)辦理噪音管制相關會議、航空站噪音查核，及協助交通噪音改善計畫之審查。(4)配合今年度受理噪音陳情案件情形，已完成道路系統交通噪音監測36點次、軌道系統交通噪音監測1點次、航空噪音監測14點次、噪音改善計畫書審查1件次、噪音改善現場輔導10件次。
在辦理噪音防制相關會議部分，已完成6場次，共計301人次參與，藉由噪音防制改善案例經驗分享，宣導如何進行音源診斷、評估、規劃，及防音材料選用技巧，期望藉由經驗交流及噪音防制技術推廣，提升業者噪音防制觀念及法規管理制度，以強化設備(噪音源)噪音防制技術自我管理能力，以期改善臺北市噪音問題，提升市民居住生活環境品質。</chi_subject><proj_year>108</proj_year><org_name>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鋒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82431985</allfileid><publish_date>2020082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低頻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針對近5年噪音陳情案件之變化情形，依音源別、管制區類別、時段別、稽查處分別、縣市別及多次陳情案案件分布情形加以研析說明。為提昇陳情案件稽查品質，共檢視640份環保局噪音陳情稽查紀錄單，針對紀錄或量測缺失，以及過去原處分遭訴願後撤銷案件，分析其原因並提供改進建議。另由於低頻噪音管制以來已歷10年，且國外亦有針對A加權之相關研究，加以環保局反應現場所遇問題，因此本計畫藉由蒐集國際有關低頻噪音相關資料以及實測作業35處，瞭解不同距離(0.5m及1m)低頻及全頻噪音之情形，以評估未來強化低頻噪音範圍之可行性。本年度亦協助環保署檢視現行噪音管制法之相關函令內容妥適性共84筆，並辦理全國噪音管制工作坊，結合專題演講及實作作業，提昇稽查人員對於法規規定的認識。針對營建工程噪音之管制，則追蹤各縣市環保局營建工程管制計畫辦理情形、持續更新營建工地噪音防制技術指引內容。</chi_subject><proj_year>108</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82055893</allfileid><publish_date>20220128</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8年度臺中市陳情音量監測及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自108年1月執行以來各項工作已完成包括機動車輛噪音管制、交通噪音陳情案件監測(軌道及道路)、非游離輻射監測(基地台及變電設施)、公私場所周界噪音查核、機場噪音管制中心及監測站查核及儀器檢定與校正等作業。本計畫自108年1月1日執行至108年12月15日截止，已依規劃期程完成工作進度。本計畫簽約金額為新臺幣390萬元整，並依契約規定安排計畫主持人、計畫經理、工程師及駐局專責人員等人力需求。
主要執行成果為機動車輛噪音管制結合環、警、監聯合稽查47場次，機動車輛噪音通知到檢執行場次為41場次，機動車輛噪音陳情熱點分析及監測執行26場次，機動車輛噪音教育宣導共執行16場次。交通噪音陳情案件監測之快速道路、高速公路、一般道路執行13點次，軌道部分執行7點次。非游離輻射監測完成50處非游離輻射量之測定。公私場所周界噪音查核執行8點次。於108第二季完成辦理新社機場及清泉崗機場之噪音管制中心及監測站查核。儀器皆在期程內完成檢定與校正。</chi_subject><proj_year>108</proj_year><org_name>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維呈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80895208</allfileid><publish_date>20200828</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以改良型太陽能板應用於交通運輸系統之空氣污染減量暨減碳減噪效益評估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一、研析國外使用太陽能板於交通運輸系統隔音牆之應用情形
本計畫已完成蒐集包括：歐洲、美洲及亞太共計15個國家，參考及整理出國外於太陽能板隔音牆之空氣污染與交通噪音改善及碳排放減量之推動作法特色與研究方法，以做為我國之參考。本計畫於實地示範測試安裝，參考國外發展趨勢係採用「雙面垂直式太陽能板（傾斜90°）」之方式，並規劃創新採取「單面太陽能板 + 單面吸音板」之作法。
二、實地示範及測試改良型太陽能板應用於交通運輸系統隔音牆
本計畫已與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合作於北湖車站設置完成全國第一座陸上運輸系統之太陽能板隔音牆（包括：展示亭及顯示看板）。太陽能板合計225片（包括：展示亭屋頂設置太陽能板6片），總面積約405m2，太陽能板隔音牆之總建置容量約64.2 kW，隔音牆產電為北湖車站內線併網使用。108年7月至12月之半年間累計發電量約15,564.4度，平均85度/日，約減少SOx 2.8公斤、NOx 3.5公斤、PM 0.3公斤及CO2 8.3公噸排放量；而太陽能板隔音牆「現地實測」的插入損失約有10 dB(A)。
三、評估太陽能板應用於交通運輸系統隔音牆之減污減噪減碳等環境改善效益
本計畫已完成召開2場諮詢會，透過與相關專家及機關意見交流以提出本計畫執行上更精進之作法。若各方面條件皆可配合，政策上仍可參考本計畫執行的成果，建議可再尋求於中南部適合處Scale-up試做或推動。政策上可在相關的研發計畫（如：科技部空污計畫、環保署科技顧問案）探討尋找新材料，使之除了具有原太陽能板功能外，應尋找可吸收如（非吸附）CO、HC之材料。以期達到綠能、減碳、環保、減音等效益之綠色運輸（Green Transportation）目標。</chi_subject><proj_year>108</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環境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80561534</allfileid><publish_date>202007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機場周圍地區噪音管理與控制式通風隔音窗對環境交通噪音示範改善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學會已依本年度契約要求完成各項計畫工作內容，主要執行工作成果包括機場周圍地區噪音管理與最大音量管制、綠色節能建築之控制式通風隔音窗、建置機動車輛超音偵測照相測量系統等共三大部份，分述如下：
一、機場周圍地區噪音管理與最大音量管制
(一)本計畫依據運量、機場特性、所在地區已完成了8個國家的12個機場個案分析，探討各機場對周圍地區噪音管理作法與措施，以及最大音量管制標準及監測方法等，瞭解多數機場在噪音管制方面，實施「離場、到達、引擎測試及宵禁」之噪音管制措施。其中約有半數採用量測之起飛噪音，半數採用量測之全部噪音，法國戴高樂機場、英國數個機場均採用國際民用航空組織（ICAO）認證噪音值。除此之外，僅有英國的機場，對於超出最大噪音限值之航空器有實施罰款或附加費之制度；另外，本計畫亦完成機場管理單位及機場所在地縣市環保局「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及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審查分析教育訓練會」之工作。
(二)航空噪音最大音量管制方面，已完成蒐集各國機場作法包括：靜飛計畫之自主管理措施、降落費依照飛機噪音計算、單一噪音量限制、夜間噪音限額、持續下降操作、優先跑道使用規劃、噪音優先路線及居民感受指標等。自主管理措施方面，已完成蒐集各國機場採用指標如：各機型ICAO噪音認證值、主要監測站之噪音值、夜間航班及偏離航道等，研提完成初步航空噪音最大音量管制方案。本研究計畫建議可針對各機型ICAO噪音認證值、主要監測站之噪音值、夜間航班等三種指標持續進行資料之蒐集與分析，以做為飛機噪音自主管理之參考指標。
二、綠色節能建築之控制式通風隔音窗
本計畫已完成蒐集國際現有各類控制式通風隔音窗相關系統、原理及相關應用技術（至少10種類別）和比較8個國家或地區在過去5年間的進展，並於南湖高中設置控制式通風隔音窗，且對低頻音改善有幫助，兼具通風效益；計畫中亦邀集專家學者或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2場次採用控制式通風隔音窗改善環境交通噪音對民眾影響之成果示範及觀摩活動。因本計畫屬環保署推動之創新研發概念與想法，初步以高速公路旁之學校場所來測試噪音改善效果，設置主動式隔音窗後約可比原先降低3分貝，且對低頻音改善有幫助，兼具通風效益。針對公共場所裝設主動式隔音窗進行改善噪音，是今年度科技計畫初步研究成果與創新想法。
考量主動式隔音窗尚未商品化，且國際上尚仍處在研究階段，本計畫建議未來可再針對主動式控制隔音系統之民生實務上應用與可適用空間大小等進行後續相關研究，希望未來能降低成本並實際應用於環境噪音改善，以有效維護環境安寧與生活品質。後續建議可再針對主動控制系統應用改善對象（例如：其他陸上運輸系統噪音、工廠噪音等）與場所（例如：住家）及適用空間規格（例如：屬較封閉空間之列車駕駛室、大窗戶）等進行後續研究，期降低成本以應用於相關噪音改善。
三、建置機動車輛超音偵測照相測量系統
本計畫已完成建置機動車輛超音偵測照相測量系統及彙整我國陸上運輸系統沿線歷年改善前後之量測成果數據並進行各類運輸系統噪音量測結果比較研析，供環保署未來擬訂管制策略及管理措施之參考；並配合環保署完成3場次觀摩活動，與各界進行技術交流分享，邀集縣市環保局或相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辦理2場次高噪偵測照相測量系統說明會。
建議未來可針對行駛中車輛音量與原地噪音檢驗結果（標準）間之關聯性進行瞭解，依現地環境狀況，精準設置噪音觸發位準以提高執勤效率。為執行聲音照相科技執法高噪音車輛查證取締，未來可與「機動車輛噪音量測方法（中華民國國家標準CNS 5799機動車輛噪音量試驗法）」進行比對測試，訂出「聲音照相科技執法系統及機動車輛噪音量試驗法比對規範」，在民眾陳情高噪音車輛出没熱點地區及時段，擺放聲音照相設備，篩選高噪音車輛進行查證取締，以守護民眾生活安寧。</chi_subject><proj_year>108</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台灣聲學學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80472632</allfileid><publish_date>20200123</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環境振動管理及調查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分析近3年有關民眾振動陳情案件現況，結果顯示振動源為營建工程之案件數最多，約占所有案件的46%。實地量測15處24小時三軸向環境振動量測，測點之選定參考環評監測之環境振動地點及噪音陳情熱區為主。
對於「易發生噪音設施」管制工作之推動，分析比較日本、香港及新加坡針對營建工程或營建機具自主管理之差異，研擬我國易發生噪音設施之管制方式。</chi_subject><proj_year>108</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80334258</allfileid><publish_date>20200115</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噪音監測數據分析與管制成效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協助環保署統計近幾年各項監測數據及噪音陳情案件，並加入人口、土地面積等社經因子進行相關性分析。分析六都時，能觀察到人口數與噪音陳情案件具有高度相關性，人數的多寡與陳情案有直接關係，其餘縣市可能因其人口密度或人口密集區的原因，造成其相關性較不明顯。另調查6件環保局所提供多次重覆噪音陳情案件，分析出多數案例中地點為住商混合型態，營業機具運轉時聲音隨建築結構傳遞，再加上背景環境音較低時就容易感受到。整理臺北市、新北市、臺中市及桃園市陳情案件較多直轄市之噪音監測站數據，分析其變化趨勢並做出色階圖做出比較，並針對前述四直轄市之常見檢舉路段資料，與環境及交通音量監測結果進行比較。蒐集並比較鄰近國家或地區在噪音管制或管理之部會分工權責，彙整並摘錄環境影響評估監測報告書噪音項目相關內容，提出相關之建議內容，以結合噪音管制業務之需求。</chi_subject><proj_year>108</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80258450</allfileid><publish_date>20200115</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機動車輛噪音聯合稽查、排氣管認證及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協助環保署操作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檢舉網頁系統及雲端資料庫。累計系統上線10年來，受理民眾檢舉與警方通報案件超過36萬件。本年度檢舉案件數較去年度增加，經分析其原因為警察機關通報數量增加。另分析本年度防再改計畫執行成效，經比對未再改情形占85.3%，確實有降低車主再改情形。本年度辦理1場「108年度全國防制不當改裝車輛噪音聯合稽查業務聯繫會議」會議，邀請各縣市環保局、警察機關、監理單位共同參與並實車演練示範原地噪音檢測流程，透過各單位交流以提升聯合稽查成效。統計今年1月至10月各縣市稽查共1,083場次，現場檢測共3,643輛次，不合格告發共1,715輛次，告發率為47.1%。本年度提供噪音檢測儀器技術支援環保署共10場次，強化環保局檢測大型重機的能力。另協助環保署辦理2家排氣管製造商申請排氣管噪音認證。</chi_subject><proj_year>108</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80067856</allfileid><publish_date>20200115</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強化噪音陳情案件稽查及低頻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噪音陳情案件為目前主要公害陳情項目之一，民國103年計8萬6千餘件至106年已減少至7萬4千餘件。為解決民眾困擾，本計畫主要目標包括：彙整及分析噪音陳情案件、檢視噪音陳情稽查紀錄單、協助推動營建工程噪音管制計畫、檢討強化低頻噪音管制範圍、彙整各縣市交通噪音改善計畫辦理情形及績效考評相關工作。
所完成工作內容包括：
(1)針對102年至106年噪音陳情案件及重複陳情案件依陳情型態、處理過程、處理結果進行彙整及分析。
(2)抽樣及檢視噪音稽查單共計628件，稽查紀錄單結果以查無噪音357件為主。
(3)針對106年度「營建工程噪音管制專案計畫」推動情形及辦理結果，據以修正本年度計畫內容，並協助研擬審查環評說明書噪音及振動項目確認清單。
(4)統計民國107年第一季至第三季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案件數，其六都為陳情件數最多之前六個縣市，並以第二季及第三季進行比較共減少603件。
(5)蒐集國際上低頻噪音量測指標、評估方法及頻率特性，包含中國、德國、丹麥、瑞典、波蘭、日本等國家，以及近年相關研究文獻之作法。
(6)分析歷年123筆資料及針對37處低頻噪音測量結果，進行不同加權計算分別為不加權、C加權及A加權之噪音值，並分析頻譜。
(7)彙整各縣市提報交通噪音改善計畫，及協助環保署研擬108年度環保機關績效考核指標。</chi_subject><proj_year>107</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72747883</allfileid><publish_date>2019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機動車輛噪音稽查、檢舉及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協助環保署操作維護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檢舉網頁系統，規劃並完成雲端資料庫及線上填報專區的建立。累計系統上線10年來，受理民眾檢舉與警方通報案件超過33萬件。本年度檢舉案件數有所下降，經分析其原因與警察機關通報數量減少及防再改計畫成效降低車主再改情形有關。本年度辦理1場「全國防制不當改裝車輛聯合噪音稽查業務會議」會議，邀請各縣市環保局、警察機關、監理單位共同參與並實車演練示範原地噪音檢測流程，透過各單位交流以提升聯合稽查成效。統計今年1月至10月各縣市稽查共686場次，現場檢測共3,136輛次，不合格告發共1,507輛次，告發率為48.1%。本年度提供噪音檢測儀器技術支援環保署共12場次，強化環保局檢測大型重機的能力。另持續推動防止檢測合格車輛再次改回改裝排氣管計畫，發現被多次檢舉車輛案件數明顯下降，顯示已降低車主再次改裝高噪音排氣管意願。</chi_subject><proj_year>107</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72054417</allfileid><publish_date>2019013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7年度臺南市噪音監測暨管理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主要工作內容包含：執行臺南市一般地區環境音量及道路交通音量監測作業、執行民眾噪音陳情案件或經環保局指定位置監測作業、完成執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量測作業、完成航空站查核作業及辦理航空噪音平行監測、完成協助檢討或修正本市噪音管制相關法規公告事宜及辦理相關噪音協商會(或宣導會或說明會)、定時更新網路資訊及時效性與維護臺南市噪音管制網站、配合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機關績效考評中噪音管制項目工作及其他噪音管制業務(含廟會活動專案)相關交辦事項。期末報告統計期程為107年2月23日至108年1月31日，各項工作成果摘要如下：
一、臺南市一般地區環境音量及道路交通音量監測作業
臺南市環境及交通噪音之監測工作，分別在12個環境噪音監測站與12個道路交通噪音監測站執行，本年度須達成192日監測，已完成192日環境交通噪音監測，完成率100%，其各季監測結果及現場照片均已上傳至環保署噪音管制資訊系統網站。
二、執行民眾噪音陳情案件或經環保局指定位置監測作業
本年度須達成10件次監測作業，已完成民眾噪音陳情案件共5件及環保局指定位置監測作業共5件，完成率100%，其監測結果均符合對應之噪音管制標準。
三、執行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量測作業
本年度應辦理56場，已執行57場，完成率102%，攔查數量1,446輛，召回數量為91輛，攔檢數量為240輛，其中告發為108輛，告發率為45 %；檢舉車輛召回數輛678輛，回檢數輛656輛，告發為8輛，餘22輛為行政程序無法送達之件數故無列入回檢數量，改善完成率96.7 %。
四、航空站查核作業及辦理航空噪音平行監測
本年度完成臺南機場及歸仁基地第1季至第4季季報告書、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作業，另執行場外航空站噪音監測10點次已全數監測完畢。
五、協助檢討或修正本市噪音管制相關法規公告事宜及辦理相關噪音協商會(或宣導會或說明會)
本年度的工作重點之一為噪音管制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協助辦理檢討、修正或重新劃定公告法制作業程序。其中噪音管制法第7條於於107年1月2日正式公告；噪音管制法第8條於107年11月29日正式公告；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公告於106年3月14日正式公告。另本年度共完成3場噪音宣導說明會，完成率100%。第一場宣導會於107年8月16日辦理107年度「臺南市校園車輛噪音及空氣污染自主管理」宣導說明會；第二、三場宣導會分別於107年12月6日及107年12月25日，辦理「臺南市校園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教育宣導」宣導說明會。
六、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機關績效考評中噪音管制項目工作
每季於噪音管制資訊系統(http://ncs.epa.gov.tw/ncs/)上傳各項執行資料，並於每年度結束後彙整成冊提交環保局，審核後提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本年度績效考評獲得總分為98.6分(滿分為100分)，其權重總分為19.7分(污染防治類項目1：空氣污染管制占70%、噪音污染管制占20%、室內空氣質品管制占10%)。
七、其他噪音管制業務(含廟會活動專案)相關交辦事項
主要事項為協助廟會活動專案稽查，本年度共協助34場；環境中非游離輻射量測，本年度須完成極低頻或射頻非游離輻射量測數共計40件，已全數完成，完成率100%；每月定期更新網站最新消息，以及每季更新環境及交通音量監測結果，並即時更新相關活動資訊及連結。</chi_subject><proj_year>107</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捷思環能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70648920</allfileid><publish_date>201906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環境振動改善措施之研究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在本計畫中就法規面蒐集國外與環境振動有關之法規內容、管制對象、管制標準及管制情形，作為未來管制之參考。蒐集人對於振動的感受之相關文獻，當振動量加權計算後，總體振動等級可以用於評估身體受振動影響的感受度、舒適性或不悅度文獻10篇。就實地量測部分則執行20點次營建工程引致之環境振動量測，研析我國民眾陳情振動案件，研擬民眾陳情振動案件或常見環境振動之量測選點方式。召開2場環境振動管理諮詢會，依委員建議修正後研擬環境振動管理指引(草案) 。另對於「易發生噪音設施」管制工作之推動，採分批公告管制，第一批公告研擬以「營建工程易發生噪音設施」為主，本年度工作辦理易發生噪音設施輔導與推動相關作業，完成10場次營建工程施工機具調查與宣導。</chi_subject><proj_year>107</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70571015</allfileid><publish_date>2019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離岸風力發電設施水下噪音調查技術開發</chi_title><chi_subject>近年來政府致力再生能源等綠能產業之開發，針對離岸風力發電系統更研擬示範獎勵辦法，以加速海上風力發電開發、打造綠色能源經濟，因此可預見未來因離岸風機之大量設置而衍生水下噪音之問題。
台灣西部海濱風力具有開發潛力，具備發展離岸風機的高度潛力，然而臨岸海域卻是珍稀的中華白海豚的棲息水域，族群量很小，不到100隻。有關水下噪音對海洋哺乳動物的衝擊與管理，在國際上以美國國家海洋漁業署的管理系統目前是最完備與仔細，該國依據海洋哺乳動物保護法實施相關措施來保護海洋生物。在歐洲則以德國曾經提出明確的量測方法，以及特定需求的調查內容，而其他國家多依賴專家群就個案各自審理與管理。
本計畫主要目的，配合國家能源政策建置離岸風力發電設施，維護環境安寧及離岸風機施工與營運期間對生態環境的影響，須開發離岸風力發電設施施工與營運期間水下噪音調查技術，俾符合環評承諾。為維持測量水下噪音數據品質，研擬建立離岸風力發電設施水下噪音量測方法，俾執行單位有所依循。</chi_subject><proj_year>107</proj_year><org_name>環檢所</org_name><exe_unit>國立臺灣海洋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70408989</allfileid><publish_date>20190327</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新車型審驗及品質一致性查核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之主要工作在協助環保署辦理汽車新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作業之各項工作，並檢討我國現行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制度的合適性，以提供改善策略及方案供主管機關作為施政參考；另亦持續研究各國發展趨勢，適時建議修正國內相關法規，以確保我國法規管制與國際同步。
　　在噪音合格證審驗作業方面，107年至8月8日止共計噪音車型組審查共769件，核發機動車輛排氣與噪音審驗合格證共725張。整理高風險車型以提報抽車名單，由環保署辦理新車抽驗與品管測試報告的統計結果均符合，才能達到品質一致性的要求。
  在新車噪音審驗管理方面，因應107年7月起全面開始實施「汽車第六期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值」實施，本計畫協助環保署於107年6月15日完成「第六期汽動車輛噪音審驗合格證作業說明會」與107年6月25日「第六期機動車輛噪音檢驗測定機構檢測技術交流會」，以及完成汽車第六期噪音檢測報告更新介面，使實際政策執行作業順暢，確保符合我國機動車輛噪音管制目標。
　　在法制作業流程部分，本計畫協助環保署因應我國第六期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實施，經檢討相關工作項目內容，新增機動車輛噪音合格證明文件演算工作類別，透過明確分工規劃以符合實際政策管理需求。
　　此外，為即時因應國際法規發展趨勢，本計畫持續追蹤國際法規修訂進度，並與環保署及車輛業界密切研商我國汽車第六期噪音管理做法，並完成「機動車輛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核發廢止及噪音抽驗檢驗處理辦法」草案修訂。</chi_subject><proj_year>107</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70163372</allfileid><publish_date>20181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偵測照相系統應用於使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評估之研究</chi_title><chi_subject>近年來陳情案件中，其中有很多是汽機車改裝產生巨大噪音，在夜間嚴重妨害安寧、擾人清眠，許多年輕人趕流行，在裝修汽機車時，將消音器拆除，造成車子行經時「呼嘯而過」、發出巨響，不論是白天或夜晚，都製造惱人的噪音，半夜時更是擾人清夢，故有許多抱怨或陳情電話，控訴汽機車噪音過大，改裝車(拆除消音器或經過改裝)屢於夜間呼嘯來回，嚴重影響睡眠，實有必要針對偵測照相系統應用於使用中機動車輛進行評估，以期透過「超音照像」科技執法提高篩選高噪音機動車輛與「攔巡查」執行效率，達成改善民眾居住環境品質、國民健康與生活永續發展之目標。本年度工作成果，主要包括：
一、完成蒐集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來源與噪音計相關資料
(一)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源，引擎噪音所佔的比重最大，但隨著路面條件改善，車輛高速行駛時輪胎噪音已成為又一個主要噪音源。當車速較低或路面乾燥時，引擎噪音佔主要成分；當車速較高或路面較濕時，輪胎噪音佔主要成分，惟在各噪音源所佔車輛總噪音的比例是因車而異的。
(二)機動車輛噪音頻譜特徵、傳播特性方面，隨著檔位的增高，由於傳動系統噪音的提高而使整個噪音有所增加。整車噪音的頻譜也與其車速、檔位、負荷以及車輛類型等因素有關。檔位越低，引擎轉速越高，中高頻噪音量隨之提高，隨著車速的提高，頻譜曲線也提高，尤其是中高頻段；機動車輛噪音控制方面，音源處噪音控制包括改進引擎的結構和排氣消音器，除了在音源處和傳輸路徑中加以控制外，還可以在受體端進行控制(例如隔音窗)。
(三)陣列型麥克風原理與車輛使用實例
麥克風陣列通常配備幾十個麥克風同步採集聲音信號，由後端信號處理算法合成「聲音圖片」和「聲音視頻」，以實時直觀的方式顯示噪音源位置。使用實例上如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設計和發展出一套稱為“NoivelCam”的獨立整合式車輛噪音追蹤系統，在快速道路上進行單一車道噪音監測；另外中國為了整治違法鳴笛，採用聲納照相（音源定位）系統，在上海、南京、瀋陽、深圳等多個城市啟用鳴笛照相系統，以高科技幫助警察查處此類交通違法行為。
(四)陣列及非陣列型指向性麥克風型式原理與使用實例：蒐集包括干涉疊加型、平面反射型、抛物面反射型、橢球面反射型、聲透鏡型及號筒型指向性麥克風，對於中、高頻聲波，指向性傳聲器都能很好地工作，但在低頻時，為了獲得較好的指向性等特性，尺寸就必須很大，給實際使用帶來不方便。
二、完成蒐集研析國外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測量方法、管制標準及相關法規
(一)國外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測量儀器、音源識別及測量方法請詳4.1節說明，目前機動車輛原地噪音測試規範主要有中國國家標準、美國自動車工程師協會、國際標準組織和日本工業規格協會等，以上為在台灣及世界上較廣為使用者，經彙研比較CNS、SAE、JIS和ISO的機動車輛原地噪音量測程序，發現並無明顯差異。
(二)國外行駛條件下機動車輛噪音測量方法、計算模式及管制標準作業請詳4.2節說明，對於“行駛”條件下機車噪音測量，均規定於目前我國採行的《機動車輛噪音量測方法》及CNS5799 《機動車輛噪音量試驗法》中，惟於“行駛”條件下，我國並無使用中車輛檢驗標準，僅有新車型審驗及新車檢驗標準。
三、完成研擬規劃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偵測照相測量作業方式並提出建議
(一)完成蒐集機動車輛超速照相系統原理（如雷達、紅外線、地感線圈以及錄影）、雷達測速原理及雷射測速原理。
(二)透過「超音照像」技術解決噪音車輛製造噪音卻採證困難的問題，可同步偵測車輛的速度及噪音量(未來加上車牌辨識系統)；超速車輛由警方逕行舉發，超音車輛由環保局進一步檢測，加強管制使用中機動車輛，未來建議可以採用麥克風陣列(Microphone Array)，整合車牌辨識系統設備，建置機動車輛超音偵測照相測量系統。</chi_subject><proj_year>107</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環境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7000763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9013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航空噪音管制計畫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為瞭解現行國際間航空噪音模式相關法規及管理做法，檢視我國相關航空噪音模式及管制法規，希望透過執行本計畫研提我國相關法令改善之建議內容；另國內各機場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測)中心缺失有待改進之處甚多，希望透過執行本計畫協助機場所在地縣市環保局完成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測)中心查核。本計畫辦理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說明會議，及陳情案件改善方法與相關法令修正說明會議，以提升航空噪音監測品質，俾使有效、準確進行軍用、民用及軍民合用等機場航空噪音監測資料查驗等工作，強化提升機場周圍航空噪音監測品質，降低航空噪音陳情數量。今年度航空噪音管制計畫工作成果包括：
一、完成彙整國際上現行航空噪音模式相關法規及管理做法，並研提我國法令改善建議
(一)本工作團隊完成彙整美國、德國、西班牙、法國及英國等5個國家之機場航空噪音模式，如美國INM、NOISEMAP、NEF、AEDT、ACNIM、HNMH模式；德國CadnaA FLG、SOUNDPLAN、IMMI模式；西班牙Canarina CUSTIC模式；法國01dB-Stell公司的MITHRA模式及英國ANCON等12種模式。
(二)完成蒐集英國、美國、加拿大、日本等4國之機場周圍單一航空噪音最大音量管制做法，其中包括英國倫敦Heathrow、Gatwick和Stansted機場、美國Santa Monica、Bob Hope、John Wayne機場、加拿大Edmonton City Centre機場、日本Osaka International等8座機場，可做為我國未來對機場周圍航空噪音管制做法之參考。
(三)完成檢視國際民航組織之航空器噪音驗證標準至第7版，可做為我國未來修訂民用航空器噪音管制標準修正之參考。
二、完成蒐集並分析我國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陳情案件並提出改善建議
(一)本工作團隊完成蒐集12個縣市17座機場周圍地區近3年航空噪音陳情案件及分析各類型陳情案件內容樣態，可供各環保局交流及處理之參考。
(二)完成協助蒐集歐洲（英國、荷蘭、法國）、亞洲（香港、新加坡與澳洲）與北美（美國、加拿大）共9個國家之航空噪音防制及補助措施相關規範與做法（包括由發生源、土地使用規劃與管理、降低噪音之飛機操作程序、營運限制以及噪音費）管理機場噪音問題。
(三)完成國內機場周圍地區各類型航空噪音陳情案件樣態分析，提出有效改善建議，供地方環保局及機場管理單位參考，以降低陳情案件。
三、完成協助機場所在地縣市環保局完成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測）中心查核，提升航空噪音監測品質
(一)本工作團隊於民國106年8月7日完成空軍四五五聯隊(嘉義水上機場)及民國106年9月22日完成陸軍飛行訓練指揮部(台南歸仁基地)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作業，以提升航空噪音監測品質。
(二)完成檢討並修正「執行航空噪音監測站、監控中心查核及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監測報告書審查指引」，提供各機場所在之縣市環保局使用。
(三)完成彙整更新全國17座機場201座固定式航空噪音監測站相關資料，建立各機場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標準程序。
四、完成辦理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說明會議，及陳情案件改善方法與相關法令修正說明會議，以提升航空噪音監測品質
(一)民國106年7月10日於臺北車站5樓第2會議室完成辦理機場管理單位及機場所在地縣市環保局之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說明會，以簡化查核判讀時間人力，減少查核判讀人為誤判，避免人為更改航空噪音監測資料。
(二)民國106年11月15日法鼓德貴學苑完成辦理航空噪音陳情案件改善方法及相關航空噪音法令建議修正內容之說明會議，會中提出陳情案件改善方法以降低陳情案件數量及提出相關航空噪音法令修正建議。</chi_subject><proj_year>106</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環境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62305445</allfileid><publish_date>2018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低頻非游離輻射對監測設備量測技術實證之研究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為能確保長期監測數據的準確性與可靠度，今年計畫乃針對低頻非游離輻射長期監測設備進行量測技術的研究，並研析國內非游離輻射來源特性及現況，同時規劃研提適用我國之低頻非游離輻射長期監測規範草案與校驗方法，以及協助環保署完成辦理3場次「電磁波民眾教育宣導會」及1場次「縣市環保局非游離輻射檢測實習說明會」，並維護更新全國非游離輻射地理資訊系統及非游離輻射資料庫，以利民眾查詢。維護更新全國非游離輻射地理資訊系統及非游離輻射資料庫方面，完成本年度非游離輻射地理資訊系統與非游離輻射資料庫維護作業，亦對系統異常進行排除作業，使系統功能皆可正常操作。協助各部會機關量測人員申報與上傳量測資料，提供諮詢服務、排除疑難及檢核資料，量測資料由量測人員執行資料建置、上傳及檢核後更正作業，提供民眾以條件或地圖查詢。檢測資料亦定期上傳至環境資源資料開放平台(OpenData.epa)提供使用，並完成彙整相關量測位置資料提供資訊平臺使用。</chi_subject><proj_year>106</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千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6205056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8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環境振動源特性及管制研究計畫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為完備環境保護工作，建立相關背景資料，瞭解國內現行環境振動現況及參酌國際上其他國家之管制或規劃情形，環保署近年來針對環境振動進行國內外資料蒐集及現場量測工作，作為我國未來制定振動管制法規之參考。在本計畫中就法規面蒐集國外與環境交通振動有關之法規內容、管制標準及管制情形，以研擬管制措施及管制期程之建議。在實地量測部分共選定20處交通運輸系統，在各交通系統路權線外量測其引致之環境振動，分析其振動型態，並將量測結果與國外相關振動管制標準或規範研析比較，作為研提交通運輸系統之環境振動管制建議值之參考。</chi_subject><proj_year>106</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60691699</allfileid><publish_date>2018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新車型審驗、新車抽驗及車輛噪音管制計畫(EPA-106-F105-02-A099)</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之主要工作在協助環保署辦理汽車新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作業之各項工作，並檢討我國現行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制度的合適性，以提供改善策略及方案供主管機關作為施政參考；另亦持續研究各國發展趨勢，適時建議修正國內相關法規，以確保我國法規管制與國際同步。
在噪音合格證審驗作業方面，106年至11月30日止共計噪音車型組審查共1,353件，核發機動車輛排氣與噪音審驗合格證共1,245張，新車抽驗及品管測試報告的統計結果均符合品質一致性的要求。
在新車噪音審驗管理方面，配合106年元月起全面開始實施「機車六期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值」，以及因應107年7月起「汽車六期噪音管制標準值」實施，本計畫協助環保署於106年8月14日完成「第六期汽動車輛噪音量測試驗法」預告，以及完成汽車六期噪音審驗電子化作業系統合格證申請介面設計規劃，以提升審驗作業效率及落實簡政便民成效。
在法規檢測流程部分，本計畫協助環保署藉由法規檢測案件查核碼及噪音檢測即時監測傳輸系統連線，定期查核指定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法規檢驗測定機構之執行實況，以確保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法規檢測流程之客觀公正性。
為即時因應國際法規發展趨勢，本計畫持續追蹤國際法規修訂進度，並與環保署及車輛業界密切研商我國汽車六期噪音管制法規。目前聯合國已於105年7月1日開始實施ECE R51-03新版汽車噪音管制測試方法，而我國已規劃自107年7月1日開始實施汽車六期噪音管制標準，故我國應備妥相關方案以便可順利導入新期別管制政策。</chi_subject><proj_year>106</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60439145</allfileid><publish_date>2018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室內場所噪音檢測作業程序暨量測規範驗證研究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一、完成彙整研析國外環境噪音評估指標使用現況及評估指標建立相關文獻
(一)完成彙整10篇國外環境噪音評估指標使用現況及評估指標建立相關文獻，以瞭解國外一般環境多使用均能音量LAeq作為評估指標。
(二)完成彙整國外建置環境噪音評估指標方法採社會調查和客觀測量2種，而噪音評估預測建置方法分為經驗公式、解析模式、電腦模式及模型實驗等4種，可作為我國未來制定評估指標及方法之參考。
二、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噪音測量、建議值及評估模擬方法
(一)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音量現況及民眾噪音煩惱度相關研究結果
完成蒐集6個國家地區或組織資料，包括韓國、中國大陸、香港、日本、歐盟、美國等住宅區音量現況，其中低頻噪音影響越來越加重視，根據國外研究若採A加權須進行補償，使能更客觀地反應住宅區內之低頻噪音引起的噪音煩惱度。
(二)完成彙整研析不同國家住宅區音量品質相關指標、標準或建議值
完成蒐集16個國外住宅區室內之音量品質評估指標，大多採LAeq作為評估指標，僅世界衛生組織(WHO)、英國曼徹斯特市、韓國有列入LAmax作為評估指標，此將做為我國未來訂定住宅區室內音品之參考。
(三)完成蒐集國外住宅區音量之量測方法和標準作業程序，並參考環保署96年、97年圖書館及醫院等公共場所室內音量研究工作、98年至101年陸上運輸系統場站室內音量研究工作內容，以做為我國未來研擬室內建議容許值及量測方法之參考。
(四)完成蒐集5個國家室內評估模擬方法，包括丹麥、比利時、紐西蘭、德國和日本，並介紹了日本之室內外噪音經驗式及計算概念。
三、完成調查住宅區室內外場所音量及噪音源分布，並改善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及隔音結構改善相關研究
(一)完成住宅區室內外噪音量測研究
依據契約需調查住宅區室內外場所音量10點次，惟本工作團隊共完成一般道路1點次、道路系統（高速公路、快速道路）9點次、軌道系統（捷運、臺鐵、高鐵）10點次，共計20點次，包括開窗與關窗之不同條件、反射音及衰減狀況等量測調查。
本計畫現地測量之開關窗的Leq結果與國外文獻之結果相近，關窗之平均隔音量初估約有20分貝，開窗之平均隔音量約有10分貝。由表可以瞭解，「開窗」情形加上室內室外差(衰減)10分貝下，室內建議容許值與我國陸上運輸系統及噪音管制標準還有10到15分貝之防制措施需要再努力，無論是從音源端的防制措施或受體端的防護兩者都可以考量；而如果是「關窗」情形，則關窗後音量與室內建議容許值相近。
(二)完成辦理室內噪音源分布及頻譜資料之調查分析
依據室內噪音源頻譜資料之調查分析，低於200Hz的部分，室內外音頻之線型變化有較大的差異，顯示於室內有低頻噪音源之干擾。
(三)分析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實驗原理條件及進行音源實驗，並針對建築物隔音測量方法提出改善建議
本工作團隊完成蒐集3種測量方法優缺點比較，包括實驗室測量方法、現場測量方法之交通噪音源及現場測量方法之揚聲器噪音源，用揚聲器音源進行隔音的現場測量或驗收時，可以僅測量音波以 入射構件時的隔音量為主以降低測量或驗收的工作量。
(四)針對輕薄隔音結構進行理論研究與實驗分析，並進行至少2種之不同隔音結構性能之理論分析與實驗
本工作團隊共完成3種隔音結構分析，各隔音材料在中高頻隔音效果較好，但低頻隔音性能則降低。
四、完成研提我國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測量方法和建議值草案，並辦理各1場次說明會議與諮詢會議，以廣納各界意見
(一)民國106年6月20日於臺北車站第2會議室完成辦理說明會議，針對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室內外場所測量方法、數量分配、噪音源分布情形及頻譜資料調查分析等實地測量作業規劃進行討論及內容說明。
(二)民國106年8月28日於法鼓德貴學苑階梯教室6F會議室完成辦理專家學者諮詢會，針對住宅區室內音量品質指標、測量方法和建議值草案及室內外場所實地測量作業規劃進行討論及實地測量初步結果說明，進行意見交換，以做為環保署之參考。
(三)民國106年11月15日於法鼓德貴學苑階梯教室6F會議室完成辦理第二次說明會議，說明室內外場所之測量結果。</chi_subject><proj_year>106</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環境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60270640</allfileid><publish_date>2018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噪音檢舉、稽查及績效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協助環保署操作維護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檢舉網頁系統。累計系統上線9年來，受理民眾檢舉與警方通報案件超過31萬件。經分析各縣市每月案件數消長原因，多來自於熱心檢舉民眾檢舉及警察機關通報數量。本年度試辦防止檢測合格車輛再次改回改裝排氣管作業，可從重複被檢舉案件每月平均明顯下降，顯示試辦有所成效。統計今年1月至10月各縣市共執行稽查666場次，現場檢測共4,064輛次，不合格告發共2,025輛次，告發率為49.8%。協助抽查並檢視1,280件各縣市環保局檢舉案件辦理情形，並彙整及分析近五年噪音陳情案件。提供噪音檢測儀器與技術支援環保署共17場次。彙整106年各縣市交通噪音改善計畫共17件。</chi_subject><proj_year>106</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60196345</allfileid><publish_date>2018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非游離輻射長期監測設備校驗技術研究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署於民國100年逐步開始展開電磁波長期監測作業與監測網建置的相關先期研究，研究國際環境電磁場長期監測的技術，並於民國102、103年在北、中、南等多個都會區進行多項極低頻與射頻電磁場的長期監測實驗，同時搭配所蒐集之國際相關研究資料與實施辦法，於民國103至104年擬訂我國之環境非游離輻射長期監測設備規格、監測辦法與監測網的建構方向，可作為後續進行國內非游離輻射長期監測網建置的參考。
為能完善非游離輻射長期監測網的施行辦法，同時確保監測數據的準確性與可靠度，今年針對104年所擬訂的射頻非游離輻射長期監測設備進行校驗方法的研究與擬訂，同時規劃設備建置的相關配套措施，以及協助環保署針對「民眾居家電磁波防護建議手冊」及「電磁波長期量測設備技術手冊」內容進行可行性審查與修訂，以完備長期監測建置的相關作業辦法。</chi_subject><proj_year>105</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千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53045585</allfileid><publish_date>2017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5年度臺北市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由於臺北市人口及建築密度高，各種商業活動頻繁，致日常生活及工作環境經常受到噪音干擾，臺北市環境保護局為維護生活環境安寧，積極進行各項噪音管制工作。主要依據「噪音管制法」、「噪音管制標準」、臺北市公告禁
止從事妨礙安寧行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臺北市公告場所、工程及設施之噪音管制標準等規章執行噪音管制稽查。
本計畫針對本市陳情種類進行分析，提供環保局未來施政之參考，本計畫工作內容藉由陳情狀況了解、受陳情業者協談宣導、噪音專線諮詢，積極協助業者進行噪音改善，並持續推廣噪音防制技術，有效改善本市噪音問題，減少
噪音陳情案件並達到噪音減量之目標。
營建工程會議辦理主要針對高噪音污染工程階段(開挖、破碎、整地、佈樁、灌漿、擋土、吊掛等)之營建工地進行邀請，為提倡自主管理概念與落實噪音防制之重要性，針對屢遭受陳情或告發之營建工程、50 大營建工區、噪音陳情案件遭列管工地等召開營建噪音改善協談會，透過防制技術的講授及經驗傳承，提升業者對於自發性控制噪音之概念。經由多管齊下的管制方式，99 年平均每個營建工地被陳情4.58 次，100 年降至3.36 次，101 年再降至3.10 次，102 年降至2.98 次，103 年降至2.60 次，104 年為2.26 次，105 年1.63 次。相較99 年，105 年平均每個營建工地噪音陳情次數減少2.95 次。
本計畫組成噪音輔導團隊，針對一再被陳情或稽查告發之娛樂營業場所及營建工程進行現場輔導，提供噪音改善建議，協助業者噪音改善作業，以符合環保法規要求，經輔導後3 家業者已無再被陳情之情形，顯示透過現場噪音輔
導提供技術性專業建議由業者自行改善後，可有效改善業者之噪音污染問題，減少噪音陳情案件。</chi_subject><proj_year>105</proj_year><org_name>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鋒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5286766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707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5年度振動陳情案調查暨管制標準之研擬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隨著臺北市民環保意識的抬頭以及對生活環境品質要求日益上升，近年也因演唱活動引起舉辦地點附近民眾振動陳情。為防止振動影響民眾作息，提高生活品質，進行「105年度振動陳情案調查暨管制標準之研擬計畫」，本計畫執行期程為105年4月26日至105年12月31日止，主要內容為參考先進國家振動相關法令及標準，擬定振動量測方法，針對人為活動或設施運轉之場所、營建工程等影響人們日常生活之振動行為進行50 點次振動調查，並草擬管制標準(草案)及管理方案等工作。本年度振動調查結果及研擬管制標準草案等成果說明如下：
一、國外振動管制法規、規範，完成12個國家與國際組織資料蒐集，並評估適用於臺北市之可行性，並據此研擬振動量測方法，經兩次專家學者諮詢會議討論決定。
二、振動量測方法，以環保署環境檢驗所公告「環境振動測量方法」（NIEA P204.90C）為基礎(藍本)，參考國際組織規範ISO 2631-2，其振動位準參考加速度（aref）為 10-6 m/sec2，振動計頻率加權曲線符合ISO 2631-2(2003) 規範之Wm加權曲線，適用於室內建築物之振動量測，原則上在陳情人〝指定〞之室內地點進行測量，但陳情人不指定者，得由主管機關決定量測地點，原則上位於建築物室內地板之中央處。
三、收集分析近兩年臺北市政府1999 市民熱線且受理後到現場之陳情案件計約七百多件；陳情案件類型主要以近鄰設施為大宗，有空調設施、水塔馬達、裝修作業及其他擾鄰行為等；營業場所包含餐飲業、夜店酒吧、洗衣店、汽車美容、機車行、健身房、牙醫診所與影城等，種類最多元；其次為行業如成衣店、食品加工、影印印刷行及營建工地等。
四、調查與量測分析臺北市振動現況共計50點次，營建工地19點次，營業場所19點次及環境背景12點次。量測結果：運動場所最高52.1～121.7分貝，依序為營建工地45.8～75.1分貝，洗衣店52.4～68.3分貝，演場會51.8～62.7分貝，餐飲業46.6～55.2分貝，夜店Pub 41.4～53.2分貝。
五、振動管制法草案以現行臺北市噪音管制分區第一類及第二類歸納為振動管制區第一類，此區域主要為敏感區與住宅區；噪音管制分區第三類及第四類歸為振動管制區第二類，此區主要為商業區與工業區。故振動管制區分為一至二類，並分為日、夜二個時段。規劃納入營業場所、娛樂場所與營建工程為管制對象。本計畫採第一類日間75分貝，夜間為72分貝，而第二類日間則放寬5分貝，日夜分別為80、75分貝。考量人體振動感受度閾值納入最大振動量標準，將最大振動值標準訂於85分貝。
六、綜合本計畫50處調查案件中，除測點5(工廠(場))、6(營建工程)、9(娛樂場所)之振動位準超過本計畫擬定之標準值，其餘各測點之振動值均低於國際標準值以及擬定之振動管制標準草案。綜合環保署於104年針對人體對振動感受的研究以及國際上人體對振動的感受度閾值研究成果顯示，人體對振動位準介於52dB～75dB 之間的振動量之感受僅為低頻噪音，其中52dB為人體易偵測到低頻噪音的振動量閾值；75dB為人體易偵測到振動之閾值，意即高於75dB之振動量，人體會同時偵測到低頻噪音以及低頻振動。本計畫陳情人面對本計畫測量之振動污染源多數只對其產生之低頻噪音有感受。且陳情地點與污染源之關係較屬於近鄰低頻噪音問題，顯示後續要管理相關問題，需再另立案研究相關管制方案。</chi_subject><proj_year>105</proj_year><org_name>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國立臺灣海洋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51807758</allfileid><publish_date>2017072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非游離輻射管理計畫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之工作項目，分為「電磁波發射源或公共空間抽測量測作業」、「維護更新全國非游離輻射地理資訊系統及非游離輻射資料庫」、「持續加強非游離輻射資訊及教育宣傳」及「持續推動地方環保局共同建置非游離輻射資料庫」四部分。
「電磁波發射源或公共空間抽測量測作業」方面，完成22站次發射源或公共空間量測，及3處敏感地區連續24小時量測。22站次量測作業中，射頻量測作業10站次，包括基地臺及廣播電臺等設施；極低頻量測作業12站次，包括變電所及變電箱等設施。3處連續24小時量測作業， 2處為極低頻量測，1處為射頻量測。
「維護更新全國非游離輻射地理資訊系統及非游離輻射資料庫」方面，進行非游離輻射地理資訊系統例行維護作業及非游離輻射資料庫例行維護作業，亦對系統異常進行排除作業，使系統功能皆可正常操作，透過系統所提供之功能服務，量測資料由各縣市環保局及部會機關量測人員執行資料建置、上傳及檢核後更正作業，提供民眾以條件或地圖查詢。檢測資料亦定期上傳至環境資源資料開放平台提供使用，並完成彙整相關量測位置資料，產出地理圖層，提供環境資料倉儲及資訊平臺使用。
「持續加強非游離輻射資訊及教育宣傳」方面，辦理完成3場次非游離輻射民眾教育宣導會，進行非游離輻射管制網電磁波知識區民眾版及兒童版之例行維護作業，順暢提供瞭解非游離輻射知識之途徑，與民眾進行風險溝通，以釋民眾疑慮。
「持續推動地方環保局共同建置非游離輻射資料庫」方面，協助環保署辦理完成縣市環保局非游離檢測實習說明會；進行非游離輻射管制網數位教學課程例行維護與數位教學電子書定期維護作業，順暢提供縣市環保局檢測人員學習參用途徑，提升相關人員執行非游離輻射檢測作業效能。</chi_subject><proj_year>105</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千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51293390</allfileid><publish_date>201701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5年度臺南市噪音監測暨管理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之目標為：一、完成臺南市非固定式環境噪音及交通噪音監測作業；二、完成執行民眾噪音陳情案件或經環保局指定位置監測作業；三、完成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量測作業；四、完成航空站查核作業；五、完成協助檢討或修正本市噪音管制相關法規公告事宜及辦理相關噪音宣導說明會及專家學者輔導；六、定時更新網路資訊及時效性與維護臺南市噪音管制網站；七、配合噪音陳情巡查及輔導改善作業，落實噪音污染案件追蹤管制，並掌握噪音污染源改善情形，及噪音陳情解析及查核工作，以降低民眾屢次陳情；八、配合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機關績效考評中噪音管制項目工作；九、其他噪音管制業務(含廟會活動專案)相關交辦事項。
臺南市環境及交通噪音之監測工作，分別在12個環境噪音監測站與12個道路交通噪音監測站執行，105年度完成192日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完成率100%，105年度各季監測結果均已上傳至環保署噪音管制資訊系統網站。在噪音陳情案件監測部分，共完成10件次，完成率100%，監測結果均符合其各噪音管制標準。
在使用中車輛原地噪音量測部分，105年度應辦理53場，105年度共執行54場，完成率102 %，攔查數量1,040輛，召回數量為70輛，攔檢數量為259輛，其中告發為114輛，告發率為44 %，改善完成114輛，改善完成率100 %；檢舉車輛召回數輛1,120輛，回檢數輛1,070輛，告發為1輛，告發率為0.1 %，改善完成率96 %。
105年度共完成3場噪音宣導說明會，完成率100%。第一場宣導會於105年4月26日辦理「南臺科技大學機動車輛噪音宣導檢測」宣導會；第二場說明會於105年6月24日與移污及柴車計畫共同舉辦「臺南市高中職以上學校車輛噪音及空氣污染自主管理」說明會；第三場宣導會於105年12月15日辦理「臺南市校園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教育宣導」宣導會。
本年度的工作重點之一為噪音管制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協助辦理檢討、修正或重新劃定公告法制作業程序。其中噪音管制法第7條104年12月31日公告實施，105年度維持原公告，並依噪音管制區劃定作業準則第三條規定持續蒐集相關資料，做為106年度劃定管制區參考依據；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事項進行檢討及公告；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公告事項已完成檢討，後續將進行相關公告流程；航空噪音防制區部分則維持104年度檢討結果決議。</chi_subject><proj_year>105</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捷思環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5124611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7071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5年航空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國內各機場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測）中心常見缺失如：噪音監測資料漏失、檔格式不符環保署規定要求、防風球及踏毀損、監控中心與噪音監測站之間通訊不良、無維護保養紀錄、缺噪音儀檢定及校正紀錄或過期、無標準作業程序手冊、無定期操作訓練計畫、基本專業知識嚴重不足、不熟悉系統操作等，有待改進之處甚多，希望透過執行本計畫可以輔導縣市環保局機場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以強化航空噪音管制並提升航空噪音監控品質。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機場所在地縣市環保局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及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審查分析說明會，俾使有效、準確進行軍用、民用及軍民合用等機場航空噪音監測資料查驗等工作。
另一方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為瞭解ICAO、歐盟、各主要國家以及機場等之民航航空噪音環保目標與策略、政策與措施、指標與方法、發展與方向等，以參酌國際間先進之航空噪音管制現況及趨勢，檢討我國相關航空噪音法規之適切，研議機場自主噪音管理與居民溝通方向，強化提升航空噪音監測品質，故辦理「航空噪音管制計畫」，有關本案計畫目標與工作內容分別說明如後。
今年度航空噪音管制計畫工作成果包括：
一、完成國際上航空噪音評估指標及管制趨勢蒐集，研提適用我國機場航空噪音評估指標。其中包括蒐集國際上航空噪音評估指標及相關管制法規與趨勢，並彙整機場周圍航空噪音防制作為及監測作法；研提適合我國航道下航空噪音最大音量與評估指標，並針對現行航空噪音管制政策研提建議精進作法。
二、完成蒐集國際上機場噪音管理與鄰近居民溝通作法與措施，研擬適合我國之機場噪音管理政策與整合機制。其中包括蒐集各國機場噪音管理與居民溝通作法與措施，研擬適合我國國情之航空噪音管理策略與民眾溝通整合作法；瞭解國際上現行機場航空噪音相關環保政策與執行現況，提供我國後續推動綠色環保機場可行性之參考。
三、完成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以提升航空噪音監測品質。其中包括建立彙整全國各機場航空噪音監測站之噪音監測站資料，並維護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功能；辦理機場所在地縣市環保局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1場說明會並邀集各機場所在地方環保局及委辦機構人員參與；協助督導縣市環保局執行至少2處機場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chi_subject><proj_year>105</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環境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5123122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7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5年度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新車型審驗、新車抽驗及車輛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之主要工作在協助環保署辦理汽車新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作業之各項工作，並檢討我國現行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制度的合適性，以提供改善策略及方案供主管機關作為施政參考；另亦持續研究各國發展趨勢，適時建議修正國內相關法規，以確保我國法規管制與國際同步。
首先，在噪音合格證審驗作業方面，105年至11月30日止共計噪音車型組審查共1,499件，核發機動車輛排氣與噪音審驗合格證共1,045張，新車抽驗及品管測試報告的統計結果均符合品質一致性的要求。
在新車噪音審驗管理方面，配合105年元月起全面開始實施「汽車五期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值」，以及因應106年元月起「機車六期噪音管制標準值」實施，本計畫協助環保署於105年9月14日完成「第六期機動車輛噪音量測試驗法」公告，以及完成汽車五期及機車六期噪音審驗電子化作業系統合格證申請介面開發，以提升審驗作業效率及落實簡政便民成效。
在法規檢測流程部分，本計畫協助環保署藉由法規檢測案件查核碼及噪音檢測即時監測傳輸系統連線，定期查核指定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法規檢驗測定機構之執行實況，以確保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法規檢測流程之客觀公正性。
最後，為即時因應國際法規發展趨勢，本計畫持續追蹤國際法規修訂進度，並與環保署及車輛業界密切研商我國汽車六期噪音管制法規。目前聯合國已於105年7月1日開始實施ECE R51-03新版汽車噪音管制測試方法，而我國已規劃自107年7月1日開始實施汽車六期噪音管制標準，故我國應備妥相關方案以便可順利導入新期別管制政策。</chi_subject><proj_year>105</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5108093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7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5年度車輛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由於新北市建築與人口密度高，各種商業活動頻繁，民眾日常生活及工作環境常受到噪音之干擾，又以車輛噪音為民眾主要檢舉之對象。根據新北市資料統計，陸上運輸104~105年檢舉數增加26件，其中捷運軌道系統為主要陳情對象；而機動車輛檢舉數由104年20,172件暴增至105年的46,766件，可見本市民眾飽受車輛噪音之苦。
本計畫針對本市民眾陳情與警政機關檢舉案件進行分析，主要進行機動車輛路邊攔檢現況分析評估。會同警察機關與環保局相關人員不定期進行車輛噪音攔檢。計畫期間路邊攔檢完成53場次，共538輛進行檢測，檢測後合格輛次189輛、不合格輛次284輛、車況異常通知到檢65輛，不合格率60.0%；通知到檢完成19場次，檢測車輛共計826輛，合格輛次804輛、不合格輛次22輛，合格率97.3%，藉由加強稽查、民眾協談宣導及噪音專線諮詢等措施，遏止車輛排氣管改裝之風氣，有效改善本市噪音問題並減少噪音陳情案件。
本計畫評估本市轄內陸上運輸系統涵蓋區域，針對可能影響民眾生活地點進行規劃、專家諮詢、檢測、成果說明。尤其以民眾檢舉近期通車的機場捷運線噪音與正興建的捷運環狀線作為通車後背景音量檢測對象。量測並分析捷運機場線三處，除林口區部分時段超標外，新莊區兩處皆符合標準，而環狀捷運線三處量測結果皆有部分時段超標。針對被民眾陳情之大眾捷運系統進行噪音檢測及建立背景音量資料，以評估本市大眾捷運系統噪音管制背景及策略。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期末報告定稿 105 年度車輛噪音管制計畫 摘要 
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摘要 II 

在都市發展越來越發達，交通通勤網也日益密集的情形下，環保局為使寧靜的生活環境與便捷的交通運輸二者維持平衡，持續進行管制法規與量測方法的執行。目前為更接近民眾對於環境安寧的要求，需進行交通系統噪音現況分析評估，及檢討管制指標及管制標準對於實際管制情形之妥適性，並辦理分期調整規劃及其可行性評估，以作為後續修訂管制標準參考。</chi_subject><proj_year>105</proj_year><org_name>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瑩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50954619</allfileid><publish_date>20190508</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噪音檢舉、稽查及績效管制計畫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協助環保署操作維護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檢舉網頁系統，依民眾及環保局反應之問題，更新及強化系統功能。累計系統上線7年來，受理民眾檢舉與警方通報案件超過25萬件。本年度協助篩選車輛噪音案件共3萬1千件，減輕環保局查證作業所耗人力與時間。研擬通知到檢及路邊攔檢檢測合格車輛防拆標識作業。協助抽查並檢視1,330件各縣市環保局檢舉案件辦理情形，並彙整及分析近五年噪音陳情案件。提供噪音檢測儀器與技術支援環保署共11場次。彙整各縣市交通噪音改善計畫共14件。
本計畫擴充「噪音管理系統」功能以及「噪音管制資訊網」持續更新維護。擴充「噪音管理系統」之新功能，用以提供民眾完善方便查詢最新噪音管制業務各項施政成果，並協助環保局線上建置及統計分析噪音相關資料。工作包括：提高密碼複雜度及定期資料備分，保護資料安全；同時提供陳情、稽查、監測及績效考評資料匯出設定、匯入檢查、查詢、統計功能，提高系統操作之方便性，已達計畫預期效益。另外，本年度轉入約68,383件稽查紀錄資料，修改105年度績效考評功能及公務報表。噪音管制資訊網中，更新維護環保林園大道、低頻噪音、環境音量、固定噪音源管制、振動管制及噪音陳情案件現況網頁。以及更新144個網頁資訊。</chi_subject><proj_year>105</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50293279</allfileid><publish_date>2017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航空噪音防制區低頻噪音指標與量測技術研究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現行噪音法規規定音量之聽感修正回路或稱頻率加權係以A加權為表示方式，有必要針對直昇機低頻噪音須進行噪音量的修正，才能更符合民眾對低頻噪音的實際感受。國內已引進新式“阿帕契直昇機AH-64E型”及“黑鷹直昇機UH-60M型”，其衍生噪音量值得去測量與檢討修正。藉由此計畫蒐集整理國內外近年來直昇機航空噪音相關資料，掌握國際發展趨勢。同時透過相關分析評估結果可供建置直昇機航空噪音測量技術、低頻航空噪音評估指標及模式使用等之參考，另藉由實際測量瞭解加權方法或在固定翼飛機噪音評估指標的基礎上作修正，俾作為劃定直昇機航空噪音防制區及等噪音線修正參考依據。
本年研究計畫工作成果，主要包括：
一、	完成彙整研析國際上現行直昇機低頻噪音管制標準及量測方法（共11個國家），並蒐集航空噪音評估指標與政策管制措施。
二、	完成彙整研析10篇國際上直昇機低頻噪音對民眾煩惱度影響相關研究，並針對低頻噪音對建築物振動影響相關文獻進行探討。
三、	於陸軍龍潭機場及新社機場分別針對阿帕契及黑鷹直昇機低頻噪音，執行完成372點次直昇機航空噪音與頻譜量測工作，並進行研析比較。
四、	依直昇機低頻噪音特性分類，探討影響航空噪音量傳遞及衰減原因，並蒐集研析國際上低頻航空噪音推估模式，研提適用我國噪音推估模式。
五、	參考國際民航組織原型機試航驗證標準建置直昇機航空噪音量測技術，並研提建議適用我國之低頻航空噪音評估指標。</chi_subject><proj_year>105</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環境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50248008</allfileid><publish_date>2017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環境低頻噪音及振動之調查及改善措施研究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環保署近年來針對環境振動進行國內外資料蒐集及現場量測工作，為完備環境保護工作，期能建立相關背景資料，瞭解國內現行環境振動現況及參酌國際上其他國家之管制或規劃情形，作為我國未來制定振動管制法規之參考。在本計畫中就法規面蒐集國外與環境振動有關之法規內容、管制對象、管制標準及管制情形，並研擬管制對象及管制期程之建議、相關管制策略建議。就實地量測部分共執行42 處工廠及營建工程引致之環境振動量測，在該場所周界量測，依現場調查研析結果，瞭解各場所與不同標準之符合情形，與國外相關振動管制標準或規範研析比較，並研提工廠及營建工程之環境振動管制建議值。另針近鄰低頻之問題，則研擬我國環境振動及近鄰低頻管制對象及管制期程。</chi_subject><proj_year>105</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50229110</allfileid><publish_date>2017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噪音行為暨航空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透過本案瞭解國際航空噪音管制現況及趨勢，協助檢視相關航空噪音法規之適切性，強化航空噪音管制並提升航空噪音監控品質，另一方面，由於各縣市的噪音問題有著地區性與民眾感受度等地方特性，故於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及第九條中乃授權各縣市政府視轄境內必要之噪音問題進行公告管制。本計畫有關工作內容說明如後。
一、完成國際航空噪音管制現況及趨勢，彙整國際航空噪音管制資訊，並依據我國行政管制架構分析中央及地方之管制項目。蒐集分析國際民航組織相關民用航空器噪音管制標準最新規範，檢視現行航空噪音管制相關法規。
二、完成強化航空噪音管制並提升航空噪音監控品質，蒐集最新全球主要國際機場噪音管制作法與措施，研提我國民航機場噪音自主管理(制) 建議方向、研訂執行航空噪音監測站、監控中心查核及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監測報告書審查指引、建立並彙整全國航空噪音監測站之「噪音監測站說明表」，並維護更新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之功能。另一方面，完成辦理機場所在地縣市環保局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及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審查分析說明會。完成機場所在地縣市環保局辦理至少1處機場航空噪音監測站(至少2站)及監控中心查核示範，並選擇1固定監測站進行「觸發位準」與「持續時間」設定查核示範。
三、完成分析各縣市噪音陳情案件，研提建議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可以行為法或標準管制公告項目及內容，研提建議之管制項目及內容。另一方面，完成針對營建工程夜間及道路施工研擬依第8條增加防制設施管制措施，並更新「營建工程噪音防制技術指引」。</chi_subject><proj_year>104</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環境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4344132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非游離輻射管理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依本計畫之工作項目，分為「非游離輻射管制網站維護及更新」、「電磁波發射源抽測及資料建檔作業」、「研擬環境非游離輻射長期監測網」、「整合長期監測地理資訊系統資料」、「辦理非游離輻射量測技術相關訓練」、「辦理非游離輻射相關宣傳活動」及「維持電磁波生理特徵影響檢驗平臺」。
執行「非游離輻射管制網站維護及更新」，維護網站功能正常運作；於「電磁波發射源抽測及資料建檔作業」方面，完成26站次檢測作業及3處敏感地區之24小時量測作業，另由縣市環保局執行完成170所學校之學校量測作業。
完成長期監測資料介接與處理之研析及環境非游離輻射長期監測網頁面內容與功能之研擬；研提長期監測站之空間位置於地理資訊系統之圖資上展示所需相關作業及非游離輻射長期監測站資料庫輸出管道。
辦理完成1場次非游離輻射檢測作業與網站系統操作暨跨部會分享申報機制說明會及3場次「環境電磁波(非游離輻射)資訊教育宣傳會」。
完成五位自陳電磁波敏感症者之相關檢測試驗並彙整歷年成果，另摘錄3篇國際期刊內容。</chi_subject><proj_year>104</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千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4265720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電磁波發射源之特性與長期量測技術</chi_title><chi_subject>近年來民眾對於環境電磁輻射的議題持續關注，擔憂環境中電力與行動通訊等相關設施所產生的電磁波輻射會影響到人體健康。為能持續瞭解環境中的電磁輻射情形，本計畫乃蒐集並研析了國際上最新的電磁波對環境影響之相關科學研究成果；同時調查綜整國內主要的極低頻與射頻電磁波發射源的數量、特性與其運轉規格；並蒐集研析國際上近年有關電磁波防護、隔離的研究技術資料，研究具學理基礎的電磁波防護機制，提供民眾對電磁波輻射源的正確認識以及實用之降低電磁波曝露量的方法。此外，對於環境電磁波的長期監測，本計畫也針對其量測設備功能以及國際先進國家的施行現況進行分析整理，並完成量測技術手冊、擬定相關量測方法，以提供量測作業人員於執行量測上的參考，以及作為國內後續進行環境電磁輻射長期監測作業辦法制定的依據。</chi_subject><proj_year>104</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千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41995009</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策略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協助環保署操作維護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檢舉網頁系統，依民眾及環保局反應之問題，更新及強化系統功能。累計系統上線6年來，受理民眾檢舉與警方通報案件超過15萬件，逾9成為機車，案件數以臺北市、新北市及桃園市分佔前3位。執行期間辦理1場「使用中車輛噪音檢舉、到檢及稽查作業說明會」會議，邀請各縣市環保局參與並操作演練示範。會後環保局提出協助需求次數降低，顯示說明會提升環保局執行技巧。配合環保署現場督導，並針對所發現之缺失提供改善建議。另辦理一場「大型重機（超跑）噪音稽查業務交流會議」，協助環保局稽查大型重機及超跑車輛，以提升各環保局針對特殊車輛規避噪音檢測的強化。協助抽查並檢視120件各縣市環保局檢舉案件辦理情形，以提升環保局辦理品質。協助研修使用中車輛噪音相關法規之建議，並提供檢舉或通報案件處理草案。協助環保署調查第一批易發生噪音設施機具數量、比例及使用情形。</chi_subject><proj_year>104</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41424402</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噪音業務績效管制及噪音管理系統更新維護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擴充「噪音管理系統」功能以及「噪音管制資訊網」持續更新維護。擴充「噪音管理系統」之新功能，用以提供民眾完善方便查詢最新噪音管制業務各項施政成果，並協助環保局線上建置及統計分析噪音相關資料。工作包括：限定使用資料庫之IP位址、提高密碼複雜度及定期資料備分，保護資料安全；同時提供陳情、稽查、監測及績效考評資料匯出設定、匯入檢查、查詢、統計功能，提高系統操作之方便性，已達計畫預期效益。另外，本年度轉入約78,443件稽查紀錄資料，修改104年度績效考評功能及公務報表。噪音管制資訊網中，更新維護環保林園大道、近鄰噪音及低頻噪音網頁；以及更新9個縣市噪音管制區連結。</chi_subject><proj_year>104</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智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40868289</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4年度「嘉義市營建工程噪音稽查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根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公害陳情系統統計，目前全國噪音陳情案件有逐年增加之趨勢，其中又以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案件增加最為明顯，因此自100年度起，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已將營建噪音陳情案件列入重點管制項目，並自101年度起要求各縣市提報營建工程噪音減量作為，且也已正式納入年度績效考評項目之一，考評內容包括稽查數量、陳情案件增減率、公告行為管制及辦理協談會議等考評項目，故於本年度起增編營建工程噪音管制之預算，希望透過主動稽查輔導業者設置相關防音設施，以促使各營建業者做好噪音污染防制工作，並減少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案件數，本工作團隊也會依據此目標加強輔導改善工作，以確實達成陳情案件總數之抑制或減量。
本計畫統計至目前為止，營建工程噪音主動稽巡查案件已完成406件，達工作目標之100%(406/400)，平均巡查頻率為1.81次，巡查列管共計有224處，其中有實行隔音相關措施設置共計有174處、隔振措施設置共計有62處、實行相關噪音減量積極作為共計有136處；另外，本年度已於7月29日及10月12日共辦理2場宣導說明會。而104年度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數共計有236件，已較去年同期315件減少25.08%，有效抑制陳情案件之發生，且根據環保署考評成績自評結果，目前可暫時得分99分。</chi_subject><proj_year>104</proj_year><org_name>嘉義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詠續環保企業社</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40785593</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交通噪音管制」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一）蒐集研析歐盟環境噪音管制政策的發展與作法等相關研究文獻資料
1.歐盟環境噪音管制政策的發展與作法研析。
2.歐盟調查評估民眾長期暴露於環境噪音情形及所受影響研析，包含調查評估方法、結果探討與對策等。
3.歐盟交通噪音管制政策及環境噪音改善執行成果、實際案例研析。
(二)辦理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環境音量標準與管制現況之檢討，以及交通系統噪音管制指標與管制標準分期調整規劃評估：及改善技術可行性等，檢討管制指標與管制標準對於實際管制情形之妥適性，及辦理分期調整之規劃及其可行性評估。
1.本年度計畫辦理現有大眾捷運系統交通噪音現況分析評估。
2.依前項現況評估結果與管制標準之比較、民眾陳情案件
3.研析國外大眾捷運系統或軌道系統噪音管制相關規範資料。
4.辦理大眾捷運系統噪音現場調查驗證至少5處。
5.辦理2場專家諮詢會議，並邀集大眾捷運系統相關營運及管理機關(構)出席，以廣徵相關單位意見。
6.參酌歐盟交通噪音管制作法與執行經驗，研提我國交通噪音管制策略建議。</chi_subject><proj_year>104</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臺灣海洋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40784897</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4年度臺南市噪音監測暨管理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之目標為：一、完成臺南市非固定式環境噪音及交通噪音監測作業；二、配合執行架設環境及交通噪音陳情案件監測；三、完成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量測作業，並配合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執行大執法政策；四、辦理相關噪音宣導說明會及專家學者輔導；五、定時更新網路資訊及時效性與維護臺南市噪音管制網站；六、配合噪音陳情巡查及輔導改善作業，落實噪音污染案件追蹤管制，並掌握噪音污染源改善情形，及噪音陳情解析及查核工作，以降低民眾屢次陳情；七、配合執行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機關績效考評中噪音管制項目工作；八、其他噪音管制業務(含廟會活動專案)相關交辦事項。
臺南市環境及交通噪音之監測工作，分別在12個環境噪音監測站與12 個道路交通噪音監測站執行，104年度完成192站次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完成率100%，104年第一季至104年第四季監測結果均已上傳至環保署噪音管制資訊系統網站。在噪音陳情案件監測部分，共完成10件次，完成率100%，其中第五件次於104年6月4日在臺南市新市區善化區光文路27巷4之2號進行監測，陳情原因為一般鐵路交通噪音，監測期間平均最大音量超出一般鐵路交通噪音第三類管制區管制標準，依其規定應提送改善計畫書，其餘監測結果均符合其各噪音管制標準。
在使用中車輛原地噪音量測部分，104年度應辦理53場，104年度共執行54場，完成率102%，攔查數量1,149輛，攔檢數量為215輛，其中告發為129輛，告發率為60 %，改善完成116輛，改善完成率89.9 %；檢舉車輛召回數輛1,593輛，回檢數輛1,645輛，告發為35輛，告發率為2.1%，改善完成率96.1 %。
104年度共完成3場噪音宣導說明會，完成率100%。第一場及第二場說明會於104年11月10日舉辦「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第9條公告內容」宣導說明會；第三場說明會於104年12月7日與移污及柴車計畫共同舉辦「臺南市高中職以上學校車輛噪音及空氣污染自主管理」說明會。
本年度的工作重點之一為噪音管制法第7條、第8條及第9條，協助辦理檢討、修正或重新劃定公告法制作業程序。其中噪音管制法第7條104年12月31日公告實施；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公告事項進行檢討及公告，已於104年8月10日公告；依噪音管制法第9條第1項第6款公告事項已完成檢討，並於105年1月8日函送環保署核備；航空噪音防制區部分則已完成臺南機場及歸仁基地之劃分檢討說明，其中臺南機場目前已完成檢討，其檢討結果決議不修正航空噪音防制區，後續將提送環保署核備。</chi_subject><proj_year>104</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捷思環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40615753</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714</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環境低頻噪音及振動之調查及改善措施研究」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一、計畫目標
（一）蒐集分析國內外環境低頻噪音及振動相關規範及研究文獻資料。
（二）研析我國民眾陳情環境低頻噪音及振動案件，瞭解實際影響現況。
（三）研提環境低頻噪音及振動管制策略及改善措施相關建議。
二、計畫工作內容
（一）蒐集分析國內外環境低頻噪音及振動相關規範及研究文獻資料
1.國外相關規範及研究文獻資料至少包含歐美國家及日本。
2.國內相關資料須包含主管建築機關相關法規現況，及國內相關單位研究文獻資料。
3.振動相關規範及研究文獻資料，須包含環境振動相關資料。
（二）研析我國民眾陳情環境低頻噪音及振動案件，瞭解實際影響現況
1.依據民眾陳情案件類型，以及環境低頻噪音(或近鄰低頻噪音)及振動特性，進行建築物實地測量調查以及實驗室測量研究，合計至少40處（次），並依相關國際規範擬定測量調查程序，及說明本計畫所採用之資料分析規範。
2.依前項低頻噪音及振動之測量結果，分析陳情案件特性，以及與民眾陳情之相關性。
3.調查研析民眾對環境低頻噪音(包含近鄰低頻噪音)及振動感受容忍度，並說明相關執行程序及參考依據。
（三）研提環境低頻噪音及振動管制策略及改善措施相關建議
1.依據本計畫量測結果之研析及國際規範，評估民眾感受容忍度對應之環境低頻噪音值(包含近鄰低頻噪音值)及振動量。
2.研提環境低頻噪音(包含近鄰低頻噪音)及振動之管制策略。
3.依據陳情案件類型，以及本計畫量測結果之研析，研提相關改善措施建議。另依陳情案件需求，提供改善建議供陳情者(或低頻噪音及振動源)參考。</chi_subject><proj_year>104</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臺灣海洋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4047345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4年度臺北市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針對本市陳情種類進行分析，作為未來施政之參考，本計畫工作內容藉由陳情狀況了解、噪音工地巡查、受陳情業者協談宣導、噪音專線諮詢以及加強稽查等措施，積極協助業者進行噪音改善，並持續推廣噪音防制技術，有效改善本市噪音問題，減少噪音陳情案件並達到噪音減量之目標。</chi_subject><proj_year>104</proj_year><org_name>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鋒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4041857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6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4年度基隆市噪音污染稽查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1.檢討本市噪音管制區類別，以維護民眾居住環境安寧，提升生活環境品質。
2.加強噪音管制及宣導工作，期使噪音源及一般民眾瞭解噪音管制相關法令，養成知法守法習慣，減少製造噪音之行為。
3.加強噪音陳情稽查取締及輔導改善工作，藉由行政管制及輔導改善並行手段，使違法者有所忌憚，主動自我約束噪音行為或採行防音措施，達到減少噪音事件，維護民眾居住環境安寧的目的。</chi_subject><proj_year>104</proj_year><org_name>基隆市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捷靖科技企業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40411890</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81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4年度陳情音量監測及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年度的計畫執行成效相當豐富，除了完成合約所交付的相關工作外，在效率方面的提升也是一大重點，另外協助 貴局爭取考評成績亦均達標。相關結論如下說明：
一、從機動車輛的改裝特性而言，目前有偽裝原廠管材之趨勢，在外包覆原廠的散熱片或是包覆而不易判斷排氣管材質等情事，在後續的檢舉篩選動作上，應更注意佐證資料的正確性。
二、本年度針對高陳情(1999 陳情電話)的路段進行攔查作業，共辦理22場，總計攔查 8674 輛，疑似改裝車輛為 379 輛次。
三、針對本年度所執行的路邊攔檢作業，已有部分嚇阻效果，且配合警方開立道路交通處罰條例第 43 條第 1 項第 5 款之罰則，已造成部分改裝民眾的重視，而迫使民眾將車輛改回原廠的相關規範，對本市的噪音陳情有明顯助。</chi_subject><proj_year>104</proj_year><org_name>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東禾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40337132</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新車型審驗、新車抽驗及車輛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之主要工作在協助環保署辦理汽車新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作業之各項工作，並檢討我國現行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制度的合適性，以提供改善策略及方案供主管機關作為施政參考；另亦持續研究歐盟及各國發展趨勢，適時建議修正國內相關法規，以確保我國法規管制與歐盟調和同步。
首先，在噪音合格證審驗作業方面，2015年至11月30日止共計噪音車型組審查共1435件，核發機動車輛排氣與噪音審驗合格證共1075張，新車抽驗及品管測試報告的統計結果均符合品質一致性的要求。
其次，在新車噪音審驗管理方面，配合104年元月起全面開始實施「機車五期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值」，本計畫已完成五期噪音審驗電子化作業系統合格證申請介面操作，以提升審驗作業效率及落實簡政便民成效，目前執行情況順暢。
此外，為提升業者辦理機動車輛噪音審驗合格證之效率與便利性，同時強化機動車輛噪音法規檢測程序之客觀公正性，本計畫協助環保署完成「機動車輛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核發廢止及噪音抽驗檢驗處理辦法」修訂與公告。
最後，為即時因應國際法規發展趨勢，本計畫持續追蹤歐盟法規修訂進度，並與環保署及車輛業界密切研商我國六期噪音管制法規。目前我國已明確自2017年開始實施機車六期噪音管制標準，而汽車新法規方面，目前歐盟預定實施期程為2016年7月1日開始實施，故我國應備妥相關方案以便可與歐盟法規即時調和。</chi_subject><proj_year>104</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試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4002954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6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近鄰噪音管制暨多次噪音陳情案輔導改善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噪音陳情案件為目前主要公害陳情項目之一，民國 90年計2萬3千餘件至102年已增加至8萬餘件。為解決民眾困擾，本計畫主要目標包括：彙整及分析噪音陳情案件、辦理噪音陳情案件輔導改善工作、協助推動營建工程噪音管制計畫、協助推動娛樂或營業場所噪音管制及輔導計畫、協助環保署修正全國噪音管制方案及推動新修正噪音管制標準之相關行政作業及辦理全國噪音管制工作檢討會等。所完成工作內容包括：
1.針對98年至102年噪音陳情案件及重複陳情案件依陳情型態、處理過程、處理結果進行彙整及分析。
2.輔導15件噪音陳情案件，並針對其中5件進行後續追蹤作業，噪音源設施多以空調室外機為主。
3.新增103年5篇噪音相關案件法院判例，並分類置放於網頁供民眾查閱。
4.針對102年度「營建工程噪音管制專案計畫」推動情形及辦理結果，據以修正本年度計畫內容，並製作本土化之隔音防屏。
5.娛樂或營業場所共輔導10件噪音陳情案件，並針對其中3件進行後續追蹤作業，噪音源設施多以卡拉ok設施為主。
6.協助環保署修正「全國噪音管制方案」及協助檢視各縣市噪音稽查記錄單，以確認稽查工作是否符合「噪音管制標準」修正發布之新規定。
7.協助環保署辦理 1場次「全國噪音管制工作檢討會」，與會人員包括各環保局及學術單位。</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965824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噪音業務績效管制及噪音管理系統更新維護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擴充「噪音管理資訊系統」功能以及「噪音管制資訊網站」持續更新維護，以提供民眾完善方便之噪音管制資訊查詢系統，查詢最新噪音管制業務各項施政成果，並協助環保局線上建置及統計分析噪音相關資料。</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智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894420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5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交通噪音管制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在都市發展越來越發達，交通通勤網也日益密集的情形下，環保署為使寧靜的生活環境與便捷的交通運輸二者維持平衡，持續進行管制法規與量測方法的修訂。目前為更接近民眾對於環境安寧的要求，需進行交通系統噪音現況分析評估，及檢討管制指標及管制標準對於實際管制情形之妥適性，並辦理分期調整規劃及其可行性評估，以作為後續修訂管制標準參考。
   本年度計畫彙整分析交通噪音陳情案件辦理情形與改善計畫執行情形後續追蹤，並進行現有大眾捷運系統交通噪音現況檢討，及此類交通系統噪音管制指標及管制標準調整規劃之相關分析評估，本計畫主要執行內容如下：
1.彙整分析及檢討交通噪音陳情案件之噪音改善計畫辦理情形。
2.辦理兩件已核定交通噪音改善計畫改善措施辦理情形後續追蹤。
3.辦理大眾捷運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管制現況之檢討。
4.辦理大眾捷運系統噪音管制標準於調整不同標準值下之不合格率及其可行性評估。
5.辦理1場專家諮詢會議。</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臺灣海洋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879372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使用中車輛噪音及易發生噪音設施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年度計畫將持續維護噪音車檢舉系統，並協助環保署督導與輔導環保局執行稽巡查作業，以加強取締不當改裝噪音車。另持續辦理檢舉噪音車抽獎活動並研擬宣傳勿不當改裝文宣，推廣民眾勿進行不當改裝之觀念，期能減少噪音車妨礙安寧之情形。
協助環保署研擬以完成第一批易發生噪音設施之法制作業，完成相關行政事宜，並依修正結果持續維護並更新易發生噪音設施操作系統，使第一批易發生噪音設施公告能更完備。</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824672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鄰近交通系統沿線建築物隔音設施及相關規範研究」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就鄰近交通系統沿線建築物隔音設施及相關規範進行探討，期能經各國建築物管理法規之蒐集與比較分析，了解各國建築物管理的發展趨勢，並檢討我國相關法規配合增修之可行性，同時，藉相關測點現地量測作業確實了解我國鄰近交通系統之建築物所受到的交通噪音影響情形。
計畫執行首先進行各測點交通噪音特性調查，接著以CandaA模式分別進行模式建構及校估，模式校估結果須符合實測值與模擬值兩者差值絕對值≦3分貝之要求，各該模式始可被接受為有效模式。同時參考日本建築聲學室內空間建議值及中國大陸室內容許值，並根據各測點室內使用形式研提各測點室內空間音量建議值，本計畫將各測點交通噪音特性模擬值與室內空間音量建議值之差值定義為各該測點開口部門窗隔音等級需求。接著檢視各測點開口部門窗的實際隔音效能是否能滿足需求，本計畫採用「CNS 15160-5室內外音壓差法」及「CEN/TS 1793-5」量測規範進行現場隔音量實地調查，並進行窗戶形式檢視及漏音調查，比對調查所得之開口部門窗實際隔音效能與隔音等級需求，即可據以判斷開口部門窗實際隔音效能是否足夠。
本計畫實測發現十個測點中僅有二個測點的實際隔音效能高於所需，顯示絕大多數建築物外牆開口部門窗的實際隔音效能可能均未能滿足隔音需求；相對地，這樣的結果也意味著：外牆開口部門窗實際隔減音效能是可以被要求到位的。此外，開口部門窗實際隔減音效能不足之原因，可能來自選用之門窗材質隔減音性質不佳，亦可能來自不良施工品質所造成的漏音問題，因此選材及施工都需注意以提升整體隔音效能。具體而言，本計畫對在與交通系統直線距離約30公尺處的臥房、客廳及辦公室等用途之房舍開口部門窗隔音需求之保守建議值為43, 29及26分貝。</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逢甲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7729473</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近鄰低頻噪音及振動之調查及改善措施研究」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國內住宅密集近鄰活動所產生出噪音及振動嚴重影響住戶日常生活品質，若能針對低頻噪音及振動的發生機制進行探討，以及瞭解民眾對於低頻噪音及振動的感受度，將有助於相關法規的訂定並提高國內民眾的生活品質。
國內目前噪音管制標準(低頻噪音)主要管制對象為空氣音所產生之低頻噪音，未涵蓋「結構音」所衍生之低頻噪音範圍。
本研究彙整國外振動量測或評估方法，所提出之振動建議值及適用範圍不盡相同，於振動建議值多著重在交通運輸以及建設活動方面，且多數國家依據ISO2631-2訂定振動的相關建議值及評估方法。為與國際趨勢一致，我國振動量測方法及標準之訂定可朝此方向研訂。
本研究於低頻噪音陳情案件研究結果發現，主要低頻音來源為結構振動所引起之結構噪音，結合人體實驗調查結果得知振動量大於52dB，人體會感受到振動與噪音，而陳情案的振動值大多超過52dB，兩者之調查結果大致相符。
後續研究可依此振動值作為參考基準，進一步收集更多陳情案例與人體試驗結果，確認振動管制值的基準及相關管制方法，以使國人生活品質進一步提升。</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臺灣海洋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638098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環境音量品質規劃研析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一、蒐集國外長期連續噪音監測站最新管理架構資訊。
二、研擬我國環境音量品質監測網設置維護管理架構、地點規範與
選定原則。
三、研提環境音量品質監測站監測結果在環境品質管理及決策之應
用建議。
四、評估行動裝置即時噪音陳情蒐證內容、軟體功能需求以協助應
用於陳情稽查作業。</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台灣聲學學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4749098</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新車型審驗、新車抽驗及車輛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之主要工作在協助環保署辦理汽車新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作業之各項工作，並檢討我國現行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制度的合適性，以提供改善策略及方案供主管機關作為施政參考；另亦持續研究歐盟及各國發展趨勢，適時建議修正國內相關法規，以確保我國法規管制與歐盟調和同步。
首先，在噪音合格證審驗作業方面，2014年至11月30日止共計噪音車型組審查共1340件，核發機動車輛排氣與噪音審驗合格證共1231張，新車抽驗及品管測試報告的統計結果均符合品質一致性的要求。
其次，在新車噪音審驗管理方面，為落實簡政便民的施政原則，本計畫於第一季即已完成開發柴油車噪音審驗電子化作業系統，並於2014年3月1日起取消辦理柴油車合格證紙本申請作業，轉為全面電子化作業模式，目前辦理所有車輛種類噪音合格證均可以電子化審驗作業系統進行審驗，對於提升審驗效率將有具體的效益。
此外，為有效監督指定噪音檢驗測定機構執行法規測試之過程實況，本計畫於機動車輛噪音檢測報告資訊管理系統，新增「檢測機構案件查核碼申請功能」，並藉由噪音檢測流程影像數據傳輸系統與噪音檢測機構即時連線，將可提高對所有機構檢測流程公正性與品質之掌握。
最後，為即時因應國際法規發展趨勢，並改善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執行問題，本計畫今(103)年度已完成公告我國噪音管制法規，汽車/機車五期、機車六期機動車輛噪音管制標準值期別轉換時程。目前歐盟新版噪音管制標準期程，機車自2016年1月1日，汽車自2016年7月1日開始實施。我國應備妥相關方案以便可與歐盟法規即時調和。</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4477819</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9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開發行為噪音、振動評估審核機制之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基於國家長期發展利益，環境保護與經濟發展應兼籌並顧，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於民國83年12月公布「環境影響評估法」，施行至今已十幾年，已歷經3次修訂，對於環境保護發揮了應有的作用，在規劃階段應同時考量環境因素，以達永續發展之目標。
有鑑於此，環保署乃研擬「開發行為噪音、振動評估審核機制之研究」計畫，期能經由現場調查進行音源與噪音管制標準之比較分析，並透過噪音、振動評估程序說明會，說明未來進行開發行為噪音、振動評估時所需提供之相關資料，完成開發行為噪音、振動評估審核機制之建立。</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臺灣海洋大學振動噪音工程研究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320222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噪音行為暨航空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透過本案輔導縣市環保局辦理機場定期申報之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含光碟資料)審查分析作業工作，以提升航空噪音監測之品質，另持續維護並更新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之功能，以供縣市環保局查核使用；蒐集分析我國航空噪音之風速監測限值資料，研析直昇機低頻噪音評估方法；蒐集全球民航航空噪音環保措施與作法之最新發展。另一方面，由於各縣市的噪音問題有著地區性與民眾感受度等地方特性，故於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及第九條中乃授權各縣市政府視轄境內必要之噪音問題進行公告管制。此外，並進行噪音相關科技群組計畫之控管作業，協助掌握各計畫執行進度、內容成果、需協助事項與下階段重點，俾利確認執行內容未與原先規劃或施政內容悖離，以提昇各計畫執行品質。本計畫有關工作內容說明如後。
一、完成研析各縣市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及第9條以行為法或標準公告管制項目，包括：
(一)分析目前各縣市噪音陳情案件及重複陳情案件，分別研提可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及第9條規定，以行為法或標準管制公告項目及內容。
(二)針對研提建議之管制項目及內容，依本署需求進行調查並評估其可行性。
(三)協助進行噪音相關施政及科技群組計畫之控管作業。
(四)協助有關科技計畫國科會網站填報資料及彙整。
(五)辦理「全國噪音管制會議」相關行政作業。
二、完成輔導縣市環保局辦理機場定期申報之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含光碟資料)審查分析作業，以提升航空噪音監測之品質，包括：
(一)針對航空噪音季報告書內容邀集專家學者召開1場次諮詢會議，輔導辦理機場所在地縣市環保局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審查分析作業，並召開監測資料審查討論會。
(二)更新全國航空噪音防制補助資料庫，蒐集國內軍民合用機場及純軍用機場航空噪音防制補助情形，並更新航空噪音防制補助資料，以供民眾查詢。
(三)調查我國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直昇機場飛航現況，以供縣市環保局掌握航線與架次等資訊。
(四)建立並彙整全國航空噪音監測站之「噪音監測站說明表」。
三、完成維護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之功能，以供縣市環保局使用，包括：
(一)檢討提高蒐集率可行性與｢總計均能音量｣、｢事件均能音量｣、 ｢背景均能音量｣航空噪音監測資料與參數合理性範圍。
(二)提升及維護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之功能。
(三)辦理機場所在地縣市環保局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討論會。
四、完成蒐集分析我國航空噪音之風速監測限值資料，研析直昇機低頻噪音評估方法，包括：
(一)蒐集我國機場不同風速或超過10公尺/秒時之航空噪音測值，分析風速超過10公尺/秒時對航空噪音測值之影響，研提航空噪音之風速監測限值。
(二)蒐集各國直昇機低頻噪音管理措施，包含量測方法及評估標準。
(三)依據陸軍三座直昇機場航空噪音等噪音線圖，研析納入低頻噪音管制之可行性。
(四)依據研析結果研提對應草案，並於完成草案後邀集專家學者召開諮詢會。
五、完成蒐集全球民航航空噪音環保措施與作法之最新發展，包括：
(一)蒐集ICAO、歐盟、以及國外各主要國家之民航航空噪音環保政策、策略與目標；並進一步了解其最新發展與未來努力方向。
(二)蒐集國外各主要國家民用航空和環境保護主管機關對於航空噪音環境面之政策方向與範疇界定。
(三)蒐集國外各主要機場之航空噪音環保政策、目標與相關管理措施。
(四)蒐集國外各主要國家民用航空主管機關及機場所採行之相關航空噪音環保措施與行動方案。
(五)研析歐洲相關航空噪音模擬軟體使用之可行性。
(六)協助檢討相關航空噪音法規。</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環境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2149387</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3年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營建工地噪音隨施工階段不同而變化，對民眾造成的觀感與影響較其他類型噪音影響更為廣泛，歷年營建工程噪音陳情數量較多的類型提出建議改善措施方案，並蒐集國內外營建工程噪音管理制度及噪音防制技術、低噪音施工方法等資料，提供給營建工程廠商提升其對噪音防制的認知，並促使營建工程廠商重視及採取相關防音措施與技術，達到建立自主管理及改善的目標。</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花蓮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維聲健康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2145202</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6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量測技術研究」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研究主要針對現行地方環保單位不定期於路邊執行使用中機動車輛(機車)原地噪音稽查檢測時，若道路旁檢測場地空間不完全符合CNS 5799規定，評估不同量測環境條件對使用中機車原地噪音量測結果之影響程度，以作為檢測執行方式修改或量測結果修正之參考依據。另參考國際間聲學量測規範量測環境修正因子(K2A)將其結果與原地噪音評估結果比對其關聯性，以歸納後續量測程序改善之方向。主要內容包含:
一. 蒐集分析國內外對於使用中機車之噪音量測方法與管制現況，以及研析國際間相關噪音量測規範對量測環境之要求與修正方式。
二. 調查及研析不同量測環境條件對使用中機車原地噪音量測結果之影響，及該影響情形與聲場環境修正係數之關聯性。
三. 評估於市區環境中執行使用中機車原地噪音量測之影響因素，並研提量測程序改善相關建議。
 彙整研究文獻與市區實測數據，研析於市區環境中執行使用中機車原地噪音量測之影響因素，並針對測試場地要求條件、量測結果計算方式等研提測試程序改善建議；重點結論如下:
1.國際間對使用中車輛噪音檢測程序之研究，以理論觀點說明原地噪音的量測方式，在開放環境下受到反射聲波影響的程度不高，除非特定頻率聲波在該環境中產生駐波效應而放大，不然以現行近接量測方式，對使用中車輛在各種不同場地量測的重現性與穩定性應該是最適合的；本研究實測分析結果與上述一致，佐證現行測試程序之客觀合理性。
2.各場地條件所評估K2A與實車原地噪音測試值，相對於標準開放場地的差異都小於±1.5dB(A)，變異幅度相當，但二者關聯趨勢則不明確。只能歸納市區不完全符合標準的場地對檢測結果影響幅度不大，可控制在一定範圍。而K2A≦2dB 的結果，佐證市區不完全標準的場地聲場範圍可視為具有近似自由音場特性。
3.以本研究累計實測數據分析，歸納在各種不完全符合CNS 5799 場地規定的環境執行原地噪音檢測，在95%信心水準下，量測不確定度為1.7dB(A)；且與在標準場地的測試結果差異在±2dB(A)以內。
4.總體而言，市區場地差異對檢測結果影響不大，針對我國使用中車輛噪音測試程序，建議可修訂既有測試程序將市區檢測的不確定度以一固定值作修正；或仍維持現行程序，於裁處時考量不確定度因素作為判定。</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2121528</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光污染影響及民眾感受認知研究」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研究目標為依據我國國情特性，調查及研析光污染影響及民眾感知的程度。經彙整研析國際間相關光害法規、技術規範、科學文獻，並整理我國民眾陳情現況，選定動態畫面之眩光及閃爍為探討造成光污染感受的主要2個因子。主要工作包括：（一）光污染源量測與分析；（二）人體對光污染源感受之舒適界線研究；（三）調查及研析環境背景亮度及照度對量測結果之影響情形；（四）參考國際規範及我國現況，研提我國光污染防制管理方案。
首先，本研究摘譯整理26篇國際間光污染對人體不舒適性，以及視覺刺激對腦生理影響之研究資訊及文獻。再者，針對選定的LED看板進行132次色彩特性量測；10段動態畫面之亮度變化分析和頻率域分析；利用動態影像亮度量測儀來實現2種不同LED看板亮度下的10段動態影片的舒適度量測與分析。此外，完成人體對光污染源感受舒適界線研究實驗，問卷內容包括最大眩光和最大閃爍2類，實驗因子為LED看板亮度（1000 cd/m2；5000 cd/m2）、曝照時間（約60秒、120秒、180秒）和10段常見影片類型，募集20位受試者，執行120人次試驗，共收集1200筆資料。
本計畫結果與重點如下：對民眾感知的最大眩光而言，光源亮度、影片類型、年齡層、性別等因子對眩光主觀評價有顯著影響效果，但光源亮度與影片類型的影響較大。對民眾感知的最大閃爍而言，光源亮度、曝照時間和影片類型對閃爍主觀評價有顯著性影響效果，但曝照時間的影響最小。依本計畫研究發展之眩光預測模型和閃爍預測模型，提出動態畫面眩光評價亮度建議表和動態畫面閃爍頻率強度評價建議表，可作為未來訂定管制標準之參考。
同時，完成臺北市與新竹市2類都會區共4處的環境背景亮度及照度之監測與結果分析，並研擬光源亮度量測方法、垂直照度量測方法、動態光源之眩光與閃爍指數量測共3份草案。另本計畫參考國際規範與法案及我國現況，及依據近期可推動之優先順序、可行性與技術完備性等分階段目標，完成管理通則、管制標準、行為管制之防制管理方案研擬。</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中華民國計量工程學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1925632</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3年度臺南市噪音監測暨陳情管理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之目標為：一、完成臺南市移動式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工作；二、協助執行臨時性噪音陳情案件之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案件；三、完成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量測作業及環保署大執法；四、依據重新公告或修正噪音管制法針對第7條、第8條、第9條進行修訂；五、配合噪音陳情巡查及輔導掌握噪音污染改善情形，達成環保署績效考評中噪音管制項目，降低陳情案件數量藉以提升民眾的滿意度。
臺南市環境及交通噪音之監測工作，分別在12個環境噪音監測站與12個道路交通噪音監測站執行，前者包括: 第一類管制區2站、第二類管制區4站、第三類管制區4站及第四類管制區2站；而後者包括:第一類管制區2站、第二類管制區4站、第三類管制區4站及第四類管制區2站，在計畫執行期間若噪音管制區有重新劃分及公告，將再行修正環境及交通噪音測點。計畫自103年01月起執行103年度第1季~第4季監測作業，共完成192站 (48站/次，每站次監測2日)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在噪音巡查作業部分，103年度總共完成巡(訪)查作業777件，除例行屢遭陳情案件巡(訪)查外，亦協助環保局進行告發案件複查作業、夜間稽查作業與交辦案件的污染源調查。前述案件的處理結果均已即時進行回報環保局。
在噪音公害陳情案件之管理部分，以娛樂及營業場所方面者優先處理。該場所遭到陳情的主因，主要是以擴音設備不當使用為主，經統計發現，日間時段9時0分~10時59分使用擴音設備(大聲公)和夜間時段0時0分~0時59分使用擴音設備(PUB、卡拉ok)兩種被陳情的時段最為嚴重。
103年度此類遭到告發的案件，經複查後皆已完成改善。唯屢遭陳情案件中仍有無法經由量測進行告發的特殊案件，這類型案件大多為業者通報、匿名檢舉、未查獲污染事實或陳情人不提供量測位置…等問題。而在管理SOP說明會及專家諮詢輔導工作事項，總計辦理說明會及專家諮詢輔導作業2場；第3場噪音管制法修正第八條及第九條公告內容宣導會議，因噪音管制法仍修訂中，考量無法達到預期之效果，經環保局同意停止辦理該場宣導會議。
在使用中車輛原地噪音量測部分，103年度共辦理48場，其攔檢及攔查的數量，總計為1,287輛。在汽車的部分，攔檢及攔查數量計有212輛，其中進行檢測34輛，並有31輛不合格，不合格率為91.2%；而機車及重型機車部分，攔檢及攔查數量共有1,075輛，其中進行檢測180輛，並有158輛不合格，不合格率為93.8%；對於不合格車輛經回檢後完成改善者共有56輛。工作團隊針對檢測不合格或網站檢舉而尚未回檢車輛，經兩次通知不到後，均已建議環保局依法給予告發處分。</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祥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1827585</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6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3年度花蓮縣節能減碳推動及宣導執行績效評比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為花蓮縣打造國際化之低碳城市，本計畫將節能減碳宣導及執行環保署績效評比工作劃分為多面向執行方式。冀希能將節能減碳帶入日常生活中，帶動全民加入節能減碳行列，達到環境永續之目的。
本計畫主要工作項目包含推動本縣具體落實無悔措施、推動節能減碳行動標章推廣、配合縣府活動辦理宣導活動、推廣民眾參與節能減碳工作，針對環保署各項績效評比及交辦事項，如期如實完成。
本計畫於103年2月14日完成簽約工作，隨即展開各項規畫及準備工作，以下針對工作項目統計至103年12月31日止之各項工作摘要說明。
(一)	查核及聘請專家學者輔導本縣具體落實無悔措施專案30家。
(二)	撰擬「花蓮縣政府具體落實無悔措施專案」登錄成果。
(三)	辦理節能減碳行動標章及低碳民俗活動宣導說明會3場次。
(四)	召開低碳永續家園推動說明會3場次。
(五)	宣導民眾使用社群網站分享及綠網進行減碳簽署4場次。
(六)	社群網站人數新增至10345人；綠網文章文章58篇，分享次數達3481次。
(七)	辦理低碳飲食宣導說明會1場次。
(八)	辦理低碳環教場所宣導說明會1場次。
(九)	辦理低碳旅遊觀光宣導說明會2場次。
(十)	加強推動四省運動5場次。
(十一)	辦理產業與環保署抵換專案及碳中和作業說明會1場次。
(十二)	辦理產業與環保署抵換專案及碳中和查核作業，已查核完成10間業者。
(十三)	辦理低碳生活運作機能之「與企業推動低碳生活課程及活動」2場次。
(十四)	配合縣府及機關整合行銷規劃，辦理大型宣導活動1場。
(十五)	辦理低碳永續推動志工培訓活動2場。
(十六)	辦理低碳店家培訓課程及輔導3場次。
(十七)	配合低碳活動導入碳匯券10,000份。
(十八)	提送花蓮低碳旅遊拍攝影片1式。
(十九)	媒體深度報導-電台託播2家。
(二十)	辦理在職教育訓練3場次。
(二十一)	遴選2處低碳產業群聚。
(二十二)	辦理20間低碳標章認證與形象改造。
(二十三)	辦理低碳生活體驗活動。</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花蓮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信安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1505343</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5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3年度基隆市噪音污染稽查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一、已邀集本市相關單位召開「檢討或修正噪音管制法第八條、第九條公告」會議，修正草案已提出並進行辦理公告流程。
二、為加強噪音管制及宣導工作，本計畫已完成辦理營建工程噪音管制法規宣導說明會1場次及近鄰噪音規約宣導說明會1場次，期使噪音源及一般民眾瞭解噪音管制相關法令，養成知法守法習慣，減少製造噪音之行為。
三、本計畫已於103年12月辦理「專案加強噪音稽查計畫」，共計執行主動稽查64家次，其中未發現污染現象62家次，檢測符合標準2家次，懲處0家次。
四、統計103年5月至104年4月30日之稽查案件，共完成稽查噪音案件共1,132件次，案件來源以公害陳情為主，發生時段以日間為最多，最常有案件產生之地區為仁愛區，最常遭受陳情之噪音污染源以「娛樂營業場所」為最多，共計查獲8件違反噪音管制法並依法逕行告發，另有22件違反基隆市歌唱娛樂自治條例移交產發處處理；在屢遭陳情案件統計部分，共計45處319件，佔總稽查案件數約28%。</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基隆市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富聯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0184950</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73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臺北市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臺北市屬都會型城市，由於人口及建築密度高，各種商業活動頻繁，致日常生活及工作環境經常受到噪音干擾，為維護生活環境安寧，本局積極進行各項噪音管制工作。本局依據「噪音管制法」、「噪音管制標準」、本府公告禁止從事妨礙安寧行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本府公告場所、工程及設施之噪音管制標準等法規執行噪音管制稽查。
本計畫針對本市陳情種類進行分析，提供環保局未來施政之參考，本計畫工作內容藉由陳情狀況了解、噪音工地巡查、受陳情業者協談宣導、噪音專線諮詢以及加強稽查等措施，積極協助業者進行噪音改善，並持續推廣噪音防制技術，有效改善本市噪音問題，減少噪音陳情案件並達到噪音減量之目標。
營建工程防音巡查主要針對高噪音污染工程階段(破碎作業、開挖出土、整地工程、擋土工程、灌漿作業等)，且有大型機具正在運作之營建工地進行防音設施巡查。另為提倡自主管理概念與落實噪音防制之重要性，針對屢遭受陳情或告發之營建工程、道路工程、50大營建工區等召開營建噪音改善協談會，透過防制技術的講授及導入，提升業者對於自發性控制噪音之概念。經由多管齊下的管制方式， 99年平均每個營建工地被陳情 4.58次，100年降至 3.36次，101年再降至 3.10次，102年降至 2.98次，103年降至 2.54次，103年平均每個營建工地噪音陳情次數減少 2.04次。
本計畫組成噪音輔導團隊，針對一再被陳情或稽查告發之娛樂營業場所及營建工程進行現場輔導，提供噪音改善建議，協助業者改善作業，以符合法規之要求，本年度共計輔導 22家，輔導前陳情件數總計 295件，輔導後計 55件，經輔導後每月陳情件數平均由 13.4次降至 2.5次，顯現輔導改善成效。
此外自 101年度起，行政院環境保護署將各縣市航空站之查核工作交由各當地環保局辦理，本局須依照環保署「航空噪音監測站、監控中心查核指引」，執行航空噪音監測站查核作業並將結果反映機場管理單位改善，該項工作成果亦納入環保署考評。
另因應公告之「陸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及「環境音量標準」規範，妥善辦理受陳情之路上運輸等交通系統之監測，並責成監測數據超標權責單位提報改善或補助計畫。</chi_subject><proj_year>103</proj_year><org_name>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鋒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30059393</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203</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量測技術研究」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我國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須於市區道路執行原地噪音檢測，但都會區符合規範的場地不易搜尋，而且背景噪音較高易干擾檢測；因此，本研究提出於「隔音箱」內量測使用中車輛原地噪音量測的構想，並評估技術可行性，主要研究內容包含:
(一)建立機動車輛原地噪音檢測專用標準化隔音箱之性能、規格與驗證方法，並研析本程序及方法可行性。
(二)評估隔音箱方法與現行CNS5799方法二者結果之差異與關聯性。
(三)研析隔音箱作為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檢測標準設備之可行性，及研提其相關規定草案。
針對隔音箱型式設計，模擬分析4種隔音箱之聲場特性後，擇一較佳型式進行實體組裝，並評估隔音箱材質選用對箱體聲學性能的影響。其後以隔音箱進行汽、機車各4部之實車測試，以評估箱內聲壓均勻性、溫度、測點位置及氣流導管型式等設計參數之影響。
其次，本研究以50部機車於實驗室及以4部車實際市區道路旁檢測，評估現行檢測方法與隔音箱方法之測試結果差異性；二種方法的測試結果具備良好關聯性，但仍有幾部車會有差異大於3dB(A)的情形。本研究針對差異較大的車輛特性探討原因，經改善後針對排氣噪音量測驗證差異可在3dB(A)以內，但以聲學理論而言仍有進一步改善之空間，期未來可進一歩改善隔音箱，使二種測試方法的測試結果更加一致。
上述研究成果將隔音箱型式、材質規格及聲學性能的驗證方法等整理成作業程序草案，作為以隔音箱方法執行使用中車輛原地噪音測試的參考依據，未來若評估技術可行，可以該草案為基礎制訂相關技術規範。</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8478289</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新車型審驗、新車抽驗及車輛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之主要工作在協助環保署辦理汽車新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作業之各項工作，並檢討我國現行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制度的合適性，以提供改善策略及方案供主管機關作為施政參考；另亦持續研究歐盟及各國發展趨勢，適時建議修正國內相關法規，以確保我國法規管制與歐盟調和同步。
首先，在噪音合格證審驗作業方面，2013年至12月13日止共計噪音車型組審查共1183件，核發機動車輛排氣與噪音審驗合格證共1119張，新車抽驗及品管測試報告的統計結果均符合品質一致性的要求。
其次，在新車噪音審驗管理方面，為落實簡政便民的施政原則，本計畫亦積極與柴油車污染審驗單位、核章單位及業者研商重型柴油車輛的污染與噪音審驗整合作業。電子化審驗作業系統已於今年初修改完成，所有車輛種類均可以二證合一流程進行審驗。本(102)年度亦新開發「噪音審查管理與統計作業模組」至電子化審驗系統，以有效提升審驗效率與資料庫統計管理。
此外，為有效監督指定噪音檢驗測定機構執行法規測試之過程實況，本計畫於審驗辦公室建置了「噪音檢測流程影像數據傳輸系統」並與噪音檢測機構即時連線。藉由機動車輛噪音監測作業程序，可提高對所有機構檢測流程公正性與品質之掌握。
最後，為即時因應國際法規發展趨勢，並改善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執行問題，本計畫持續追蹤歐盟法規修訂進度，並與環保署及車輛業界密切研商我國五、六期噪音管制法規。目前歐盟機車已明確自2016年開始實施新版機車噪音管制標準，而汽車新法規實施期程較不明確，推估若順利定案則最快可能在2017年實施，我國應備妥相關方案以便可與歐盟法規即時調和。</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762781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非游離輻射管理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主要在進行非游離輻射發射源以及公共空間之量測作業，另針對2處敏感地區環境中電磁場進行24小時量測及分析作業，進而將分析結果提供環保署作為管理策略研擬之參考。另一方面，也藉由辦理民眾宣傳會及網站系統操作暨檢測實習說明會，來傳遞正確的非游離輻射概念。

在電磁波發射源抽測方面，至12月26日共完成54站抽測作業。全部抽測的結果將利用本計畫開發的資訊系統，將量測資料建置於資料庫中，以利長遠保留與使用；並利用這些資料，建置地理資訊系統提供民眾便捷查詢資料的方式。

在非游離輻射主題相關的報告及訊息方面，本年度蒐集4篇國際研究資料、以及國內外媒體新聞報導共22篇，陸續公開於非游離輻射管制網。並定期維護及更新網站內容，以提供最新且正確的訊息。

本年度完成研擬「非游離輻射檢測資料分享申報機制」與「電磁波知識交流機制」，期間除了由環保署進行審核，另分別於10月22日與11月26日各邀集3位各領域學者專家再次審核，並根據會議中的建議進行修訂，完成後「非游離輻射檢測資料分享申報機制」提供檢測業者協助執行、「電磁波知識交流機制」提供一般民眾查詢使用。此外，亦辦理北中南共4場次民眾宣傳會、以及1場次環保人員的業務說明會，讓各地村里長、村里幹事、民眾等能就近參與非游離輻射議題的討論，更加讓民眾了解正確的非游離輻射概念。

為協助環保署尋求各方專家代表在非游離輻射相關議題的意見，也為使各方專家代表能有一個共同討論的平臺，本計畫協助環保署擬定我國的「敏感地區新設非游離輻射設施長期曝露預防措施作業規範草案」，亦協助環保署召開4場次相關會議，將蒐集之各國實施相關預防措施彙整呈報於專家會議中。</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千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582737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策略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持續進行協助現勘並查證以解決民眾之疑慮。另在法規修正方面，將檢視現有環保相關法規，針對機車排氣定檢站協助防止不當改裝之作法。並協助環保署督導地方環保局執行噪音車稽查計畫，且辦理一場噪音車檢舉及稽查作業聯繫會議使本年度機動車輛大執法執行順利。
現勘並檢視部分五都或桃園縣機車排氣定檢站，並研擬不當改裝通報與環保局通知到檢機制，訓練定檢站進行不當改裝照片辨識作業，建立新車排氣管照片資料庫等配套措施。藉由上述作為以防止不當改裝，並加速環保局安排通知到檢作業。</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529661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交通噪音管制及改善措施成效提升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首先進行國內、外文獻蒐集整理，國外文獻軌道系統噪音改善措施在德國、丹麥、瑞士、美國及日本主要採以音源處(如車體：牽引動力音、鋼輪：鋼輪音及彎道段磨擦音鋼軌噪音、波狀磨耗)作為改善目標，國內軌道系統文獻噪音改善措施採以1.營運管理方面(如電力機車取代柴電貨車)，2.路徑控制方面(如設置隔音牆)，3.音源控制方面(一般鐵路系統使用長焊鋼軌，加裝噴油系統；大眾捷運系統進行降速與軌道磨軌)為主要控制方式。
另外為評估陳情點受體端建物於改善措施前、後減音成效，採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於民宅處進行連續 24 小時量測。進一步為瞭解我國軌道系統於傳遞路徑及音源處採用改善措施前、後實際減音成效，分別於傳遞路徑及音源處，依ISO10847 量測規範進行隔音牆量測調查及ISO3095 量測規範進行(噴油、降速、夯實、磨軌)量測，調查對象分別為大眾捷運系統5處、一般鐵路系統15處，共計20處。
最後綜整本計畫20處量測結果與蒐集國內、外相關文獻，彙編內容依營運管理措施、音源處改善措施、傳遞路徑進行彙編適用於我國軌道系統之各項改善措施的執行方式，隔減音效能驗收方法及適用範圍與條件及品質要求，建立在音源處、傳徑路徑及受體，選用改善措施功能評估程序，提供未來地方環保機關及交通營運管理機關選用適合改善措施執行方式之參考，以達到改善措施實際成效。</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臺灣海洋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5211082</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光污染影響及民眾感受認知研究」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研究目標為依據我國國情特性，調查及研析民眾對光污染影響民眾舒適性感受與認知的程度，以提出光污染相關防制對策建議。透過相關光害法規蒐集彙整及科學文獻分析，並整理民眾陳情現況，選定動態畫面之眩光及閃爍2個為主要探討造成光污染感受的因子，並操控LED看板亮度、背景亮度、曝照或觀看時間長短和9段常見影片類型。主要工作包括：（一）光污染源量測與分析，進行可控制參數操作條件之LED看板閃爍與眩光物理光學性量測及結果分析；（二）光污染源人體感受舒適界線研究：執行夜間眩光和閃爍的人因主觀評量實驗。最後，將依據我國現況及人體不舒適性感受程度，評估目前光污染對民眾生活之影響，並且研析相關光污染改善措施可行性。
本計畫如期完成期末進度與各項查核工作。首先，本研究已摘譯整理6篇以上關於國際間光污染對人體不舒適性之研究資訊及文獻。再者，關於實驗光污染源對象的量測與分析工作，已針對選定的光污染源LED看板進行132次色彩特性量測；9段動態畫面光源刺激之亮度變化分析和頻率域分析；利用動態影像亮度量測儀來實現不同LED看板亮度下的9段動態影片的舒適度量測與分析。次者，完成光污染源人體感受舒適界線研究的實驗，問卷設計包括平均眩光、最大眩光、閃爍、最大閃爍等4種光污染源人體感受與認知，募集20位受試者執行160人次試驗，共收集3240筆資料。最後，實驗結果與分析發現重點如後續說明。
對民眾的最大眩光感知而言，光源亮度、背景亮度、影片類型、年齡層等因子對舒適評價有顯著影響，曝照時間分別與光源亮度和年齡層之間有交互作用。對民眾的最大閃爍感知而言，光源亮度、曝照時間、影片類型對舒適評價有顯著影響，影片類型分別與光源亮度和年齡層之間有交互作用。藉此研究結果提出光污染防制相關建議：利用本研究發展之眩光預測模式和閃爍預測模型，個別提出動態畫面眩光評價亮度建議表和動態畫面閃爍頻率強度評價建議表，將可作為未來訂定管制策略之參考。
透過感受最大眩光發生時間點分析和感受最大閃爍發生時間點分析，討論以目前儀器設備可實施量測動態畫面光污染源的依據。最後，提出一種新式的動態光源眩光與閃爍量測方法草案，也嘗試量測組合燈型的光源，初步結果顯示與人因實驗數據有相關性，可做為未來進一步研析光污染影響的工具之一。</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中華民國計量工程學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487428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噪音感受度調查及對健康影響之評估</chi_title><chi_subject>交通噪音是都市化過程中衍生的環境問題，交通設施（如道路、鐵路和機場等）的建設與擴展，使得交通噪音的影響也越來越大。許多歐盟國家已經或者將要制定有關噪音暴露可接受程度的規定，也執行噪音煩擾度的全面研究，以確認高噪音量會對城市居民造成煩擾的主要因素，並評估其預測值。交通噪音等的形成相當複雜，對於民眾的影響不分日夜早晚，且感受各自不同，若單以聲音的響度來考量，並不客觀，若能再加上噪度的影響，較能反映民眾的感受，對於未來修訂相關噪音管制標準時有莫大助益。
為測量、評估我國交通噪音導致的煩擾度，建立交通噪音量─反應關係曲線，本計畫初擬交通噪音民眾煩擾度現地調查作業要點（草案），其係參考ISO/TS 15666[1]採用社會聲學調查（socio-acoustics surveys）的方式進行調查，而煩擾度等級的定義則參考歐盟環境噪音指令，根據被調查者人數的比率來定義。透過今年度小批量調查之實際規劃、執行與分析過程，顯示本計畫目前初擬之作業要點（草案）應可應用於道路交通噪音民眾煩擾度之調查。
此外，為了評估交通噪音對人體之主觀噪音情緒及客觀噪音情緒反應，以及為了建立完善交通噪音之動物生理實驗作業，以確保實驗結果品質，初擬交通噪音人體煩擾度調查實驗作業要點（草案）和交通噪音動物生理實驗作業要點（草案）。在交通噪音人體煩擾度調查及動物生理實驗部分，除研擬調查與實驗方法外，也依初擬內容實際執行實驗，期藉由實驗結果完善研擬之調查與實驗方法。人體實驗部分，驗證人體感受度實驗有效樣本數達16個，實驗刺激音為真實環境下道路交通噪音，但真實道路噪音的聲音品質及參數變動過大，建議未來人體實驗時，以模擬音源進行人體實驗較為合適。動物實驗方面，驗證動物生理實驗有效樣本7個，由於懷孕週期較短，以致懷孕母鼠未能完成所有噪音刺激實驗，建議未來動物實驗先不進行懷孕母鼠的實驗較為適宜。</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暨南國際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4490449</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光污染防制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目前民眾受到光污染的影響情形日漸嚴重，陳情案件增加，本計畫依據我國國情特性，進行LED顯示看板及LED組合式燈動態光源量測方法之探討，及量測程序草案研擬，並研提我國動態畫面之光污染源防制對策建議。本計畫完成國際法規蒐集彙整3篇之摘譯分析、國內外法規綜合分析1式；完成改變光源影響情形重要因子分析並選定亮度、垂直照度、眩光及閃爍為本計畫研究之光污染因子；完成LED顯示看板動態畫面之亮度、垂直照度、眩光及閃爍量測程序草案研擬；完成新竹市及高雄市實地量測，合計亮度9點次、動態亮度監控5點次，反射光源亮度2點次、垂直照度9點次、垂直照度監控2點次、水平照度監控10點次，反射光源動態亮度監控2點次、反射光源動態垂直照度監控2點次、反射光源動態水平照度監控2點次；完成LED組合燈眩光與閃爍量測共46點次；協助環保署完成光害防制法草案1件。
本計畫相關執行結果說明如下：
1. 動態光源亮度量測：依據目前的LED顯示看板實地量測結果，建議量測方法為針對選定的待測點進行一段時間的亮度監測，測得顯示看板相對最大亮度的機率較高。
2. 動態光源垂直照度量測：依據目前的LED顯示看板實地量測結果，建議量測方法為面向選定的待測點進行一段時間的垂直照度監測。
3. 眩光與閃爍量測方法：建議採用動態影像式亮度量測儀(DILMD)，以錄影模式來紀錄待測場景亮度分佈隨時間的變化。
4. 眩光與閃爍評價經驗公式：將亮度分佈隨時間的變化量測結果代入動態統一眩光指數(UGR(t))及動態閃爍指數(FI(t))得出修正後的動態舒適級數(Comfort Rating)，公式如下所示：   。
5. LED組合燈閃爍狀態的評價：依前述眩光及閃爍量測方法與影響程度評價經驗公式，計算同步閃爍、放射堆疊、扇形堆疊、放射掃描、扇形掃描等5種狀態，其所得之最小動態舒適級數分別約為3分、4分、4.6分、4.9分、6.7分與實際觀看感知趨勢一致，換言之，扇形掃描相對最舒適，同步閃爍最不舒適。Comfort Rating與各組合燈條件之關係，可看出若以上述公式計算，計算值在多數條件下，與人因實驗值都還算符合，但是在部分條件下，相較於人因實驗值，Comfort Rating值偏高太多，理論上隨著LED看板輸出亮度逐漸減小，Comfort Rating應逐漸上升，但人因實驗的評分僅微幅上升，似有其他機制影響，需再深入探討。
6.日間太陽反射光的亮度量測，因為反射光亮度隨時間的變動大，目前建議針對選定的待測點進行亮度監測。
7.完成光害防制法草案研擬，及依光源設施類型、量測指標、光源設施使用行為提出防制管理方案建議。</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中華民國計量工程學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4237649</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感受及暴露評估暨長期環境監測之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研究團隊結合先前研究計畫之資料，比較92名來自一般民眾的對照受試者，以及48位自認為有電磁波敏感症的受試者(自陳敏感症者)，發現自陳敏感症者女性所佔比例較高(67.6%)，而對照組之年齡分布較為年輕；在職業、教育程度、及自覺健康狀況上，兩組沒有顯著差異。進一步比較試驗前及試驗中的自我感覺，兩組間在各項敏感症狀的感受上也沒有顯著差異。在激發試驗中，兩組受試者都未能正確感受到電磁波的激發，而且所陳述的感受與真實狀況相差甚多。受試者的敏感症狀感受與電磁波的激發沒有顯著的相關性之影響，而受試者的血壓、脈搏、與心率變異等三項生理指標值的變化，也未因電磁波的暴露而有顯著的改變。

雖然電磁波不會影響受試者的生理指標變化或敏感症狀的出現，解答了諸多受試者的疑慮，但是自陳敏感症者的症狀來源仍須重視。除心理因素之外，也可能是其他身體狀況或疾病引起，因此在排除他們的症狀不是由電磁波所造成之後，仍須對這些人作進一步之健康照護安排。因此，本計畫建議持續提供此受試平台供民眾使用，並劃規對受試者的後續鑑別診斷與健康照護的流程。未來除了持續收案的資料分析之外，本計畫也建議對長期暴露的可能慢性作用，可利用某些高暴露職業族群的研究，做進一步的探討。

本計畫也進行環境電磁波長期監測技術的研究，並在兩個都市中進行環境電磁波的實際監測工作。工作內容包括蒐集國際先進國家有關環境電磁波長期監測技術之相關研究與成果，進行環境電磁波長期監測技術的建立。另外也在台北與新北兩都會區進行移動式電磁波量測與固定點式電磁波長期監測，最後分析電磁波長期監測結果，並評估對環境的影響。</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千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4213247</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鄰近交通系統沿線建築物隔音設施及相關規範研究」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依目標執行，完成以下工作事項：
（一）蒐集分析國、內外建築物隔音設施（至少包含建築物外牆開口部門窗）相關規範及文獻資料
1. 國外相關規範及文獻資料至少包含歐美國家及日本、香港。
（1）.完成美國IBC與ICC隔音建議值、日本建築基準法隔音要求與住宅品質確保促進法、香港環境評估法及全面樓宇環境表現計畫、英國建築法與BSI隔音建議以及中國大陸GB 50352等資料蒐集。
（2）.完成我國CNS 15160-5、美國ASTM E90與ASTM E336、日本JIS A1417、英國BS EN ISO 140-4與BS EN 20354、中國大陸GB/T 19889.3～GB/T19889.5及ISO140-5等資料蒐集。
（3）.國外文獻包含中國大陸方丹群教授對玻璃厚度影響隔音之分析及葡萄牙António J.B.對窗戶氣密性影響隔音效能研究等。
2. 國內相關資料須包含主管建築機關相關法規現況，及國內相關單位研究文獻資料。
（1）.完成國內建築主管機關隔音設施相關規範資料蒐集與分析，包括建築技術規則施工編第46條、住宅法第37條及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以及建築研究所委託屏科大林芳銘教授辦理之住宅音環境現況調查等研究。
（2）.完成國內相關單位研究文獻蒐集與分析，例如：成功大學林松茂先生對住宅外牆開口部隔音性能之研究。
（二）研析我國鄰近交通系統沿線建築物受交通噪音影響情形，及建築物外牆開口部門窗隔音效能現況。
1. 依據不同交通系統噪音特性，規劃選定至少30個本計畫執行測定調查之具代表性地點，並說明所採用之測定方法相關規範。
（1）.依不同交通系統類別共完成154處適當點現勘，經討論選定其中32處執行調查。
（2）.交通噪音測量方法係參照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與NIEA P201.94C執行，建築物外牆開口部隔音效能則參照CNS 15160-5執行。
2. 依選定之代表性地點，每地點須辦理鄰近交通系統沿線之交通噪音情形調查，以及該地點建築物外牆開口部門窗隔音效能調查分析。
（1）.完成32處交通系統噪音調查，由結果分析可知高速公路與道路之LAeq多數在65 dB（A）～75dB（A）之間；軌道系統LAmax有部份測點高於法規值約5 dB。
（2）.完成32處建築物外牆開口部門窗隔音效能調查，由結果分析可知影響開口部隔音效能主因為氣密性，此外現場安裝窗戶時則需注意五金扣件與填縫工程之施工品質。關於組合式隔音窗一般R’45°,w隔音等級在17 dB~33 dB之間；在橫拉窗調查測點中，部分測點有氣密性不佳的情形，因此導致漏音問題產生，至於氣密性較佳之測點，隔音效能則相對較佳。整體而言，橫拉窗R’45°,w隔音等級在12 dB~31 dB之間。
（3）.完成32處建築物整體外牆隔音效能調查，由分析可知影響鋼筋混凝土整體牆面隔音效能主因為開口部隔音特性，一般橫拉窗（有氣窗）在中高頻630 Hz~ 2000 Hz之間常有氣密性不佳而導致隔音效能衰減的現象，Dls,2m,nT,w隔音等級在20 dB~35 dB之間；組合式窗則因氣密性較佳，Dls,2m,nT,w隔音等級在30 dB~37 dB之間。
（三）研提我國建築物外牆開口部門窗隔音效能及建築管理規定相關建議。
1. 協助環保署辦理1場與相關機關研商會議，此會議已於102年12月10日辦理完畢。
2. 依據實際調查研析結果，研提建築物外牆開口部門窗隔音效能建議。
此點相關建議包含（1）改善窗戶漏音問題、（2）玻璃厚度之選用、（3）高氣密性窗型之選用、（4）雙層玻璃之選用、（5）窗構件隔音等級30 dB以上、（6）開口部周邊設置吸音材及（7）國外開口部與整體牆面隔音建議值等。
3. 依據實際調查研析結果，研提建築管理規定相關建議。
此點相關建議包含（1）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以及（2）提供建築物隔音效能評定相關資料供銷售買賣時之參考等。</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2527708</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2年度臺北市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為臺北市環保局噪音管制作業綜合計畫，作業內容含括營建工程、娛樂營業場所、交通航空量測3大類，此外亦提供噪音防制技術電話諮詢服務、製作營建工程與娛樂營業場所噪音防制技術宣導摺頁、維護更新噪音防制宣導網頁、分析噪音陳情案件，詳細說明如下。
在營建工程方面，針對臺北市重複遭受陳情、列管前50大、進行土方開挖等營建工地，已完成巡查防音設施204件次，並同步宣導噪音防制觀念及法規要求。另分別於3月完成1場營建工地噪音管制績效記者會，4、7、8及10月完成4場營建噪音改善協談會，亦於10月完成1場次營建工程噪音防制技術研討會辦理，以宣導管制績效及督促廠商執行噪音防制，亦分別於7、9、11月完成5件營建工程噪音改善輔導案，並提供噪音改善建議。其次，依據環保署營建工程噪音管制計畫考評規定，針對臺北市噪音污染現況，規劃研擬噪音管制政策。
在娛樂營業場所方面，針對臺北市娛樂營業場所一再被陳情或環保局稽查告發之噪音案件，邀請噪音防制專家至現場輔導，已完成並提供噪音改善建議18件次，期望藉由專家之輔導，提供業者進行噪音改善之參考，以符合法規之要求。其次，在4月辦理臺北市噪音管制公告修正草案研商會議，說明噪音管制法第8、9條修正管制行為及設施，並在7月24日召開記者會宣導修正重點；在5月針對一再被陳情、經環保局稽查告發或環保局指定對象，辦理1場噪音防制座談會，並於11月13日辦理娛樂及營業場所噪音防制技術研討會，期望透過辦理會議除加強宣導外，提供民眾噪音相關法規、防制技術及實際改善案例等資訊，並提升業者對於自發性控制噪音之概念。
在交通及量測方面，軌道系統交通噪音監測已完成6點次、道路系統交通噪音監測10點次、航空噪音監測已完成7點次、完成辦理交通噪音改善或補助計畫審查7件次。其次，針對陸上交通系統主管機關，辦理交通噪音宣導說明會1場次及辦理交通噪音改善追蹤檢討會2場次。
噪音為都會地區高度發展產生之公害問題，在公共建設及國際化過程其影響將逐漸增加，本計畫期望透過加強宣導噪音防制、辦理座談會、協談會、提供可行控制技術、面對面溝通等作為，多管齊下可有效減少噪音污染案件及陳情，並可提升市民居住生活環境品質。</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鋒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211778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4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噪音行為暨航空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國內各機場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測）中心仍有缺失，本年度希望透過執行本計畫可以另外輔導縣市政府辦理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工作，提升航空噪音監測之品質，持續維護並更新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之功能，以供縣市環保局查核使用，以有效、準確進行軍用、民用及軍民合用等機場航空噪音監測資料查驗，更新「航空噪音防制補助資料庫」，讓各機場噪音防制補助經費資訊公開透明化等工作。另由於風速可能影響航空噪音之頡取，亦希望透過本計畫探討不同風速之航空噪音測值之實驗可行性，研擬出不同風速或超過10公尺/秒時之航空噪音測值之實驗法。
另一方面，由於各縣市的噪音問題有著地區性與民眾感受度等地方特性，故於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及第九條中乃授權各縣市政府視轄境內必要之噪音問題進行公告管制，故今年度希望藉由本計畫對於常遭民眾重複陳情的噪音案件進行研析，並評估可行之管制方式。此外，並進行噪音相關科技群組計畫之控管作業，協助掌握各計畫執行進度、內容成果、需協助事項與下階段重點，俾利確認執行內容未與原先規劃或施政內容悖離，以提昇各計畫執行品質。
計畫目標
一、完成研析各縣市以行為法或標準公告管制項目。
二、完成輔導縣市政府辦理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工作。
三、完成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維護及更新工作。
四、完成風速與航空噪音測值差異之實驗法研擬工作。
五、協助進行噪音相關科技群組計畫之控管作業。
工作內容
一、研析各縣市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及第9條以行為法或標準公告管制項目
二、輔導縣市政府辦理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工作，以提升航空噪音監測之品質。
三、維護並更新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之功能，以供縣市環保局查核使用。
四、研擬不同風速或超過10公尺/秒時航空噪音測值之實驗法。
五、協助進行噪音相關施政及科技群組計畫之控管作業。
六、本計畫邀請委員審查或出席會議，其審查費或出席費及交通費應於當日當場以現金發放。
七、本計畫涉及資訊系統之開發、功能擴增或維護需求，詳見評選須知資訊系統相關補充規定。</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環境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088004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2年度臺南市噪音公害陳情案件管理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目標在於完成臺南市噪音管制區陳情案件樣態的清查。並依據噪音污染源分析的結果，建置資料庫，進而提出因應對策，輔導轄內娛樂、營業場所業者改善噪音問題。也藉由諮詢輔導說明會的舉辦，降低陳情案件數量並提升民眾的滿意度。
在噪音巡查作業的部分，今年度總共完成巡(訪)查作業1,060件，除例行屢遭陳情案件巡(訪)查外，亦協助環保局進行告發案件複查作業、夜間稽查作業與交辦案件的污染源調查。前述案件的處理結果均已即時進行回報。
在噪音公害陳情案件管理的部分優先針對娛樂、營業場所，該族群遭到陳情的原因主要以擴音設備的不當使用為主，經統計發現，日間時段09:00-10:59使用擴音設備(大聲公)和夜間時段00:00-00:59使用擴音設備(PUB、卡拉ok)…等兩種情況被陳情的情況最為嚴重。
今年度此類遭到告發的案件，經複查後皆已完成改善。唯屢遭陳情案件中仍有無法經由量測進行告發的特殊案件，這類型案件大多為業者通報、匿名檢舉、未查獲污染事實或陳情人不提供量測位置…等問題。為此，本計畫亦提出因應對策來進行管理。而在管理SOP說明會及專家諮詢輔導的工作事項上，總計辦理說明會及專家諮詢輔導作業5場。
在移動式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的部分，完成環境及交通音量監測作業24次，其監測結果均符合管制標準，共完成4季上傳(102年第1季至第4季)。
在使用中車輛原地噪音量測的部分，今年度共辦理了10場，其攔檢及攔查的數量，總計為123輛。在汽車的部分，攔檢及攔查數量計有18輛，其中進行檢測有9輛，並有4輛不合格，不合格率為44%；而機車及重型機車部分，攔檢及攔查數量上共有105輛，其中進行檢測有43輛，並有10輛不合格，不合格率為23.3%；對於不合格之車輛經回檢後完成改善者共有6輛。工作團隊針對檢測不合格或網站檢舉而尚未回檢之車輛，經兩次通知不到後，均已建議環保局依法給予告發處分。</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祥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0623945</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噪音業務績效管制及噪音管理系統更新維護計畫」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擴充「噪音管理資訊系統」功能以及「噪音管制資訊網站」持續更新維護，以提供民眾完善方便之噪音管制資訊查詢系統，查詢最新噪音管制業務各項施政成果，並協助環保局線上建置及統計分析噪音相關資料。工作包括：限定使用資料庫之IP位址、提高密碼複雜度及定期資料備分，保護資料安全；同時提供陳情、稽查、監測及績效考核資料匯出設定、匯入檢查、查詢、統計功能，提高系統操作之方便性，已達計畫預期效益。另外，本年度轉入約53,184件稽查紀錄資料，修改102年度績效考評功能及公務報表。噪音管制資訊網中，更新維護環保林園大道、近鄰噪音及低頻噪音網頁；以及更新9個縣市噪音管制區連結、3個縣市航空噪音防制區連結。</chi_subject><proj_year>102</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智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20005248</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非游離輻射-抽測、宣導暨全國地理資訊系統之更新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目前世界各國正從數據檢測、流行病學等觀點，以及動物實驗進行研究，希望能從中了解非游離輻射與疾病相關性及預防方法。國內對於相關資料之建立仍有持續努力的必要，尤其是相關資料之檢測及持續累積之大量資料庫以供分析。在例行的抽測作業方面，仍持續對不同發射源及空間進行至少92站環境電磁波的量測作業，並將完整建置於資料庫中，以公開資訊提供民眾查詢。爰此，成立本計畫以有效執行環境中電磁波強度的抽測、建立資料庫系統及宣導網站、辦理相關宣導訓練、以及新種類發射源的空間分布情形，以加速非游離輻射之整體推動工作之落實，達到永續發展之目的。</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千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8251103</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新車型審驗、新車抽驗及車輛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之主要工作在協助環保署辦理汽車新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作業之各項工作，並檢討我國現行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制度的合適性，以提供改善策略及方案供主管機關作為施政參考；另亦持續研究歐盟及各國發展趨勢，後續規劃將適時修正國內相關法規，以確保我國法規管制與歐盟調和同步。
    首先，在噪音合格證審驗作業方面，2012年至11月30日止共計核發994張車型組合格證，新車抽驗及品管測試報告的統計結果均符合品質一致性的要求。
    其次，在新車噪音審驗管理方面，為落實簡政便民的施政原則，本計畫亦積極與柴油車污染審驗單位、核章單位及重型柴油車業者研商重型柴油車輛污染與噪音審驗二證合一作業的推動作法，並將整合方案提報環保署認可，刻正修改相關電子化作業系統，預計明年初開發完成即可完成所有車種之二證合一整合作業模式。為進一步提升二證合一的作業效率，本年度亦於既有汽油車、機車噪音審驗系統新增開發「噪音審驗電子化申請作業模組」，年底上線後業者於同一系統填一次資料便可同時申請排氣污染與噪音二項審驗，達到單一窗口申請、共用資料平台、單一窗口發證且無紙化的效能提升目標。
    此外，為改善使用中車輛噪音檢測易受環境干擾的問題，本計畫提出以隔音箱進行使用中車輛原地噪音量測的創新構想，並試作隔音箱搭配實車進行技術可行性的初步評估，評估結果認為此方式具有可行性，後續可朝此方向進一步研究以導入實現。
    最後，為因應國際法規調和趨勢，本計畫持續追蹤歐盟法規修訂進度，並與環保署及車輛業界密切研商我國五期噪音管制方案；目前UN/ECE R41新版機車噪音法規已公告將於2014年開始實施，日本及歐盟亦將同步轉換。而UN/ECE R51汽車新法規實施期程較不明確，我國應備妥相關方案以便歐盟法規定案時可即時與其同步調和。</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7789889</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噪音業務績效管制及噪音管理系統更新維護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擴充「噪音管理資訊系統」功能以及「噪音管制資訊網站」持續更新維護，以提供民眾完善方便之噪音管制資訊查詢系統，查詢最新噪音管制業務各項施政成果，並協助環保局線上建置及統計分析噪音相關資料。工作包括：限定使用資料庫之IP位址、提高密碼複雜度及定期資料備分，保護資料安全；同時提供陳情、稽查、監測及績效考核資料匯出設定、匯入檢查、查詢、統計功能，提高系統操作之方便性，已達計畫預期效益。另外，本年度轉入約79,997件稽查紀錄資料，修改101年度績效考評功能及公務報表。噪音管制資訊網中，新增噪音監測站地圖網頁、維護環保林園大道、近鄰噪音及低頻噪音網頁、維護高鐵噪音管制專屬網頁；以及更新10個縣市噪音管制區連結、7個縣市航空噪音防制區連結。</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智通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778317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交通及環境噪音管制及改善策略之研究</chi_title><chi_subject></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6694289</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光污染防制策略規劃及建置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目前民眾受到光污染的影響情形日漸嚴重，陳情案件增加，本計畫依據我國國情特性，進行LED螢幕型看板及LED組合式燈閃爍式光源影響因子、量測方法之探討，及量測程序草案研擬，並研提我國閃爍式光污染源防制對策建議。本計畫已完成國際間及國內法規蒐集彙整、科學研究文獻11篇之摘譯分析；完成國內15個縣市民眾陳情案件分析，選定亮度、眩光及閃爍為本計畫研究之光污染因子；完成LED螢幕型看板及LED組合式燈之眩光及閃爍2種量測方法的探討及量測程序草案研擬；完成131點次之亮度、眩光與閃爍量測，並搭配人因實驗結果，得出舒適級數(comfort rating)及閃爍級數(flicker rating)2評價經驗公式，並計算LED組合燈3種閃爍狀態的評價結果；完成2場專家諮詢會議及1場相關機關研商會議；並依據執行結果提出光污染防制相關建議。
本計畫相關執行結果說明如下：
一、眩光與閃爍量測方法：本計畫建議眩光量測方法，採用影像式亮度量測元件，紀錄待測場景的亮度分佈後，計算統一眩光指數(UGR)；另關於閃爍量測方法，建議採用高速照度型光偵測器，紀錄照度隨時間的波形變化後，計算低通閃爍指數(LPFI)。
二、眩光與閃爍評價經驗公式：將眩光與閃爍量測結果（統一眩光指數及低通閃爍指數之量測計算結果），搭配人因實驗所得舒適度與閃爍之平均笛波爾(de Bore)分數，得出舒適級數及閃爍級數2經驗公式，該2經驗公式均包含了眩光效應以及閃爍效應之貢獻，建議未來對閃爍式光污染的影響程度評價，可用兩者之一來評估計算即可。
三、LED組合燈閃爍狀態的評價：依前述眩光及閃爍量測方法與影響程度評價經驗公式，量測計算閃爍、扇形掃描及放射掃描等3種狀態，其所得之平均舒適級數分別約為 4.9分、8.5分、5.1分，可知扇形掃描狀態較不會易引起民眾不舒適感受。
四、有關光污染源防制對策，建議未來可分為行為管制、源頭管制、標準及法規等三個面向來進行。行為管制，可考量進行分區域、分時段及特殊情況等方式之管制；源頭管制，可考量訂定光源設置前之審查相關規定，例如訂定LED廣告看板功能性規格審查項目，確認其規格可以符合分區域、分時段管制規定後才准予設置，設置後，主管機關可查核該廣告看板是否符合申請設置時之規格；至於標準及法規，近期建議依現有法規規定進行廣告招牌之管理，中長期建議制定專法予以管理及管制。
五、目前閃爍式光污染主要為LED看板播放動態畫面，以及LED組合燈呈現複雜動態圖案所造成的，建議未來針對彩色靜態畫面、彩色動態畫面，以及複雜圖案的閃爍所造成的閃爍式光污染，進行更深入之研究與探討分析。</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中華民國計量工程學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580051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1年度臺北市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為臺北市環保局噪音管制作業綜合計畫，作業內容含括營建工程、娛樂營業場所、交通3大類，此外亦提供噪音防制技術電話諮詢服務、製作營建工程與娛樂營業場所噪音防制技術宣導摺頁、維護更新噪音防制宣導網頁與影片，工作內容說明如下：
在營建工程方面，針對臺北市重複遭受陳情、列管前50大、進行土方開挖等等營建工地，已完成巡查防音設施201件次，並同步宣導噪音防制觀念及法規要求。此外，於8月辦理營建工程噪音防制技術研討暨觀摩會，另已於4月、7月、10月及11月，各完成1場營建工程噪音改善協談會辦理，加強宣導並督促廠商執行噪音防制作業。
在娛樂營業場所方面，針對臺北市娛樂營業場所一再被陳情或環保局稽查告發之噪音案件，邀請噪音防制專家至現場輔導，已完成並提供噪音改善建議20件次，期望藉由專家之輔導，提供業者進行噪音改善之參考，以符合法規之要求。其次，針對一再被陳情、經環保局稽查告發或環保局指定對象，在7月及9月各完成1場噪音防制座談會，10月完成1場娛樂及營業場所噪音防制技術研討會。期望透過辦理會議除加強宣導外，提供民眾噪音相關法規、防制技術及實際改善案例等資訊。
在交通方面，軌道系統交通噪音監測已完成5點次、道路系統交通噪音監測18點次、完成協助辦理交通噪音改善或補助計畫審查10件次。其次，針對陸上交通系統主管機關，辦理交通噪音宣導說明會1場次及辦理交通噪音改善追蹤檢討會2場次。
噪音為都會地區高度發展後一個嚴重的公害問題，期望透過加強宣導噪音防制、辦理座談會、協談會、提供可行控制技術、面對面溝通等作為，多管齊下可有效減少噪音污染案件及陳情，並可提升市民居住生活環境品質。</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鋒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5154527</allfileid><publish_date>20150217</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陸上運輸系統(高架道路橋面下聲音)噪音管制方式及改善措施之研究」研究案</chi_title><chi_subject>國內近年來高、快速公路的建設，多數路段採高架工程，加上高架道路下方有平面道路，在高架道路完成後，當下方平面道路所產生之交通噪音遇到高架道路底部橋面板時，造成聲音多次反射，而使音量增加，所產生之反射音影響了兩側之住戶，就是目前陳情人所抱怨反射音之問題。
本案希望透過模擬來瞭解噪音影響程度，而考量之因素包括如高架道路橋下吸音率、高架道路橋下（橋邊）交通量與車速、高架道路寬度、兩側距高架道路不同距離民宅或橋面下行人影響程度，在透過調查、監測、模擬與分析後，再提出我國高架道路橋面下降低噪音之建議及改善措施。除了蒐集研析日本等先進國家有關高架道路橋面下聲音之噪音特性及改善措施與調查與探討我國高架道路橋面下之噪音情形，還包括研析我國高架道路橋面下之噪音情形及改善措施語協調公路管理機關討論高架道路橋面下聲音改善措施等工作目標。
今年度陸上運輸系統(高架道路橋面下聲音)噪音管制方式及改善措施之研究計畫工作成果包括：
一、蒐集研析至少日本等先進國家有關高架道路橋面下之噪音特性及改善措施，包括含量測評估方法、防制措施。
二、調查我國高架道路橋面下之噪音情形，包括蒐集彙整國外有關高架道路橋面下噪音之研究方法，並召開2場次專家諮詢會議及分析我國高架道路橋面下與橋邊隔音牆等噪音可能情形地點至少20處。
三、建立我國高架道路橋面下或橋邊之噪音基本資料及改善措施，包括現場調查6處（包括環境狀況、橋面資料、流量與聲音情形）、模擬並瞭解噪音影響程度。
四、協調公路管理機關討論高架道路橋面下聲音改善措施，以廣徵各界針對我國高架道路橋面下噪音之研究方法、可行防制方式或改善措施之意見，並指派專人1名，執行「噪音管制紀實」編撰之文書處理及相關行政作業</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暨南國際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4576103</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新興物理性公害之調查及研究」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目前民眾受到光污染的影響情形日漸嚴重，陳情案件增加，依據我國國情特性，調查及研析民眾對光污染類型之人體舒適性感受程度，以提出光污染相關防制對策建議。本計畫已完成法規蒐集彙整、科學研究文獻10篇之摘譯分析；配合民眾陳情情形，選定閃爍、眩光及色飽和等3個光污染因子，完成LED看板64點次閃爍與眩光量測，以及色飽和眩光以及閃爍之人因實驗；完成專家諮詢會議1場；並依據研究結果提出光污染防制相關建議。
本計畫相關研究結果說明如下：
一、色飽和眩光研究結果：本研究採用9張彩色影像呈現於LED看板，進行色飽和眩光人因實驗，研究得知影像品質(色飽和)對於受測者的眩光舒適度評價有相當的影響；有關色飽和眩光舒適度的平均笛波爾(de Bore)分數，男性與女性分別為4.66分及3.93分，而40歲以上的中老年族群及40歲以下的青壯年族群，則分別為4.54分及4.05分。於本計畫實驗條件下，眩光舒適度的平均笛波爾分數，對於不同之年齡族群、性別族群，皆為接近恰可接受(5分)與妨礙(3分)之間的水準。本項研究受測者共20人(3240人次)參與。
二、閃爍研究結果：不同的年齡分組之人因實驗結果，並未獲得統計上的顯著影響性，但仍可討論年齡的影響趨勢。40歲以上和40歲以下的族群，眩光舒適度的平均笛波爾分數分別為3.41分(標準差1.47分)、4.67分(標準差0.64分)。前述40歲以上的閃爍實驗受試者，其平均笛波爾分數較低，此與色飽和眩光實驗結果恰好相反，推測其因素可能是閃爍實驗為單純的白方塊測試圖案，而色飽和眩光實驗採用靜態彩色影像，所以造成此差異。另閃爍頻率於32 Hz的平均笛波爾分數為4分。本項研究受測者共25人(1275人次)參與。
三、在光污染防制策略上，依據色飽和眩光人因實驗使用的LED看板平均亮度推算眩光評價函數，結合眩光舒適度平均笛波爾分數的結果，可以得到眩光評價亮度建議表，於平均笛波爾分數5分及4分，實驗結果對應之LED看板的平均亮度最大值分別為618 cd/m2 、1590 cd/m2，這些亮度值，可做為未來訂定相關管制策略之參考。因此，在不減低影像品質的前提下，降低色飽和並降低亮度，則可減少眩光的發生機率，同時從節能的角度，亦可降低能耗，也能降低用電成本，一舉數得。
四、依本計畫之研究結果，影像品質、環境背景亮度、亮度、閃爍頻率可能有交互作用，建議未來可針對此這些因子的交互作用進行更深入的研究與探討。</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中華民國計量工程學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3172440</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航空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各國在航空噪音管制與防制方面不斷進行努力，而我國在這方面需加強蒐集國外之文獻資料，以做為我國之參考；而國內各機場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測）中心缺失有待改進之處甚多，希望透過輔導縣市政府辦理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工作，提升航空噪音監測之品質，並依據查核結果擬具相關改善因應措施方案。另外辦理INM7.0講習訓練，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訓練會，維護並更新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之功能及更新「航空噪音防制補助資料庫」，讓各機場噪音防制補助經費資訊公開透明化，故本計畫以蒐集近5年國際各國航空噪音環保措施與作法之最新發展、輔導縣市政府辦理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工作，提升航空噪音監測之品質、維護並更新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之功能，以供縣市環保局查核使用為本計畫目標。
今年度航空噪音管制計畫工作成果包括：
一、完成蒐集國際民航組織（ICAO）、歐盟、以及國外各主要國家和環境保護主管機關近年之航空噪音環保政策、策略與目標，並建議我國未來努力方向，亦蒐集最新國外航空噪音評估指標、標準及分析比較與蒐集國際相關航空噪音對人體影響之文獻資料。
二、完成輔導縣市環保局執行4處機場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
三、完成1場次航空噪音監測查核程序協調說明會。
四、依據查核結果，完成1場次相關改善因應措施方案說明會。
五、辦理完成INM7.0講習訓練。
六、辦理完成三場次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訓練會。
七、完成維護並更新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判讀工具之功能(包括飛航動態欄位名稱、型式及欄位寬度稽核是否符合定義、每秒/每小時/每日/每月/每季/一年噪音監測資料格式(1)欄位名稱、型式及欄位寬度是否符合定義。(2)有效蒐集秒數稽(查)核。(3)事件曝露音量稽(查)核。)
八、完成更新航空噪音防制補助資料。</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環境永續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266629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噪音陳情案件研析鑑定、處理輔導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216948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交通噪音管制及改善措施成效提升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噪音管制法97年12月3日修正公布施行迄101年12月止，全國52件民眾陳情且超標案件中，僅有23件改善計畫業經核定通過在案，除4件已參採陳述意見結案、7件未屆期外，仍有18件改善已歷經多次修改而未能審查通過。檢視相關報告，迄未通過的改善計畫大致有「未能確實分析造成陳情點噪音超出標準原因及影響程度」、「未能確實敘明陳情點與周邊之運輸環境現況」、「未能充分檢討各式防制措施組合之可行性」及「未能確實評估防制措施可獲致之隔減音效能」等問題，使得該等計畫審查多次仍未核定。有鑑於此，藉由本計畫之執行，辦理修法以來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與改善執行情形檢討分析；並藉相關現地量測作業確實瞭解我國高快速公路系統交通噪音特性，提出適用於我國高快速公路系統各項改善措施之隔減音效能、適用範圍及品質要求等技術指引草案，可供地方環保機關及交通營運管理機關參考，此外，本計畫亦針對交通系統新建改擴建及高架等計畫營運期間沿線環境影響評估，研提應注意事項及修正建議，並就鄰近交通系統建築物外牆門窗隔音效能執行資料蒐集與彙整，所得相關結論與建議提供道路交通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後續研擬噪音改善計畫及各環保機關審查改善計畫時之參考。</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社團法人中華鋪面工程學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2169094</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1年度臺南市噪音監測季航空噪音防制區檢討劃定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目標旨在完成臺南市噪音移動式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站操作工作、環境音量陳情案件監測工作、航空噪音臨時性監測、使用中車輛原地噪音量測作業及宣導作業，並配合達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機關績效考評中噪音管制項目。
在移動式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中，完成環境及交通音量監測作業192點/次，其監測結果均符合管制標準，並完成每季考核表、每季各站監測記錄表單及各監測點位四方位照片上傳至噪音管制系統，共完成4季上傳(101年第4季及102年第1季至第3季)。
航空噪音臨時性監測，共執行2點次作業，每個點次須執行十日，已於102年7月底前完成2點次，其2個點次作業之監測結果均符合管制標準；但發現監測資料與軍方鄰近測站資料差異性極大，已建議環保局後續除了精進每季審閱軍方提報航空噪音季報告並建請軍方改善之作法外，未來環保局也將定期抽查航空噪音監測站及航空噪音監控中心軟硬體設施。
在使用中車輛原地噪音量測部分，共辦理64場，其中21場配合辦法環保署大執法計畫，經統計64場攔檢及攔查數量後，總計輛次為1070輛次，如區分出汽車部分，攔檢及攔查數量上有176輛次，其中進行檢測有34輛，並有26輛不合格，不合格率為76.5%；而機車及重型機車部分，攔檢及攔查數量上共有894輛次，其中進行檢測有274輛，並有217輛不合格，不合格率為79.2%；對於不合格之車輛經回檢後改善完成者共155輛次。由於部分車輛於計畫結束前尚未回檢，因此工作團隊針對檢測不合格或網站檢舉而尚未回檢之車輛，經兩次通知不到後，將建請環保局依法給予告發處分。此外，102年度5月~9月配合102年度環保署「使用中機車噪音稽查大執法計畫」的辦理，經統計21場攔檢及攔查數量後，總計攔檢及攔查631輛次車輛，並檢測其中148輛之車輛，其中不合格輛次為132輛，不合格率為89.1%；亦達成校園稽查及跨縣市稽查等行政配合，最終成果則榮獲全國績效優良第一名。</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祥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1872458</allfileid><publish_date>2014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使用中車輛噪音及易發生噪音設施管制推動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噪音陳情案件由90年起直線上升，到94年的陳情案件接近4萬件，97年以後噪音公害陳情躍居首位，100年噪音陳情案件繼續攀升至69,458件。我國噪音管制法律對噪音管制可從行為管制（公告管制時段與管制事件）、結果管制（經陳情才到現場勘驗，超過管制標準才開罰）以及源頭管制（易發生噪音設施設置及操作許可）三個方向著手。國內噪音管制以結果管制為主，噪音管制標準經多次修訂，採總噪音量管制，自98年起，將營建工程低頻噪音也納入管制標準，對噪音陳情案件攀升趨勢有趨緩的成效，台北市、台北縣、桃園縣等陸續公告夜間營建工程施工管制，96年噪音陳情案件仍持續增加，顯示從噪音源頭管制，有推動的必要。我國法令規定噪音設施需經公告始為易發生噪音設施，納入許可管制，然易發生噪音設施許可制度需以設施之聲功率為基礎推估設施之設置及操作之造成之噪音量，需有相關配套措施，如機具聲功率檢測能量的建置，易發生噪音設施資料庫之建立與申請及審核系統之建立，「易發生噪音設施」之公告需與民意溝通等均為必要之配套措施。
由環保署陳情紀錄內容發現，交通噪音之陳情案件除了因鄰近道路、高架橋、捷運、高速鐵路、一般鐵路等交通系統所導致的交通噪音陳情案件外，有不少案件是民眾陳情住家附近有改裝車競速或者修改排氣管導致車輛噪音過大的陳情案。
為處理日益增加之民眾陳情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案件，並加強使用中車輛噪音管制，「噪音管制法」在97 年12 月3 日修正公布，其第十三條規定：「人民得向主管機關檢舉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情形，被檢舉之車輛經主管機關通知者，應於指定期限內至指定地點接受檢舉；其檢舉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環保署依此條文授權，已於98 年9 月2 日公告「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妨害安寧檢舉辦法」，檢舉網頁也於同日啟用，因此當民眾發現有噪音過大的車輛，如同檢舉烏賊車一樣，可上環保署網站或以傳真、郵件方式提出檢舉。
為達雙管齊下之效，除受理民眾檢舉外，環保署自99年逐年執行機動車輛噪音大執法計畫，各縣市環保局從被輔導、協助，至今多數已具備自行檢測人力。針對尚未能自行執行路路邊稽查縣市，本年度推動跨縣市合作計畫，除解決部分縣市人力不足外，更朝向未來由中央主管機關負責監督，地方機關自行互助合作願景。
本計畫期中階段工作內容包括下列各項：
(1)	更新易發生噪音設施許可證之申請、審核及稽核等作業程式系統。
(2)	研擬第一批公告易發生噪音設施草案，建議第一批公告之易發生噪音設施為營建工程聲功率位準最大且陳情比例較高的施工機具，打樁機及拔樁機。
(3)	協助環保署進行第一批易發生噪音設施之法制作業。
(4)	研提申請案合格與不合格之態樣範例。
(5)	訓練營建工程施工機具聲功率量測機具操作人員2人。
(6)	輔導至四家代檢業者選擇5類(共15組以上)營建工程施工機具進行噪音量測。
(7)	檢視環保署位於市民大道及承德路口之噪音塔並更換所需耗材。
(8)	 操作維護環保署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檢舉系統，完成各縣市通知到檢場地資訊更新、試辦噪音車抽獎活動相關資訊公布、增設會員制功能，並提醒檢舉案件未結案數較多縣市加速辦理檢舉案件。
(9)	依環保署要求協助環保局進行陳情案件路邊攔檢地點現勘、遭重複陳情車輛進行查證與事實判定。
(10)	於101年3月16日在彰化縣辦理1 場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檢測說明及示範觀摩會議。
(11)	持續蒐集環保及車輛管理有關法規，並蒐集雜誌、網路等改裝資訊、調查汽機車改裝車行完成兩市（縣）3家車行，了解改裝車行基本資訊，研提防止不當改裝之建議。
(12)	為試辦噪音車抽獎活動，研訂抽獎程序與辦法，並於101年6月1日公布在噪音車檢舉網站。並完成新台幣10萬元以上等值之獎品清單。
(13)	現地調查高噪音改裝車行駛路線重點區域及狀況完成20處現勘，並已將結果交由環保局參閱。
(14)	協調兩縣市環保局進行跨縣市噪音車聯合稽查共2場次，協助各地方環保局實地以電腦自動化檢測噪音車9輛次。
(15)	針對101年5月至7月大執法結果及噪音車檢舉案件依車種進行統計分析。</chi_subject><proj_year>101</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中華民國振動與噪音工程學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10574020</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新興物理性公害之調查及研究專案研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一、研析國際間最新非游離輻射管制及科學研究資訊，進行分析摘譯，並與我國環境進行分析比較。
二、研析我國非游離輻射防護有關的技術資訊，以瞭解我國在非游離輻射防護相關議題的發展。
三、研析國際間最新環境非游離輻射監測之技術資料，並評估我國適用之可行性。
四、進行我國非游離輻射對環境衝擊之研究。</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中華民國計量工程學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9587662</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交通噪音、振動抽測及管制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交通噪音、振動之監測及管制為維護交通系統沿線民眾生活安寧與品質的重要工作之一，為有效監管高速公路、快速公路、大眾捷運、高速鐵路、一般鐵路及航空噪音，本計畫配合行政院環保署逐年瞭解交通噪音問題現況、彙整交通噪音陳情案件處理情形、查核交通噪音監測品質的目標，依階段性任務需要進行下列五項工作：
1.陸上運輸系統噪音、振動敏感點與陳情點之噪音振動監測
2.陸上運輸系統噪音陳情案件研析
3.交通噪音改善措施法規及資料收集分析、及相關管制規範檢討修訂。
4.航空噪音監測站及監控中心查核，提升航空噪音監測品質。
5.更新航空噪音防制補助資料庫。
由執行計畫之工作成果獲得以下結論：
1.完成陸上運輸系統交通噪音及振動陳情點之監測與成因分析，目前噪音陳情點監測完成9處計34點之複合性音源分離；另監測完成單一陸上運輸系統音源之噪音陳情點26處，合計監測60點。對於振動敏感點或陳情點則監測完成20處。
2.99年陸上運輸系統噪音陳情案件立案者累計有33件，已建立完成各陳情案件之處理情形資料，以利追蹤改善成效。至100年度噪音改善計畫已核定並進行噪音改善者有6件；陳情案中符合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者有13件；已提出改善計畫但仍於審查階段者有14件。
3.於100年6月21日辦理完成「交通噪音改善計畫及補助計畫研商會議」，與交通營運管理機關（構）及工程顧問公司等單位初步達成計畫撰寫注意事項之共識，及噪音改善模擬之要點，並檢討噪音改善計畫審查過程相關缺失，有助於交通噪音改善之持續推動。
4.複合性交通噪音之音源分離驗證，隨集音筒之夾角不同而有不同之誤差，但其準確性已較去年大幅提升(誤差≦0.7dB)，證明新開發之集音筒集音效果良好，並實際進行9處複合性交通噪音陳情點之音源分離測量。
5.完成道路交通噪音及鐵路噪音改善計畫書範例，以及噪音成因模擬分析評估案例，可供相關機關參考。
6.完成嘉義水上機場、台北松山機場、桃園龍潭基地、台中清泉崗機場、台中新社基地、台南機場、台南歸仁基地、高雄小港機場、桃園國際機場及花蓮航空站等10處機場之查核，並分別列出以上各機場監測站與監控中心改善注意事項建議表。
7.提出9項後續工作之建議，值得未來推動執行，以利交通噪音之改善。</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中華民國振動與噪音工程學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8752687</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執行機動車輛噪音新車型審驗、新車抽驗及車輛噪音管制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之主要工作在協助環保署辦理汽車新車型噪音審驗合格證明作業之各項工作，並檢討我國現行機動車輛噪音管制制度的合適性，以提供改善策略及方案供主管機關作為施政參考；另亦持續研究歐盟及各國發展趨勢，適時建議修正國內相關法規，以確保我國法規管制與歐盟調和同步。
首先，在噪音合格證審驗作業方面，2011年至11月30日止共計核發888張車型組合格證。新車抽驗及品管測試報告的統計結果均符合品質一致性的要求。本年度亦於「機動車輛噪音檢測報告資訊管理系統」再增加開發1套「逐車測試報告上傳程式介面」新功能，以提升逐車進口業者申辦核章作業效率。
其次，在新車噪音審驗管理方面，為落實簡政便民的施政原則，本計畫積極配合環保署推動污染/噪音審驗合格證之二證合一作業模式，除與污染汽油車、機車、柴油車審驗單位及核章單位進行協商外，在技術面亦針對申請審驗件業流程進行通盤檢討，並配合環保署法規命令標準作業流程之規定，完成相關法制化工作。此外，針對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檢測之環境限制，本年度評估結果，環境因素確實會影響噪音檢測結果，因此亦構思隔絕量測環境的方案，建議未來可朝此方向進一步研究以導入實現。
最後，為因應國際法規調和趨勢，本計畫持續追蹤歐盟車輛噪音法規修訂進度。目前測試方法均已大致定案，本計畫亦已參考ECE R51及ECE R41等新版測試方法，研擬我國五期機動車輛噪音試驗法草案，預計明年可順利完成相關法制化作業。</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8221877</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噪音陳情案件研析鑑定、處理輔導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噪音陳情案件為目前主要公害陳情項目之一，民國 90年計2萬3千餘件；99年增加至5萬8千餘件。為解決民眾困擾，本計畫主要目標包括：彙整及分析噪音陳情案件、辦理噪音陳情案件輔導改善工作、協助研訂噪音處理機制之建議事項、辦理噪音管制研商會及全國噪音管制工作檢討會等。
所完成工作內容包括：
（1）針對91年至99年噪音陳情案件及重複陳情案件依陳情型態、處理過程、處理結果彙整及分析，並針對各縣市陳情類別特性進行調查訪談及研析。並且檢視環保署歷年來有關噪音管制釋示函共89篇，其內容與現行法規之適用情形，檢視各縣市環保局稽查記錄單記載內容，提出修正建議。
（2）輔導57件噪音陳情案件，並針對其中10件進行後續追蹤作業，輔導對象最多者為娛樂營業場所，共計31件；噪音源設施多以冷卻水塔及空調室外機為主。針對過去1年間曾輔導之噪音陳情輔導案件進行追蹤調查共5件。
（3）蒐集90年至100年11月底噪音及惡臭相關案件法院判例，並分類置放於網頁供民眾查閱。
（4）協助環保署更新並推動近鄰噪音處理方案及有關近鄰噪音及低頻噪音網頁修正建議，並強化噪音公害司法案例的查詢方式。
（5）協助環保署研擬公共工程建議合約噪音範本及環評案件噪音審核要件規範。並協助擬定寧靜社區推動方案(草案)。
（6）辦理 1場次「近鄰噪音處理及公寓大廈規約範本第19條建議增訂內容說明會議」、1場次「法律諮詢服務協助方案說明會議」、3場次「噪音及惡臭公害陳情法律諮詢服務協助方案諮詢會」。與辦理『連鎖商店噪音防制對策』及『公共工程規劃設計納入營建噪音評估事項』，研商會共2場次，以及協助環保署辦理 1場次「全國噪音管制工作檢討會」，今年擴大舉辦成「2011年華人地區噪音管制策略研討會」。</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8103977</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使用中車輛噪音及易發生噪音設施管制推動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協助環保署維護及更新使用中機動車輛噪音檢舉及通知到檢網頁及資訊交換平台，蒐集民眾及環保局有關檢舉網頁使用方面的問題及改善建議，協助環保署回覆民眾所提疑問。於100年3月15日在台中市辦理1場「使用中機動車輛原地噪音檢測及不當改裝辨識」說明會。自98年9月2日檢舉網頁上線以來，至100年11月，共有檢舉噪音計案件接近八千件，其中近8成為檢舉機車案件，1成9屬小客車。被檢舉數量以新北市、台北市及桃園縣分佔前3位。本年度輔導環保局辦理攔檢及通知到檢之原地噪音量測，共完成122輛次，不合格比例為45.4%，受檢測車種以機車為主。並協助環保署更換台北市市民大道及承德路口之噪音塔之電子顯示版。本計畫為協助環保署推動易發生噪音設施管制，陸續進行相關配套措施，包括研訂「營建施工機具聲功率檢測方法」初稿，「固定設施聲功率檢測方法」初稿，進行7組施工機具及7組固定設施之噪音量測與聲功率量測。於8月8日辦理「營建工程施工機具聲功率檢測方法及建置」說明會、9月2日辦理「營建工程施工機具聲功率檢測觀摩會」，研擬第一批及第二批易發生噪音設施等草案，並於12月9日辦理一場「易發生噪音設施設置及操作許可申請及審核作業示範及說明會」。</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中華民國振動與噪音工程學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7345997</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交通及環境噪音管制及改善策略之研究</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控管各縣市執行交通及環境噪音監測結果，在100年前三季之環境音量合格百分比，均達90%以上，全年將可達到年度預期目標；另針對在100年各季曾發生不合格時段之測點，共完成13站次現勘作業，以了解現場狀況及可能噪音來源。為瞭解市區道路邊建物垂直方向噪音分布情形，於路邊1樓、2樓及3樓同步進行噪音量測，共完成2處量測，並紀錄交通流量，量測結果各時段均符合第三類或第四類道路交通噪音環境音量標準，而其顯示主要幹道旁建物因受交通噪音影響，1樓至3樓外的音量差異在1dB(A)左右。而以模擬軟體進行分析後也呈現相似之結果。在噪音管制方面，持續蒐集各縣市依噪音管制法第8條及第9條之規定所公告之內容，加以研析整合，目前各縣市公告內容已漸趨完備。另完成1處工廠（場）周界10點次敏感點或陳情點之噪音監測，並研擬歲修背景音量監測計畫暨監測結果報告書審議規範草案、工廠(場)歲修背景音量監測計畫應記載事項草案。本研究並蒐集道路交通噪音與環境音量標準、指標及其管制或改善方法，擬定管制策略草案。計畫中並協助進行噪音相關科技群組計畫之控管作業，以使各計畫效益符合國科會作業及績效要求。</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凱鉅科技實業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679289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交通噪音改善計畫噪音評估模式查驗」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陸上運輸系統噪音管制標準發布施行後，噪音陳情案未符合管制標準者，交通營運管理機關需辦理交通噪音改善。交通噪音改善計畫須針對陳情點進行噪音評估模擬，除釐清噪音主要之來源外，另外可以依據評估模式進行減輕對策模擬，以便瞭解對策之成效。本計畫主要執行內容如下： 
1.訂定查驗送審噪音評估案件之流程。
2.訂定相關查驗使用之表單。
3.訂定送審所需資料。
4.訂定交通系統噪音源聲功率量測方法。
5.訂定審查噪音模式原則。
6.審查至少15件之噪音改善案之噪音評估模式。</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台灣海洋大學振動噪音工程研究中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646085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1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100年度臺南市噪音監測暨航空噪音防制區檢討劃定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目標旨在完成臺南市噪音移動式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站操作工作、環境音量陳情案件監測工作、航空噪音臨時性監測、使用中車輛原地噪音量測作業及宣導作業，並配合達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機關績效考評中噪音管制項目。
在移動式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中，共完成100年第4季及101年第1~3季共計192點次的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監測結果均符合音量標準。
環境與交通噪音陳情案件監測，共執行10件次監測作業，其中4件次為交通音量陳情案件，4件次為環境音量陳情，2件次為高速公路交通噪音陳情。第一件次(臺南市安平區光州路3號)於日間時段超出管制標準，其餘監測結果均符合管制標準。
航空噪音臨時性監測，共執行4點次作業，除2個地點為當地里長指定外，其餘2個地點是選定來比對軍方測站數據，每個點次須執行十日，已於101年10月底前完成4點次，監測結果之航空噪音日夜音量均低於監測點所處之該類航空噪音防制區訂定的航空噪音日夜音量範圍。
在使用中車輛原地噪音量測部分，共計辦理56場次，總欄檢攔查數為512車次，經檢測不合格車次為114筆，合格車次共178筆，不合格之車輛經回檢後改善完成者共78筆，針對檢測不合格或網站檢舉而尚未回檢之車輛，經兩次通知不到後，即給予處分。此外，配合101年度環保署「使用中機車噪音稽查大執法計畫」的辦理，其結果如表1，評比結果為全國第一。
宣導作業部分，共完成5場次宣導作業。於100年11月22、23日辦理『環保寺廟暨鞭炮噪音宣導說明會』會議；於101年04月16日辦理『依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及第九條第1項第6款規定之公告條文檢討修訂說明會』會議；於101年06月22日辦理『噪音管制法宣導暨稽查實務協商會』會議；於101年09月25日辦理『歸仁基地航空噪音說明會』會議；於101年09月27日辦理『一般噪音管制區修正檢討說明會』會議。
本市陳情案件統計部分，由統計資料可知噪音陳情件數自96年起逐年增加，100年度總數更達3,754件，而101年度截至9月底為止，共有2,716件的噪音陳情案件。101年度1月至9月前3大噪音陳情項目以擴音設備284件(佔29.6 %)為最高，其次為其他217件(佔22.6 %)，動力機具為181件(佔18.9 %)。以本市各行政區而言，噪音陳情比例前5大依次為東區(17.42 %)、中西區(13.40 %)、永康區(11.63%)、北區(11.12%)及安南區(8.91%)。大抵而言，陳情比例較高的行政區均與人口密度的多寡有關。</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祥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5377189</allfileid><publish_date>201305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陸上運輸系統(高架段伸縮縫)低頻噪音管制方式及改善措施之研究</chi_title><chi_subject>國內近年來高、快速公路的建設，多數路段採高架工程，新建橋梁多採用長跨度或連續梁橋，因此伸縮縫型式及伸縮量不斷的創新與擴大，構造益形複雜，以致造成伸縮縫之損壞情形亦較為頻繁、顯著。橋梁伸縮縫之維修與換裝不僅施工中交通維持困難，而且相當危險，尤其在通車壓力、車流震動以及有限空間中，要做好維修工作並不容易，同時也必須付出極高的社會成本和代價。目前對行車安全與舒適所遭遇的最大問題就是高、快速公路「伸縮縫」不平順或損壞，除產生噪音影響道路兩側居民生活外，並影響高、快速公路行車之舒適與安全。在高、快速公路橋梁伸縮縫接二連三出現問題，沿線居民不斷陳情抗議車經伸縮縫產生的噪音太大之際，加上經過伸縮縫產生跳動之不舒適感，深覺有必要對伸縮縫跳動及噪音加以探究。計畫內容有蒐集國外有關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之高架段伸縮縫之管制方式、完成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之高架段伸縮縫低頻噪音測定、依據量測結果研析我國可行改善措施、分析我國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之高架段伸縮縫噪音陳情案件之類型、數量與處理情形並提出改善規範之目標。
今年度陸上運輸系統(高架段伸縮縫)低頻噪音管制方式及改善措施之研究計畫工作成果包括：
一、蒐集國外有關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之高架段伸縮縫之管制方式、噪音特性、相關低頻噪音問題、噪音減輕對策、控制技術、噪音量測方法及有關規範。
二、完成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之高架段伸縮縫低頻噪音測定
(一)高速公路之高架段伸縮縫低頻噪音測定7處（合計量測達36點次）並統計分析其結果。
(二)快速道路之高架段伸縮縫低頻噪音測定6處（合計量測達22點次）並統計分析其結果。
三、依據量測結果研析我國可行改善措施，研提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之高架段伸縮縫減輕對策與控制技術、管制方法及改善措施。
四、分析我國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之高架段伸縮縫噪音陳情案件之類型、數量與處理情形並提出改善規範。</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暨南國際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5276156</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非屬原子能游離輻射對環境衝擊之研究</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的目標包含，研究國際間最新非游離輻射管制及科學研究資訊，並進行分析摘譯；研析我國非游離輻射防護的有關資訊；研析國際間最新環境非游離輻射監測之技術資料，並評估在國內環境施行之可行性；在具代表性的地點，進行總時數超過20天的環境非游離輻射強度監測，以及評估其對環境之衝擊及影響程度。
本計畫共蒐集了WHO、EN、IEEE、FCC與EHP等國際上權威組織，在非游離輻射管制及科學研究的相關文獻，並完成摘譯分析。在國內部分研析了國家通訊委員會與國民健康局所訂定的相關管制辦法與發表的研究報告。另外，也蒐集與分析義大利、瑞士、法國等等先進國家的電磁波監測方法與現狀。在參考上述研析的結果，以及在考量國內的電磁波環境下，使用適當的監測技術與設備，完成在市區、鄉鎮、熱區、基地台與敏感使用地區等等地點，總共超過20天的非游離輻射監測，並依監測結果完成以總暴露比為依據，評估非游離輻射對環境之衝擊程度。</chi_subject><proj_year>100</proj_year><org_name>空保處</org_name><exe_unit>千一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100388370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9年度臺南市噪音監測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目標旨在完成臺南市噪音移動式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站操作工作、環境音量陳情案件監測工作及使用中車輛原地噪音量測作業，並配合達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機關績效考評中噪音管制項目。
在移動式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中，共完成99年第4季及100年第1~3季的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監測結果均符合管制標準。
環境與交通噪音陳情案件監測，共執行7件次監測作業，其中2件次為交通音量陳情案件，3件次為環境音量陳情，2件次為高速公路交通噪音陳情。第一件次(臺南市南區大恩里國民路49號旁)於晚間時段超出管制標準，第二件次(臺南市南區大恩里國民路68號)於夜間時段超出管制標準，其餘監測結果均符合管制標準。
在使用中車輛原地噪音量測部分，共計辦理45場次，總欄檢攔查數為450車次，經檢測不合格車次為102筆，合格車次共299筆，尚未回檢或進行展延之車次共49筆，不合格之車輛經回檢後改善完成者共47筆，針對檢測不合格或網站檢舉而尚未回檢之車輛，經兩次通知不到後，即給予處分並禁動。此外，配合99年度環保署「使用中機車噪音稽查大執法計畫」的辦理，本市於每月例行場次外，另行增加假日攔查5場次。
宣導作業部分，共完成3場次宣導作業。於99年11月5日辦理『依噪音管制法第八條及第九條公告公開說明會』會議；於100年4月10日辦理「揪愛環保，關懷地球」活動；於100年5月13日辦理低碳城市節能寺廟宣導會。
本市陳情案件統計部分，96年較95年明顯成長了415件，99年度總數更達2,937件，而由100年度1至8月共2,097件的成長速度，本年度噪音陳情件數應與去年差異不大。100年度統計至8月底止，前3大噪音陳情項目以擴音設備592件(佔28.2%)為最高，其次為動力機具449件(佔21.4%)，其他為349件(佔16.6%)。以本市各行政區而言，噪音陳情比例前5大依次為中西區(39.08%)、北區(34.12%)、安平區(32.56%)、東區(31.05%)及玉井區(27.08%)。</chi_subject><proj_year>099</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祥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3693037</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9年臺南市航空噪音防制區檢討劃定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臺南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依據噪音管制法規定，臺南市政府應劃定公告轄境內各級航空噪音防制區，並應每兩年檢討公告。而有鑑於臺南市於民國100年與臺南縣合併升格為直轄市，且距上次公告至今即屆滿二年。原臺南市及臺南縣轄區內之航空噪音防制區劃定範圍應合併重新檢討，俾利未來全市噪音管制措施之執行。本計畫將檢討修正現行公告的結果，並舉辦公告閱覽說明會與民眾進行劃定依據之說明與溝通，完成臺南市航空噪音防制區檢討、公告作業。
本計畫分析結果決議臺南機場先依原臺南市98年航空噪音防制區公告範圍，併增原臺南縣95年度公告範圍，修正縣市合併行政區域名稱進行公告之；而歸仁基地決議依97年度防制區範圍修正行政區域名稱後公告100年度航空噪音防制區。</chi_subject><proj_year>099</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勤崴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3046167</allfileid><publish_date>2012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金門縣99年度各項噪音管制區及航空噪音防制區修正劃定公告案</chi_title><chi_subject>修正劃定金門縣99年度各項噪音管制區及航空噪音防制區</chi_subject><proj_year>099</proj_year><org_name>金門縣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台灣思百思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90354723</allfileid><publish_date>2011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９８年度桃園地區航空噪音監測、分析與宣導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之工作將依計畫目標與工作項目之需求，建立各工作項目之執行，主要工作內容有五大目標完成各項工作項目，主要包括：桃園縣轄內各機場每季噪音監測作業申報資料統計分析作業、各機場防制區變異檢討分析、各機場噪音監測網巡查作業、執行民眾陳情航空噪音之移動式航空噪音監測業務及辦理桃園縣依噪音管制法相關法規公告作業。本計畫自９８年９月起執行一年，針對各項工作之執行，皆依預定工作項目及進度執行。
主要成果摘要如下：
1.本計畫中共計完成各機場四季之申報資料審查作業，針對各機場９８年第３季至９９年第２季申報之噪音監測結果，除進行申報資料完整性及正確性審查作業提送相關意見，進一步針對各機場之噪音監測結果進行資料分析作業。
(1)就桃園國際機場各季航空噪音影響情形中，各站之各季平均監測結果皆符合其所在之防制區。機場起降以05、06跑道頭為主。等噪音線涵蓋面積，其六十分貝以上面積以98年第1季申報等噪音線影響範圍最大，影響範圍達塔腳村、廣福村、大同村及崙坪村等.
(2)就海軍桃園基地申報資料分析結果來看：以場內各測站之航空噪音較高，而場外各測站則受海軍桃園基地之航空噪音影響較小，各季申報之等噪音線之涵蓋範圍幾乎只包含在軍機場內。
(3)就陸軍龍潭基地申報資料分析結果，各測站之監測結果皆已超出第一級航空噪音防制區標準。
2.各季針對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影響情形提出分析報告，並針對各機場進行二次噪音監測網之巡查作業。
3.針對桃園機場附近地區執行共計十點次之移動式航空噪音監測作業。
4.重新檢討各項依最新噪音管制法公告之各項法規並配合桃園縣轄內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所需進行之相關法規草案之擬定。
5.本計畫配合進行相關宣導作業，完成噪音專屬網頁之定期資料更新。</chi_subject><proj_year>098</proj_year><org_name>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台灣思百吉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85873038</allfileid><publish_date>2011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8年度臺南市噪音監測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目標旨在完成臺南市噪音移動式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站操作工作及相關陳情案件監測工作、使用中車輛原地噪音量測及航空噪音量測作業，並配合達成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保機關績效考評中噪音管制項目。
在移動式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中，因應98年9月8日本市噪音管制區重新劃分公告，重新修正本市噪音監測站位址，原第1類億載金城環境測點改為第2類測點，另重新選定第1類及第2類環境測點各1處；道路交通測點則重新選定第1類1處及第2類測點2處。於期程內共完成98年第3、4季及99年第1、2季的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監測結果均符合管制標準。
環境與交通噪音陳情案件監測，計畫期程內共執行7件次監測作業，其中2件次為交通音量陳情案件，5件次為環境音量陳情，監測結果均符合管制標準。
在使用中車輛原地噪音量測部分，於98年9月24日與警察單位及監理單位辦理協商會，確定監、警、環三單位的合作模式。計畫期程內共計辦理45場次，其中18場次為監理站召回檢測，總檢測數為439次，檢測不合格為136次，改善完成共80輛，經檢測不合格或網站檢舉而尚未回檢者共82輛。改裝排氣管車輛經檢測不合格之比率為100%，且族群以學生為主。
宣導作業部分，共完成5場次宣導作業。第1場宣導會辦理日期為98年10月21日，針對營建工地噪音進行宣導；第2場宣導會辦理日期為98年12月10日，旨在推廣室內植栽，除擺放於噪音易穿透地點可削減噪音外，亦具有降低落塵、二氧化碳並淨化揮發性有機污染物的功效；第3場宣導會辦理日期為99年03月24日，區分為議題一「為減緩氣候變化，如何建構低碳城市」及議題二「民眾關切的大臺南環保議題」。第4場宣導會辦理日期為99年07月01日，會議名稱為「廟會活動噪音協商暨99年度紙錢集中燒政策宣導會」，因應廟會活動燃放鞭炮造成噪音陳情，此次宣導會特別邀集警察局、消防局及各廟宇代表，針對噪音法規及公告、噪音陳情現況予以說明並列舉相關議題進行討論。第5場宣導會辦理日期為99年08月23日，主題為「99年度暑期航空噪音環境教育宣導暨參訪活動」，透過與軍方的合作，規劃辦理此次參訪及敦親睦鄰活動，可讓參訪民眾對國軍精良武器及其對航空噪音之努力有更深的體會。
航空噪音監測部分，共執行8點次的航空噪音臨時監測，其中7點次位於第二級航空噪音防制區，1點次位於第三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在地理位置上，6點次位於機場北邊，1點次位於機場西邊，而1點次位於機場南邊。監測結果中僅有1點次監測結果與所處管制區等級相同，其餘7點次均是低於其現有管制區等級。
本市陳情案件統計部分，96年之噪音陳情件數較95年大幅成長了345件，98年度總數更達1,639件，99年度(1至8月)前3大噪音陳情項目以固定動力363件(佔32.3%)為最高，其次為動力機具202件(佔18%)，擴音設備為169件(佔15%)。由總件數及噪音所佔比例之統計，可以了解臺南市因固定源較少，空污陳情件數極少，整體陳情總數則會遠低於轄內有工業區的縣市，而另外的都市化因素則會導致陳情類別偏向於噪音及環境衛生。</chi_subject><proj_year>098</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祥威環境科技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85311985</allfileid><publish_date>2011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7年度桃園地區航空噪音監測、分析與宣導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之工作將依計畫目標與工作項目之需求，建立各工作項目之執行，主要工作內容有五大目標完成各項工作項目，主要包括：桃園縣轄內各機場之申報資料審查及申報資料分析作業、各機場防制區變異檢討分析、各機場噪音監測網巡查作業、檢討劃定陸軍龍潭基地航空噪音防制區、執行民眾陳情航空噪音之移動式航空噪音監測業務及辦理桃園地區航空噪音宣導作業及進行桃園縣一般環境噪音管制區檢討劃定公告作業。本計畫自97年8月起執行一年，針對各項工作之執行，皆依預定工作項目及進度完成。
本計畫已完成各機場四季之申報資料審查作業，針對各機場97年第一季至98年第一季申報之噪音監測結果，除進行申報資料完整性及正確性審查作業提送審查意見外，並進一步針對各機場之噪音監測結果進行資料分析作業，且各季針對機場航空噪音防制區影響情形提出分析報告，並針對各機場進行兩次噪音監測網之巡查作業。
針對機場周圍地區航空噪音監測作業則共計完成10點之十日連續移動式監測作業，同時本年度並已完成陸軍龍潭基地之航空噪音防制區重新檢討劃定公告作業，其公告情形維持95年度公告，即龍潭基地公告為第二級航空噪音防制區，並無第一級與第三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公告地區；同時於本年度重新檢討各類噪音管制區並完成公告作業。本計畫期程中並配合進行相關宣導作業方面，完成噪音專屬網頁之定期資料更新。</chi_subject><proj_year>097</proj_year><org_name>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台灣思百吉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0974211021</allfileid><publish_date>2010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桃園縣環境及交通噪音音量監測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為協助桃園縣環保局執行轄境內指定之環境及交通噪音監測點，新紀公司提供噪音監測等相關工作，除定期執行噪音監測、提交相關數據及更新環保局網頁資料之外，並持續觀察本縣噪音之趨勢變化，與鄰近縣市環境音量進行比較分析；依據歷年噪音監測結果，作出趨勢分析與檢討建議方案。 
本期報告包含96年第1季至97年第1季之一般環境地區及道路交通噪音共18站次之監測結果。整體而言，桃園縣境內音量不合格地區多為第一類及第二類噪音管制區，尤以一般地區第一類管制區長山寺/黃帝廟測站及道路交通第二類管制區大安國小/大安社區測站不合格比例均為87.5%，經分析小時均能音量及現場環境狀況，多為生物型態、人為行為及車流量大影響因素。
97年度起一般地區環境音量長山寺測點變更至黃帝廟測點，交通噪音之大安國小測點變更至大安社區活動中心測點。經第1季次之測量結果，大致減低音量不合格百分比，惟仍需持續監測，以提供更多之資料作為參考。</chi_subject><proj_year>096</proj_year><org_name>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新紀工程顧問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VOWMNLDZRP</allfileid><publish_date>2008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高速鐵路等大眾運輸工具噪音與振動之公害糾紛問題探討分析第一年專案工作計畫(二年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研究計畫係二年專案工作計畫，本次計畫為第一年計畫，已如期在預計期間內執行完畢，工作內容可摘要為：
（一）彙整日本、韓國等國的高速鐵路、鐵路等大眾運輸工具有關噪音或振動的司法判例，以及公害陳情及糾紛的行政處理重要處理案例資料，並加以探討分析。同時收集日本及韓國的重大案例資料建置環保署網站。
    1.司法判例：
分析整理如日本的東海道新幹線訴訟事件、大阪國際機場噪音訴訟事件、九州新幹線鹿兒島路段訴訟事件等之主要爭點、判決理由等。從而探討噪音振動之忍受限度、違法性的法理，以及如高鐵此類具有公共性、社會有用性設施所引起公害問題與居民受害間之權衡與輕重取捨問題等。
2.行政處理案例：
整合日本與韓國至目前為止有關高速鐵路等大眾運輸工具的陳情協談及糾紛處理的重要案例，並分析探討其糾紛的爭議點、處理經過、處理原則及行政的因應對策等處理之機制、模式及成果。
（二）針對我國目前的公害糾紛處理途徑如損害賠償民事訴訟之提起；陳情、和解、請願、訴願；鄉鎮巿調解委員會之調解；依國家賠償法之損害求償；透過公害糾紛處理法制之紓處、調處及裁定等損害求償的處理機制進行探討分析。
（三）彙整我國高速鐵路等大眾運輸工具營運後所發生噪音或振動的實務案例，分析其糾紛之爭議點，並全盤檢討現行處理機制及運作方式等。
（四）基於（二）及（三）之對我國現況的分析基礎及考察成果，並綜合對日本及韓國的判例及行政處理個案之比較分析，藉以探討出我國與日本、韓國的高速鐵路等大眾運輸工具噪音振動公害陳情、糾紛處理趨勢、特徵，以及制度法規在適用個案時的運作機制、優劣點及課題等。
（五）今年的10月30日已在國內舉辦了一次高鐵噪音振動公害糾紛座談會，邀集了我國公害糾紛相關領域之學者、專家與交通部高鐵局、高鐵公司相關人員，還有各級環保機關業務相關人員與會，針對高鐵糾紛問題點之解決途徑、改善或可行方式等方面進行了寶貴意見之溝通及交流。
(六) 整合以上諸階段的研究探討及比較分析後，再度回顧檢討我國現有公害糾紛處理體系之機制，是否能夠滿足我國的高速鐵路等大眾運輸工具的噪音振動問題之解決需求，並進一步提出適合於現階段的相關立法行政建議，以供國內之參考。</chi_subject><proj_year>096</proj_year><org_name>管考處</org_name><exe_unit>國立中山大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RHVFEMSCDT</allfileid><publish_date>2008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噪音振動評估模式技術規範增修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主要目的在於檢討增修噪音振動評估模式技術規範內容，擬就現行之各項評估模式技術規範加以探討，就各項預測評估模式、噪音振動源、適用對象、限制條件及模式參數等加以檢討，以提出更合理、適用之評估模式技術規範，依本計畫執行成果，可獲得國內外現行各相關噪音振動模式之分析資料，並據以建立使用指南，可提高相關專業人員於環境影響評估作業之方便性與正確性，並改善環評書件品質，以提昇環保主管機關審查作業之效率及公平性。
計畫完成內容包括擬針對現行之道路交通噪音、營建工程噪音、鐵路交通噪音及環境振動等評估模式內容加以增修，並增加工廠噪音等評估模式之研擬。完成內容包括：(1)蒐集國內外各項噪音振動預測模式資料。(2)進行現行、新增模式之校估與驗証。(3)檢討各項噪音、振動評估模式之適宜性。
道路交通噪音評估模式技術規範修訂SoundPLAN 、CadnaA、張富南模式及施鴻志模式，其他模式僅做部份文字修正，新增郭宏亮模式技術規範。營建工程噪音評估模式技術規範修訂SoundPLAN及黃榮村模式，新增郭宏亮、張富南及施鴻志模式技術規範中施工車輛行進中傾卸卡車音源類型，其他模式僅做部份文字修正。鐵路交通噪音評估模式技術規範無新增，僅做部份文字修正。工廠噪音評估模式技術規範為新增部份。環境振動評估模式技術規範中新增美國運輸部軌道系統地傳振動預測模式使用指南及營建工程機具振動位，其他模式僅做部份文字修正。</chi_subject><proj_year>096</proj_year><org_name>綜計處</org_name><exe_unit>中華民國音響學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DHXTGERQSO</allfileid><publish_date>200803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5年度桃園縣環境及交通噪音音量監測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為改善桃園縣環境品質，精湛公司提供噪音監測及改善建議方案之服務，執行噪音監測點之定期監測及相關資訊更新。計畫依據環保署所公告之「噪音管制法施行細則」及「環境音量標準」內規範事項執行，噪音測量方法則採用環境檢驗所公告之「環境噪音測量方法」。
本計畫自95年6月10日起執行至96年6月9日止，共完成142站次之連續24小時噪音監測作業，累計執行百分比為100 %。監測結果分析發現95年度中一般地區環境音量不合格百分比為18.8 %，稍落後國家環境保護計畫之中程目標，而道路交通地區之不合格率與其他縣市地區相較為高，原因為大安國小測點位於重要聯絡道路旁，往來車流量大。
本計畫執行期間民眾陳情案件較以往有增加趨勢，因此需特別注意噪音擾民及後續陳情處理問題，建議縣政府內道路主管及相關單位可先行研議土地使用區分規定、管制區劃分、車輛噪音管制、教育宣導、交通疏運規劃等噪音防制措施。另桃園縣境內許多重大交通建設陸續完工通車，相關聯絡道路系統之環境與以往相較已有改變，建議道路主管單位持續注意交通量變化情形及道路服務情形，並討論現行公路系統規劃，以利後續噪音管制區劃分採行。</chi_subject><proj_year>095</proj_year><org_name>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精湛環境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ITQCFVBPYJ</allfileid><publish_date>200710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93年度歸仁輕航機噪音防制區劃定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依據「九十三年度歸仁輕航機噪音防制區劃定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合約規定，本計畫各項工作執行成果摘要如下：
本計畫執行團隊依據計畫目標與工作項目之需求，進行各項工作之執行，主要工作內容計有六項包括：歸仁基地航空噪音影響分析、臨時監測工作、歸仁基地航空噪音防制區劃定工作、歸仁基地審查及巡查作業、噪音儀組校正檢定作業及室內航空噪音審核作業等項目。本計畫自93年11月起執行至95年1月25日止，已執行期滿，針對各項工作之執行，皆已完成且有具體成果。
本計畫執行期間已針對歸仁基地所申報之93年第3季至94年第4季資料各季航空噪音監測申報資料進行彙整分析，就各監測站噪音變化趨勢、飛航動態資料及等噪音線影響變化等進行分析說明。目前歸仁基地之航空噪音影響範圍尚僅限於基地所在之歸仁鄉七甲村內。並針對機場周圍地區完成共計24點次航空噪音臨時監測工作，此次已完成之監測作業中，經與飛航動態資料比對後監測結果，各監測點之監測結果皆尚未達第一級航空噪音防制區之標準。另更配合環保局執行一次交通噪音量測作業。
有關防制區劃定作業項目中，於計畫期間依各季歸仁基地申報資料配合臨時監測結果擬出劃定草案，並於環保局及歸仁鄉公所共計辦理三場次劃定說明會之召開，且協助環保局完成公開閱覽並已於95年3月7日正式完成公告作業，首次歸仁基地航空噪音防制區劃定範圍為歸仁鄉七甲村納入第一級航空防制區內，歸仁基地納入第二級航空噪音防制區。在其它各項工作項目中，本計畫共計進行3次機場巡查作業、完成4組移動式噪音計校正檢定工作及擬定「室內航空噪音審核作業」之流程與量測方法供環保局參考，針對各項執行成果皆於報告書中進行完整說明。</chi_subject><proj_year>093</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必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60086</allfileid><publish_date>200607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九十三年度加強各類噪音陳情案件及噪音源之輔導與取締計畫(娛樂場所、營業場所)</chi_title><chi_subject>建立重大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噪音源（指本市九十二年遭民眾陳情件數前五十名業者）及噪音防制改善措施之基本資料庫。主要內容包括：（1）臺北市轄內重大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噪音源及噪音防制改善之資料蒐集。針對重大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基本資料庫內所建置之資料，將包括行業別、娛樂場所、營業場所之位址、噪音產生源及噪音防制設備形式、數量等。本計畫並針對其中十家噪音源場所進行現場量測，以初步瞭解不同業別之噪音背景；（2）噪音源防制及改善資料蒐集彙整。蒐集國內噪音污染防制設備廠商型錄，並建立有經驗之廠商型錄，及蒐集國內外噪音防制之技術資料；（3）製作基本資料庫網頁。重大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噪音源管理及輔導制度之研訂。除檢討重大娛樂場所、營業場所之現行稽查作業流程，並分析可能遭遇問題；並進而研訂重大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噪音污染源管理及輔導制度之標準作業程序（含制定各項作業所需表單）。此外，本計畫亦彙整本市管理輔導之成功案例以及其他各縣市於噪音管制上值得參考之做法。建置宣導網頁 (噪音防制技術) 基本架構。網頁內容包括：（1）重大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噪音源及噪音防制改善措施之基本資料庫；（2）噪音防制技術及具實績之國內廠商名錄查詢；（3）重大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噪音源管理及輔導制度之標準作業程序(可供下載使用之各項作業表單)。印製有關娛樂場所、營業場所噪音防制技術手冊五百本。內容包括：噪音的定義、噪音的來源及污染特性、噪音對人體的影響、噪音管制相關法規、噪音防制技術、噪音常見問題與解決對策、噪音防制廠商資訊、及相關單位聯絡方式等，可提供業者及民眾參考。辦理稽查人員教育訓練一場次。</chi_subject><proj_year>093</proj_year><org_name>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59159</allfileid><publish_date>200602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九十三年度「觀音廢機動車輛粉碎廠委託營運作業及廢機動車輛回收處理輔導」專案工作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本計畫之工作項目包括二大部分，共十四項工作項目分別為：(一) 觀音廢車粉碎廠監督管理作業，包含按「觀音廢機動車輛粉碎分類廠委託營運契約書」之規定，協助環保署監督委託營運單位依約執行、審查營運單位所提各項營運資料、進行營運單位所提之環保檢驗結果審核、監督並輔導營運單位並將工作過程及結果作成書面紀錄與提出營運監督服務工作季報、協助評估觀音廠委託營運契約金額之估算、協助環保署觀音廠委託營運招標文件之討論及修正以及就觀音廠未來五年市場價值變化進行估算。(二) 廢車回收處理體系檢討作業，包含廢車粉碎衍生廢棄物ASR之物理成分分析、廢車回收拆解等組成分析、車輛報廢量、處理量、回收率探討、廢車通路市場調查、歷年廢車回收率變化原因分析、廢車處理成本和處理量關係分析以及國內廢車處理廠現場輔導作業。相關成果可歸納為：
(一) 觀音廢車粉碎廠監督管理作業
1.協助環保署監督委託營運單位依約執行各項要求事項，共計完成自93年1月至93年12月之營運資料統計，並訂定相關監督與統計分析流程。總計自93年1月至93年12月共處理廢車殼55,765公噸，碎鐵、ASR、非鐵金屬產比例分別為：碎鐵67.86％；ASR31.01％；非鐵1.13％。
2.完成24項委託營運合約要求事之彙整與查核，針對92年度之年保證處理量與備用地磅啟用建立標準作業程序，並針對營運單位之環保檢驗結果進行審核，完成92年度之噪音與廢氣檢驗結果審核並將90、91、92等三年度之檢測結果進行彙整。本年度共完成二次監督營運工作季報之提送，並按經營運轉、設備機具、緊急事故等說明各季之要事與處理情形。
3.為因應下一期委託營運計畫之辦理，完成各項前置準備作業之執行，包括年租金的估算與招標文作之研擬。除分別依對現有市場之影響、回收建廠成本與實際鑑價結果等因素考量外，並依市場公平性與設備維修保養之實際需要估算。另外依促參法之精神研擬下一期委託營運契約內容，完成包括招商文件與契約書範本之擬訂。而觀音廠實廠鑑價作業之執行則為年租金之估算提供參考依據。
(二) 廢車回收處理體系檢討作業
1.完成三家廢車粉碎廠各一場次之ASR採樣分析作業，與廢汽車與廢機車各6輛次之拆解分析作業，除彙整分析結果，並探討未來車用材料的演變將對廢車回收作業產生重大影響。
2.在報廢量、處理量、回收率之分析探討方面，本年度參考日本對廢車回收率之計算方式，採持有數估計法進行計畫與比較，發現整體廢汽車與廢機車回收率將分別達到71.1％與67.8％。
3.在廢車通路調查分析、歷年廢車回收率變化分析與廢車處理成本和處理量關係分析等工作則因延續至下一年度，因此本年度主要針對歷史資料與現況進行彙整。
4.完成三場次之廢車粉碎廠現場輔導作業，各場次均由環保、工安、廠務管理、機具設備等四領域之專家對廢車粉碎廠提供專題演講與改善建議。</chi_subject><proj_year>093</proj_year><org_name>回收基管會</org_name><exe_unit>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金會</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44592</allfileid><publish_date>20050501</publish_date></data><data><chi_title>台南縣加強執行噪音管制區重新檢討修正及劃定計畫</chi_title><chi_subject>一、環境噪音檢測
為了解現行公告之各級噪音管制區噪音現況，並作為噪音管制區劃分之依據參考，本計畫為了解轄區內噪音現況之改變及針對高速鐵路通車前之背景資料蒐集，針對台南縣各鄉鎮進行環境噪音檢測作業，共執行噪音監測50點次監測作業，其中包含噪音管制區劃定設置之監測點21點次、台南縣轄區高鐵施工段環境背景噪音監測點15點次，其做為噪音管制區之劃定之參考。另配合民眾陳情案件進行監測共6點次、及其他指定監測點8點次。
二、管制區之劃分
有關一般環境噪音管制區劃定修定內容，其中包含新營市等二十一鄉鎮市維持現有管制區劃定。而鹽水鎮等十鄉鎮市則依據現行土地使用現況及噪音監測資料進行重新劃定，另增加高速鐵路沿線周界三十公尺範圍之規定，並於九十三年七月一日進行公告。
本計畫針對航空噪音防制區劃定進行檢討，其結果劃定為二級防制區有三村(仁愛村、成功村、二行村)、三級防制區則為大甲村；均與九十一年時劃定相同，並於九十三年七月五日進行公告。目前每年噪音防制費應用在學校電費及住戶噪音防制(三級防制區共444戶全部完成、二級防制區已完成93戶)。
三、固定測站資料接收
台南縣之固定式噪音監測站設置於新營市公所，本計畫每天固定時間自動透過網際網路接收，計畫執行期間計進行四季的資料接收作業，並於每季結束後將所接收之數據提報環保署。另針對台南航空站之噪音影響部份，執行方式為審核轄區內機場定期申報之航空噪音監測資料及其所繪之等噪音線圖。
四、噪音管制法第六條第七條法規內容公告
為維護安寧的生活環境，及對目前台南縣之噪音現況做改善，本計畫針對噪音管制法第六條第七條內容部分加以詳加規定，包括時段限制(晚上十時至翌日上午五時)、行為限制(在公告區域及時段內，不得從事之行為)及設備限制(冷卻水塔、發電機等所產生之噪音量)，並於公告後於九十三年三月一日正式施行。</chi_subject><proj_year>092</proj_year><org_name>臺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org_name><exe_unit>臺南縣環境保護局</exe_unit><allfileid>https://epq.moenv.gov.tw/ProjectDoc/FileDownload?proj_id=A000000344581</allfileid><publish_date>20050301</publish_date></data></epr_p_38>
